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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新同学! 研究生入学指南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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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新同学! 研究生入学指南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2012年9月

2 提 纲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二、研究生学籍管理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3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一所石油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为全国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

4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学科布局:8个学科门类,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类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其中工程硕士涵盖20个领域)。形成了石油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和层次较为合理的学科体系。 11个 博士后 流动站 6个 学位授权点 、流动站 一级学科 博士点 硕士点 硕士专业 学位授权 33 个 4 类

5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学科水平:始终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按照“强优拓新入主流求卓越”的建设思路,大力实施特色化战略,做强传统优势学科,扶持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构建了三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学校学科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明显,学术影响力不断扩大,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撑。 5个国家重点学科 矿产普查与勘探 油气井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化学工艺 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工业催化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管理科学与工程 石油天然气安全工程 低碳能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材料学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排名第一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排名第二 “化学工程与技术” 排名第八 第二轮全国学科排名评估 (2007年) ESI学科领域世界排名 (2012年3月) 工程学、化学 排名世界前1%

6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近年来,学校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培养模式不断创新,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2010年成为国家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7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培养模式:充分整合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探索了多规格、多元化、多语种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探索了研究生“企业工作站”人才培养模式。

8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 校内实习基地 4 个 外校实习基地 3 个 企业实习基地 100 个 社会实践基地 66 个
校内实习基地 个 外校实习基地 个 企业实习基地 个 社会实践基地 个 研究生企业工作站 78 个

9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培养质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年,获得2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7篇提名,4篇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全国百篇优秀论文 含蜡原油流变性与蜡晶形态、结构及原油组成间关系研究/高鹏,2009 油水混合液物性及流动规律研究/王玮,2011 全国百篇提名优秀论文 FCC汽油加氢改质新型催化剂及工艺研究/范煜,2008 高抗挤套管设计及其应用理论研究/严泽生,2008 北京市西北部典型地区大气颗粒物中有机物的分布及源解析/周家斌,2009 柴油碳烟催化燃烧担载过渡金属氧化物催化剂的研究/刘坚,2010 基于虚拟偏移距方法的转换波保幅叠前时间偏移研究/张丽艳,2010 基于反问题方法的输油管道过渡过程监测控制技术研究/才建,2010 新型挡板流化床气固流动与混合特性的研究/张永民,2011

10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就业形势:毕业研究生生受到用人单位普遍欢迎,近几年 就业率一直保持在 98% 以上

11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研究生院的办事机构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硕士、博士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修生的招生与录取工作等。办公地点:二教302室,电话: ,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安排、课程成绩管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教育国际化项目管理协调以及研究生学籍管理等。 办公地点:二教304室,电话: , 研究生学位办公室:主要负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授予,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管理,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学校、北京市、全国优秀博士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等。 办公地点:二教303室,电话: ; 学科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学科规划、“211工程”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国家(北京市、校级)重点学科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学科评估等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东楼337室,电话: ; 常务副院长:主要负责研究生招生、学位和学科建设。 办公地点:行政东楼224室,联系电话: 副院长: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工程硕士培养。 办公地点:行政东楼228室,联系电话:

12 ★ 入学与注册 ★ 学习年限 ★ 纪律与考勤 ★ 学籍异动 ★ 退 学 ★ 毕业、结业和肄业 ★ 校徽和研究生证的补办 ★ 学籍管理相关文件
二、研究生学籍管理 ★ 入学与注册 ★ 学习年限 ★ 纪律与考勤 ★ 学籍异动 ★ 退 学 ★ 毕业、结业和肄业 ★ 校徽和研究生证的补办 ★ 学籍管理相关文件

13 二、研究生学籍管理 ★ 入学与注册 入学:录取的新生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研究生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超过两周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 学生入学3个月后,才能取得学籍资格 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必须持研究生证到各学院(研究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返校者,须事先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逾期返校注册者,将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考勤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14 二、研究生学籍管理 ★ 学习年限  理工类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人文社科、管理、外语类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公开招考博士生的标准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硕士1年后或2年后选拔为硕博连读生的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不超过7年。 硕士3年后选拔为硕博连读生的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为6年,最长不超过8年。 直博生的标准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不超过7年。

