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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 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宣導會 石化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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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8年度 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預防宣導會 石化業

2 局限空間災害特性與案例分析

3 局限空間之法規定義 非供勞工在其內部從事經常性作業 勞工進出方法受限制 且無法以自然通風來維持充分、清淨空氣之空間
(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19條之1)

4 常見的局限空間 通風不充分之場所如污水池、坑、井、地下管道、儲槽、隧道、穀倉、船艙、未完全開放之溫泉蓄水池等內部。
人孔、下水道、溝渠、涵洞、坑道、水井、集液(水)井、反應器、蒸餾塔、蒸煮槽、生(消)化槽、儲槽、穀倉、船艙、地窖、施工中之地下室、沉箱高壓室內部。

5 局限空間:儲槽、塔槽

6 局限空間:温泉水槽、污水處理槽

7 局限空間:純水槽、下水道人孔

8 局限空間之危害特性 【物理性危害】 􀁺 墜落、滑落 􀁺 觸電或感電事故 􀁺 被固體或液體掩埋 􀁺 被夾(捲)於狹小空間 􀁺 陷住塌陷、吞陷
局限空間之危害特性 【物理性危害】 􀁺 墜落、滑落 􀁺 觸電或感電事故 􀁺 被固體或液體掩埋 􀁺 被夾(捲)於狹小空間 􀁺 陷住塌陷、吞陷 􀁺 熱或冷危害 􀁺 其他

9 局限空間之危害特性 【化學性危害】 缺氧窒息 急性化學中毒(硫化氫、 一氧化碳等有害物中毒(含 燃燒) 。 火災、爆炸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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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局限空間案例分析

13 案例1 從事地下蓄水池作業吸入有甲苯蒸氣造成昏迷傷害(1)
勞工4人經確認地下蓄水池之機械抽送風設備正常運轉,並測定地下蓄水池之氧氣濃度後,攜帶防毒面具、安全帶、安全帽、氧氣測定器進入地下蓄水池實施防水塗布作業,另一人則於水池外負責監督;至中午休息準備(此時已將呼吸防護具取下),有人發現勞工有異狀,經呼叫及拍打皆無反應,隨即有人發生昏迷,水池外監視之勞工聽到求救呼叫後,隨即通知相關人員下池搶救,隨後送醫急救全部人員均出院返家。

14 案例1 從事地下蓄水池作業吸入有甲苯蒸氣造成昏迷傷害(2)
原因分析: 在災害發生前,4名勞工已完成施作二個相同之蓄水池,其塗布工具之清洗皆於地下蓄水池之外通風良好處,但塗布第三個水池時,卻將有機溶劑吊入地下蓄水池,在局限空間內使用有機溶劑清洗工具,且清洗處非位於抽風風管入口處,導致吸入有機溶劑蒸氣中毒昏迷事故。 防止對策: 應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於每一班次指定缺氧作業主管從事監督。 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置備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梯子、安全帶或救生索等設備,供勞工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 局限空間不宜使用有機溶劑。

15 案例2 從事反應器清除觸媒作業發生窒息死亡職業災害(1)
據現場作業主管所述:本次氨合成塔四氧化三鐵觸媒卸除作業,因反應器內鐵觸媒遇空氣會產生氧化反應釋放高熱故使用氮氣由槽底灌入,並用二氧化碳冷卻槽內溫度及觸媒層溫度至40度左右。當槽內降溫至約35度時才進入,進入人員需用空壓機輸氣管面罩、著降落傘式安全帶,並綁救命索及手繫警鈴繩進入槽內,槽外平台有二員工作人員負責監視,事故當日早上先由章勞工入槽安裝觸媒管及佈二氧化碳和氮氣管線,但因槽內溫度升高,故安置好後就出來等降溫,至下午2時40分由高勞工入槽內工作到約3時10分左右聽到高勞工拉警鈴一聲,表示要出來換班,平台上工作人員於是移除橡膠板(阻止空氣大量進入之作用),但高勞工並未出來且抽取機正常操作中,到3時18分左右空壓機突然熄火。我就迅速再啟動空壓機後,並爬上平台去幫助他們把高勞工拉出來,那時已有人進入槽內救高勞工,我們將人拉出後就由救護車緊急送醫急救,當日就不治身亡。

16 案例2 從事反應器清除觸媒作業發生窒息死亡職業災害(2)
原因分析: 因燃油供應系統幫浦的控制開關(即燃油電磁閥開關)接點有輕微氧化現象其接頭並有鬆動現象,空壓機運轉時之震動造成瞬間接觸不良,而斷電使電磁閥關閉,燃油因而中斷造成熄火,無法供應空氣,導致當時站在第二床觸媒蓋板上作業之罹災者,因無法得知突然斷氣之原因,在吸不到空氣且身處在黑暗、密閉且充滿二氧化碳及氮氣之無氧空間中,引起恐慌而移動面罩導致面罩下緣移動至下嘴唇處,因未密貼而吸到二氧化碳昏迷,終至窒息死亡。 防止對策: 提供槽內作業合適之通信器材供勞工於佩帶面罩時仍能聯繫使用。 應針對不同缺氧作業方式,選擇合適之供氣設備。

