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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補救教學要點說明 補救教學專員-劉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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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4年度補救教學要點說明 補救教學專員-劉怡君

2 實施對象 一般學習扶助學校 一至四年級學生:兼具學習低成就及身分弱勢二項條件者。 學習低成就條件: 五至九年級學生:
一年級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屬學習低成就者。但人數以 不超過就讀班級人數之30%為原則。 二至四年級學生: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任一科有不 合格之情形者。 五至九年級學生: 篩選測驗結果,國語文、數學或英語任一科目有不合格之情形者。 身心障礙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受輔可提升學業成就者。 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二至九年級學生, 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3 實施對象(續) 特定學習扶助學校 符合下列要件之一為特定學習扶助學校: 學生應符合一般扶助學校所列各年級之學習低成就條件。
原住民學生合計占全校學生總人數之40%以上者。 離島地區國民中小學 偏遠地區學校,其住宿學生總人數占全校學生總人數之30%以上者。 國中教育會考學校成績待提升之學校:國中教育會考國文、英語、 數學三考科任兩科成績「待加強」等級人數(含缺考)超過該校 「應考」人數65%以上之學校。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輔育院。 學生應符合一般扶助學校所列各年級之學習低成就條件。 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一至九年級學生, 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經學校評估得改採一般扶助學校方式辦理,惟僅能擇一申請辦理。

4 教學人員資格 一般班級教學人員資格: 班級內若有身心障礙(含疑似)學生 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 1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
現職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具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儲備教師或退休教師 大學生 社會人士 班級內若有身心障礙(含疑似)學生 須具備前項資格,並得優先聘任符合下列資格之教學人員: 持有特殊教育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修畢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18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

5 篩選及測驗 提報參加篩選學生(提報率) 一般扶助學校 特定扶助學校
提報方式:由任課教師(國語文、數學及英語科)提報參加篩選測 驗學生名單。 提報比率:各校視實際需要提報,最低為後25%、最高為後45%, 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之。 各校前二年依應提報比率完成提報並施測者,得以前二年度篩選測驗各科 不通過比率之平均數為依據,取其中較高者並增加5%為應提報比率。經 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函報本署備 查。 符合特定扶助學校而申請一般扶助之學校,全校所有學生一 律參加測驗。 特定扶助學校 提報方式:全校所有學生。 提報比率:每位學生須參加測驗。 身心障礙學生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確有施測困難,得免參加 篩選及成長測驗。

6 篩選及測驗(續) 篩選測驗 成長測驗 測驗時間:每年九月至十月。
測驗科目及測驗方式:國語文、數學及英語至少勾選一科目。另特定 扶助學校3科均要施測。 國語文:二年級至三年級實施紙筆測驗,四年級至九年級實施電腦化測驗。 數學:二年級至三年級實施紙筆測驗,四年級至九年級實施電腦化測驗。 英語:四年級至九年級實施電腦化測驗(含英語聽力測驗)。 成長測驗 受測條件:學生管理系統之個案管理名單學生,無論是否接受本署補 救教學資源扶助,均應參加成長測驗。 測驗時間: 約每年二月及六月。 學生管理系統「個案管理」名單之一年級學生僅需參加六月學習成長測驗。

7 實施方式 開班人數 每班以10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12人,最少不得低於6人。但 有成班困難之偏遠、小型學校或其他特殊情況,其經直轄市、縣 (市)政府同意者,得依實際情形編班。 教學人員為大學生者,每人以輔導三人至六人為原則。 不支領鐘點費之退休教師,得視需要採一對一、一對二方式進行 輔導。 編班方式 以抽離原班並依學生受輔科目實際程度編班為原則,並得採跨年 級方式實施。班級人數未滿六人時,可採同年段混合編班。 視、聽障學生之輔導需求,應以直轄市、縣(市)整體規劃或由 重點學校開設專班,每位教師輔導學生人數至多得酌減二人。

8 實施時間 補救教學實施方式分為四期,第一期(寒假)、第二期(二至六 月)、第三期(暑假)、第四期(九月至翌年一月),各校得視 學生實際需求情形規劃辦理期數。 學期間於正式課程(課程綱要之學習總節數內)或課餘時間實施, 並以小班或協同方式進行補救教學。 午休時間不得實施補救教學。學校週六及週日以不實施補救教學 為原則,但特定扶助學校不在此限。 學期中每日課後實施至多二節為限,國小週三下午至多三節為限。 寒暑假以每日實施半日,至多四節為限。但特定扶助學校不在此 限。 住校生夜間輔導,限特定扶助學校始得實施,且須在學期中夜間 時間辦理。