15 二、研究生学籍管理 ★ 纪律与考勤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请假一周以内(含一周)的需经导师同意,由学院(研究院)主管领导批准;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请假一周以内(含一周)的需经导师同意,由学院(研究院)主管领导批准; 请假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需经导师同意,由学院(研究院)主管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备案。 事假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两个月的须办理休学手续。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因公派或因私出国学习者,应在出国前办理离校手续。

16 二、研究生学籍管理 ★ 学籍异动 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出国、延期、退学 学生登陆网站下载学籍相关表格申请

17 二、研究生学籍管理 ★ 退 学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 一门课程不合格,重修二次仍不及格者
♣ 一学期内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 一门课程不合格,重修二次仍不及格者 ♣ 因业务基础、科研能力差,难以完成学业,经导师、院(系、部)考 核建议,研究生院核查,不宜继续培养者 ♣ 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 ♣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 合格者 ♣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 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或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超过两周者 ♣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被认定不宜继续培养者 ♣ 本人自愿申请退学,确定家长或家属知情者 ♣ 符合其他规定应退学者

18 二、研究生学籍管理 ★ 毕业、结业和肄业 毕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结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学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已获得结业证书的学生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肄业:研究生学满一年以上但未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容而退学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19 二、研究生学籍管理 ★ 校徽和研究生证的补办 ★ 学籍管理相关文件
研究生补办校徽和研究生证应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向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提交“研究生证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一寸照片一张。 ★ 学籍管理相关文件

20 ★ 研究生教学—选课 ★ 研究生教学—修课 ★ 研究生教学—课程学习管理 ★ 国际化教育—研究生培养 ★ 国际化教育—国际学术交流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研究生教学—选课 ★ 研究生教学—修课 ★ 研究生教学—课程学习管理 ★ 国际化教育—研究生培养 ★ 国际化教育—国际学术交流 ★ 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 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 20

21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研究生教学—选课 ♣ 选课流程 与导师见面 完成选课 接受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
♣ 选课流程 与导师见面 接受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 学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确认上课时间 学生阅读研究生主页选课说明 导师将培养计划输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师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 完成选课

22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选课的有关规定 ♦ 研究生入学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在师生共同讨论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制定培养计划,并进行选课。 ♦ 课程一旦选定,无特殊原因不可更改。在课程开始授课三周内, 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的,须经导师同意, 填写《变更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23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培养计划变更办法及流程 培养计划变更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由导师修改 经导师同意 填写
♣ 培养计划变更办法及流程 开学一个月内或相关课程开始三周内 培养计划变更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由导师修改 经导师同意 开学一个月后且相关课程开始三周后 《变更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表》 填写

24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研究生教学—修课 ♣ 修课的有关规定
♣ 修课的有关规定 ♦ 英语水平达到要求者,可申请免修;具体条件和办法可参考研究生院网页有关文件 ♦ 课程开始授课三周后,研究生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课。对未办理正式选课手续的研究生,需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听课和参加考试。 ♦ 已选课程但缺勤超过1/3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研究生选课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正式退课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考核者,视为旷考,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缓考需考前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单位证明 ,经研究生院比准。

25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研究生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到校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读部分课程时,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所在学院(研究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进行。研究生应按照开课单位的规定选课、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学时不应低于我校标准。考核合格后,我校根据开课单位成绩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承认其课程成绩和学分。研究生在校外修课期间所需的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或导师或所在学院(研究院)承担。 ♦ 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若在入学前已由研究生院批准同意在我校进修课程,成绩合格且未超过申请学位有效期的,入学后可免修相应课程,研究生院承认其学分和考试成绩。

26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研究生旁听课程办理办法及流程 到培养办填《进修研究生课程交费通知单》选择拟修课程
♣ 研究生旁听课程办理办法及流程 旁听研究生课程 到培养办填《进修研究生课程交费通知单》选择拟修课程 凭交费通知单,到财务处缴费、盖章 持财务处收款凭证及一寸照片到培养办办理听课证 旁听生参加考试后,由任课教师提供成绩单 培养办开具成绩证明并盖章

27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研究生教学—课程学习管理 ♣ 课程学习管理的有关规定
♣ 课程学习管理的有关规定 ♦ 研究生修完课程且考核合格,获得该课程学分。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并进行考核(重考)。重考合格成绩覆盖原不合格成绩。对于课程考核成绩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研究生,不允许其重修(重考)已考核合格的课程。 ♦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培养。 1.一学期内有三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2.一门课不合格,重修两次仍不合格者。 ♦ 研究生因病或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而需缓考的,必须持有学校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或有关证明,并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批准后方能缓考。缓考的考试时间一般与课程下次开设时的考试时间相同。

