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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教材解读与教学建议 鲁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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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教材解读与教学建议 鲁新民

2 一、教材内容解读 ▲我国民法体系 ▲专题知识框架 ▲教学内容要求

3 (一)我国民法体系 我国法律共分为七大类: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民法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社会法; 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4 民法商法类包括: 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 婚姻法  3. 商标法  4. 专利法  5. 继承法  6. 民法通则  7. 外资企业法  8.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9.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0. 著作权法   11. 收养法  12. 海商法  13. 反不正当竞争法  1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5. 公司法 16. 商业银行法 17. 票据法  18. 担保法  19. 保险法 20. 拍卖法 21. 合伙企业法  22. 证券法  23. 合同法   24. 个人独资企业法  25. 招标投标法  26. 信托法 27. 农村土地承包法  28. 证券投资基金法   29. 电子签名法  30. 企业破产法   31.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2. 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

5 我国民法体系的完善 民法通则 私产入宪 侵权责任法 依法治国 2011 1954 1979 1986 2004 2007 1962 2014 2002 物权法 2009 形成法律体系 三次启动未完成 首审民法典草案

6 (二)专题知识框架 教材、教学指导意见、学考标准 专题一 不作要求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专题一 不作要求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专题四 不作要求 专题五家庭与婚姻(婚姻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 专题六法律救济(实现权利和义务的途径)

7 本专题《民事权利与义务》,是以权利为主线展开论述的,采用总——分——总的结构分成五框
第一框 民事主体的权利意识和权利实现 第二、三、四框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 第五框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学生课外阅读)

8 本单元主要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民通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9 (三)教学内容要求 教学指导意见的教学要求中“明确”、 “了解”、 “知道”、 “懂得”的区别: 知道:是指知道有这么一件事情,只是被动的接受,不包含主动的思考 ; 了解:知道这件事情(可能是知道其中的一部分),并有一点自己的主动思考,形成了一点自己的看法; 明确:清晰明白而确定不移知道其内涵; 懂得:就是完全知道这件事情,也知道其内涵,更知道其中的道理,很专业、很在行。 从程度上由浅入深来讲,依次是知道、了解、明确、懂得。

10 教学 要求 1.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2.明确民事权利实现的要求。 3.懂得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4.知道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说明 不作要求的内容: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

1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三个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权利的实现 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依法维权的意识
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民事权利的实现 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依法维权的意识 民事义务与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违反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诉讼时效

12 BEGHI 民事法律关系就在身边p15 【例1】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的是( ) A.恋爱关系 B.夫妻关系 C.友谊关系 D.战友关系
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主要是指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 人身关系主要是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例1】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的是( )   A.恋爱关系 B.夫妻关系 C.友谊关系 D.战友关系 E.买卖关系 F. 师生关系 G.借贷关系 H.共有关系 I.亲属关系 J. 同乡关系 BEGHI

13 第九条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例2】某甲代5岁的儿子保管祖父留下的一笔财产。儿子满18岁后,要求使用这笔财产。某甲认为儿子大逆不道,忘恩负义,并认为幼儿根本不能拥有任何财产。那么法律对此会怎么看呢?

14 违反义务须承担法律责任p17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5 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年【短期诉讼时效】、二十年【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止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16 【案例4】8年前赵某开车不慎将一小孩头部撞伤,为此花去医疗费1000多元,当时事情已了结。最近这孩子嘴歪眼斜,经医生诊断是那次撞伤后造成的后遗症,需动手术。为此事孩子家长找到赵某,请问,事情已过8年,赵某还有承担这次手术费用的责任吗?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137条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一年的诉讼时效,伤害未发现的从发现之日起算。8年前诊断时没有发现孩子嘴歪眼斜,应视为伤害未发现,现在重新确诊,并未超过20年诉讼时效,从这次诊断之日起一年内,被害人父母要求赵某承担手术费用的责任,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17 教学 要求 1.了解生命健康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2.明确姓名权与肖像权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3.懂得名誉权和隐私及侵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说明 不作要求的内容: 肖像的含义。

