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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財產保險 業務員資格考 教育訓練 Reporter:蕭詠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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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7年財產保險 業務員資格考 教育訓練 Reporter:蕭詠融 joehsiao@firstins.com.tw
#2583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 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簡章 一、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外僑取得永久居留證、大陸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年滿二十歲,具有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經完成基本教育訓練合格者,得由所屬報名單位向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本會〉報名,參加資格測驗。 二、報名費: 共同科目新台幣貳佰伍拾元整,專業科目新台幣肆佰元整。 三、報名日期、預訂測驗日期暨測驗時間: 11月 台北、新竹、高雄 年11月08、09日 12月 台北、桃園、台中、花蓮 97年12月13、14日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 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簡章 四、測驗時間: 1、共同科目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60分鐘 2、專業科目 (1). 保險實務:80分鐘
(2). 保險法規:50分鐘 五、報名單位: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五條之規定,應試人員一律經由下列單位報名參加測驗,本會不接受應試者個人報名: 1.各產物保險公司。 2.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 3.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 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簡章 考題分析:全部為『單選題』。 一、共同科目:為「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100題單一選擇題(每題1分),可以單科方式參 加測驗,共同科目以70分(含)以上為合格。 二、專業科目:分為「保險實務」 100題(每題1分) 「保險法規」 50 題 (每題2分) 全部為『單選題』 ,不得單科方式參加測驗。 專業科目二科應合計140分(含)以上, 任何一科不得低於60分始為合格。 測驗成績可保留5年。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 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簡章 出題比例: 保險法規: 保險理論:50% 保險法規:50﹪ 保險實務: 火災保險:18﹪ 汽車保險:44﹪
運輸保險:6﹪ 工程保險:5﹪ 責任、信用、保證、其他財產保險:9﹪ 傷害保險:9﹪ 健康保險:9﹪ 測驗成績放榜日期: 於測驗後十日公佈於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 財產保險理論與法規 危險之基本概念 危險之定義:損失發生之不確定性 危險種類: 損失種類: 危險事故:即損失發生的原因
1.純損危險:只有損失及無損失,無獲利又稱靜態危險 2.投機性危險:除損失及無損失外尚有獲利機會又稱動態危險 損失種類: 1.財產損失: a.直接損失:財產毀損修復及價格減少之損失 b.從屬損失 :因財產毀損間接產生收益及額外費用之支出 2.法律賠償責任: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即 侵權行為所應負之法律賠償責任。 3.體傷或死亡:醫療、喪葬之額外費用支出及收入減少之損失。 危險事故:即損失發生的原因 1.天然災害:人無法控制防範 2.人為事故:疏忽或故意行為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 財產保險理論與法規 危險因素:係促使或助長危險事故發生之可能性或嚴重性之 保險的原理:
1.實質危險因素:財產本身會影響損失發生之條件 2.道德性危險因素:因不誠實或非法謀取不當利,故意促使 損失發生或惡意擴大損失幅度 3.怠忽性危險因素:被保險人因有保險故對損失漠不關心 保險的原理: 1.保險的意義:集合多數相同危險個體,藉數理與經驗預測 平均損失成本,使少數個體損失由全體合理 分攤以確保經濟生活安定之制度 2.保險原理: a.大數法則:即抽樣實驗數愈大其出現愈規則性 b.損失分攤:個別危險損失具有不確定性,透過保險安排 及保險費之繳交可使整體預期損失趨於穩 定,且確定保險成本。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8 財產保險理論與法規 可保危險共有七種 1.危險單位數量眾多,性質相似 2.危險事故所致損失能界定 3.損失為意外且不可預期之事故所致
4.損失額度超過本身能力負擔 5.保險費成本必須經濟合理 6.損失發生機率必須可以估計 7.一次事故不致波及大多數保險標的 不可保危險:被保險人故意行為、股價漲跌、 投機性危險、失業。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9 財產保險理論與法規 c.保險利益存在必要: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無保險利益,保險契約 1.最大誠信原則: 2.保險利益原則:
保險原則 1.最大誠信原則: 2.保險利益原則: a.保險利益構成之三要件:須適法之利益、須金錢上之利益、須確定之利益 b.何人具有保險利益:財產權、有效契約、基於法律賠償責任、期待利益 c.保險利益存在必要: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無保險利益,保險契約 失其效力(17條) d.保險利益存在之目的:避免賭博行為、防止道德危險、損失補償尺度 e.何時存在:產險→應於損失發生具有保險利益 壽險→須契約成立具有保險契約時須有保險利益 f.保險利益移轉:保險標的所有權移轉,保險契約得隨之移轉予受讓人 3.損害填補原則: a.限度:恢復至損失前狀況、補償額度不能超過其實際損失 b.被償範圍:無保險利益就無損失、補償最高程度以保險利益為最高限度 c.補償方式:重置成本 、實際現金價值 、保險金額:定值 、不定值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0 財產保險理論與法規 不將複保險通知保險人或意圖不當得利,則保險契約無效。 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僅就其所承保金額負比例分攤之責。
複保險:要件同一要保人、對於同一危險利益、同一危險事 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保險契約之行為、危險 期間互有重複 ※惡意複保險: 不將複保險通知保險人或意圖不當得利,則保險契約無效。 ※善意複保險: 除另有約定外,各保險人僅就其所承保金額負比例分攤之責。 4.主力近因原則: 造成損失最具影響力之原因,而最接近之原因並非指時間上最接近,而指初始原因。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1 財產保險理論與法規 保險契約: 保險契約生效要件: 1.合議-- 即要約與承諾 1.依保險期間可分為:時間保單、航程保單 2.保險契約特性:
a.射倖契約-- 損失發生之不確定性 b.附合契約-- 保險契約為標準化條款故屬於附合式接受 c.有償契約-- 契約成立之當事人必須償付一定之代價 d.附條件契約-- 依契約條件給付保險賠償 e.最大誠信契約-- 告知事項將影響承保意願 f.對人契約-- 道德危險與怠忽危險屬人的因素將影響承保意願 保險契約生效要件: 1.合議-- 即要約與承諾 2.契約當事人須具有行為能力 3.契約目的須為合法 4.對價。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2 財產保險理論與法規 保險契約之定義及分類 : 1.就法律觀點保險是一種由契約雙方當事人特別約定的行為。 保險契約當事人:保險人、要保人
2.契約所約定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的事故所造損害應負賠償責任的是:保險人。 3.保險法第十三條將保險分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兩大類。 4.保險法主管機關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險契約當事人:保險人、要保人 保險契約關係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保險輔助人:指可招攬保險業務之人如保險代理人,保險 經紀人,保險業務員。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3 財產保險理論與法規 法律名詞契約效力: 無效:契約的效力「從來沒有」發生過,所以它是自始無 效,當然無效。
撤銷:契約在訂立的時侯是有效的,但事後發現有些違法的 事情存在,因此,根據法律所賦予的「撤銷權」,當 事人一方在行使撤銷權之後,使契約「溯及既往」不 發生效力。 解除:訂立契約時,契約原本是有效的,但訂約後訒為雙方 當事人中之一方行使「解除權」,使得契約像前面所 說的「撤銷」的情形一樣「回溯」到訂立契約時不發 生效力。 終止:契約訂立後,效力一直存在,但雙方當事人其中一人 不想讓契約效力繼續存在,於是行使「終止」權,使 契約未終止之前,有效的固然有效,終止「之後」, 以前有效的「還是」仍然有效,瘉是終止之後,就不 能主張任何契約效力了。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4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D)1.從危險管理之觀點,所稱之危險係指 A.損失機率很高者 B.容易
造成傷害之活動 C.損失機率可以預測者 D.損失發生之不確定性。 (B)3.保險與危險管理之對象,一般限於 A.動態危險 B.純損危險 C. 投機性危險 D.群體性危險。 (C)7.財產毀損所致直接損失不包括 A.本身價值滅失或減少B.修理費用 C.營業中斷損失 D.復原成本。 (C)10.工廠廠房管理不善是何種危險因素 A.實質性危險因素B.道德性 危險因素 C.怠忽性危險因素 D.以上皆是。 (B)15.採行下列何種危險管理措施,可以完全將損失發生之頻率降為零 A.損失預防 B.避免危險 C.損失抑制 D.保險轉嫁。 (B)18.下列何種危險管理措施屬於事前措施 A.損失抑制 B.損失預防 C.損失自留 D.保險轉嫁。 (C)20.建築物自動消防設備是何種危險管理方法 A.避免危險B.損失預防 C.損失抑制 D.自己保險。 (B)24.加強員工訓練以降低職業災害之發生是何種種危險管理方法 A. 避免危險 B.損失預防 C.自行承擔 D.損失轉嫁。 (D)28.保險業與一般之生產及銷售事業,在經營上最大的不同在於 A. 行銷方式 B.管理模式 C.會計制度 D.主要營業成本,即保險賠 款,無法於事先預知。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5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B)49.不足額保險係指 A.保險金額大於保險標的可保價值 B.保險金額小於
