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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當前重點工作及預算 一、近完工階段之重大計畫 二、推動中之重大計畫 三、即將推動之重大計畫 四、預算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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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貳、當前重點工作及預算 一、近完工階段之重大計畫 二、推動中之重大計畫 三、即將推動之重大計畫 四、預算 10

2 一、近完工階段之重大計畫 基隆河治理計畫 寶山第二水庫工程計畫 阿公店水庫更新計畫 11

3 (一)基隆河治理計畫 重要內容 執行情形及成效 特色
依「基隆河流域治理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辦理。 採生態工法綜合多元治理。 本署動員所屬河川局加速完成。 執行進度 1. 員山子分洪及主體工程已完工。 2.縣市政府執行之支流排水系統,預    定今(95)年汛期前完成。 效益 1.員山子分洪最大可分洪每秒1,310立方  公尺水量,使下游洪水位平均下降約   1.5公尺,歷經93年0911豪雨、納坦颱  風、南瑪都颱風及94年海棠颱風、馬  莎 颱風、泰利颱風等6次應急分洪,成  效已彰顯。 竣工典禮:規劃於近期內辦理竣工典禮。 基隆河初期治理計畫(88.5~91.4),經費121.9億;基隆河前期治理計畫(91.5~94.12),經費316.2億。 前期治理計畫包含員山子分洪工程,11個區段堤防工程、支流排水、抽水站、橋樑改善及坡地保育等。 12

4 (二)寶山第二水庫工程計畫 執行情形或成效 重要內容
計畫目標:與寶山水庫及頭前溪隆恩堰聯合運用,每日增供28.2萬噸,滿足新竹地區至民國110年用水需求。 計畫期程:86.4~95.6 計畫總經費:130億元 計畫內容: 水庫工程 引水路工程 水源聯通工程及配合工程。 預定總進度98.54%,實際進度97.1%,落後1.44%。 本水庫主體土壩已完工,庫區設施多已完成,預定95年6月完工。 水庫於95年2月辦理施工導水路封堵作業並進行蓄水。 13

5 (三)阿公店水庫更新工程計畫 執行情形及成效 重要內容 為恢復阿公店水庫原有防洪、灌溉及新增公共給水功能,年增供公共給水2,900萬立方公尺
計畫內容:水庫浚渫、越域引水路、越域排洪道、溢洪管改建、壩體改善等工程。 本計畫期程86.7~94.6,總經費82.2億元,至94.12止預定總進度100.0%,實際99.69%,稍微落後,預定95.6完成。 浚渫1,160萬立方公尺、壩體改善及更新工程均已完工,並已完成蓄水期安全複核,可進行初期蓄水。 水庫浚渫工程施工前 14

6 二、推動中之重大計畫 湖山水庫工程計畫 地層下陷防治計畫 水資源保育與回饋 河川砂石供應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
大里溪治理計畫第3期實施計畫 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路 15

7 (一)湖山水庫工程計畫 計畫緣起 經費及期程 提供雲林地區自來水之替代水源,減少地下水超抽,以減緩地層下陷。 提供雲林地區區域發展所需用水。
奉行政院90年1月30日核定辦理,自民國91年起開始推動。 經費及期程 計畫經費:162.44億元。 計畫期程:91~97年。 16

8 執行情形 用地處理 工程施工 近期內將研提修正計畫,依程序報院。
本計畫因環保團體之抗爭,致預定總進度26.80%,實際進度22.29%,落後4.51% 。 計畫累計編列27.70億,累計執行數24.82億,其中用地費14.86億,工程費及其他9.96億。 用地處理 庫區工程用地:補償費加救濟金約14.86億元,累計已領取約14.40億元。 工程施工 施工導水路工程:生態保育措施業於 通過審查,將可加速推動。 大壩工程:配合受導水路延後施工及保安林解除時程,預定95年9月招標。 近期內將研提修正計畫,依程序報院。 17