18 积极维护人身权 人身权一般介绍 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俱可贵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 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肖像受保护
侵害姓名权、肖像权的法律责任 名誉权与隐私 名誉隐私不可侵 侵害名誉权、隐私的法律责任

19 D 生命健康俱可贵P19 【例5】甲在劳动中被砸伤,致使双腿被截肢。根据我国民法理论,现甲仍得享有 A.健康权以外的人格权
第九十八条 【生命健康权】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例5】甲在劳动中被砸伤,致使双腿被截肢。根据我国民法理论,现甲仍得享有 A.健康权以外的人格权 B.身体权以外的人格权 C.接受监护的权利 D.各种人格权 D

20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生命健康权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例6】动物伤人事件,民事责任的承担 (1)A路过B家,被B家的狗咬伤 (2)A故意用石头砸B家的狗,被B家的狗咬伤 (3)B的邻居C家办喜事燃放烟花爆竹,飞到B家的狗身边爆炸,狗受刺激和惊吓,咬伤刚好路过的A。

21 姓名肖像受保护P19 第九十九条 【姓名权、名称权】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例7】被告郑某未婚先孕,到市妇产科医院做人工流产。她怕此事张扬出去,便在病历本和手术单 上填写原告陈某的名字。陈的男朋友意外发现了这一情况,随即找到女友陈某质问并辱骂了她。陈某感到莫名其妙,待问清情况后,陈某发誓决无此事,并表示要断绝恋爱关系,后经调查和笔迹鉴定才使真相大白。

22 第一百条 【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例9】1987年某美术馆举办“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众多女模特写实裸体作品被展现在观众面前,同时全国有多家出版社印刷出售大展裸体画册、明信片、幻灯片等。女模特林某等被展出裸体肖像后,受到社会和亲友们的白眼、嘲讽、辱骂。其丈夫要与她离婚。造成了林某精神上与肉体上的痛苦,为此,林某等原告投诉到法院。认为被告(人体艺术大展主办单位、某些画家、某些出版单位)未经过原告的同意就展出原告的裸体作品,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和肖像权,要求侵犯者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被告则辩称:大展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且油画不过的画家的艺术再构,渗入了画家的主观感情,因而不是肖像,更谈不上侵犯肖像权。

23 名誉隐私不可侵P21 第一百零一条 【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年5月,男子为保护孩子打狗遭人肉搜索,他的个人资料迅速被爱狗人士挖掘出来:家庭成员、名字、手机号、车牌号、QQ号、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甚至孩子的照片等,全被挂在了网上。因为这件事,王某的多名同事还连带遭殃。 “成都女司机别车事件”发生后,在网民的集体围观和道德评判下,女司机的身份证、车辆、家庭等大量隐私信息被网友公开。   2013年12月,广东陆丰一家服装店主蔡某怀疑顾客偷衣服,将监控视频截图发在微博,人肉搜索视频中的女孩,导致其学校、家庭住址被曝光,这名女孩因不堪压力跳河自杀身亡。

24 教学 要求 1.了解财产权及其分类,知道法律对保护财产权的规定。 2.明确所有权的含义、类别、取得方式及财产共有形式。 3.知道用益物权的含义和主要内容。 4.了解担保物权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说明 不做拓展的内容: 不动产、动产的含义。 不作要求的内容: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含义。 抵押、质押和留置的含义。

25 依法行使财产权 财产权及其分类 保护财产权的法律依据 定分止争——所有权 所有权的类别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动产与不动产 财产的共有
用益物权及其种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尽其用——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及其种类 增强信用——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26 DE 定纷止争——所有权P21 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的定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例10】下列哪些不是民法上的物? A.无形的电 B.与人体脱离的血液 C.庭院中的果树 D.天上的恒星 E.嘴里的金牙 F.土地 DE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7 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133条;《物权法》第9、23-27条;《民通意见》第84-87条 所有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其发生和消灭要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根据。从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时间上说,合法取得财产包括三层含义:当事人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的,从交付时起转移。