28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
●研究生课程成绩可根据研究生平时成绩(平时听课、完成作业、课堂讨论情况、平时测验成绩等)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决定。成绩考核标准及依据必须存档保留。 ●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的考试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统一组织,其它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组织。 ●成绩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满60分为合格。

29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原始成绩单应长期保存。研究生的答卷一般至少应保存至其毕业后三年。
●成绩一旦录入系统,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如需更改,任课教师必须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出国留学、毕业答辩及毕业派遣等用途的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及成绩证明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审核盖章。 ●凡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或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依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处分。

30 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打印中文成绩单并签字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成绩单办理办法及流程 在校生办理出国 成绩单 毕业生办理出国 在研究生院主页上下载英文 成绩单模版,填写并打印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盖章 在学校档案室复印毕业 成绩单的存档件 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打印中文成绩单并签字

31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课程重修办理办法及流程 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合格 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课程重修申请表》
导师签字、院(系、部)主管领导同意并盖章 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重修手续 研究生跟随下一级学生重新学习该门课程并考试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管理信息系统中输入新成绩

32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国际化教育—研究生培养 ♣ 全英文硕士学位项目 从本校和国外著名高校聘请知名教授、跨国石油公司聘请高级工程师全英文授课。 班级规模:35人/班以内 招生时间:开学初(9月6日前截止) 招生对象: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12级新生 报名方式:通过学院报名

33 自2007年以来,我校共选派了了142名学生公派出 国留学,其中联合培养84名,攻读博士学位58名。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我校于2007年启动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坚 持“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 从一流的导师”的原则,以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 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型人才为目标。 自2007年以来,我校共选派了了142名学生公派出 国留学,其中联合培养84名,攻读博士学位58名。 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及研究生院网站

34 2012年,学校与中石油启动了联合培养赴西班牙留学项目,选派了19名硕士研究生赴一流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 2006年以来,学校先后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签署了联合培养俄语专业技术人才协议。截至目前,我校与中石油、中石化累计联合选派了168名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等一流高校留学。中石油、中石化全额资助项目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 2012年,学校与中石油启动了联合培养赴西班牙留学项目,选派了19名硕士研究生赴一流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相关宣讲通知

35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国际化教育—国际学术交流 ♣ 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项目 ♣ 北京市共建项目
学校设立专项基金,鼓励在校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短期访学等多种形式的国际学术交流。 ♣ 北京市共建项目 支持博士生出国出境参加短期访学、宣读高水平会议论文,以博士联合培养为契机,加强与国外同类高水平高校的交流与合作,建设国际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

36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研究生学术创新活动 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 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 校内研究生学术论坛
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校内相关通知

37 三、研究生教学及国际化教育 ★ 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 登录研究生院首页,查看《选课说明》: 如何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如何注册
如何制定培养计划 如何确定上课时间及班次 如何申请英语免修

38 ★ 学位论文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 学位论文开题 ★ 学位论文评审 ★ 学位论文答辩 ★ 学位授予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 学位论文开题 ★ 学位论文评审 ★ 学位论文答辩 ★ 学位授予 ★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 ★ 科学道德与学风 ★ 研究生学位相关文件

39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博士研究生 论文选题查新、开题报告评审 论文开题论证会 论文重复率检测 论文预答辩
顺序:查新→评审→报告会论证 论文开题论证会 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 论文重复率检测 预答辩前 论文预答辩 第六学期3-4月份 论文评审 第六学期4-5月份 论文答辩 第六学期5月份 注:时间按照标准学习年限三年计算。

40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 论文开题论证会 论文盲审随机抽取 论文重复率检测随机抽取
三年制: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 二年制:第三学期开学前完成 论文盲审随机抽取 三年制:第六学期3月份 二年制:第四学期3月份 论文重复率检测随机抽取 三年制:第六学期3月份 二年制:第四学期3月份 论文评审 三年制:第六学期4-5月份 二年制:第四学期4-5月份 论文答辩 三年制:第六学期5月份 二年制:第四学期5月份 注:时间按照标准学习年限计算。