保險標的可保價值 C.保險金額小於保險標的重置成本 D.以上皆非。 (B)50.在不定值保險契約中,被保險人遇有不足額保險時,須按不足額之比 例分攤損失,主要係因 A.被保險人無等額之保險利益 B.被保險人未 以足額之保險金額為基礎,繳交應繳之保險費 C.保險人須懲罰被保 險人惡意為不足額之保險 D.以上皆非。 (D)52.要保人以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個保險人分別訂立數個 保險契約,構成 A.超額保險 B.足額保險 C.再保險 D.複保險。 (C)55.保險人於何時可行使代位求償權 A.被保險人索賠時B.知悉肇事第三 人對保險事故負有法律賠償責任時C.對被保險人給付賠償金額後 D. 以上皆非。 (D)56.保險契約中設定自負額之目的在於 A.減少小額賠款及其理賠手續 B.促使被保險人加強損失預防與控制 C.促使危險性質改善,減少被 保險人保險費負擔 D.以上皆是。 (B)60.下列何種保險契約最符合補償契約之精神 A.定值保險契約 B.不定值 保險契約 C.重置成本保險契約 D.以上皆非。 (C)67.代位求償原則是下列何項保險原則引申出來之子原則 A.最大誠信原則 B.保險利益原則 C.損害補償原則 D.主力近因原則。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6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D)74.下列何者非為保險契約生效之要件 A.對價 B.契約之目的須為合
法 C.契約當事人具有行為能力 D.被保險人遵守最大誠信原則。 (D)96.下列何種保險契約不載明保險期間之起迄日期 A.時間保險單 B.列舉式保險單 C.概括式保險單 D.航程保險單。 (A)101.因財產保險標的之毀損,所致營業中斷而生之利潤損失,屬於 A.從屬損失 B.直接損失 C,財務損失 D.以上皆非。 (B)105.全險保險單,保險人對 A.一切事故所致之損失負賠償責任 B. 一切事故所致損失負賠償責任,但經載明除外不保之事項所致者 不在此限 C.因疏忽或過失所致損失負賠償責任 D.以上皆非。 (A)4.契約經撤銷後:A.溯及自訂約時不生效力 B.自撤銷之後不生效力 C. 經法院認可之後不生效力 D.經公證人公證之後不生效力 (A)5.契約經解除之後:A.溯及自訂約時不生效力 B.自解除之後不生效力 C.經法院認可之後不生效力 D.經公證人公證之後不生效力。 (B)6.契約經終止後:A.溯及自訂約時不生效力 B.自終止之後往後不生效 力 C.經法院認可之後不生效力 D.公證人公證之後不生效力。 (A)7.契約無效指的是:A.自始無效 B.經解除後無效 C.經撤銷後無效 D. 經終止後無效。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7 汽 車 保 險 汽車保險種類: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 車體損失保險、竊盜損失保險 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險 汽車保險契約:
汽 車 保 險 汽車保險種類: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 車體損失保險、竊盜損失保險 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險 汽車保險契約: 1.請求權之行使(消滅時效): 自車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至請求之日起二年不行使消滅。 2.代位: 被保險人因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損失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 賠償請求權者,保險公司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於賠償金額內 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人之請求權。 3.交通事故發生之肇責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 4.自負額: 承保範圍內任何一次損失,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保 單所約定 之自負額,保險公司僅對超過自負額之損失部份負賠償之責。 5.推定全損: 為修理費用達保險金額扣除約定折舊數額之3/4。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8 汽 車 保 險 全損推定及賠償金額計算: 保險金額 x 賠償率 x 75% = 推定全損金額
汽 車 保 險 (1-折舊率) 全損推定及賠償金額計算: 保險金額 x 賠償率 x 75% = 推定全損金額 保險金額 X 賠償率 X 自負額 = 賠償金額 Q: 被保險汽車投保車體險甲式保額100萬,保險生效日95年8月1日 起一年期,保車於95年10月5日行駛於淡水發生意外事故,致保 車嚴重受損,經報請當地警方處處理後,將保車拖至保修工廠並 於 5日內報保險公司辦理理賠申請 A: (1)推定全損金額 萬X0.93X0.75=69.75萬 該車經車廠估價並經保險公司勘估確任修理費用 90萬5仟元整,已超過推定全損金額,故以全損理賠 (2)理賠金額計算: 100萬X0.93=93萬----賠償金額(無需扣除自負額)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9 汽 車 保 險 折舊及賠償率表 保險生效日及肇事日期間 折舊率% 賠償率% 未滿1個月. 3 97 6個月至7個月 15 85
汽 車 保 險 折舊及賠償率表 保險生效日及肇事日期間 折舊率% 賠償率% 未滿1個月. 3 97 6個月至7個月 15 85 1個月至2個月 5 95 7個月至8個月 17 83 2個月至3個月 7 93 8個月至9個月 19 81 3個月至4個月 9 91 9個月至10個月 21 79 4個月至5個月 11 89 10個月至11個月 23 77 5個月至6個月 13 87 11個月至12個月 25 75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0 汽 車 保 險 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 保障:死亡、殘廢150萬、醫療20萬、每一事故無上限。 責任:採無過失主義。
汽 車 保 險 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 1.機車強制:民國85年12月27日公布,民國88年1月1日施行。 2.汽車強制:民國85年12月27日公布,民國87年1月1日施行。 保障:死亡、殘廢150萬、醫療20萬、每一事故無上限。 責任:採無過失主義。 目的:為使交通事故所致體傷殘廢死亡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 為護道路交通安全 特色:採限額無過失責任、擴大受害人範圍、設置汽車交通事 故特別補償基金、受害人直接向保險公司求償 特別補償基金補償時機 (強制保險法40條) 1.肇事汽車無法查究者 2.肇事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3.肇事汽車之保險人無支付能力者 ※ 須扣除自加害人獲得之賠償及社會保險給付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1 汽 車 保 險 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 不保事項 故意行為所致者 犯罪行為所致者 追償事項 酒醉或吸食毒品、迷幻藥而駕車者
汽 車 保 險 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 不保事項 故意行為所致者 犯罪行為所致者 追償事項 酒醉或吸食毒品、迷幻藥而駕車者 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所致者 自殺或故意行為所致者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無照駕 駛及越級駕駛之規定者) 未經列名被保險人允許而駕駛保險汽車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2 汽 車 保 險 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
汽 車 保 險 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 投保義務人未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或本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行訂立者,其處罰依下列各款規定: 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以罰鍰。 1.汽車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2.機車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未投保汽車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3 汽 車 保 險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承保範圍: 範圍 險種 甲式 乙式 丙式 碰撞傾覆 v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在確任事故之對方車輛後,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始負賠償之責 火災 閃電雷擊 爆炸 拋擲物或墜落物 第三者非善意行為 x 不屬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4 汽 車 保 險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 承保範圍:被保險汽車遭偷竊.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保險
汽 車 保 險 汽車竊盜損失保險 承保範圍:被保險汽車遭偷竊.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保險 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自負額:對於每一次損失,應負擔基本自負額10%,被保險 人選責較高之自負額時從其約定。 全損之理賠:竊盜損失險保額X賠償率X(1-約定自負額%) 理賠申請: 被保險人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損失時,自被保險 人通知保險公司之日起,逾30日仍未尋獲者,被保 險人應辦理牌照註銷手續,並將該車一切權益及車 藉資料移轉保險公司,並於15日內賠付。 失竊車尋回處理:賠付後經尋回者,被保險人得於知悉後7日 內領回, 並退還原領之賠償金額,逾期保險公司進 行標售,所得價款依約定比例攤還。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5 汽 車 保 險 第三人責任保險 承保範圍: 傷害責任險: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 財產責任險: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