28 【例11】甲要调往外地工作,乙有意要买甲的东芝牌彩电,双方协定的价格是1000元。乙将钱交给甲以后,将电视机用三轮车拉走了。到家后,当乙接通电源,电视机不显示图像,乙认为甲的电视机在卖给他之前就坏了,他把电视机送还给甲,并要求退钱。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认为是搬运不当显像管损坏。乙坚决不要电视机了,如果非要卖给他,要再退给他一半的钱。乙这样做是否合法?

29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权法第二十七条 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和动产质权的设立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 船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30 【例12】赵某与钱某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12年购买了一块价值1万元的日本产豪华手表。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钱某未经赵某同意,擅自把手表拿走,并同孙某协商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孙某得到手表后,因一时大意将手表丢失。手表被周某捡到,并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武某。后武某在佩戴该表时被孙某发现,并就手表的归属发生了冲突。谁取得该表的所有权? 【例13】两个月前,李先生趁着房价上涨之机将自己的商品房以54万的价格卖给王女士,支付了10万定金,并当场签订了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没想到时隔两个月,房价又上涨了两成,张某愿意出价65万购买李先生的房子。李先生于是将房子卖给了出价65万的张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王女士遂以李先生违约为由,起诉到法院。谁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31 物权法第九十八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七十八条 【共有】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物权法第九十八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相关规定 《物权法》第70、72-74条、第93-105条;《民通意见》第88-92条

32 物尽其用——用益物权P26 物权法第四十六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所指的“用益物权”,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

33 【例14】大理村村民委员会与该村村民白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白某对该村集体所有的一块20亩耕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白某有权在该土地上开办砖窑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白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砖窑厂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B.白某不能取得该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该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D.该土地承包合同产生物权法的效力 D 【例15】甲因其邻居乙越界建房侵人自己的宅基地而起诉,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何种权利? A.相邻权 B.住宅所有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宅基地所有权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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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增强信用——担保物权P27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例16】5月10日,甲以自有房屋1套为债权人乙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登记。6月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月10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B.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   C.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无效   D.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C

36 教学 要求 1.了解著作权的含义、类别及保护。 2.知道专利权的获得、专利的种类和保护。 3.懂得商标、注册商标及商标权的保护。 说明 不做拓展的内容: 不同种类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不作要求的内容: 作品、作者的含义。 知识产权的含义和具体内容。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含义。 驰名商标的含义及特点。

37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及其种类 著作权的对象:作品 著作权——创作者的保护神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与商业秘密的联系与区别
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与商业秘密的联系与区别 专利权的对象:发明创造 专利权——发明家的竞争利器 专利权的种类 专利权的内容与保护期限 商标、注册商标与商标权 商标权——经营者的点金术 商标注册的条件 注册商标专用权、驰名商标

38 著作权——创作者的保护神P28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改编权   (十五)翻译权 (十六)汇编权 (十七)其他权利

39 著作权的保护 权利 公民 法人 电影、摄影作品 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作品发表后50年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五)复制权  (六)发行权 (七)出租权  (八)展览权 (九)表演权  (十)放映权 (十一)广播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十三)摄制权 (十四)改编权 (十五)翻译权 (十六)汇编权 (十七)其他权利 (二)—(四)保护期不受限制 权利 公民 法人 电影、摄影作品 (一)、(五)—(十七) 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作品发表后50年

40 专利法——市场竞争的利器30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技术的创造性程度要求高)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对技术的创造性程度要求低于发明)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对产品的美观效果,与技术无关)

41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差异 比较 专利 商业秘密 权利取得方式 依法向社会公开审批后授予 无需审批,自行采取合法的保密措施 权利要求内容 创造性、新颖性及实用性 新颖性和创造性要求较低 主体的排他性 具有排他性 不具有排他性 保护范围 以专利说明书中描述为限,有时间限制 范围更大,没有时间限制 保护手段 只要证明拥有专利权即完成了保护的举证要求。 商业秘密保护更复杂、困难得多

