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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 主管 一、主管的概念: 二、确定主管的标准:根据(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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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五章 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 主管 一、主管的概念: 二、确定主管的标准:根据(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
第五章 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 主管 一、主管的概念: 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审理一定范围民事纠纷案件的权限,确定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在处理纠纷上的职权分工。 二、确定主管的标准:根据(实体)法律关系的性质。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 第一节 主管 三、法院主管与其他组织主管的相互关系 1、解决法院主管与其他组织主管关系的原则
第一节 主管 三、法院主管与其他组织主管的相互关系 1、解决法院主管与其他组织主管关系的原则 原则是:“司法最终解决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一切组织处理纠纷不能彻底解决的,都可以交给法院最后解决。该原则有两个含义: 第一,不论什么组织,他们解决不了的案件,最后都可由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判; 第二,如果当事人在一个民事案件中向对方提出几个请求,其中有的归法院主管,有的归其他机关主管那么所有的请求都由法院主管; 第三,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同时向有关机关请求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由法院负责处理。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 第一节 主管 2、解决主管关系的方式 根据世界各国的情况,解决主管关系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是先仲裁后审判,仲裁是必经程序;
第一节 主管 2、解决主管关系的方式 根据世界各国的情况,解决主管关系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是先仲裁后审判,仲裁是必经程序; 第二,仲裁和审判选择其一; 第三,某些纠纷仅仅由仲裁机关或其他组织主管, 上述三种方式中,我国主要采用第一、二种方式。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一、管辖的概念: 二、管辖的功能: 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一、管辖的概念: 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管辖的功能: 管辖是解决法院系统内各级法院之间受理案件的分工问题。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三、管辖与主管的关系: 四、管辖制度的意义: 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防止管辖不明或者法院相互推诿,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三、管辖与主管的关系: 主管是确定案件管辖的基础和前提,管辖是主管的体现和落实。 四、管辖制度的意义: 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防止管辖不明或者法院相互推诿,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6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五、确定管辖的原则: (1)两便原则 (2)工作负担均衡原则 含义: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审判案件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五、确定管辖的原则: (1)两便原则 含义: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法院审判案件 体现:管辖以当事人住所为主要连结因素; (2)工作负担均衡原则 含义:根据各级法院审判力量和职能划分管辖 体现:民事案件主要由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一审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7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五、确定管辖的原则: (3)管辖恒定原则 含义:A、确定是否有管辖权的时间为原告起诉时。 B、管辖一旦确定,不得轻易变更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五、确定管辖的原则: (3)管辖恒定原则 含义:A、确定是否有管辖权的时间为原告起诉时。 B、管辖一旦确定,不得轻易变更 体现:a、不依当事人住所的变更而变更; b、不依行政区划的变更而变更; c、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8 司考真题 (2009)80.2008年7月,家住A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B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B.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C.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D.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ABC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9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五、确定管辖的原则: (4)国家主权原则 A、我国专属管辖的案件,不承认外国法院的管辖;
第二节 管辖概述 五、确定管辖的原则: (4)国家主权原则 A、我国专属管辖的案件,不承认外国法院的管辖; B、我国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一方向我国法院起诉,一方向外国法院起诉,我国法院行使管辖权,不承认外国法院的管辖。 C、对与人民法院辖区无联接因素的案件,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给人民法院审判的,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应诉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审判。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0 第二节 管辖概述 六、管辖的种类划分: (1)以法律规定或法院裁定分为:法定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裁定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2)以强制或任意规定分为:专属管辖;协议管辖 (3)以法律上的诉讼关系分为: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合并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1 补充 专门管辖 一、民事专门管辖的概念 二、专门法院的设置:
补充 专门管辖 一、民事专门管辖的概念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上的分工和权限。 二、专门法院的设置: 1、海事法院 ,一级中级建制; 2、知识产权法院,一级中级建制; 3、铁路运输法院 ,两级建制; 4、军事法院 ,三级建制;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2 补充 专门管辖 三、海事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如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海污案件,等等。 2、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如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海上、通海水域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件,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件,等等。 3、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港口作业纠纷案件,共同海损纠纷案件,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抵押权、留置权和优先权的纠纷案件,等等。 4、海事执行案件。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3 补充 专门管辖 四、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1、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补充 专门管辖 四、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1、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3、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4、铁路在修建、管理和运输方面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 5、铁路在装卸作业、线路维修等方面发生的委外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6、铁路系统内部的经济纠纷案件。 7、违反铁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对铁路造成损害的侵权纠纷案件。 8、铁路行车、调车作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原告选择向铁路运输法院起诉的侵权纠纷案件。 9、上级人民法院指定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4 补充 专门管辖 五、军事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 (三)军队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 (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 下列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申请的,军事法院应当受理: (一)军人或者军队单位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二)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侵权行为发生在营区内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三)当事人一方为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5 补充 专门管辖 五、军事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四)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在营区内,且当事人一方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 (五)申请宣告军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 (六)申请认定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当事人一方是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且合同履行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在营区内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书面约定由军事法院管辖,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专门管辖规定的,可以由军事法院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6 第三节 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 二、级别管辖的确定标准 上下级法院在受理一审案件上的分工。