9 (二)地層下陷防治 因應對策 問題重點 現況 地面水源不足,多私鑿水井造成超抽地下水。 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排水功能不彰,淹水災害頻傳。
雲林高鐵沿線地層下陷狀況恐影響行車安全。 執行第二期地層下陷防治執行方案及彰化雲林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 依「雲林縣境高鐵沿線3公里寬範圍內公有合法水井封移實施計畫 」逐年封口停用3公里寬沿線115口深水井,確保高鐵安全無虞。 依據「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辦理排水改善、聚落道路墊高遷移、墳墓遷移、產業調整、檢討土地利用方式及生態觀光。95年將優先完成雲林南部示範區規劃。 目前持續下陷面積約1,147 km2 18

10 (三)水資源保育與回饋 背景 目前辦理情形 後續辦理事項 回饋制度立法屬首創,未來需多與地方政府、保護區內居民協調。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共107處,面積計9013平方公里,佔台灣面積1/4。 保護區內依自來水法第11條所規定禁止或限制貽害水質水量行為。 為落實「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之政策,政府於93年6月修訂自來水法,並於95年1月1日開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徵收費率訂為  1.家用及公共給水、工業用水、其  他用途:0.5元/立方公尺。  2.農業用水:0.009元/立方公尺。  3.水力用水:0.0009元/立方公尺。 預計每年可收取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約10億元,專用於下列項目  1.水資源保育與環境生態保育基礎設施。  2.居民公共福利回饋受限土地補償。 回饋制度立法屬首創,未來需多與地方政府、保護區內居民協調。 95年將逐步成立各水質水量保護區專戶運用小組,以建立各保護區經費管理運用機制。 將持續辦理業務說明會,與地方政持續溝通協調,以降低地方疑慮。 19

11 溫泉保育與管理 背景 重點或問題關鍵 因應對策或後續辦理事項
溫泉法於94年7月1日行政院頒布施行。 台灣除雲林、彰化及澎湖無溫泉外,溫泉分佈超過120餘處 依溫泉法自 95.1.1開徵溫 泉取用費,費 率為9元/立方 公尺。 溫泉地區管理問題繁多,包括溫泉管線任意架設、溫泉水質衛生管理不善、溫泉開發過度、未取得水權、土地使用不符規定。 溫泉法第31條所稱7年緩衝期之範圍仍有疑義。 部分溫泉業者認為溫泉取用費費率(9元/立方公尺)太高。 依溫泉法之13項授權子法分由本部(8項)、交通部(4項)、行政院原民會(1項)已陸續發布施行。 鑒於7年緩衝期涉及、消防、衛生、廢污水排放、土地使分區及建築物管理使等法規,目前立法院已主動提案修法中。 溫泉取用費於95年1月1日開徵,前2年減半徵收,並請地方政府加強宣導。 20

12 (四)河川砂石供應 背景 問題分析 具體作法 在河防安全之考量下,每年定期檢討可提供之河川砂石量,供礦務單位統籌調配。
94及95年辦理情形及成效 砂石朝陸上、進口等多元化供應,經推行多年,仍遭遇許多困難,至今仍仰賴河川砂石供應。 河川砂石為砂石來源之一種。砂石之供需平衡及價格穩定措施由礦務局規劃執行。 台灣地區砂石年需求量每年約6000萬立方公尺。 河川砂石開採須兼顧河防安全。 依計畫積極辦理疏濬工程 94年度中央管河川土石供應量1435萬立方公尺(鬆方約為1900萬立方公尺),滿足市場需求,目前台灣地區庫存量約740萬立方公尺。 參考94年供應情形,水利署規劃95年度中央河川土石供應量1500萬立方公尺(鬆方約為1950萬立方公尺),另再規劃緊急供應預備量225萬立方公尺。 目前國內砂石供需情況已有庫存,價格亦趨穩定。 具體作法 在河防安全之考量下,每年定期檢討可提供之河川砂石量,供礦務單位統籌調配。 21