42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例18】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A.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 B.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C.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D.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43 国名、国旗、国徽、国际组织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商标法第10、11条)
商标权——经营者的点金术P31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可作为商标注册的 不可用作商标使用或注册的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商标法第8条) 国名、国旗、国徽、国际组织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商标法第10、11条)

44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45 【例19】甲公司在汽车产品上注册了“飞虎”商标,乙公司未经许可在自己生产的小轿车上也使用“飞虎”商标。丙公司不知乙公司使用的商标不合法,与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合理价格大量购买“飞虎”小轿车售出后,盈利上百万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①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仿冒注册商标 ②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假冒注册商标 ③丙公司应赔偿甲公司损失 ④丙公司构成对甲公司的侵权 A. ①③ B. ②④ C. ②③ D. ①④ B

46 商标权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47 二、教学建议 ▲教材教法 ▲评价建议

48 (一)教材教法 1、法律专业性和应用性强,以前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又缺乏实践经历,把握不好。
2、与我们驾轻就熟的必修教材的关联度不高,相对独立性强。 3、法律法规条文多而枯燥,表述相当规范,一不小心容易陷入误区。 4、法律常识教材看似单薄,但是涉及到的概念、专业名词、解释、规定等必须理解而后教,这需要做大量的课前工作。

49 案例教学法 运用案例教学法组织课堂教学,大致可分为案例选择、案例讨论、概括总结、变式应用四个基本环节。 案例选择 合适、典型 案例讨论
从教材中选取; 从多种媒体中选取 案例选择 合适、典型 自主思考;鼓励争辩; 适当引导 案例讨论 针对、开放 抓住案情关键; 揭示法律依据 概括总结 精要、清晰 变式应用 迁移、变换 创设情境,巩固落实

50 关于第一框的教学设计 选取案例:教材“拾得遗失物”、悬赏广告。

51 案例讨论 (1)拾得遗失物的现象在我们身边常常碰到,这里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2)悬赏广告是否有法律约束力?
(3)拾金不昧与拾金索酬是否矛盾? (4)假定失主知晓皮包被小林拾得,而小林不归还皮包,该怎么办?小林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5)假如小林归还皮包而失主不肯支付酬金反咬定敲诈,小林该怎么办?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6)分析本案民事法律关系。 (7)小林父母能否决定索要酬金? (8)索要酬金是否有法律边界?

52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就在每个人身边
(1)拾得遗失物的现象在我们身边常常碰到,这里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不是要约邀请而是要约,有法律约束力(要求失主履行承诺) (2)悬赏广告是否有法律约束力? 享受合理报酬是法定的权利,放弃报酬则是道德的体现。 (3)拾金不昧与拾金索酬是否矛盾?

53 失主用取回皮包的权利,要自觉运用法律来维权;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小林有归还皮包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4)假定失主知晓皮包被小林拾得,而小林不归还皮包,该怎么办?小林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小林有收取500元酬金的权利,要自觉运用法律来维权(可以行使留置权暂扣拾得物);失主要支付酬金500元兑现承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假如小林归还皮包而失主不肯支付酬金反咬定敲诈,小林该怎么办?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54 主体是小林和失主;客体是装有票据和现金的皮包;内容是小林有归还皮包的义务和索要500元酬金的权利;失主有领回皮包的权利和支付500元酬金的义务。
(6)分析本案民事法律关系。 (7)小林父母能否决定索要酬金? 年龄和智力状态 任何拾得遗失物行为都不得索要酬劳,只能要求支付必要费用。如果失主事先自愿有悬赏广告,那么,可以按照悬赏金额付费。 (8)索要酬金是否有法律边界?