第三节 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 上下级法院在受理一审案件上的分工。 是我国管辖制度的一个特色,与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相匹配。 二、级别管辖的确定标准 1、案件性质 2、诉讼标的额 3、案件的影响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7 第三节 级别管辖 三、级别管辖的具体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另有规定的案件(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院确定的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诉讼标的额大的案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商标权纠纷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8 第三节 级别管辖 四、上海的规定: 高院一审:5亿以上,或3亿以上的一方在本市无住所的,或1亿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
第三节 级别管辖 四、上海的规定: 高院一审:5亿以上,或3亿以上的一方在本市无住所的,或1亿以上的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 中院一审:1亿以上,或5000万以上的一方在本市无住所的,或2000万以上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 区县法院一审:其他标的额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民事案件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9 司考真题 (2009)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参考答案:A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0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二、一般地域管辖: 同级法院在受理一审案件上的分工 划分的依据是案件与法院辖区的联接因素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 同级法院在受理一审案件上的分工 划分的依据是案件与法院辖区的联接因素 二、一般地域管辖: 1、含义:以当事人住所地来确定管辖法院 2、住所地的确定: 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居住地 非自然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注册地或登记地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1 第四节 地域管辖 3、确定的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
第四节 地域管辖 3、确定的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2 第四节 地域管辖 3、确定的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 (5)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户籍的诉讼,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节 地域管辖 3、确定的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 (5)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户籍的诉讼,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3 第四节 地域管辖 4、一般原则的例外:被告就原告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原告住所地
第四节 地域管辖 4、一般原则的例外:被告就原告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原告住所地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原告住所地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住所地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住所地 (5)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4 第四节 地域管辖 4、一般原则的例外:被告就原告 (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四节 地域管辖 4、一般原则的例外:被告就原告 (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8)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 (9)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5 第四节 地域管辖 4、一般原则的例外:被告就原告
第四节 地域管辖 4、一般原则的例外:被告就原告 (10)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11)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6 司考真题 (2009)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7 司考真题 98.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Y省A县法院 B.Y省B县法院 C.Y省C县法院 D.W省D县法院
 98.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Y省A县法院   B.Y省B县法院   C.Y省C县法院   D.W省D县法院 参考答案:ABCD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8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除了当事人住所,还可以其他联结因素确定管辖法院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除了当事人住所,还可以其他联结因素确定管辖法院 1、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9 第四节 地域管辖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合同约定的,从约定
第四节 地域管辖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合同约定的,从约定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履行,双方住所都不在约定的履行地的,约定的履行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0 司考真题 (2008震区)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公楼建成后,因办公区的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香山公司与红叶公司协商无果,香山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在调解中红叶公司承认工程所用水泥不合要求,因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但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1 司考真题 参考答案:B 97. 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市A区法院和乙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
 B. 乙市B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C. 甲市A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D. 本案只有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B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2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 2、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 2、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3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 3、票据纠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 4、公司法上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 3、票据纠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 4、公司法上纠纷,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法上纠纷主要指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 5、因运输或联合运输纠纷诉讼,由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4 第四节 地域管辖 6、侵权行为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
第四节 地域管辖 6、侵权行为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 (1)海事侵权案件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2)产品质量侵权案件由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侵犯专利权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5、6条确定侵权行为地和管辖法院; (4)侵犯商标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产品储藏地或者被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5 第四节 地域管辖 6、侵权行为诉讼 (5)侵犯著作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被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四节 地域管辖 6、侵权行为诉讼 (5)侵犯著作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被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6)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侵权行为地是指侵权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视作侵权行为地; (7)对涉及域名的侵权案件,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视作侵权行为地。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6 司考真题 (2007)80.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参考答案:ABD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7 司考真题 (2008全国)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是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和吕某赔偿损失5万元,并进行赔礼道歉。一审法院仅判决杂志社赔偿甲公司3万元,未对“赔礼道歉”的请求进行处理。杂志社认为赔偿数额过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8 司考真题 97.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的法院有: A.《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B.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C.汪某住所地的龙门市C区法院 D.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   参考答案:ABD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9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 7、运输事故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三、特殊地域管辖: 7、运输事故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 8、海事事故由碰撞发生地,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船籍港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 9、海难救助诉讼,由救助地、被救船舶最先到达地。 10、共同海损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和航程终止地 这两者没有被告住所地,为什么?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0 第四节 地域管辖 四、专属管辖 1、排斥当事人的协议约定 2、排斥外国法院的管辖 3、排斥一般管辖的规定 (一)概念与含义 2017/3/1