9 實施時間(續) 對身心障礙學生不得於正式課程時間進行抽離式補救教學(應實 施特殊教育),其於課餘、課後時間及寒暑假進行外加式補救教 學者,應與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學習目標相結合。 一般扶助學校視實際需要,並經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簽定同意書, 專案報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後得於週六至多4節為限實施; 直轄市、縣(市)政府每期應至少訪視前揭學校1次。

10 實施科目 學期中(第二期及第四期) 寒暑假(第一期及第三期) 特定扶助學校之住校生夜間輔導得不限學習領域。
國語文、數學:一年級至九年級均得實施。 英語:三年級以上始得實施。 寒暑假(第一期及第三期) 一般扶助學校除依學期中受輔科目及年級安排外,得視學生學習需求, 安排其他活動性課程,並以不超過該期教學節數20%為原則。 特定扶助學校安排其他活動性課程,以不超過該期教學節數三分之一 為原則。 特定扶助學校之住校生夜間輔導得不限學習領域。

11 教學節數 學期中(第二期及第四期): 寒暑假(第一期及第三期):
每班各期教學總時數以72節為原則。 大學生、社會人士每週授課不超過10節,並以至少分散二日至三日實施為原則。 現職教師、退休教師及儲備教師上課時數及上課日數,由學校依實際需要決定 之。 寒暑假(第一期及第三期): 每班教學總時數以寒假20節、暑假80節為原則,各類教學人員之上課 時數由學校依實際需要決定之。 各校規劃開班時,每班得於244節之總量管制前提下,依實 際需求於各期別間彈性調整運用。 住校生夜間輔導:限特定扶助學校始得實施,除前目總節數 外,每班每晚至多二節,每學期至多128節,但六年級及九年 級每學期至多112節。

12 個案管理 凡進入學生管理系統之個案管理名單之學生,均應參加每年 二月及六月之成長測驗,以追蹤學生學習成就進步情形。
個案學生具下列因素者,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會議決議,得 予結案: 進步因素: 各該科目成績明顯進步者。 通過二次成長測驗成績,經評估可穩定回歸原班學習進度者。 其他因素:長期請假、中輟、死亡或特殊安置等 六年級學年結束後,各國小應於6月30日前主動將學生資料 異動轉銜至就讀之國中;九年級學年結束後,各國中應主動 將學生異動內容修正成「畢業」或「結業」。

13 學生管理系統 操作說明 國立臺南大學-網路平台組

14 如何進入網路填報系統或學生管理系統? 資源平台網址:

15 學生管理系統 本系統用途為管理「學生名單」及「個案列表」 等兩 份名單的學生。
於此進行新增、編輯、轉入個案、異動轉出(轉銜)、轉 入接收、結案等學生資料操作。 於年度篩選評量、經費申請及開班規劃時,將會使用 到本系統。

16 登入系統 登入畫面,請輸入您的帳號密碼(與填報系統相同)。

17 學生名單 登入後之畫面,將顯示學生名單的部分。

18 學生型態介紹 學習低成就 身份弱勢 雙低學生 僅學習低成就 僅身分弱勢 無,不具上述資格

19 新增學生─單ㄧ建立 點選【新增學生】後,可逐筆建立學生基本資料,依 序將學生姓名、身份證號、身份類別、入學年度及目 前班級填寫完畢後,請直接點選新增。 注意: 若學生為外籍生,無本國身份證號,在身份證號那欄 位可以下拉選單選擇【居留證或護照號碼】,可直接 新增。 學生的入學年度,是填寫學生進入學校的那一年度, 轉入個案後不可更改,需連絡系統管理員協助修正。 學生的目前班級,請填寫學生的班別即可,例如:三 年甲班,請填寫「甲」。

20 【新增學生資料】之畫面

21 【新增外籍學生資料】之畫面

22 點選新增後,出現以下畫面,則表示身分證字號已被建立過,若顯 示為本校校名,請檢查學生名單、個案管理、異動轉銜清單或結案 清單;若顯示非本校校名,表示原學校尚未異動轉銜動作,請依照 聯絡資訊,聯絡承辦人盡速辦理轉銜作業。

23 匯入學生─整批匯入 如需大筆建立學生資料,請點選【匯入學生】按鈕後,閱讀匯入 說明,並下載儲存範例檔(CSV檔)。
注意:上方說明處,請仔細閱讀,需特別注意之說明如下 在匯入學生資料前,請下載「範例檔(CSV檔)」,依照檔案內格式進行資料填寫。 身份類別代號請參閱「身份類別代號一覽表」。 外籍生不適用於匯入學生功能,若檔案中有外籍生的資料,請先將外籍生資料從 匯入檔中刪除,利用「新增學生」輸入資料。