55 概括总结 ⊙拾金不昧也是法律义务,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属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体是小林和失主;客体是装有票据和现金的皮包;内容是小林有归还皮包的义务和索要500元酬金的权利;失主有领会皮包的权利和支付500元抽筋的义务。 ⊙悬赏广告有法律约束力,可以要求失主履行承诺,这是权利人的权利,不接受酬金也是一种行使权利的方式。 ⊙若失主拒付酬金,小林有权自觉运用法律来维权;而失主要承担违约行为规定的法律责任。

56 变式应用 【例1】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麦地里啃麦苗,便将其牵回家中进行喂养。乙发现自家的牛在甲家而要求牵回,甲允,但提出了一些请求。甲的下列请求中,应不予支持的是 A.请求支付麦苗损失费 B.请求支付拾牛报酬 C.请求支付饲料费 D.请求支付误工损失费 B

57 补充案例:网络“人肉搜索”第一案 2008年初,31岁的女子姜岩在博客中记录了丈夫的不忠后,从24楼的家中跳楼自杀。她的博客被转贴到各大网络论坛。而网友们则展开“人肉搜索”,将姜岩的丈夫王菲及第三者的个人信息公布于众。2008年12月18日,王菲诉3家网站侵犯其名誉权案一审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大旗网披露王菲婚外情等个人信息,导致网民进行“人肉搜索”,并实际影响了王菲的生活和社会评价,侵犯了王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判令两被告在各自网站的首页刊登道歉函,分别赔偿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和3000元。天涯网在王菲起诉前将相关文章及相应回复删除,已履行监管义务。鉴于互联网具有广泛、迅速、即时、随意、互动等传播特点,这种事后删除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构成侵权。判决同时谴责了婚外情行为。法院还向工业和信息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后者保持对“人肉搜索”等互联网新生事物的关注,加强引导,以净化网络环境。 用于民事责任的承担

58 C 关于第二框的教学设计 人格权 身份权 人身权的一般介绍 【例2】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生命健康权、名誉权、隐私、肖像权、姓名权
A.生命健康权 B.姓名权 C.监护权 D.名誉权 生命健康权、名誉权、隐私、肖像权、姓名权 人格权 配偶权、亲权(监护权)、亲属权、荣誉权等 身份权 C

59 选取案例:医院减肥手术致人死亡家属获赔 王女士经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田主任建议,于2010年10月14日以“发现高血糖3年,视物不清及发现尿蛋白1年,加重半月”为由,入住该医院,希望通过田主任所建议的胃空肠旁路手术治疗,达到减肥目的。胃空肠旁路手术,就是通过对胃肠道“重新装修”,限制对食物摄入和减少吸收,达到减肥目的。术前,患者与家属签字同意,进行胃空肠流转术,请外科会诊后于10月19日转普外科。2010年10月25日,在全身麻醉下,医院开始给王女士行胃空肠流转手术。但术后不久,王女士突然出现意识丧失,后转入重症监护室,此后,王女士一直是植物人状态。2012年3月29日,王女士病亡。王女士家属提起上诉。医院方认为之所以出现术后意外,是由于患者自身的原因,院方在实施手术的过程是正常操作下完成的。

60 案例讨论 概括总结 (1)减肥手术致死侵害的是王女士的什么权利?(2)医院的手术过程与王女士的死有无关系?
(3)院方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民法通则有何规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鉴定,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该过失与被鉴定人王女士术后病情恶化,并最终死亡的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最终判令被告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支付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46万余元。 概括总结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第98条)、 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民法通则第119条、侵权责任法第16条)

61 姓名权 冒名顶替上大学:罗彩霞案 假冒他人姓名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案 “赵C姓名权”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规定 “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62 选取案例:医院私自用病人做宣传 肖像权、名誉权
方小姐到某医院检查确诊为妇科病。两周后病愈出院。某天早上,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同事对自己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方小姐很是纳闷,与她关系要好的王大姐过来塞给她一张广告宣传单,她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原来她的病例、姓名以及照片等全部印在了广告单上。几天内,关于方小姐生活不检点、人品有问题的议论就在公司同事间以及朋友之间传播开来了。 方小姐可以以损害自己哪些权利为由起诉这家医院?