第四节 地域管辖 四、专属管辖 (一)概念与含义 1、排斥当事人的协议约定 2、排斥外国法院的管辖 3、排斥一般管辖的规定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1 第四节 地域管辖 四、专属管辖 (二)适用案件 1、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四节 地域管辖 四、专属管辖 (二)适用案件 1、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港口作业案件——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遗产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2 司考真题 (2006)40.甲县居民刘某与乙县大江房地产公司在丙县售房处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江公司在丁县所建住房1套。双方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可以向甲县法院或者丙县法院起诉。后因房屋面积发生争议,刘某欲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管辖权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县和丙县法院有管辖权   B.只有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C.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D.丙县和丁县法院有管辖权 参考答案:B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3 司考真题 (2008震区)39. 下列哪一类案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A.专利侵权案件 B.海难救助费用案件 C.共同海损案件
  D.遗产继承案件 参考答案:A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4 司考真题 (2008震区)47.甲区基层法院因装修办公大楼,与所在区的向阳建筑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的决算产生了纠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阳建筑公司就该纠纷向甲区基层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甲区基层法院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本案为合同纠纷,应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B. 本案情况特殊,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 本案情况特殊,应适用移送管辖制度   D. 本案涉及不动产,应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参考答案:A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5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五、协议管辖 (一)概念 (二)明示的协议管辖 1、适用于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2、只能对一审法院进行协议选择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五、协议管辖 (一)概念 (二)明示的协议管辖 1、适用于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 2、只能对一审法院进行协议选择 3、可选择的法院: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等有实际联系的 4、选择必须明确 5、不得违法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6、必须书面形式 7、时间:既可是纠纷发生前,也可在纠纷发生后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6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五、协议管辖 (三)默示的协议管辖:应诉管辖
第四节 地域管辖 五、协议管辖 (三)默示的协议管辖:应诉管辖 当事人未提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问题:1、没有应诉答辩怎么处理? 2、法院可否释明? 3、被告应诉答辩,法院可否以自己没有管辖权裁定移送?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7 司考真题 (2010)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于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 问:1.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8 第四节 地域管辖 六、共同管辖、选择管辖和合并管辖 (一)共同管辖 (二)选择管辖 (三)合并管辖 几个法院有共同管辖权;
发生争议的解决:进行协商,协商不成逐级报共同的上级法院解决。 (二)选择管辖 由当事人在有管辖权的法院中选择其一提起诉讼。 当事人同时向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受理(立案)的法院管辖。 (三)合并管辖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9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一、移送管辖 1、受理案件后发现没有管辖权,但应诉管辖除外。 2、以裁定的方式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一、移送管辖 1、受理案件后发现没有管辖权,但应诉管辖除外。 2、以裁定的方式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3、受移送法院不得拒绝接受。若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或者移送错误,报上级法院处理 4、裁定移送对当事人亦有拘束力,不得声明不服,但可以就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0 司考真题 (2008全国)82.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 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 参考答案:ABCD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1 司考真题 (2010) 39.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参考答案:D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2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二、指定管辖 1、上级法院就具体案件指定下级法院受理管辖 2、适用情形: (1)出现管辖权争议又协商解决不了的;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二、指定管辖 1、上级法院就具体案件指定下级法院受理管辖 2、适用情形: (1)出现管辖权争议又协商解决不了的; (2)因特定情况使得有管辖权的法院无从进行审判的; (3)受移送法院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或者移送错误的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3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二、指定管辖 3、作出方式:裁定 4、对抢先裁判的处理:裁定撤销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二、指定管辖 3、作出方式:裁定 4、对抢先裁判的处理:裁定撤销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在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4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三、管辖权转移 1、三种情形 2、实质: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体现了管辖制度设置的灵活性。 (1)提审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三、管辖权转移 1、三种情形 (1)提审 (2)下放,必须经自己的上级法院批准;可以下放的案件: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3)报请 2、实质: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体现了管辖制度设置的灵活性。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5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三、管辖权转移 3、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A、前提不同 B、移送的对象不同 C、法院关系不同 D、是否需后续法院同意不同
第五节 裁定管辖 三、管辖权转移 3、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A、前提不同 B、移送的对象不同 C、法院关系不同 D、是否需后续法院同意不同 E、当事人可否救济不同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6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一、概念 二、条件 1、主体:当事人(不包括第三人和被追加的共同原告) 2、案件:一审案件,重审和再审的除外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一、概念 二、条件 1、主体:当事人(不包括第三人和被追加的共同原告) 2、案件:一审案件,重审和再审的除外 3、法院: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 4、时间:提交答辩状期间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7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三、处理程序 1、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 2、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救济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三、处理程序 1、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 2、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救济 4、在管辖权异议事项裁定未生效前,不得进行实体审理。 5、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8 司考真题 (2007)40.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   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参考答案:D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9 案例讨论 案例二:2005年3月份,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为打击辖区内的刑事犯罪,在辖区的怡丰路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大街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 的横幅。横幅一出,当即招来不少市民的非议。3月30日,南方某报以《派出所悬挂打击河南籍犯罪团伙横幅惹争议》为题作了率先报道,随后,国内多家媒体转载。居住在郑州市高新区的两市民任诚宇和李东照看到报道后,感觉受到极大侮辱,遂于4月15日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为被告向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60 思考题: 1、什么是主管和管辖?它们之间的关系怎样? 2、什么是地域管辖?有哪些种类? 3、什么是专属管辖?什么是协议管辖?
4、什么是管辖权的异议? 5、共同管因和选择管辖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6、什么是裁定管辖?有哪些种类? 2017/3/1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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