13 (五)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 重要內容 執行情形、成效及遭遇問題
南部地區每日增供60萬噸,其中25萬噸優先供應民生用水需求,35萬噸則可供應工業區之用水。 計畫內容:引水工程、輸水工程及配合工程。 本計畫期程92.7~101.12,總經費212.92億元,至94.12止預定總進度9.26%,實際9.15%,稍微落後。 目前僅引水隧道工程於93.12發包,94.1開工(因地方抗爭停工中),其餘工程尚在設計調查階段,預計95年底起陸續完成後,發包工程。 水寮 草蘭溪出流工程 西隧道工程 旗山溪跨河工程 東隧道工程 荖濃溪攔河堰 22

14 (六)大里溪治理計畫第3期實施計畫 重要內容 問題分析及因應對策 執行情形 問題分析 因應對策
第1、2期計畫已於79~91年間完成,總經費163.2億元,頗具成效。 93.11院核定第3期計畫(94~95),經費73.3億元。 本計畫興建及加高加強堤防23.36公里。另配合提高改建6座橋樑(旱溪5座、乾溪1座)。 執行情形 截至94年底止,預定進定68%,實際進度54.6%,可達防洪標準,整體工程9月底前可全部完成。 問題分析 本計畫工區內尚有未改建之旱溪5座橋樑為防汛缺口。 經建會已請權責機關(交通部及地方政府)積極配合經濟部趕辦,惟交通部表示無對地方政府補助道路建設之依據。 因應對策 汛期前,本署將會同地方政府就上述缺口以臨時措施防範應變。 根本解決仍應由中央交通主管機關協助台中縣政府籌措改建經費儘速施工,已報請行政院協助解決。 23

15 (七)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路 計畫目的: 爆管事件: - 輸送南化水庫水源解決枯水期高屏溪川流水源之不足。
可增加南部地區50萬CMD水源量(至目標年民國110年最大日送水量為80萬CMD )。 共分12標工程,本公司部分為第2、3管段工程,於民國88年間完工;其餘10管段由水利署南水局施工,並於92年12月30日完工。 爆管事件: 爆管事件 爆管時間 爆管地點 爆管管材 第一次 93年5月10日23時30分許 南化鄉南側台3線387K+553處 (第3管段苦苓橋) 鋼襯預力混凝土管(PCCP) 第二次 94年7月18日18時22分 (海棠颱風期間) 南化鄉北側台3線381K+500處 (第2管段南寮橋) 24

16 - 已委託水利技師公會及中興工程顧問公司等專業鑑定。
爆管後因應措施: - 已委託水利技師公會及中興工程顧問公司等專業鑑定。 辦理改善措施: - 第1次爆管:已完成管線抽換。 - 第2次爆管: 已完成「搶修連通」 目前正進行「更換不安全管路」。 後續有關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之營運操作、相關管材及相關改進措施等,將另案檢討簽報。 25

17 二、即將推動之重大計畫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 26

18 (一)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 背景 台灣易淹水區總面積約1,150平方公里,80%集中於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事業海堤等未完成改善或地層下陷等地區,亟待加速治理。 「水患治理特別條例」於 95年1月13日完成立法,可加速執行本計畫。 27

19 本部應將執行情形及績效,每年向立法院報告。 得委託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農田水利會辦理,其工程經費之比例不得逾依本條例編列之總經費30%。
執行重點與原則 本部為條例之中央主管機關,中央執行機關分別為本部(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及事業性海堤)、內政部(雨水下水道)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排水、上游水土保持及原住民地區治山防洪),計畫執行時程為8年,總經費上限為1160億元。 本部應將執行情形及績效,每年向立法院報告。 得委託直轄市、縣(市)政府或農田水利會辦理,其工程經費之比例不得逾依本條例編列之總經費30%。 工程用地由地方政府取得,中央將酌予補助,惟最高不超過用地費之50%。 28

