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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 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 業務說明會 長照高齡、樂活人生 訓練推廣科 葉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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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5年度 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 業務說明會 長照高齡、樂活人生 訓練推廣科 葉曉琪

2 簡報內容 計畫核定 計劃書修改 招生 開訓 結訓與就業輔導 核銷

3 計畫核定流程 修正計畫書內容 送本分署審閱(電子檔) 訓練單位開始招生 計畫書送縣市政府核定 縣市政府發函核定計畫

4 105年度 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 計畫書修改

5 計畫修改 參訓資格(八、參訓條件:托育p11、照顧p12) 錄訓方式(不予錄訓規定:托育p26、照顧p26) 經費計算錯誤(四捨五入)
(勞保費請調整每人/每日37元) 申請班數與核配班數不符者請調整訓練日期 計畫書送核定(附表1至附表12) 計畫書請編碼 訓練經費調整:附表3、附表4要一起調整。

6 105年度 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 招 生

7 招生注意事項 訓練班次登錄於「職業訓練業務資訊管理系統」(TIMS系統)。
訓練單位招訓簡章之文宣送本分署備查後,始得刊登,並應載明雲嘉南分署授權招訓字號、經費來源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及「廣告」字樣。 各訓練單位對於報名參訓者,應先行至「職業訓練業務資訊管理系統」(TIMS)查詢報名者歷史參訓紀錄,並得依課程特性,採筆試及口試甄選合格者參訓,2年內已有重複參訓紀錄或尚在訓後90日內就業輔導期間者,訓練單位應予評估,以排除無就業意願之參訓者。(作業手冊P2:路徑) 訓練單位於受理民眾報名時,應查驗「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無勞保紀錄單」及「農民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作業手冊-前2類特定對象)」。 對持「職業訓練推介單」者未予錄訓時,應即回報原推介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8 招生注意事項(續) 招生資訊必須揭露:「本課程參訓學員須先繳交全額訓練費用」之訊息,以供民眾作為選訓報名考量因素之一。請各單位於「台灣就業通」公告招生網頁內,及相關招生簡章內,應以文字方式加註以傳達予民眾知悉。 報名截止日期(開訓5日前)及甄試時間,以公平、公開方式遴選適訓者參訓。 長期失業者身分提醒報名者至就業中心辦理求職登記。 參加本要點訓練期間,重複參訓其他職業訓練課程(在職、失業者),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不得同時申領補助。 招生簡章範本.doc

9 招生注意事項(續) TIMS-報名登錄作業及e網報名審核功能僅開放至報名截止日後3日內或甄試日前2日取其離報名截止日較近者。(均為日曆日) 。ex: 1.報名截止日:104/09/09,甄試日:104/09/11,最晚可報名登錄作業:104/09/09 2.報名截止日:104/09/09,甄試日:104/09/15,最晚可報名登錄作業:104/09/12 TIMS首頁>>學員動態管理>>學員資料管理>>學員資料維護,使用期限(日曆天)開訓後14日內登錄完成。 托育人員及照顧服務員計畫-學員資料維護,若民眾被勾稽為在職者,學員資料維護「就職狀況」欄位自動為『在職』,不得修改。 非自願離職者要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經過評估後才能參訓(涉及津貼請領的身分認定要件),因此TIMS首頁有非自願離職者的作業提醒。

10 招生注意事項(續) 首次使用TIMS 系統者,請於登錄系統後於TIMS首頁-文件下載-下載委辦照顧服務員保母訓練使用者手冊。
首頁>>學員動態管理>>招生作業>>報名登錄 因報名者均要簽立「查詢個人相關資料同意書」,故改為「本人同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為本人提供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時使用」,已無不同意選項。

11 甄試注意事項 甄試之筆試題庫應於辦理甄試前,送本分署備查。 甄試作業原則(NEW)
甄試作業分筆試及口試二階段,分數各占50%,筆試及口試總成績達60分以上始得錄訓為原則,並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及名次後,依序錄訓,如總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及口試者,一律不予錄訓。 為落實就業服務法及就業保險法規定應協助非自願離職者、特定對象及弱勢對象參加職業訓練,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身分及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定特定對象(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外籍配偶或大陸地區配偶身分之甄試者,其總成績以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3%計算,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最遲應於甄試當日提出,逾時或未依規定提出者,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因應前述新增成績加權之規定,有關報名者之參訓身分,不得再列為口試評分項目。

12 甄試注意事項 甄試考題字體清晰且大,如有兩面考題者,應於考卷明顯處提醒考生背面有題目。
盡可能同一時間辦理甄試,無法同一時間辦理者,考題應不同,否則受試者會質疑洩題。 事前規劃考場座次,不要讓考生自以選擇座位,以防考生作弊。 口試請安排2位老師共同口試,避免受試者質疑僅有1位老師口試不夠客觀。 TIMS報名者要記得審核並聯繫通知他們,避免損害他們的權益。 甄試後公布欄及時提供題目及答案7日,應建立紙本及電子檔,以備查察。