汽 車 保 險 第三人責任保險 承保範圍: 傷害責任險: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 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依法應付賠 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 保險人僅對於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 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財產責任險: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 保險金額: 每一個人體傷:一次意外事故對於每一個人傷害扣除強制險標 準給付後所付之最高賠償責任而言 每一意外事故總額:以傷害保險金額為限並仍受每一個人保險 金額限制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指一次意外事故所有財損 之最高責 任額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6 汽 車 保 險 直接請求權: 理賠範圍及方式: A.體傷死亡 1.急救及護送費用 5.診斷書證明書費用 1.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汽 車 保 險 直接請求權: 1.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2.肇事責任確定,經雙方以書面達成和解並經保險公司同意者。 3.被保險人有破產.清算.失卻.清償能力或死亡.失蹤等情事者,在保險金額內依其應得之比例請求支付賠償金額。 理賠範圍及方式: A.體傷死亡 1.急救及護送費用 診斷書證明書費用 2.醫療費用 喪葬費用及精神慰問金 3.交通費用 治療費用 4.看護費用 其他體傷賠償 B.財損 1.運費 修護費用 補償費用 4.其他財損賠償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7 汽 車 保 險 車體損失保險附加險 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附加條款 竊盜損失保險附加險
汽 車 保 險 車體損失保險附加險 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附加條款 竊盜損失保險附加險 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附加條款 代步費用附加條款 第三人責任保險 僱主責任附加條款 受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 駕駛人傷害險與乘客險附加條款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8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C)1.我國費率自由化第一階段實施始於 A.90年1月1日 B.90年4月1
日 C.91年4月1日 D.91年1月1日。 2.我國費率自由化採循序漸進方式實施,依三階段將時程進行,原 則上每一階段為期 A.二年 B.六年 C.五年 D.三年。 (A) 6.我國汽車保險在保險費之計算納入從人因素係始於 A.85年7月 B.83年4月 C.84年11月 D.85年11月。 21.被保險汽車因暫停使用或進廠維修或失蹤期間,被保險人 A.可 以申請 B.不得申請 C.以上皆是 D.以上皆非 減費或延長保險期 間。 25.被保險汽車行車執照業經過戶,而任意保險之保險單在新行車 執照生效日起,經過 A.五日 B.七日 C.十日 (B) 29.產險市場業務之主流為何 A.火災保險 B.汽車保險 C.海上保險 D.責任保險。 70.汽車車體損失險甲式之承保範圍是採何種方式承保其危險事故 A.列舉式 B.概括式 C.列舉兼概括式 D.以上皆非。 79.李大明投保車體損失險甲式,在保險期間總共出險二次,惟第 二次因重大車禍,車輛嚴重受損無法修復,保險公司以全損方 式理賠,試問被保險人須負擔自負額 A.三千元 B.五千元 C.七 千元 D.無須負擔。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29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82.被保險汽車因毀損所需之修理費用達保險金額扣除約定之折舊數額
達 A.l/2 B.2/3 C.3/4 D.4/5 以上即推定為全損。 87.現行汽車險費率規章中,竊盜損失險之基本自負額為 A.10% B.15% C.20% D.25%。 88.現行汽車險費率規章中,竊盜損失險之「尋車期間」為 A.10日 B.20日 C.30日 D.45日。 94.被保險汽車因停車不當,被人惡意刺破輪胎,試問保險公司對該項 損失依下列何種方式理賠 A.依車體損失險理賠 B.依竊盜損失險理 賠 C.依零件、配件被竊損失險理賠 D.不予理賠。 101.某甲所有汽車投保汽車車體損失險乙式及竊盜損失險後,將汽車 轉讓過戶給乙,此時某甲應於行車執照生效日起 A.五日 B.十日 C.十五日 D.二十日 內申請保單權益移轉。 108.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之自負額為 A.3000元 B.l0% C.20% D.無自負 額。 109.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中,保險公司所負的責任係被保險人之 A.法律賠償責任 B.道義責任 C.違約責任 D.以上皆是。 126.某甲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一傷害300萬,財損50萬,不慎撞死 某乙,經合解雙方同意以300萬賠償,試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應 賠償多少? A.160萬 B.300萬 C.350萬 D.400萬。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0 火 災 保 險 火災保險的意義及功能 火災保險契約特徵 (一)、火災保險契約為不定值保險契約 (二)、火災保險契約為對人契約
火 災 保 險 火災保險的意義及功能 為了分散火災損失之負擔,火災保險已成為了現代人最基本的財產安全保障。火災保險係以動產和不動產為保險標的物,以火災、閃電雷擊為主要承保事故,由保險人針對被保險人之保險標的物因承保事故之發生而遭受損失,予以補償的一種契約行為。 火災保險契約特徵 (一)、火災保險契約為不定值保險契約 (二)、火災保險契約為對人契約 (三)、火災保險契約為具有地域性契約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1 火 災 保 險 實施日期: 91年8月25日 火災保險共分二大類:住宅類、商業類 一、住宅類: 其他附加險(需另行收費) 保險期間:一年
火 災 保 險 實施日期: 91年8月25日 火災保險共分二大類:住宅類、商業類 一、住宅類: 住宅承保之危險事故:火災、爆炸、閃電雷擊 、航空器 墜落、機動車輛碰撞 、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住宅第 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不另加收保費)、基本地震保險- 120萬(另加收1,459元, 政策性保險, 一定得加)、 其他附加險(需另行收費) 保險期間:一年 保險標的: 建築物:包含建築物之本體、裝潢、水電設備等。 建築物內動產:包含家具衣李等一切動產 (不包含有價證 券、金錢等 )。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2 火 災 保 險 一、保險金額的約定基礎: (1)建築物:建築物的保險金額以重置成本為基礎,依照『中華
火 災 保 險 一、保險金額的約定基礎: (1)建築物:建築物的保險金額以重置成本為基礎,依照『中華 民國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來計算。 (2)建築內之動產:以實際價值為基礎,以建築物的投保金額百 分之30自動納入(免費),最高50萬元,若覺得不足 可另外加保。 二、額外費用的補償: (1)清除費用:於事故發生後,對於殘餘物的清理費用,受比例 攤賠之限制。 (2)臨時住宿費用:每日最高新台幣3000元,以60日為限,不受 比例攤賠之限制。 三、住宅類建築物採60﹪共保條款(投保金額達60﹪即不受比例攤 賠的限制)。 四、保險期間:最高為一年(於91年4月已廢除長期保單),最短 為一個月。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3 苗栗、新竹、雲林、彰化、南投、台中、嘉義
火 災 保 險    單位:新台幣元/坪 地區別 總樓層數 台北市 桃園縣 、台北縣、 基隆市 苗栗、新竹、雲林、彰化、南投、台中、嘉義             宜蘭、台南 、高雄、屏東 花蓮、台東 1 52,000 49,000 44,000 43,000 46,000 2 55,000 47,000 3 59,000 56,000 51,000 50,000 53,000 4~5 62,000 60,000 6~8 74,000 69,000 61,000 9~10 78,000 72,000 64,000 65,000 11~12 84,000 68,000 71,000 13~14 86,000 80,000 73,000 15~16 96,000 90,000 81,000 83,000 17~18 108,000 102,000 92,000 91,000 94,000 19~20 119,000 112,000 103,000 104,000 21以上 132,000 110,000 111,000 計算方式【住宅類】-保額 ★公式:(坪數×造價成本)+(坪數×裝修價值)=保險金額 例如:台北市的8層樓建築30坪:(74,000×30坪)+(20,000×30坪)=2,820,000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4 火 災 保 險 計算方式【住宅類】 -費率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例如: 5層樓的公寓住宅費率為多少=0.44‰
火 災 保 險 計算方式【住宅類】 -費率 住宅 特一等 特二等 頭等 二等 三等 費率‰ 0.37 0.44 0.53 0.82 1.08 建築物樓層別 加費比率 15~24樓 10﹪ 25層樓以上 15﹪ 例如: 5層樓的公寓住宅費率為多少=0.44‰ 12層樓的大樓住宅費率為多少=0.44‰ 16層樓的住宅費率為多少=0.37 ‰ ×(1+10%)=0.41‰ 50層的大樓住宅費率為多少=0.37‰× (1+15%) =0.43‰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5 火 災 保 險 二、商業類火災保險 商業類(含任何的營業行為,如店舖、工廠、公共場所等共分20類。 ) 保險範圍:1火災 2閃電雷擊
火 災 保 險 二、商業類火災保險 商業類(含任何的營業行為,如店舖、工廠、公共場所等共分20類。 ) 保險範圍:1火災 2閃電雷擊 3爆炸引起的火災 4其他附加險(需另行收費) 保險期間:一年期為限。 保險標的: 建 築 物:包含建築物之本體(電梯)、裝潢、水電設備等。 營業裝修:因業務之需要,而固定於建築物內的裝潢修飾(餐廳的裝修等)。 營業生財:指經營業務所需之一切器具,含辦公設備(如傳真機、電腦) 、招牌等。 機器設備:指作為生產用途所須知機器設備(如烤麵包機、電子組裝機等)。 貨 物:指原料、物料、在製品、半成品、成品及商品。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6 火 災 保 險 保險金額的約定基礎: 1. 重置成本為基礎:不扣除折舊,以新品的價格來做賠償