24 匯入學生

25 【身份類別代號一覽表】之畫面

26 匯入學生範例檔 【範例檔】之畫面,注意:第一行標題請勿修改,直接貼上學生資 料即可。

27 依據範例檔進行修改儲存,儲存時會跳出下圖視窗,請選擇「是」

28 儲存完成後,回到匯入學生畫面,點選瀏覽並選擇您所儲存的檔案

29 匯入

30 上傳成功後,可再次確認學生資料是否有誤,並直接於此修改,確 認後請點選「確認匯入」,即可成功將學生名單匯入至學生名單中。

31 【點選匯入學生後】之畫面。 新增成功:新增成功之學生,會顯示在學生名單。 已存在您的學校,已略過,可檢視貴校學生管理系統。
已存在原校:若該學生於原校的學生名單或異動轉銜清單中,建請與原校 承辦人員聯繫,請原校將學生從學生名單刪除或將學生從個案中轉銜至貴 校。 另確認身份證號與姓名對應無誤即可利用匯入學生,新增至貴校;若仍無 法新增,請老師直接聯繫原學校協助轉銜。

32 匯入出現錯誤情況,不予匯入 匯入出現部分成功匯入,部分略過 學生資料不完整:如班級未填寫、身份類別未填寫...。 身份類別非填入代號。
身分證格式錯誤:如多ㄧ個空白鍵、身份證號輸入錯誤…。 匯入的檔案中含外籍生資料。 匯入的檔案中出現兩筆以上相同身份證號。 匯入出現部分成功匯入,部分略過 存在本校的學生管理系統中。 存在於他校的學生管理系統中。

33 查詢學生 輸入學生的身份證號,即可查詢在哪個縣市的哪個學校,在該校 的哪個位置

34 修改資料 欲修改學生資料可直接以滑鼠點選該欄位, 圖示 為儲存,圖示 為取消。
欲修改學生資料可直接以滑鼠點選該欄位, 圖示 為儲存,圖示 為取消。 注意:學生名單中,所有資料都可自行更改,若學生已進入個案,身份 證號及入學年度則需由系統管理員協助修正。

35 個案管理-個案列表 測驗合格或未參與測驗之學生,若有輔導需求(轉入個案之學生 才能提供填報系統加入班級),請確認學生資料無誤後,再將學 生轉入個案。 注意:九月篩選測驗學生來源為學生名單及個案管理,若僅需參加九月 篩選測驗,不需將學生轉入個案中。

36 《請注意》學生轉入個案管理後,個資無法轉出或刪除。如經學習 輔導小組會議決議,符合結案因素者,得予結案!

37 個案管理中提供匯出功能,方便學校規劃開班。
個案學生匯出:個案列表中學生完整資料匯出。 個案雙低學生匯出:個案中具有弱勢身份且測驗成績未通過之學生資料匯 出。

38 異動轉銜清單 若學生轉學、畢業或至國外就讀…等因素,請協助個案列表中的 學生異動轉銜。

39 【四種異動轉銜條件】之畫面

40 異動轉銜清單 目的學校退回:該名學生非至填寫學校就讀或目的學校操作錯誤, 而將退回原校。 等待接收中:目的學校尚未接收該名學生。

41 結案學生清單 若學生經學習輔導小組會議決議,符合結案因素者,得予結案! 結案必須於系統上填寫結案因素、會議主持人及會議日期。

42 【結案學生清單】之畫面

43 網路填報系統 操作說明

44 網路填報系統 本系統用途為「線上申請」、「開班情形」、「執行成 果」等與經費及開班內容相關的申請資料。 「線上申請」為全年度經費申請。
「開班情形」為各期開始時的開班規劃。 「執行成果」為各期結束後的實際執行。 學生資料管理請至「學生管理系統」 大學生、社會人士等師資需求,請至「職缺管理系統」。

45 登入系統 登入畫面後,請從左側「承辦人員登入」輸入您的帳號密碼。

46 點選【學校填報系統】分別有「第一階段-線上申請」及「第二階段 -開班&執行回報」,請分別選擇欲回報階段。

47 線上申請

48 注意: 線上申請為全年度經費申請(一至四期),非單一期別。
選取【前往線上申請】,此處選單分為三大區塊。 注意: 線上申請為全年度經費申請(一至四期),非單一期別。 線上申請含 【一般學習扶助學校】、【特定學習扶助學 校】,符合上述資格者,只能擇一提出補助申請。 如不申請補救教學方案,請務必完成【不申請補救教學 方案報核】。