41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 培养模式 ♦ 工程硕士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培养模式 ♦ 工程硕士 三年制,三段式培养模式:第一段(入学当年9月---第二年4月底)在校课程学习; 第二段(第二年5月---第三年9月)企业工作站专业实践训练; 第二段(第三年10月---第四年6月)在校完成学位论文 ♦ 非工程硕士 二年制,一般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具体按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42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 专业实践训练(专业实习)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课程学习结束后,需进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或企业实习。其中,应届本科毕业入学的工程硕士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为1-1.5年,其它专业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具体时间为第2年5月---第3年9月。 ♦ 实习期间应当遵守研究生工作站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 在站实习期间的待遇按照我校与研究生工作站单位签订的协议执行,其中京外研究生工作站单位提供在站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食宿、科研津贴及每年2次往返校企的差旅费

43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实习报告
(1)实习结束需撰写实习报告:包括实习时间和地点、实习的背景及目的、实习的具体内容、实习的收获(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及心得体会等,其中文字部分不少于3000字,重点要突出,公式图表要规范清晰。 (2)实习报告要经过现场指导教师的评阅并进行答辩。实习报告的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现场指导教师的评阅成绩占60%,答辩委员会的答辩成绩占40%。 (3)实习报告寄送所在学院。

44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 学位论文工作基本要求 ♣ 学位论文及摘要篇幅要求 博士研究生
♦ 包括论文选题查新、开题报告评审、开题报告、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预答辩、论文评审和答辩等环节 。 ♦ 博士生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进入论文工作阶段。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应少于18个月(含开题前文献调研2个月) 。 ♣ 学位论文及摘要篇幅要求 ♦ 博士学位论文篇幅一般为4~6万字。 ♦ 论文中文、英文摘要篇幅一般为0.8~1千字。 ♦ 论文详细摘要篇幅一般为0.6~1万字。 ♦ 研究生院网站挂有学位论文写作指南及论文格式样本,可以下载。

45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 学位论文工作基本要求 ♣ 学位论文及摘要篇幅要求 硕士研究生
♦ 包括开题报告、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评审和答辩等环节 。 ♦ 一般从第二学期结束后开始进入论文工作阶段。三年制硕士生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应少于12个月(含开题前文献调研2个月);二年制硕士生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应少于8个月(含开题前文献调研2个月) 。 ♣ 学位论文及摘要篇幅要求 ♦ 篇幅一般为2~3万字 。 ♦ 论文中文、英文摘要一般为300~500字。 ♦ 论文详细摘要篇幅一般3000字左右。 ♦ 研究生院网站挂有学位论文写作指南及论文格式样本,可以下载。

46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 学位论文工作基本要求 ♣ 学位论文及摘要篇幅要求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包括开题报告、论文重复率检测、论文评审和答辩等环节 。 ♦ 一般从第二学期中期或第二学期结束后开始进入专业实践及论文工作阶段。三年制专业硕士生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应少于12个月(含开题前文献调研2个月);二年制专业硕士生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应少于6个月(含开题前文献调研2个月)。 ♣ 学位论文及摘要篇幅要求 ♦ 篇幅不少于1万字(不含文献综述)。 ♦ 论文中文、英文摘要一般为300~500字。 ♦ 论文详细摘要篇幅一般2000字左右。 注:另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 研究生院网站挂有学位论文写作指南及论文格式样本,可以下载。

47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 学位论文的形式和内容要求 ♦ 工程硕士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学位论文的形式和内容要求 ♦ 工程硕士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论文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 ♦ 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可以是针对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专题研究、调查研究报告或企业诊断报告,也可以是高质量的案例。

48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会计硕士 学位论文形式上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 翻译硕士 学位论文可以采用以下形式(学生任选一种,字数均以汉字计算): (1)项目: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中外文本进行翻译,字数不少于1万字,并根据译文就翻译问题写出不少于5千字的研究报告。 (2)实验报告: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就口译或笔译的某个环节展开实验,并就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写出不少于1万字的实验报告。 (3)研究论文: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翻译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5千字。

49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开题 ♣ 学位论文选题查新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进行文献查新,须由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出具《学位论文选题查新报告》,以此作为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和答辩的依据。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 ♦ 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由院负责聘请,一般应聘请3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 ♦ 若有二份评审意见是“不同意开题”,则需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再重新组织评审。