火 災 保 險 保險金額的約定基礎: 1. 重置成本為基礎:不扣除折舊,以新品的價格來做賠償 2. 實際價值為基礎:以事故發生當時的折舊,來計算賠償金 額。若承保前無特別約定,商業保險均以實際 現金價值來計算。 二、保險金額的訂定:由客戶提供,建議以平時的狀態投保。 三、費率結構:危險費率 + 附加費用率= 出單費率 保險費率自由化時程計畫說明 第一階段:91年4月1日~ 94年4月1日以核定『危險費率』及『 附加費用率』來約束各家保險公司,避免惡性競爭,維 持市場費率穩定。 第二階段:94年4月1日~ 97年4月1日各家保險公司可以對費率做 調整20﹪(正負10%),但須送審通過。 第三階段:98年1月1日~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7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B)9.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中之住宅火災保險其建築物保險金額約
定基礎採 A.實際價值基礎或現金基礎 B.重置成本基礎 C.實際 現金價值基礎或重置成本基礎 D.重置成本基礎或實際價值基礎。 (B)14.火災貨物預約保險明訂保險人應收最低保費為全年保險費之 A.75﹪ B.5O﹪ C.40﹪ D.30﹪。 (C)26.我國火災保險基本費率分類表中,將建築物之構造等級分列為 A. 特、頭一、頭二、二、三 B.特一、特二、頭一、頭二、頭三 C. 特一、特二、頭、二、三 D.特、頭、二、三、四 共五級。 (C)31.同一法人之火險財產保險金額須在新台幣 A.三十億元 B.四十億 元 C.五十億元 D.六十億元 以上,始符合商 (A)40.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之住宅火災保險條款之規定,被保險人 於承保危險事故發生後,建築物毀損致不適合居住,於修復或重建期 間,必須暫住旅社或租賃房屋,所支出之合理臨時住宿費用,保險公 司就每一事故之補償限額最高 A.每日3,000元,以60日為限 B.每日 2,000元,以60日為限 C.每日3,000元,以30日為限 D.每日2,000元,以 30日為限。 (D)41.出險時重置成本為200萬元之住宅建築物,投保150萬元之住宅火災 保險,當發生火災事故損失60萬元時,保險人應賠付 A.30萬元 B.40萬元 C.45萬元 D.60萬元。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8 (C)66.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所承保之「建築物內動產」項目中,並
考題分析 (C)52.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之約定,保險標的物因地震引起火災 而遭致毀損,被保險人可由 A.住宅火災保險 B.爆炸保險 C.住宅 地震基本保險 D.火險附加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方可獲得賠償。 (D)55.下列何者為火災保險中所承保的「惡意之火」? A.燃燒稻草堆 之火焰 B.瓦斯爐上之火焰 C.火把上之火焰 D.地毯上之火焰。 (A)56.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條款之規定,保險標的物因轉讓而移 轉,該保險契約仍於 A.九十日內 B.八十日內 C.七十日內 D.六 十日內 繼續有效。 (D)62.某甲於日前自國外以1000萬元購得名貴油畫乙幅,欲向保險公司 投保商業火災保險,請問保險人通常會對此類要保作何種處置? A.拒絕承保 B.以保險金額1000萬元之不定值保單承保 C.以保 險金額1000萬元之定值保險單承保 D.經專家鑑定並與某甲約定 保險金額後以定值保險單承保。 (C)66.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所承保之「建築物內動產」項目中,並 不包括被保險人家中之 A.魚缸 B.兒童玩具 C.飼養寵物 D.書籍。 (B)67.依商業火災保險之定義,所謂「營業生財」係指因營業需要所使用 之一切器具用品而言。例如: A.餐廳廚房內之蔬菜、肉類 B.辦公 室內之傳真機 C.百貨公司之電扶梯 D.工廠之變壓器。 (A)75.住宅火災保險承保之建築物其理賠採用 A.60%共保 B.70%共保 C.80%共保 D.90%共保。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39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B)77.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條款明訂住宅火災保險承保之危險事
故包括 A.水漬 B.爆炸 C.地震 D.颱風。 (B)82.商業火災保險明訂被保險人應於知悉危險發生後多少日內通知 保險公司 A.3日 B.5日 C.7日 D.l0日。 (D)89.某乙就其建築物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險金額為400 萬元,設發生火災損失80萬元,其建築物之重置成本500萬元,則保 險公司對建築物損失應賠付多少? A.60萬元 B.64萬元 C.70萬 元 D.80萬元。 (C)94.按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之約定,地震事故在連續 A.三十六小 時 B.四十八小時 C.七十二小時 D.九十六小時 內發生一次以上 時,仍視同一次辦理。 (C)96.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中之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其每戶按保額 新台幣120萬元計算,保險費一年期為新台幣 A.l,20O元 B.1,650 元 C.1,459元 D.1,850元。 (A)113.依商業火災保險之定義,辦公大樓內之電梯或電扶梯係屬於保 險標的物中之 A.建築物 B.營業裝修 C.營業生財 D.機器設備項 目。 (A)156.依商業火災保險附加條款(SB)專業費用條款之規定,每一事故之 賠償金額以建築物、營業裝修或機器設備之各分項賠償金額百 分之 A.5﹪ B.lO﹪ C.l5﹪ D.20﹪ 為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0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運輸保險概念: 承保動態財產之保險,例如貨物運輸保險(海運、空運、陸運、郵寄)。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運輸保險概念: 承保動態財產之保險,例如貨物運輸保險(海運、空運、陸運、郵寄)。 船體、飛機機體保險及其相關之責任保險,例如運送人責任保險、船東保護及補償保險(P&I)。 1. 船程保險單(Voyage Policy): 保單效力僅於某一段航程者,謂之航程保險單。 如進出口之貨物運輸保險單即是。 2.時間保險單(Time Policy): 係以某一特定時段為保險有效期間者,稱為時 間保險單。如船體時間、機體時間保險單。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為主流商品,又簡稱為“水險”,其實並不僅承保水災而已,其性質為航程保單及定值保險(交易金額CIF加10%投保),但船體及飛機機體保單則多為時間保單,以一年為保險期間。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1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與貿易條件關係 出口商以CIF出口時,應投保貨物運輸險,“I”代表保險。反之,進口商以FOB、CFR、C&F進口時,進口商應自行投保。 常用貿易條件: EX-WORK 工廠交貨價 FOB(FREE ON BOARD)出口港船上交貨價 CIF(COST,INSURANCE,FREIGHT)含運(保)費交貨價 C&F(COST & FREIGHT)含運費交貨價 C&I(COST & INSURANCE)含保費交貨價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2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貨物水險保險單之分類 1.指名船舶保險單(Names Policy) 適用於承載船舶已確定船舶及開航日期的保險單。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貨物水險保險單之分類 1.指名船舶保險單(Names Policy) 適用於承載船舶已確定船舶及開航日期的保險單。 2.未指明船舶保險單(T.B.D. Policy) T.B.D.為To Be Declared 之簡稱,適用於投保時,承載船舶尚未確,要求被保險人於知悉船名後,應立即通知保險人,並依照保單背面之協會船籍條款(Institute Classification Clause)規定,約定承載船舶 如不符合船籍規定標準,得另行加費繼續承保。 3.預約保單(Open Policy) 適用於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事前約定對承保貨物、船舶、保險條件、費率 及每一次運輸時最高保額,約定一定期間內之貨物水險,於運輸的詳細情況確定後,被保險人應立即向保險人申報。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3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保險條件 舊條款(1963) 新條款(1982) 協會貨物運輸條款(全險) 概括式 協會貨物運輸條款(A) 概括式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保險條件 舊條款(1963) 新條款(1982) 協會貨物運輸條款(全險) 概括式 協會貨物運輸條款(A) 概括式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LL RISKS) Institute Cargo Clauses(A) 協會貨物運輸條款(水漬險) 列舉式 協會貨物運輸條款(B) 列舉式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WA) Institute Cargo Clauses(B) 協會貨物運輸條款(平安險) 列舉式 協會貨物運輸條款(C) 列舉式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FPA) Institute Cargo Clauses(C) 協會兵險條款(貨物) 協會兵險條款(貨物) Institute War Clauses (Cargo) Institute War Clauses (Cargo) 協會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條款 協會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條款 Institute Strikes Riots Civil 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 (Cargo)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4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新舊條款承保範圍的差異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保險標的物(貨物)因下列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或費用。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新舊條款承保範圍的差異 A B C 保險標的物(貨物)因下列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或費用。 AR WA FPA O 火災或爆炸。 船舶或駁船的擱淺觸礁沉沒或傾覆。 