49 先完成【學校基本資料】 開始進行經費申請前,須先完成【學校基本資料】。

50 填寫【是否引用民間資源狀況】 須填寫【是否引用民間資源狀況】,請確實填寫引用民間資源狀況。 若有引用民間資源,請點選【新增民間團體】。

51 新增民間團體 進入新增民間團體的畫面後,請確實填寫補助單位、受惠學生人 數、補助金額、辦理情形及執行時間。

52 新增民間團體 若貴校引用多個民間資源,請繼續點選【新增民間團體】;若已 完成引用民間資源回報,就可以點選提交。

53 提交後,在教育處確認之前,都可以「抽回」修改。

54 若教育處已確認後,尚需修改資料,則需由縣市教育局(處)承辦人 協助剔退資料。

55 不引用民間資源 若貴校無引用任何民間資源,也必須於系統上回報【不引用民間 資源】。

56 若提交【不引用民間資源】後,欲重新填寫引用民間資源,可以再 點選填寫。

57 列印引用民間資源狀況 若需要列印所填寫資料,點選【預覽列印】即可列印。

58 進入填報-年度經費申請 學校基本資料及引用民間資源狀況皆完成後,點選【進入填報】 開始進行年度經費申請。

59 新增班級 進入後,請點選【新增班級】

60 新增學生 點選【新增學生】,開始新增該班學生。

61 點選【新增學生】後,以勾選方式選取學生,再按「加入」。
注意:線上申請階段,學生不可重覆跨班勾選。

62 勾選學生按「剔除」可將無規劃入班的學生刪除。

63 新增教師 點選【新增教師】,開始新增該班教師。

64 選擇【教師類別】 選擇【教師類別】,包含現職教師、退休教師、大學生、儲備教師、 社會人士。
注意:教師類別與系統自動帶出之預估經費有關,請確實選擇。

65 教師類別選取完畢,請選擇【上課時間】,若選擇學期中(第二、四 期),上課時間還需選擇四點前後。

66 填寫【單一教師上課節數】 接著填寫【單一教師上課節數】。
注意:一個班級上課節數不得超過244節,「寒假(第一期)」以20 節為原則,「學期中(第二期及第四期)」各期以72節為原則,「暑 假(第三期)」以80節為原則。

67 填寫【教師人數】 接著填寫【教師人數】。 待教師資料輸入完畢後,點選「加入」。

68 若這個班級尚規劃有其他期別之課程,請繼續點選【新增教師】, 以新增其他期別的教師。

69 填入班級名稱、勾選授課科目,最後點選「完成」。

70 低於6人開班 如完成班級時,出現下列視窗,請先將班級暫存後,填寫完 核准文號,再將班級完成。

71 開班申請未滿6人 若開班低於6人,經縣市教育局(處)同意後,於系統填寫核准公文 文號,即可低於6人開班。

72 完成後,回到班級申請列表,已新增一個班級。
如需建立其他班級,請繼續點選【新增班級】。

73 點選各班的「班級名稱」,可以檢視該班的各項資料,也可將資料 列印下來

74 若已完成開班規劃申請,請先點選【預覽列印】,將開班資料列印 及校內核章備查,再於系統完成「送審」將申請資料送至教育處審 核。

75 其他學生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送審時,若出現以下訊息,請修正貴校的開班規劃。 依據要點補助內容: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 學生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何謂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學生? 一至四年級:非雙低學生(雙低:身份弱勢且學習低成就)。 五至九年級:成績合格學生。

76 送審後,審核狀態為「待審核中」,若需要修改申請資料,學校可 以自行「抽回」修改開班規劃。

77 如審核狀態顯示「教育處已確認」,欲修改申請資料,需連絡縣市 教育局(處)承辦人協助剔退資料,修正完畢後,再次送審。

78 第二階段-開班&執行回報

79 開班情形回報 請先點選左側學校填報系統之【開班情形】或畫面中間的【第二 階段-前往開班情形】,即可進入開班情形回報。

80 進入後請參閱綠色方框中的流程說明。

81 先完成各類學習低成就人數 請先完成【各類學習低成就人數資料】,儲存後,即可前往下個 步驟。

82 各類學習低成就人數:符合「弱勢身份」且為「學習低成就」之學 生人數。

83 授課教師列表 接著建立授課教師資料,請點選【授課教師列表】。

84 請點選「新增」,並建立授課教師基本資料。

85 請填寫教師姓名、身份證號、E-mail、連絡電話、身份類別及教學 年資。
提醒您:教師身份類別請務必確實填寫正確,系統將以身份類別預 估開班經費。 填寫完畢,請點選新增。