13 訓練期間注意事項 選班長協助課務、訂便當或學員間聯繫。 值日生負責清潔工作等。 簽到退之規定:如遲到超過15分鐘須請假1小時規定等。
如果有人申訴或陳情,請填寫異常處理報告單。

14 參訓條件 托育人員: 照顧服務員: 年滿16歲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具擔任照顧服務員工作認熱忱者。 甄試錄取後須檢附體檢表(體檢項目依主管機關規定調整之)。 托育人員: 年滿20歲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及具勞工保險、農民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學員補助資格及前項年齡,以開訓日為基準。

15 招收比率 實施方式 訓練對象 招收比例 職前班 失業者 優先 在職者 15% 在職班 在職者 優先 失業者 15%

16 特定對象身分 手冊第十點 照顧:p13-p18;托育:p14-p18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加保於工會、農會、漁會者不適用)
非自願離職失業者:開訓5日前至就業中心開立推介單影本 參加職業工會勞工保險退保者 長期失業者:開訓日前一個月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證明文件 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戶籍謄本正本、有效居留證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在職者全額補助對象:9種身分(二度就業婦女)

17 學員收退費標準 訓練單位自行規劃收費標準,並依核定之計畫辦理收費,惟至多收取該班次核定訓練費用之全額,不得以其他名目增收任何費用。
訓練單位如未能如期開班時,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退費標準: (一)於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最多得收取平均個人訓練 費用5%,餘額退還學員。 (二)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 應退還平均個人訓練費用50%。 (三)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18 變更訓練計畫 延班:各班次招生訓練人數應以30人至40人辦理規劃,(最低開班人數須20人以上)。開訓日前招生人數不滿20人,訓練單位得申請延期開班,惟以2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14天,合計不得超過28天。 照顧服務訓練課程:如經2次延班,仍不滿20人,訓練單位得專案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可後開班訓練。

19 變更訓練計畫 提前開班:已對外公告招訓,不得提前開班。 停班:開班人數20人(含)以上時,不得以招生不足為由申請停班。
訓練計畫經核定後,訓練單位如欲變更計畫內容者(如師資、課程、上課地點),應送原核定之地方政府審查核定,並副知本分署。 TIMS同步作計畫申請

20 105年度 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 開 訓

21 出席率及成績考核 照顧服務員: 托育: 學、術科課程測驗成績合格(標準依各地方主管機關規定)。
核心課程之出席率應達80%以上且完成所有回覆示教課程及臨床實習課程者,始可參加成績考核。 托育: 1.該專業訓練課程名稱(單科)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 2.該專業訓練課程(總時數)出席率達80%以上。 3.該課程名稱實習課程出席率100% 。 學、術科課程測驗成績合格(標準依各地方主管機關規定)。

22 督導考核 教學日誌:確實按照課程進度表實施授課及請主管簽名。 學員遲到超過15分鐘或早退時應予請假,請假以1小時計(請刻橡皮章蓋章)。
學員簽到退應確實嚴格執行。 學員共同及個人領料單規格需寫詳 細,並確實給學員簽收。

23 不定期訪視 每一訓練班別至少訪視一次。 配合事項:
現場需有1名值班人員且隨班攜帶資料,若訪查當日無法提供以下資料,將發函通知請其改善,且納入下次審查會之參考。 當日及前一次教學(訓練)日誌 學員簽到(退)表 當日缺課之請假單 退訓/提前就業申請表 勞保加保明細

24 105年度 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 結訓與就業輔導

25 結業證書 托育:結訓後一星期內檢附結訓學員名冊、學員成績考核表、學員簽到(退)簿影本、教學日誌及成果報告。
照顧服務員:結訓後一星期內檢附結訓學員名冊、學員成績考核表、學員簽到(退)簿影本、體檢報告影本(依主管機關規定)及成果報告。

26 就業輔導 於年度結束提供考照率。 依訓練計畫書內就業輔導機制執行。
訓練單位於該班結訓後九十日內,應落實就業輔導計畫,並結合當地就業支持體系積極輔導結訓學員就業及參加技能檢定與加入區域性職業工會。 訓練單位應至內政部「照顧服務員資訊管理系統」登錄已結訓學員資料,俾利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掌握當地照顧服務員人力資源及推介就業。 訓後3個月內,至Tims系統登錄學員之就業率(若就業率未達提供改善作法函送本分署)。 於年度結束提供考照率。

27 就業輔導 衛福部要求照顧服務員訓練填報學員就業狀況須調查就業單位之類別:共5類 居家服務單位 社區 機構 醫院 其他等
TIMS路徑: 首頁>>學員動態管理>>就業媒合管理>>訓後就業場域設定 (學員就業狀況作業先登錄完成,方可進行訓後就業場域設定)

28 105年度 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 核 銷

29 補助標準 取得結業證書標準 1.出席時數符合實施計畫規定 2.成績考核及格(依主管機關規定及格分數)
取得結業證書之特定對象參訓者,依核定訓練費用全額補助;前項規定以外取得結業證書之參訓學員,依核定訓練費用補助80%,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出席時數: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但參加成績考核結果不及格者,依前項補助標準,補助其二分之一。