船舶或駁船或運輸工具與海水以外的外在任何物體之碰撞或觸撞 在避難港之卸貨。 共同海損之犧牲與施救費用及損害防止費用。 投棄。 X 地震火山爆發或雷閃。 波浪捲落。 任何一件貨物於裝卸船舶或駁船時落海或掉落之整件滅失。 惡劣氣候所引起的水漬。 惡意行為或惡意破壞所致者。 偷竊、短少、未送達、破損、彎曲、凹陷、刮傷、污染。 海上劫掠。 任何人之不法行為所致保險標的物之全部或部份蓄意性之損害或費用。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5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除外不保事項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1. 得歸責於被保險人之故意過失引起的損害或費用。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除外不保事項 1. 得歸責於被保險人之故意過失引起的損害或費用。 2. 被保險標的物之正常的滲漏,正常失重或失量、或正常耗損。 3. 被保險標的物的不良或不當包裝或配製引起的損害或費用。 4. 被保險標的物之固有瑕疵或本質引起的損害或費用。 5. 主因為延滯引起的損害或費用。 (包括因承保之危險引起的延滯在內。) 6. 由於船舶之船主、經理人、租船人或運營人的破產或債務糾紛引起的損害或費用。 7. 任何使用原子或核子武器或其他類似武器引起被保險標的物之損害或費用。 8. 兵險(可另行加保)。# (P.S.但若遇戰爭時則依公會規定加收費用)。 9. 罷工險(可另行加保)。# 10. 不適航及不適運之船舶或駁船運輸工具貨櫃或貨箱。(P.S.一般25年以上為老船) 11. 因為原子或核子武器其類似武器造成被保險標的物之污染損害或費用。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6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專有名詞 簡 稱 全 名 中 文 翻 譯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共同海損 偷竊及不能送達 投棄及波浪捲入海中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專有名詞 簡 稱 全 名 中 文 翻 譯 G.A. GENERAL AVERAGE 共同海損 T.P.N.D. THEFT PILFERAGE & NON-DELIVERY 偷竊及不能送達 J.W.O.B. JETTING & WASHING OVERBOARD 投棄及波浪捲入海中 I.O.P. 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 不受自負額限制 R.O.D. RUST OXIDATION DISCOLOURATION 生銹氧化和變色 L.C.L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併櫃貨裝載 F.C.L. FULL CONTAINER LOAD 全貨櫃裝載 CY CONTAINER YARD 貨櫃場 C.F.S.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併裝貨櫃場 FCL-FCL OR CY-CY 全櫃戶對戶運送 LCL-LCL OR CFS-CFS 併櫃方式運送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7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保險效力始迄 保險自貨物離開保險單所載明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生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保險效力始迄 保險自貨物離開保險單所載明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生 效,以迄運交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受貨人或其他最終倉庫或儲 存處所為止。 保險單效力於下列三種情況終止: 1.貨物送達保險單載明目的地、受貨人或其他最終倉庫或儲 存處所時。 2.貨物送達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或中途地點、任何其他倉庫 或儲存處所,為被保險人用作正常運輸過程外之儲存或 分配、分送。 3.貨物在最終卸貨港完成卸載後起算屆滿60天。 上述三種情形,任何一種先發生,則保險單效力即行終止。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8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貨物保險釐定費率參考因素 1.承保條件 2.保險標的物的特性 3.包裝 4.承載船舶之船齡及噸位 5.航程 6.港口
海 上 運 輸 保 險 貨物保險釐定費率參考因素 1.承保條件 2.保險標的物的特性 3.包裝 4.承載船舶之船齡及噸位 5.航程 6.港口 7.季節 8.船員的素質與管理 9.被保險人 10.統計資料與同業競爭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49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C)2.FOB Vessel(出口港船上交貨)之貿易條件,海上運送之貨物運輸保
險之保險利益歸何方所有 A.賣方 B.船方 C.買方 D.銀行。 (A)3.FOB Vessel(出口港船上交貨)之貿易條件,賣方對於貨物裝船前 是否有投保運輸保險之必要 A.有 B.沒有 C.不一定 D.以上皆非。 (B)4.CIF之貿易條件出口,一般海上之運輸保險由誰洽購保險單 A.買方 B.賣方 C.船方 D.銀行。 (A)5.CFR之貿易條件進口,一般海上之運輸保險由誰洽購保險單 A.買方 (B)10.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單是 A.不定值保單 B.定值保單 C.不可轉讓保單 D.責任保單。 (D)11.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之損失型態中,有 A.全損 B.部分損失 C.救助費 用 D.以上皆是。 (C)12.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之保險標的物損失非屬共同海損之部分損 失,稱為 A.單獨成本 B.單獨費用 C.單獨海損 D.協議海損。 (B)14.保險單之效力係以其一特定期間為起訖之性質者稱為 A.航程保單 B. 時間保單 C.合約 D.單程保單。 (A)17.我國現行海上貨物運輸保險條款是採用: A.英國協會條款 B.美國 協會條款 C.日本協會條款 D.我國協會條款。 (D)18.一般所稱之新式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係指倫敦保險人協會於: A.1779 年 B.1963年 C.1980年 D.1982年所訂定者。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0 考題分析 (C)27.J.W.O.B.(Jettison & Washing Overboard)意指 A.偷竊損失 B.倉庫損 失 C.投棄及海浪掃落 D.海水險。 (D)28.I.O.P.(Irrespective of Percentage)意指 A.未送達 B.短少險 C.兵險 除外 D.不計損失之自負額百分比。 (C)33.協會貨物保險條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又簡稱為 A.I.T.C. B. I.W.C. C. I.C.C. D. I.S.C. (B)37.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之F.P.A.(平安險)是下列何種原文之簡寫: A. Fire Personal Accident B.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C. Fresh Pure Accident D. Free Perticular Average。 (B)38.舊式協會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條款之英文簡寫為 A.S.R.D.D. B. S.R.C.C. C. M.R.C.C. D. S.R.C.D. (C)39.舊式協會貨物全險條款(All Risks Clauses)之承保危險採用下列何 種承保原則 A.開放式 B.列舉式 C.概括式 D.條文式。 (B)40.舊式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中,平安險條款(F.P.A. Clauses)之承保危 險採下述何種承保原則 A.開放式 B.列舉式 C.概括式 D.綜合式。 (B)41.新式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中,(C)條款之承保危險採下述何種承保原 則 A.開放式 B.列舉式 C.概括式 D.綜合式。 (C)49.海盜(Piracy)危險在舊式協會貨物保險條款中,屬於何種條款之承 保危險 A.全險 B.水漬險 C.兵險 D.平安險。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1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D)52.不良包裝所致標的物之毀損,下列何種新式協會貨物保險條款可予承
保: A.(A)條款 B.兵險條款 C.罷工險條款 D.以上條款皆不予承保。 (C)61.在新協會罷工險條款中,貨物運抵目的地港後最長有效存放海關倉庫期 間之限制為 A.15天 B.30天 C.60天 D.90天。 (D)63.新式協會貨物保險條款規定有關法律及實務慣例之適用,依 A. 我國法 律 B.美國法律 C.日本法律 D.英國法律。 (C)84.一般投保貨物運輸保險時,保險金額之計算實務上以CIF發票金額附加 多少為保險慣例 A.一倍 B.二倍 C.一成 D.100。 (A)89.關稅利益在貨物運輸保險中 A.可以附加投保 B.不必投保 C.依銀行之要] 求而定 D.不知道。 (C)92.進口貨物運輸保險單上常發現印有「T.B.D.」(To Be Declared)字樣, 意思為 A.定時保單 B.定期保單 C.資料部份不全,待通知之保單 D.損失 須通知之保單。 (C)94.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單,對保險人之求償時效為 A.三天 B.三年 C.二年 D.半年。 (A)100.全櫃貨物之運輸方式,在提單上(B/L)以下述何種代碼表示 A.FCL- FCL B.LCL-FCL C.LCL-LCL D.FCL-LCL。 (D)108.棉花之運輸保險常投保何種條件 A. R.O.D. B. J.W.O.B. C. T.P.N.D. D. Country Damage。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2 責 任 保 險 責任保險定義 保險法第90條規定: 「責任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負賠償之責」