63 案例讨论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 医院广告宣传单 肖像权 生活不检点的传言 捏造事实、侮辱、歪曲评价 名誉权
私人生活不愿让人知道的信息 妇科病 隐私

64 相关案例 举报父亲开车打电话的女儿被人肉搜索 宋祖德侵犯谢晋名誉权案

65 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也称对比分析法,是把客观事物加以比较,以达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做出正确的评价。
法律常识课教学中,相近、相似或者相反的概念、条文表述 非常之多,“似曾相识”一不留神就容易陷入误区,引起误解。因此对关键的法律概念、核心的法律名词要采用对比分析,加以区分,揭示其本质。

66 关于第三框的教学设计 选取案例:教材P23 案例讨论 以上财产所有权分别应到属于谁? 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办理产权登记
房屋 不动产 刘阳所有 办理产权登记 特殊动产 轿车 李义所有 交付(转移占有) 电脑 动产 失主所有

67 选取案例:一辆奔驰轿车的坎坷“遭遇” 冯某和陈某,朱某,林某是熟人关系。冯某向陈某借款,以其奔驰轿车抵押给陈某,双方订有书面的抵押借款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然后,冯某谎称所有权登记证、驾驶证遗失,向机动车管理机关重新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证和行驶证,然后又向朱某借款,以该奔驰轿车质押,双方订有书面的借款质押合同,冯某将轿车连同该车旧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一并交付给朱某。再后来,冯某谎称轿车借给朱某用几天,持轿车新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把车卖给林某。林某不疑,支付了车款,双方到车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朱某在占有轿车期间,曾使用汽车,不小心撞到树干上,把车弄坏,交给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修好后,朱某无力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将车扣留。

68 案例讨论 1.陈某对轿车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2.朱某对轿车是否享有质权?为什么? 3.林某是否享有轿车的所有权?为什么? 4.修理厂扣留轿车,是否合法?为什么? 5.现2笔借款均到期,冯某逃逸,陈某,朱某和修理厂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权利?为什么?

69 1、陈某没有抵押权。因为机动车属于应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是无效的。 2、朱某没有质权。对机动车的质押不仅需要占有,而且需要登记。 3、林某享有所有权。因为林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所有权,并且取得的方式都是合法有效的。 4、修理厂扣留车子是合法的,属于留置。因为朱某修好车后无钱支付修理费,汽修厂留置是合法的。 5、留置权优先,再是抵押,然后是质押。

70 关于第四框的教学设计 著作人身权 著作权 著作财产权 专利的种类 专利与商业秘密 专利权 商标 注册商标 驰名商标 商标权 假冒注册商标
仿冒注册商标 商标权

71 著作权 案例:2006年,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北京多家法院诉200余家KTV歌厅拒缴版权使用费,首起落判案件出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东方金柜KTV歌厅未经权利人许可,向消费者提供以点播形式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商业性服务,侵犯了原告管理的涉案的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判令东方金柜KTV赔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52800元,并删除卡拉OK厅点唱系统中收录的音乐电视作品。 这是该协会首次代表音像制作单位向KTV经营者主张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从2007年1月1日起,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开始在全国展开,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标准,北京市的收费标准为11元/包房/天。该案件的判决对于普通大众的音像版权概念起到了拓荒作用。

72 专利权 案例: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公司)以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公司)制造的“美的分体式空调器”侵犯其“控制空调器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方法”发明专利权为由,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以及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一审法院认为,包括型号为KFR-26GW/DY-V2(E2)空调器在内的四种型号的空调器产品,在“舒睡模式3”运行方式下的技术方案落入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一审法院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综合确定美的公司赔偿格力公司经济损失 元。