50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开题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 博士研究生
♦ 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论证,需办理延期开题论证申请。 ♦ 开题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指导教师),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则应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 5名与会专家中如有4名专家同意开题,则进入论文开题。如只有3名专家同意开题或者同意开题和修改后开题的专家达到4名,博士生应根据论证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向院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获批准后方可同意开题。

51 ♣ 《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选题查新报告》存档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开题 博士研究生 ♣ 《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选题查新报告》存档 ♦ 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一周内将《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选题查新报告》送交院系办公室存档 。 ♦ 开题报告存档后若要更换开题内容,需由学生和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可重新组织开题论证,并将书面申请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如进入论文工作6个月后需要更换开题内容,学院应当依据变更内容认定是否需要办理延期答辩手续,经院主管负责人签署书面意见后,可重新组织开题论证。

52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开题 硕士研究生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
♦ 三年制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二年制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最迟到第三学期的九月份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论证,需办理延期开题申请。 ♦ 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或硕士、博士生导师。其中具有指导研究生资格的专家不少于3名(含指导教师),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则应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 5名与会专家中如有4名专家同意开题,则进入论文开题。如只有3名专家同意开题或者同意开题和修改后开题的专家达到4名,硕士生应根据论证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向院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获批准后方可开题。

53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开题 ♣ 《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存档 硕士研究生
♦ 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硕士生应在一周内将《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送交院办公室 。 ♦ 开题报告存档后若要更换开题内容,需由学生和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可重新组织开题论证,并将书面申请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如进入论文工作3个月后需要更换开题内容,院应当依据变更内容认定是否需要办理延期答辩手续,经院主管负责人签署书面意见后,可重新组织开题论证。对于学位论文内容与开题内容不一致、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学位论文,不受理学位论文送审。

54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开题 ♣ 学位论文工作的指导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校内外双导师指导 ♦ 校内导师主要负责专业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理论部分的指导等。 ♦ 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论文选题、项目研究、论文工作安排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 学位论文选题 ♦ 论文选题由校外导师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及科研情况或校内导师根据自己的研究课题提出,并结合学生的研究兴趣,在双方导师和研究生协商后共同拟定。 ♦ 专业硕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掌握本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撰写开题报告。

55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开题 ♣ 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三年制专业硕士生可以与同年级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时间(即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论文开题论证工作,也可以结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工作站的专业实习和工程实践计划安排,在入学后第三学期中期(即11月底前)完成论文开题论证工作。二年制专业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中期(十一月底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开题论证会一般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各院组织实施并安排相关专业或领域的导师参加。 ♦ 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或硕士、博士生导师。其中具有指导研究生资格的专家不少于3名(含指导教师),一般应当有校外单位的专家(其中石油石化主干领域一般应有来自石油石化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 ♦ 5名与会专家中如有4名专家同意开题,则进入论文开题。如只有3名专家同意开题或者同意开题和修改后开题的专家达到4名,专业硕士生应根据论证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经双方导师同意后向院系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获批准后方可开题。

56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评审 ♣ 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
♦ 博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印送同行专家评审之前必须通过院系内部组织的论文预答辩 。 ♦ 论文预答辩工作由院系统一安排,至少在论文送审前一周举行。 ♦ 预答辩小组至少由3名本领域的专家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其中至少2名为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在预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初稿送交预答辩小组的专家进行评审。 ♣ 学位论文评审 ♦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为盲审3篇,明审2篇;对列入学业警告或提前毕业的博士生,其博士学位论文盲审为5篇,明审为2篇。在同行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论文评审专家名单,导师可提出回避本次学位论文评审的专家名单。

57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评审 ♣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博士研究生
♦ 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提交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申请,经批准后方才可答辩。 ♦ 五份评议书的评审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的可以申请答辩;如果只有四份意见“同意答辩”,则由院系分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修改期限以及是否可以答辩等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论文,论文修改时间不应少于三个月。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和院系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安排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58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评审 ♣ 学位论文评审(明审) 硕士研究生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明审的学位论文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后简称院分委员会)实施论文送审 ♦ 学位论文如采用明审的方式评审,应当聘请2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进行评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 ♦ 各院在办理学位论文外送评审时应对硕士生的课程考试成绩单、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详细摘要进行初审,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安排学位论文评审。