責 任 保 險 責任保險定義 保險法第90條規定: 「責任保險人於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負賠償之責」 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之疏忽或過失行為,依據法律規定,對於第三者若應負之賠償責任,由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責任保險是以對第三人之法律賠償責任為依據 構成責任保險賠償要件,完全在於被保險人是否「依據應負賠償責任」。 民法184第一項規定:「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力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責任保險所承保之損害賠償責任,須屬於民事責任;刑事責任非責任保險之標的。其保險金額為最高賠償責任限額 民法216條規定:應以填補債權人(被害人或其他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之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3 責 任 保 險 責任保險之求償: 1) 發生基礎(OCCURRENCE BASIS): 發生事故日期,落在保險期間內 發生日 報案日
責 任 保 險 責任保險之求償: 1) 發生基礎(OCCURRENCE BASIS): 發生事故日期,落在保險期間內 發生日 報案日 保險期間 2) 索賠基礎(CLAIMS MADE BASIS): 發生事故日期及報案日期皆須落在保險期間內 發生日 報案日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4 責 任 保 險 責任保險之共同點 保險標的 因侵權行為所產生之損害賠償責任是債之發生,損害賠償責任確定後即是為債.被保險人利用購買保險之方式,以免除“負債增加”,與財產保險在於避免“資產之減少”,在經濟上具有異曲同工之妙。 契約關係 被保險人與第三人之間賠償責任屬“侵權行為法”。 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賠償責任屬“契約法” 。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5 責 任 保 險 責任保險的種類 專門職業責任保險 應收帳款責任保險 董監事責任保險 錯誤與遺漏責任保險 產品回收責任保險 產品責任保險
責 任 保 險 責任保險的種類 專門職業責任保險 應收帳款責任保險 董監事責任保險 錯誤與遺漏責任保險 產品回收責任保險 產品責任保險 高爾夫球員責任保險 電梯意外責任保險 營繕人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律師與會計師責任保險 醫師業務責任保險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6 工 程 保 險 營造綜合保險 工程保險的種類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電子設備保險 營建機具綜合損失險 機械保險 鍋爐保險
工 程 保 險 工程保險的種類 營造綜合保險 工程定作人(業主)、營建廠商或提供融資之貸款人均得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並可視需要同為共同被保險人。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各種安裝工程之定作人、負責安裝工作之承包廠商、機械設備之製造廠商或供應商均得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並可視需要同為共同被保險人。 提供融資者亦得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電子設備保險 凡各種電腦或電子設備之所有人、出租人或承租人,均得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營建機具綜合損失險 凡各種營建施工用機械設備、器具、工具之所有人、出租人或承租人,均得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機械保險 凡各種工廠或建築物之機械設備所有人、出租人或承租人,均得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鍋爐保險 凡各種鍋爐或壓力容器及其附屬設備之所有人、出租人或承租人,均得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或受益人。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7 工 程 保 險 營造綜合保險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電子設備保險 營建機具綜合損失險 機械保險 鍋爐保險 保險期間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工 程 保 險 保險期間 營造綜合保險 依工程施工期限,可加保保固期間。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依工程施工期限,可加保試車期間及保固期間。 電子設備保險 以一年為原則,但可配合使用情況或租賃期間而調整。 營建機具綜合損失險 以一年為原則。 機械保險 以一年期為原則,不足一年者按短期費率計算。 鍋爐保險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8 工 程 保 險 營造綜合保險 承保範圍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電子設備綜合保險 營建機具綜合損失險 機械保險 鍋爐保險
工 程 保 險 承保範圍 營造綜合保險 本保險採概括式之綜合保險,凡保險標的物在施工處所於保險期間內,因不可預料突發之意外事故,致有毀損或滅失,需予修復或重置時,除保險單載明為不保者外,均由保險公司理賠。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保險標的物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內,於施工處所中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毀損或滅失,除保單特別列明之不保事項外,均由保險公司理賠。 電子設備綜合保險 1.電子設備本體綜合損失險:承保電子設備因承保事故所致機器損壞所需之修理或重置費用。 2.額外費用險:承保前述事故發生後12個月內,為重新建立資料所需之材料及工資費用,但不包括程式之重新設計費用。 3.外在資料儲存綜合損失險:承保前述事故發生後,於約定之賠償期間內為繼續原有作業而租借替代電子設備所需之租金,材料運費及增加之員工人事費用。 營建機具綜合損失險 1.機具綜合損失險:為承保營建機具,因突發而不可預料之意外事故遭受毀損或滅失之綜合保險。 2.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因所有、使用、維護及保管之營建機具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體傷或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 機械保險 1.因操作或保養設備時的疏忽或技術不良。2.員工或第三人惡意破壞。3.設計、製造、材質、或安裝上的瑕疵所致之意外事故的損壞。4.電力系統的超電壓或過載。5.離心力造成的事故。6.設備的破裂,如爆炸或由外部壓力造成內陷的壓潰。7.保險單未載明不保之事故。 鍋爐保險 1.鍋爐損失險:鍋爐或壓力容器於操作中突然「爆炸」或「壓潰」變形所致損失。 2.鄰近財物損失險:鍋爐之鄰近房舍財物或機器設備因前項事故所連帶波及之損失,得約定賠償限額予以加保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59 工 程 保 險 營造綜合保險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保險金額 電子設備保險 營建機具綜合損失險 機械保險 鍋爐保險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工 程 保 險 保險金額 營造綜合保險 按工程完成總價投保,屬不定值保險單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 電子設備保險 1.電子設備本體綜合損失險:以承保標的物之重置價格為準,包括重新購置新品之價格、運費、關稅、安裝費用。 2.外在資料儲存體綜合損失險:為該儲存體之重置費及其資料之重新製作費用。 3.額外費用險:為使用替代與原設備相同或類似操作功能設備12個月,所需增加之費用,包括租金、員工人事費,交件及外在資料儲存體之運費。 營建機具綜合損失險 1.機具綜合損失險:為機具之重置價格,包括重新購置新品之價格、運費、關稅、安裝費用。 2.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依需要訂明每一個人或每一事故體傷死亡,每一事故財物損害及保險期間累積之最高賠償金額。 機械保險 以保險標的之重置價格為準,亦即重新置換與該標的物同一廠牌、型式、規格、性能之新品價格:包括運費、關稅、安裝費用等。 鍋爐保險 1.鍋爐損失險:以投保標的物之重置價格為準,包括運費、關稅及安裝費用。 2.鄰近財物損失險:就事故可能波及之鄰近財物價格估計一最高可能賠償損失限額為保額。 3.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同營建機具綜合保險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0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D)11.營造綜合保險約定保險公司對承保工程之保險責任終止於 A.啟
用 B.驗收 C.保期屆滿之日 D.以上三者之中先屆期者 (C)18.安裝工程之保險金額應為標的物在 A.安裝前 B.事故發生時 C. 安裝完成時 D.計畫預算時之工程費。 (A)19.安裝工程綜合保險承保舊機器時,其保險金額應為舊機器之A.新 品重置價格 B.實際價值 C.當初購入金額 D.市場價格 (C) 21.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對於試車或負荷試驗之期間,保險單約定以 A.十四天 B.二十一天 C.三十天 D.二個月 為限。 (A) 26.安裝工程綜合保險之鄰近財物保險金額為 A.以實損實賠基礎之 約定賠償限額 B.鄰近財物之重置價格 C.鄰近財物之實際價值 D. 鄰近財物完工時之總價格 (C)29.安裝工程最危險的階段為 A.儲存 B.安裝 C.試車 D.保固 (C)32.哪一種工程保險為續保性業務 A.營造綜合保險 B.安裝工程綜 合保險 C.電子設備綜合保險 D.以上皆非 (D)34.機械類工程保險中之新品重置價格應包括購置新品之出廠價格 及 A.運費 B.關稅 C.安裝費用 D.以上皆是 (B)43.起重機的意外事故以哪種較常發生 A.竊盜 B.吊臂碰撞摔落 C. 火災 D.電擊 (C)49.哪種工程保險不屬於概括式承保危險之綜合保險單 A.安裝工程 合保險 B.電子設備綜合保險 C.鍋爐保險 D.營建機具綜合保險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1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A)78.電子設備保險承保範圍第一部份為電子設備本體綜合損失險,其保險金
額應為 A.新品重置價格 B.實際價格 C.購置價格 D.其他 (B)86.工程保證保險之要保人為: A.定作人 B.承攬人 C.保險人 D.以上皆 (D)1.下列那一種責任保險是屬於專門職業責任保險: A.僱主責任保險 B. 電梯責任保險 C.營繕承包人責任保險 D.醫師責任保險。 (C)5.責任保險之保險金額是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要求訂定,如果意外事 故所致之損害賠償金額高於保險金額時,保險人是: A.補償被保險人 之全部賠償金額 B.不給付任何賠償金額 C.以保險金額為上限,超過 部份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 D.以上皆非。 (B)8.現行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承保辦法中所訂之基本自負額為:A.NT$ 2,000 B.NT$2,500 C.NT$3,000 D.NT$3,5000。 (A)26.受僱人於下列保種狀況下受傷,不視為執行職務之行為,僱主意外 責任保險不負賠償之責 A.上班時溜出去看電影 B.午餐時間在公司用 餐 C.星期日在公司加班 D.出差花蓮旅途中。 (B)29.下列何者不是僱主意外責任險賠償之構成要件? A.受僱人在執行職 務中受體傷或死亡 B.受僱人已投保勞保 C.意外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 以內 D.以上皆不是。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2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D)41.電梯意外責任險對下列何種事故不負賠償責任 A.電梯經主管機