86 新增成功後,列表將有一筆教師資料。 如有多位教師請依上述動作繼續新增建立教師資料。 如需修改教師資料,可直接以滑鼠點擊欲修改欄位,調整修改後請 記得點擊綠色打勾圖示,才算完成儲存。

87 教師名單匯入 如教師人數較多,或是貴校已有教師名冊,建議可直接使用【名 單匯入】功能。

88 請下載網頁上所提供的「範例檔」,並參考「身份類別代號一覽表」 將所需資料填入範例檔中,再匯入。

89 進入填報 接著請點選「進入填報」

90 開始回報 請先選擇您要回報的期別

91 新增民間團體班級

92 填寫民間團體辦理情形

93 未引用民間資源開班

94 本期不開班 若貴校該期無開班規劃,請直接點選【預覽列印】,將報表列印 後核章備查,並於系統完成「本期不開班」。

95 審核狀態若顯示「本期不開班(待審)」,則表示您已成功完成「本 期不開班」回報。

96 新增班級 若貴校有規劃開班,請先選擇期別後,點擊「新增班級」。

97 新增學生 點選「新增學生」,勾選該班級中的受輔學生,點選加入。

98 點選【新增學生】後,以勾選方式選取學生,再按「加入」。

99 新增教師 接著【新增教師】。

100 請先選擇教師,勾選上課科目、上課時段以及本期該科之總節數後, 點選加入。
注意:需填寫每天上課節數。依據要點實施時間規定:學期中課後 每日實施至多二節為限、國小週三下午至多三節為限;寒暑假以每 日實施半日為限。 另外,節數需填寫ㄧ整期上課總節數,非單週上課節數!此處會影 響開班預估數,請填寫正確!

101 如需修改資料,可直接點選編輯進行修正,亦可直接勾選刪除。如 該班級不只一位教師,請依上述方式繼續新增教師。

102 學生與教師資料都已新增完畢後,請繼續完成課程內容、使用教材、 班級名稱、預計上課日期、編班方式和上課進度。

103 此為單一班級建立完成之畫面,班級列表會呈現本期開課基本資訊。

104 如顯示「本班未完成」字樣,提醒此本班尚未完成,請點選編輯功 能,完成所有資料,並確實點擊「完成」。

105 透過「班級名稱」,可以檢視該班的各項資料,也可將資料列印下 來。

106 列印開班規劃資料

107 顯示細部經費 點選各班的使用總經費,可以檢視該班的細部經費。

108 細部經費

109 可依上述動作,建立其他班級資料 勞保、勞退、健保費與交通費等皆為粗估,實際執行金額請於執行 成果回報中填寫。  開班資料確認完成後,請點選「預覽列印」。

110 列印資料 請先列印核章,經校內主管陳核,紙本備查。

111 開班送審 確認資料無誤,請於系統點選【開班送審】。

112 何謂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學生? 一至四年級:非雙低學生(雙低:身份弱勢且學習低成就)。 五至九年級:成績合格學生。
送審時,若出現以下訊息,請修正貴校的開班規劃。 依據要點補助內容: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 學生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之35%為原則。 何謂其他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補救教學之學生? 一至四年級:非雙低學生(雙低:身份弱勢且學習低成就)。 五至九年級:成績合格學生。

113 審核狀態確認

114 執行成果回報填寫

115 執行成果回報 請先點選左側學校填報系統之【執行成果】或畫面中間的【第二 階段-前往執行成果】,即可進入執行成果回報。

116 進入填報 請參閱流程說明後,點選【進入填報】。

117 如該期已完成開班回報的『本期不開班』,則無需填寫執行成果。
當期有開課者,需填寫執行成果,請先選擇期別。 若出現「請先完成開班情形送審」,請確認貴校開班資料是否已經 完成且送審,再填寫執行成果。

118 接著進行回報動作,左上方為本期經費執行情形一覽表,請在「實 際執行數」的欄位填入實際經費使用的數字,只要用滑鼠點一下即 可輸入數字。

119 接著填寫右上方本期教學人員進用情形填報一覽表,採用五星等標 示方法,一顆星為非常不滿意,五顆星為非常滿意,請依據老師教 學表現選擇星等,只要將滑鼠移到第幾顆星星選擇即可。

120 預覽列印 當資料都確認之後,可點選「預覽列印」。

121 列印資料 系統畫面如下,承辦人列印核章後,經校內主管陳核,紙本備查。

122 執行送審 紙本核章完畢後,再於線上點選「執行送審」。

123 審核狀態確認

124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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