73 商标权 案例:近日南昌大学新闻网正式发布了官方文件《南昌大学章程》。章程中的这样一段表述引起了南京大学师生的关注:“学校名称为南昌大学,英译为NANCHA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学校的互联网域名为:ncu.edu.cn。” 早在2001年南京大学就申请注册了“南大”商标,2002年获得,分别在41类和42类两个类别,其中41类是教育类,42类则是技术研究类。而南昌大学也注册了不少商标,都是以“昌大”的名义注册,不仅涉及到教育,还包含了十多个领域类别。

74 商标权 案例: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向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索赔经济损失3亿多元。 广药集团认为,“王老吉”凉茶上的包装装潢在文字、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上设计独特,具有显著的区别特征,并非相关商品所通用,为“王老吉”凉茶所特有。被告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从2012年6月开始生产、销售标注“加多宝”字样的凉茶,“加多宝”凉茶包装的文字、色彩、图案及排列组合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王老吉”凉茶没有实质差异,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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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
(二)评价建议 任选三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其余只是参加学考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

77 经济生活 政治生活 文化生活 生活与哲学 学考政治:必考部分70分 选考政治:必考70分+加试30分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78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1、全省选考政治统计调查数据 2、2015年高考选考法律的信息反馈 对我们大多数老师来说,机遇在哪里?
决定高考赛局的,不是必修教材而是选修教材。必修大家都有重视的态度,选修却有不同的态度;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对我们大多数老师来说,机遇在哪里? 1、全省选考政治统计调查数据 2、2015年高考选考法律的信息反馈

79 负担是不是轻了?是不是好事? 阵地问题 我们自己放弃,学生就会放弃,自身价值被贬; 我们自己不去争取、去坚守,别的学科就会进攻、会占领,学科地位不保。 这是一个关乎尊严的大问题。

80 浙江7年高考法律自选模块考了什么 法律模块考试的重点相对集中: 2009年:合同的订立3;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处理方式2。
2010年:消费者的权利4;非诉讼程序6。 2011年:结婚的条件5;订立合同的方式3;所有权取得方式2。 2012年:有效和无效合同的条件3;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5。 2013年:所有权取得方式2;合同的违约责任3。 2014年:所有权取得方式2;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3。 2015年:所有权取得方式2;合同履行的原则3。 2013高考案例:一房二卖 高考案例:饮料售卖 2015高考案例:一牛二卖 学考案例:一车二卖

81 (2015年高考题)经讨价还价,村民陈某觉得购买王某的耕牛。付款后,陈某临时去外地看望好友,行前与王某约定两天后来牵牛耕牛。第二天,张某也找到王某购买耕牛。由于张某出价比陈某高,王某遂决定将同一耕牛卖给张某,张某当即付款牵牛耕牛。第三天,陈某到王某家牵牛,发现耕牛已被王某卖给他人,非常生气,与王某发生争执。 结合所学知,回答下列问题并分析说明理由。 (1)本案中,谁取得耕牛的所有权?(6分) (2)王某违反了哪项合同履行原则?(4分)

82 (1)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理由:①耕牛属于动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动产,一般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②本案中,陈某付了款,但没有牵走耕牛,未发生实际交付。张某付了款并牵走耕牛,因此,张某取得耕牛的所有权。 (2)王某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理由:①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应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的合同权利。②在本案中,王某没有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滥用了自己的权利,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

83 (2014年高考题)马腾飞(15岁)所在学校内有一台自动售货机,里面摆放着多款饮料,每款饮料下方都有相应的价格标签和按钮。一天课间休息时,马腾飞感觉口渴,来到该自动售货机旁边,投入对应价格的硬币,并在自己想买的饮料下方按下按钮。马腾飞看到饮料出现在出口处,却因出口处故障未能去除该瓶饮料。 针对本案例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本案中合同订立过程的两个阶段。(4分) (2)本案中马腾飞是否取得饮料的所有权?说明理由。(6分)

84 参考答案 (1)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本案中自动售货机摆放饮料,标明价格,设定按钮的行为是要约;马腾飞投入硬币,按下按钮的行为是承诺。 (2)否。理由: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交付;本案中饮料属于动产,饮料并没有交付给马腾飞占有,因此,马腾飞并没有取得该瓶饮料的所有权。