關命令停止使用而仍繼續使用 B.人數超過該電梯負荷載重量所生 事故 C.工地用以載建材之昇降梯無載客使用執照而搭乘工人所生 事故 D.以上皆是。 (D)50.關於會計師責任保險,下列陳述何者為正確 A.對第三人身體傷 害負賠償責任 B.對第三人洩漏業務機密所致損失負賠償責任 C. 受害第三人於保險單期間屆滿七個月後提出賠償請保險公司仍負 賠償責任 D.以依法登錄開業之會計師為承保對象。 (D)56.某廠商已為其電風扇購買產品責任保險,下列何種事故之發生, 在承保範圍內? A.產品在店內向顧客示範使用時傷及顧客 B.顧客 將所購產品拿回店內維修時傷及其他顧客 C.顧客將故障產品棄於 垃圾場後造成環境污染 D.顧客將產品置於家中,幼兒無知觸及開 關而觸電受傷。 (D)72.員工誠實保證保險所稱之不誠實行為是指 A.強盜、搶奪 B.竊盜 C.詐欺、侵占 D.以上皆是。 (A)77.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契約中之被保證人是指 A.員工 B.雇主 C.員 工之直系血親 D.員工另行提供之舖保或人保。 ( D )79.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之承保方式包括 A.列名方式 B.列職方式 C. 混合方式 D.以上皆是。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3 傷 害 保 險 傷害保險定義 依保險法第131條定義為: 「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
傷 害 保 險 傷害保險定義 依保險法第131條定義為: 「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 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前項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補充說明 外來性:傷害需由外部原因所致,而非由內在原因造成。 突發性:事故之發生必須是事出突然,令人躲避不及。 偶然性:事故之發生必須是被保險人無法預料。 傷害性:意外事故之發生必須造成身體之傷害。 承保項目: 殘廢及死亡給付 醫療給付:實支實付 ;或住院日額 保險期間 以一年為期,保險單上所載之始日為零時至終日零時止,除非契約另有訂定從其約定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4 傷 害 保 險 不保事項 除外原因 1.要保人的故意行為。但致被保險人傷害而致成殘廢時,仍 給付殘廢保險金予被保險人。
傷 害 保 險 不保事項 除外原因 1.要保人的故意行為。但致被保險人傷害而致成殘廢時,仍 給付殘廢保險金予被保險人。 2.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3.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 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4.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 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5.因原子或核子能量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但 除外活動 1.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 術、拳擊、特技表演等的競賽或表演行為。 2.被保險人從事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行為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5 傷 害 保 險 除外不保對象 凡被保險人患有以下疾病者: 高血壓、 狹心症、 心肌梗塞、 先天心臟病、 主動脈血管瘤、
傷 害 保 險 除外不保對象 凡被保險人患有以下疾病者: 高血壓、 狹心症、 心肌梗塞、 先天心臟病、 主動脈血管瘤、 腦中風(腦出血、 腦梗塞) 、 腦瘤、 癲癇、 智能障礙、 精神病、 視神經病變、 視網膜出血或病變、癌症、 (惡性腫瘤) 、糖尿病、 肝硬化、尿毒、血友病、失明、 聾啞及語言及咀嚼機能障礙、四肢缺損或畸形、 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眩暈症、愛滋病(AIDS)或愛滋病帶原者(HIV CARRIER) 、 懷孕七個月 (含)以上等情形不予投保。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6 傷 害 保 險 一般及理賠事項 1.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
傷 害 保 險 一般及理賠事項 1.告知義務與契約解除 故意隱匿、過失、遺漏或不實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公司對危險估計者,保險公司得解除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前項契約的解除,知有解除原因後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2.契約的終止 要保人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終止本契約,並自終止通知送達保險公司之時起終止 3.職業職務變更通知義務 4.保險事故通知及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事故發生後十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並於收齊文件後15日內給付保險金, 逾期加計利息要保人於訂立本契約時或保險事故發生前得指定或變 更保險金受益人;傷害,殘廢醫療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 人,保險公司不受理指定與變更 時效本契約所生之權利自請求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7 傷 害 保 險 團體傷害保險 定義: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為目的而組成團體,如下:
傷 害 保 險 團體傷害保險 定義: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為目的而組成團體,如下: 1.有一定僱主之員工團體依法成立之合作社.協會.職業 工會.聯合團體或聯盟組成團體 2.債權債務人團體 3.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或民意代表組成之團體 4.非屬以上所列而具有法人資格團體 承保對象 要保人:指要保單位,即為承保對象所列之團體。 被保險人:載明於本契約所附之被保險人名冊並經其簽名。 要保資料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工作性質、投保類型、 保險金額、受益人、與被保險人關係、被保險人簽名 其他與契約有關之資料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8 傷 害 保 險 旅行平安保險 保險期間 不保事項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傷 害 保 險 旅行平安保險 保險期間 1.依雙方當事人約定,最長180天。於所定保險期間內,不論被保險人是 否處於旅行狀態,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均依本契約負保險責任。 2.以乘客身分搭乘領有載客執照之交通工具,因故延遲抵達而非被保險人 所能控制者,本保險契約自動延長有效期限至被保險人終止乘客身份時 為止,但延長之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3.以乘客身份搭乘領有載客執照之交通工具,因遭劫持,於劫持中本契約 的保險期間如已終止,自動延長有效期間至劫持事故終了。劫持事故終 了係指被保險人完全脫離被劫持的狀況。 不保事項 除增加下列項目外,餘同個人傷害保險 1.非以持票乘客身份搭乘航空器具或搭乘非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 之民用飛行客機者。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2.任何人以獲得醫療為目的之旅遊 。 3.因任何政府、海關或執行公權力機關,所為扣押、沒收、焚 燬、充公、檢疫、隔離、徵用或毀損所致者 。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69 健 康 保 險 健康險名詞定義 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 本契約所稱「疾病」:
健 康 保 險 健康險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稱「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本契約所稱「傷害」 : 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 蒙受之傷害。 本契約所稱「意外傷害事故」 : 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本契約所稱「醫院」 :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 本契約所稱「住院」 : 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 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註:90年開放產險公司可銷售傷害保險; 96年7月修保險法138條開產險公司可經營健康保險。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0 健 康 保 險 健康保險的特性 健康保險的種類 危險選擇 1. 危險選擇的意義 2. 業務員的危險選擇(第一次)