59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评审 硕士研究生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学位论文评审(明审与盲审相结合) ♦ 明审的学位论文由院分委员会实施论文送审,盲审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公室实施论文送审。 ♦ 聘请2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进行评审,其中1名明审专家,1名盲审专家。 ♦ 盲审的研究生数量不低于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0%(按四舍五入法则取整),全年级研究生总数不足10名的院应抽取1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参加盲审。 ♦ 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由院分委员会随机抽取,抽取时间一般安排在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两个月。

60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答辩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组成 博士研究生
♦ 答辩委员会由五名或七名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五名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中博士生导师和其它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的专家分别不少于二名。七名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中博士生导师和其他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的专家分别不少于三名。至少有一名论文评审专家兼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 答辩人的导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参加答辩会,负责向答辩委员会介绍博士生的有关情况,并在评议阶段回避。 ♦ 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秘书一人。

61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答辩 ♣ 学位论文答辩决议 博士研究生
♦ 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的水平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做出决议。只有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含)以上答辩委员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方为通过答辩。答辩决议需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校学位委员会。答辩会议应当有记录。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若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可在半年后(时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新的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包含一半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若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以后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

62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提交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 一般按硕士学科专业相对集中统一答辩的方式进行。如果一个学科需成立几个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答辩时间应当错开,答辩委员会成员交叉重叠人数不少于二人。 ♦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不包括导师),为从事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研究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委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其中专业学位的石油石化主干领域的工程硕士论文答辩一般应有来自石油石化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至少有一名论文评阅人兼任答辩委员会委员。每个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秘书一人。

63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的水平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只有经无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含)以上答辩委员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方为通过答辩。答辩决议需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校学位委员会。答辩会议应当有记录。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若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可在两个月后(时间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重新答辩申请被批准后,新的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应包含一半原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若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以后不再受理其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

64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位授予 ♦ 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满足下列基本要求,方可申请博士学位(具体请参阅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最新版本)及各院有关规定)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查申请学位人员的材料,就是否授予学位做出决议,决议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到会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 对于不接受学位申请、暂不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撤销已授予学位等各种情况请参阅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有关条款

65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
♦ 学校设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奖励基金”(以下简称“优博基金”),作为北京市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培育经费,用于资助特别优秀的在校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 ♦ 各年级普通招考的各类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优博基金”资助,资助名额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年级博士生人数的5%。 ♦ 获得优博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学校按照博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的标准提供资助(目前为3200元/月)。资助期限一般从获得审批通过后的下一个月开始直至博士正常毕业,鼓励优秀者在正常学习年限后再延期1年毕业并予以资助。

66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学校每年对获得资助的博士生的课程学习、论文及科研成果进行一次答辩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停止资助。停止资助的研究生可以参加学校普通奖学金的评定。 ♦ 资助期间,学生不得无故退出资助体系。凡自动退出资助者,学校不再提供任何奖学金。 ♦ 获得资助的博士学位论文预期成果应为:论文经同行专家综合评价为全优;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6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公认的处于前列的高水平外文期刊(JCR期刊分区表3区及以上);有专利(申请)和省部级奖项等(优选项)。 ♦ 获得优博基金资助的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免交资助期间该研究生的助研资助配套费 。

67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科学道德与学风 重要性
♦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问题是指科技工作者在科研规范、行为准则、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风气、治学原则等方面出现的失范现象。 ♦ 对科技事业而言,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直接影响到科学的繁荣发展,是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 ♦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科研群体的社会角色更易受到社会关注;二是科学技术与工业经济乃至政治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是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对国家、科学共同体、个人危害很大。

68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科学道德与学风 有关要求和规定
♦ 研究生须加强学术道德自律,严格遵守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和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 ♦ 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拟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随机抽取的部分硕士学位论文(部分学院全查)进行检测。如发现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联合培养研究生须遵守联合培养协议,在对方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能否列入本校学位论文中,按联合培养协议规定执行。

69 教育部《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教育部《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2年7月16日) ♦第六条 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他人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依法撤销其学位。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七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售卖学位论文者,属于在读学生的,由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第八条 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负责指导的学生学位论文存在购买、他人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视情节轻重,可暂停其招生、取消指导教师资格,并可给予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等处理。

70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研究生学位相关文件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 关于博士、硕士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规定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最新版本)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及评选奖励办法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 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三个文件的解释 以上文件 研究生院 网站可查

71 研究生院 祝同学们学业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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