85 (2013年高考题)张三在2007年8月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市阳光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因生意资金周转的需要,2008年12月张三委托房产中介出售该商品房。李四对张三的商品房非常满意并与张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2009年8月16日之前付清房款50万。张三看到房价快速上涨2009年8月5日以80万元的价格将该商品房卖给了王五,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手续。李四得知这一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张三与王五的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李四和王五谁该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为什么?(5分)  (2)未取得所有权的一方是否有权获得赔偿,为什么?(5分)

86 (1)王五。理由:①不动产的取得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才能取得所有权。②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故李四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③张三与王五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故王五取得了商品房的所有权。  (2)李四有权要求张三赔偿损失。理由:①合同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②张三与李四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张三却一物二卖使得合同无法履行,张三的行为构成违约。

87 (2011年高考题)2009年5月1日,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2010年9月,甲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卖给陈某,并和陈某以传真的方式对该房的价款、付款期限、交房时间等主要内容予以确认,陈某支付了全部房款,甲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陈某。乙知道后,在陈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前向法院起诉,称甲将房屋卖给陈某时没有和作为妻子的她商量,而且甲与陈某未签订书面合同,故购房合同不成立。 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1)乙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7分)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3分)

88 参考答案: (1)乙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理由:①结婚必须履行结构登记程序。甲和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②载明了双方买卖内容的传真也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甲和陈某以传真的形式对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作了确认,双方已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 (2)在乙起诉时,该房屋所有权属于甲,陈某未取得所有权。理由: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方能取得所有权;陈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该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属于甲。

89 张无忌与陈君是对门邻居,两家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张无忌为发泄心中怨恨,故意买一小狗并起名“陈君”,并且经常趁邻居陈君在家时用该名字唤其小狗,陈君为此上门质问张无忌,张无忌说
“我自己养的狗,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关你什么事?”此后,张无忌非但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常常在小区花园内当众以“陈君”之名唤其小狗,陈君深感受辱,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解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常识回答以下问题:  (1)张无忌的行为侵犯了陈君的什么权利?应以何种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2)若双方不能自行和解,陈君可以采用哪些方式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说出哪些解决方式的基本含义。

90 (1)姓名权、人格尊严是我国法律明确保护的人身权,张无忌的行为侵犯了陈君的姓名权和人格尊严。(2分)
张无忌应以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2分)  (2)陈君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或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保护自己的权利。(3分) 人民调解是指不打官司而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促成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俗称打官司,即原告起诉后由法院进行审判以解决纠纷。(3分) 

91 浙江2015年选考法律考了什么 42.【加试题】从事运输的赵某与H二手车贸易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一辆运输车,并按约定交纳了5万元定金。赵某在约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交款提车却遭拒绝。原来,H公司已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了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赵某要求H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而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双方协商无果。赵某因此受到较大损失,遂将H公司诉至法院。  (1)判断赵某能否获得该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3分)  (2)指出H公司应承担何种民事法律责任及承担方式。(3分)

92 参考答案 (1)不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属于动产,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本案中,H公司已将该车卖给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所有权应归周某。 (2)H公司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本案情况,该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93 42.【加试题】张某发现,某商场的装饰橱窗中有一幅广告,其中的婚纱照很像自己与妻子的。他想起自己与妻子上个月曾在某照相馆拍过婚纱照。经证实,商场广告中的照片果然是张某的婚纱照,商场则是从照相馆购买了张某的婚纱照。 (1)照相馆侵犯了张某的哪项权利? 简要说明理由。(3分) (2)照相馆应当承担哪些民事法律责任? (3分)

94 参考答案 42.(1)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和司法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本案中,照相馆未经张某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将张某及其妻子的婚纱照转卖给商场作广告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3分) (2)照相馆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照相馆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责任。(3分)

95 感谢同行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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