健 康 保 險 健康保險的特性 1.損失填補的精神 不受喪葬費用保險額度的限制 3.保127:已在疾病或妊娠中,對是項不負保險之責 4.等待期間 保法125:分娩給付(不公平) 6.醫療科技進步及平均餘命上升 7.道德風險 健康保險的種類 1. 費用之損失 癌症保險 3. 重大疾病保險 長期看護保險 5. 工作損失保險 死亡或殘廢所致之損失 危險選擇 1. 危險選擇的意義 業務員的危險選擇(第一次) 3. 醫務的危險選擇(第二次) 核保的危險選擇(第三次) 5. 調查的危險選擇(第四次)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1 健 康 保 險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日 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之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健 康 保 險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日 自保險單上所載期間之始日午夜十二時起至終日午夜十二時止。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 1.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 2.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 3.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1.指定醫師。 2.醫師指示用藥。 3.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 4.掛號費及證明文件。 5.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 6.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2 健 康 保 險 手術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被保險人因第四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核付,但以不超過本契約所載「每次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乘以「手術名稱及費用表」中所載各項百分率所得之數額為限。被保險人同一住院期間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手術費用保險金應分別計算。但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器官以上手術時,按手術名稱及費用表中所載百分率最高一項計算 。 被保險人已獲得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的部分,保險公司不予給付保險金。 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之處理 於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或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住院診療者,致各項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各項費用之○○%(不得低於65%)給付,惟仍以前述各項保險金條款約定之限額為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3 健 康 保 險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除外責任 A.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
健 康 保 險 除外責任 A.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之疾病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 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 1.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逐)。 2.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3.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B.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而住院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 任。 1.美容手術、外科整型。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不在 此限。 2.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 3.非因當次住院事故治療之目的所進行之牙科手術。 4.裝設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它附屬品。但因遭受意 外傷害事故所致者,不在此限,且其裝設以一次為限。 5.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 病人為目的者。 6.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4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D)81.自民國92年1月1日起以未滿十四歲未成年人為傷害保險之被
保險人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台幣 A.60萬元整 B.l20 萬元整 C.140萬元 D.200萬元。 (D)84.個人傷害保險承保範圍 A.死亡給付 B.殘廢給付 C.喪葬費 用給付 D以上皆對。 (A)85.傷害保險對被保險人從事下列何種競賽或表演為除外活動 A.空手道比賽 B.音樂演唱會 C.舞蹈表演 D.頒獎晚會。 (B)87.團體傷害保險所稱團體係指具有 A.三人 B.五人 C.七人 D. 十人 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為目的而組成之團體。 (C)93.個人傷害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時應告知事項: A.被保險人上 班之地點 B.被保險人上班搭乘之交通工具 C.是否有在其他 保險公司投保醫療保險給付實支實付型之商品 D.被保險人飲 食習慣。 (D)101.個人傷害保險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約定的意 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 A.l50日 B.160日 C.170日 D.180日 以內,因該意外傷害事故而致成死亡者, 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A )13傷害保險契約當中,若被保險人未指定受益人,其死亡保險金 將如何處理 A.視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B.由家屬自行協調 C. 保險視為未發生保費還予要保人 D.由保險公司自行決定。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5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 D ) 07傷害保險給付的項目包括 A.死亡給付 B.殘廢給付 C.喪葬
( C ) 08傷害保險殘廢等級表當中等級最低的比例為 A.3%B.4%C. 5%D.10%。 ( C ) 10被保險人若從事下列哪些活動於於傷害保險中屬除外不保事項 A.打籃球 B.開車上下班 C.參加運動會之空手道項目 D. 在工廠工作。 ( B )11下列哪些活動的競賽或表演不屬於傷害保險的除外責任之內 (A ).摔角 B.太極拳 C.空手道 D.馬術。 ( C ) 14如罹患下列何項疾病投保傷害保險時不需要告知 A.糖尿病 B.高血壓 C.痛風 D.癌症。 ( A ) 19傷害保險契約需由被保險人親自簽名,否則契約的狀況為何 A.契約無效 B.契約終止 C.契約中止 D.契約不受影響。 ( C ) 21團體傷害保險所稱團體係指具有 A.3人 B.4人 C.5人 D. 10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為目的而組成。 ( D ) 01若被保險人投保傷害保險死殘保額100萬元,不幸發生意外同 時導致一眼失明(40%)及十手指缺失(80%)者,該理賠的 殘廢保險金額為何 A.40萬 B.60萬 C.80萬 D.100萬。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6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 B ) 05傷害保險中規定飲酒駕車超過道路交通法令標準者婉拒理賠,
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的標準值為 A.0.05MG/L B.0.25MG/L C.0.30MG/L D.0.5MG/L。 ( B ) 02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保險公司不給付死亡保險金而是以什麼 保險金替代 A.生活補助保險金 B.喪葬費用保險金 C.醫療 慰問保險金 D.未滿14歲保險公司不負保險金之責。 ( C ) 07金管會新公佈的傷害保險殘廢等級表總共分成幾個等級 A.5 級 B.6級 C.11級 D.15級。 ( D ) 08金管會新公佈的傷害保險殘廢等級表總共分成十一級幾項 A. 26項 B.34項 C.70項 D.75項。 ( D ) 19傷害保險契約約定保險公司在受理被保險人的理賠申請後,應 於文件齊全幾日內給付保險金 A.3天 B.5天 C.10天 D.15 天。 ( C )24傷害醫療保險附加條款當中規定,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 幾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給付醫療保險 金 A.30日 B.60日 C.180日 D.360日。 ( A ) 27傷害保險契約若涉訴訟,將以何處的法院為管轄法院 A.要保 人住所所在地方的法院 B.保險公司總公司所在地之法院 C. 台北地方法院 D.高雄地方法院。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7 考題分析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B) 22.長期看護險的的主要保障內容為:A日常生活謀生能力的喪失
B認知能力的異常C以上皆是D以上皆非。 (C)23.長期看護險條款約定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後,需符合下列哪些 項目,保險公司才給付A時常處於臥床狀態B被診斷確定為器質 性痴呆C以上皆是D以上皆非。 (A)63.在危險選擇的程序中,最重要的階段當屬:A第一次危險選擇 B第二次危險選擇C第三次危險選擇D第四次危險選擇。 (D)64.第一次危險選擇通常由誰擔任:A理賠人員B核保人員C體檢醫 師D保險業務員。 (B)68.醫務選擇(Medical Selection)又稱為:A第一次危險選擇B第 二次危險選擇C第三次危險選擇D第四次危險選擇。 (A)71.健康保險的危險評估最主要可從哪部分觀察得之:A體格B現 症C既往症D家族病史。 (D)76.下列何者為健康保險商品訂定時需注意的趨勢:A因科技進步 所衍生的醫療費用增加B平均餘命延長C粗死亡率的下降D以上 皆是。 (D)79.下列何種說法為非:A傷害保險與健康保險的承保內容部分重 疊B傷害保險與健康保險均屬於損害填補型的保險C傷害保險與 健康險均屬於人身保險的領域D健康保險所承保的範圍較傷害險 窄、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78 Q&A 厚實根基 事事講究 追求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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