30 無法補助款狀況 結訓後一個月內 函送有關資料 (作業規定第19點) 至本分署辦理 學員補助費用請 領作業 受訓學員資格經 審查不符補助資格者
不補助 重複參訓其他訓練 課程,接受政府訓 練經費補助者 不補助 不補助 參訓學員 中途離(退)訓

31 經費核銷注意事項 鐘點費:檢附講師及助教之印領清冊(簽名) 材料費: 個人、共同材料:檢附學員領料簽收單(正本)
勞保費(以37元/每日計算): 檢附勞保費支用明細表及勞保費計費清單。 宣導費:檢附收據或發票正本或影本(核銷佐證文件應加註「廣告」字樣)。 學雜費、設備使用或維護費、場地費:無須檢據

32 經費核銷注意事項 領據:依(學員印領清冊總額)-(勞保費繳回金額)請領。 收據:訓練單位開立給學員繳費之收據正本。
訓練單位於收到補助款次日起十個工作天內完成轉發受補助學員,並於轉發完畢後函知本分署核備。參訓學員退費簽收單(托育:附件20 、照顧:附件:21) 請依手冊附件格式製作教室日誌、簽到表、核銷等相關資料。

33 配合事項 提供筆試題目。 向學員宣導加入保母系統及至衛福部照顧服務員系統登錄結訓學員資料。 參加職業訓練業務資訊管理系統(TIMS)訓練。
原始憑證保留至少10年,發展署及本分署必要時得派員抽查。 培訓單位,不得委任或轉包其他單位辦理。 性別工作平等法、防治職場性騷擾、就業反歧視;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等課程請拍照留存。 成功案例提供(分署視情況以新聞稿方式宣導)。

34 消費者保護方案-宣導 開訓說明會或課程進行中,訓練單位得結合各式文宣資源向民眾加強宣導: 如何選擇報名參加民間訓練課程之注意事項。
其參與相關職業訓練應盡的義務與責任,如親自簽到退、課程訪查…等。

35 主管機關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托育人員 照顧服務員 雲林縣:張玉欣 (05)552-2575 嘉義縣:林鈴范 (05)362-0900轉2506
嘉義市:吳芬姿 (05) 轉155 臺南市社會局:白淳瑜 (06) 轉5903、 臺南市(民治):朱奕螢 (06) 轉6546 照顧服務員 雲林縣:詹富閔 (05) 雲林縣衛生局:林淑美 (05) 轉133 嘉義縣:沈玉婷 (05) 轉3207 嘉義市:張琬郁 (05) 臺南市:余儒旻 (06) 、

36 小叮嚀 不予錄訓之規定: 注意: 1.結訓學員尚處於訓後三個月內之就業輔導期間。
2.開訓日前一年內曾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因請假、曠課時數或其他可歸責於學員事由而被退訓。 3.開訓日前二年內重覆參加相同班名、訓練時數亦相同之訓練課程。 4.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且其訓後三個月內均無就業效果或紀錄。但可提供二年內確有受僱事實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注意: 上開但書預計修正方向:但可提供開訓日前2年內確有投保勞工保險(不含職業工會、農會、漁會及公法救助關係領取津貼之保險者)之受僱事實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前項不予錄訓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以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37 小叮嚀 【提醒】訓練單位如有招收以上所列不予錄訓或未符資格條件規定之民眾參訓者,除不符規定者之個人訓練費用不予補助外,並納入未來審查評分之參據。 就業率鍵入TIMS系統,以免影響學員權益 (審查會之就業率以TIMS資料為準) 步驟1:查詢近兩年參訓資料 Tims路徑:學員動態管理/招生作業/報名登錄/班級/查詢/近兩年參訓資料 步驟2:查訓就業狀況 Tims路徑:教務管理/學員參訓歷史/身分證字號/查詢

38 小叮嚀 訓練機構基本資料表(附件1-1) 勞保保險證號(訓字號保險):新單位請檢附核配公文向勞保局申請
Yahoo信箱會擋信,請另提供其他信箱(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儘量避免使用私人信箱)。 排課時注意是否符合全日制,會影響訓練生活津貼之申請 個資課程:上課日期未定,屆時請配合參加 年度評鑑

39 小叮嚀 補助辦理職前訓練之評鑑指標 1、行政管理服務及配合度(17分) (1)職業訓練業務資訊管理系統(TIMS)登錄
(2)課程安排穩定性調課異動頻率 (3)師資安排穩定性 (4)申訴管道及處理 (5)訓練輔導 (6)行政作業管理及執行情形 2、訓後就業輔導措施(10分) 辦理就業說明會、徵才活動、寄發推薦信、每週以電 子郵件或簡訊,傳送就業資訊等

40 辦訓經驗分享 照顧服務員訓練: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于郁沛老師) 社團法人臺南市容愛關懷服務協會(李季蓁組長) 托育人員專業訓練: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于郁沛老師)  社團法人臺南市容愛關懷服務協會(李季蓁組長) 托育人員專業訓練:  社團法人嘉義市保母協會(劉嘉麗總幹事) 嘉義縣褓姆職業工會(陳亭羽組長)

41 辦訓經驗分享 請踴躍發言

42 105年度 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 說明結束,感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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