20 已請農委會及營建署就第一階段經費預為編列預算並送本署 彙整,期能於立法院下一會期開議時審議。
經費及適用範圍 經濟部 內政部 農委會 合計 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事業性海堤 雨水下水道 上游水土保持、農田排水、原住民地區治山防洪 第1階段 (95-96) 220.9億 11.15億 77.6億 309.65億 (疏浚清淤、規劃、工程) 第2及3階段 (97-102) 579.91億 48.85億 222.4億 850.35億 小計 800億 60億 300億 1160億 執行機關 適用範圍 計畫經費 已請農委會及營建署就第一階段經費預為編列預算並送本署 彙整,期能於立法院下一會期開議時審議。 29

21 推動之機制與構想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 (8年1160億) 經濟部 800億元 內政部 60億元 農委會 300億元 推動小組
經濟部 800億元 內政部 60億元 農委會 300億元 推動小組 審查工作小組 考核工作小組 ※ 審查及考核工作小組由各部會   及專家學者組成 水利署 河川局 縣市政府 規劃設計與施工 規劃設計與施工 土地取得 30

22 (二)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 短期措施(以95年不分區供水為目標,並於95.4.30前完成) 中長期措施 提升壩頂緊急抽水能力至96萬噸
改善壩頂抽水下游輸送管線:其中66萬噸送南桃園,30萬噸送北桃園 改善尖山中繼加壓站:使目前支援北桃園每日11萬噸清水,擴充至每日17萬噸 石門淨水場增設50萬噸原水蓄水池 :第1階段完成40萬噸蓄水能力,第2階段(95年底)完成50萬噸蓄水能力 石門電廠修復:包含石門電廠1號機、2號機修復、及上游攔污索設置 桃園地區淨水廠排泥改善:4個淨水場排泥與初沉設備改善 中長期措施 石門水庫增設取水工程:取用頂層原水,每日140萬噸 增設自來水處理廠:穩定桃園地區用水,降低停水機率 增設第二後池:增加蓄水量350萬立方公尺 北水南運管網(板新地區供水改善二期工程計畫):滿足大台北及桃園地區至民國110年之用水需求 配合北水南運管網檢討供水區域調整:滿足大台北及桃園地區至民國110年用水需求 評估板新送桃園供水區間小區管網改善 31

23 石門水庫集水區經營與治理保育整體方案 加強水庫集水區土地使用管理、土地使用與保育防災監測、集水區保育及防災教育宣導等工作,以確保石門水庫集水區之永續經營。 32

24 執行情形 立法院已於本(95)年1月13日三讀通過「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所需經費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上限為250億元,可加速計畫之推動。 針對本供水區,已於去年成立「石門水庫汛期各標的供水協調小組」,由 侯次長召集統籌各項應變及調度,於去年泰利及卡努等颱風運作成效尚稱良好。 33

25 四、預算 近五年年度公務預算趨勢 95年度預算支出編列概況 年度別 歲出(億元) 歲入(億元) 90 315.20 262.6 12.8
近五年年度公務預算趨勢 336.47 317.32 年度別 歲出(億元) 歲入(億元) 90 315.20 262.6 12.8 91 293.68 9.1 92 336.47 317.32 38.0 93 3.7 94 247.36 20.1 350 315.2 293.68 300 247.36 250 200 150 100 38.0 50 12.8 20.1 9.1 3.7 備註:1.含特別預算(基隆河計畫、擴大公共建設計畫) 2.含追加減預算、動二及災害準備金等 3.不含水資源作業基金及離島建設基金 90 91 92 93 94 95年度預算支出編列概況 預算類別 預算數 百分比 1 公務預算(含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 210.50 87.67 2 水資源作業基金 29.10 12.12 3 離島建設基金 0.50 0.21 合計 240.10 100.00 備註:公務預算未含易淹水地區治理計畫特別預算、石門水庫及  其集水區治理特別預算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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