17 案例3 從事純水設備桶槽清洗作業發生缺氧致死職業災害(1)
事發當日上午在A公司工廠之北區純水設備區純水設備桶槽已安裝完妥,一級承攬人B公司陳勞工聯繫二級承攬人C公司顏勞工從事桶槽人孔拆開以準備桶槽清洗作業,此時先由B公司陳勞工及王勞工負責拆掀桶槽頂部三個管嘴以利通風,再由王勞工與罹災者負責拆開桶槽底部人孔,人孔拆開完畢由王勞工負責安裝抽/送風機完妥後並使之運轉以利抽風換氣,俾利下午實施桶槽清洗作業,至當天下午1時25分左右,B公司另一勞工吳勞工至現場桶槽旁安裝液位計時,發現罹災者躺臥在桶槽內人孔旁邊,並馬上聯繫張勞工夥同蘇勞工前來事發現場,至現場時喊叫罹災者幾聲並無回應,便由張勞工入槽救援,將罹災者抱出槽外,此時張勞工感覺暈眩,蘇勞工在槽外迅即將其拖出人孔外,並當場對罹災者實施心肺復甦術後並送醫急救,當日16時左右不治死亡。

18 案例3 從事純水設備桶槽清洗作業發生缺氧致死職業災害(2)
原因分析: 綜合現場狀況及相關人員所述,本次災害可能原因為,罹災者可能在桶槽剛進行通風換氣時且未落實採取入槽許可措施即進入桶槽人孔,致吸入缺氧空氣而昏迷,經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 防止對策: 從事局限空間作業應採取通風、氧氣濃度測定及使用適當之呼吸防護具等必要防範措施。

19 案例4 從事油庫油池底漆塗佈工程發生氣爆災害(1)
勞工郭姓兄弟2人從事油庫內油池底漆塗佈工程,劉員、蔡甲員在另一油池內從事油池噴砂後之清砂作業,張員、蔡乙員2人從事運砂至洞庫外。約11時40分許,洞庫內突然一聲爆炸聲,瞬間塵砂向洞口沖出,洞庫內一時塵煙彌漫。隨後受傷勞工郭姓兄弟2人、張員、蔡甲員、劉員、蔡乙員送往醫院醫治(事後發現劉員、蔡甲員僅受驚嚇),惟郭姓兄弟2人因傷重不治。

20 案例4 從事油庫油池底漆塗佈工程發生氣爆災害(2)
原因分析: 罹災者被氣爆後之高溫氣體燒傷,送醫後不治。 防止對策: 僱用勞工工作時,應施行體格檢查。 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事業之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左列必要措施: 1、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及協調之工作。2、工作之連繫與調整。3、工作場所之巡視。4、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5、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受適於各該工作所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規定,會同勞工代表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於易引起爆炸危險之場所,不得設置有火花或高溫成為發火源之虞之機械、器具或設備。

21 案例5 從事維修作業發生溺水致死職業災害(1)
依據煉製公用廠實習工程師傅員稱:我們公用廠之生物塔於90年12月18日開始進行濾材更換作業,至91年1月1日只剩下最後2公尺高度之濾材放置作業,即將進行試車運轉,賴工程師要我和他一起巡視,於1月1日下午2時左右我們來到生物塔之B取樣口處(生物塔設有四處取樣口)取樣口為長60公分寬60公分,於更換濾材作業時為了通風將取樣口之封蓋打開,賴工程師說要進去看看是否有濾材掉落,要我在外面照應,他進去約5分鐘後,我忽然聽到有呼叫的聲音,我即叫他的名字,沒有聽到他回答,我就聯絡廢水課張領班,隨即進到生物塔裡面去找他,進去走了約10公尺,突然踏空掉到集水坑內(深度約2.6公尺),我趕快游上來,回到辦公室向上面報告並連絡救護車,再回到現場時,賴工程師才被找到救上來,經送醫院急救不治死亡。

22 案例5 從事維修作業發生溺水致死職業災害(2)
原因分析: 掉進集水坑溺斃。 防止對策: 應將進入生物塔槽維修檢視或更換濾材之程序及標準之作業管 理、教育訓練、防護設備、急救與搶救等訂定於工作守則中。 作業主管應使其接受有害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使勞工於缺氧危險場所或其鄰接場所作業時,應將注意事項及禁止非從事缺氧危險作業之勞工,擅自進入缺氧危險場所之規定公告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之處所,使作業勞工周知據以遵行。 安全帶或救生索等設備未置備於現場,供勞工緊急避難或救援人員使用。 該雇主對於集水道場所未依規定採光照明。

23 案例6 拆除管線保溫材料燙傷致死職業災害(1)
陳勞工進入蒸餾塔內,從事過濾網安裝工作,於過濾網安裝工作前,廠內人員實施對該蒸餾塔內通風換氣並測定塔內氧氣濃度,經確認無缺氧及中毒危害,陳勞工及張勞工來到新港廠蒸餾塔外,爬上該蒸餾塔約高16.3公尺處,隨後張勞工及陳勞工完成起重機具架設,由張勞工在蒸餾塔外監視,陳勞工身上僅戴用空氣呼吸器及安全帶、安全索,未配帶防護衣由蒸餾塔約高16.3公尺人孔處進入塔內從事濾網安裝工作,不久即聽到張勞工高喊救人,搶救人員隨即帶著急救箱及空氣呼吸器等搶救器材到災害現場,爬上該蒸餾塔約高16.3公尺處,搶救槽內之陳勞工,因發生災害現場處空間狹窄及蒸餾塔人孔小,經救難大隊搶救後,於下午6時50分將塔內陳勞工拉出塔外,經送醫急救無效。

24 案例6 拆除管線保溫材料燙傷致死職業災害(2)
原因分析: 罹災者進入已排空二甲基甲醯胺之蒸餾塔內,從事過濾網安裝工作時,進入熱交換器塔頂之蒸汽開關中旁通閥因無法全關斷,水蒸汽洩漏進入熱交換器管殼側且蒸餾塔內及其管線殘存水,進入熱交換器管內側,因熱交換器塔底管線之冷凝水排放閥被打開,致熱交換器管殼側之冷卻水水位迅速降低,水蒸汽由未全關斷之旁通閥洩漏進入熱交換器管殼側,加熱熱交換器管內側之水,氣化成水蒸汽,進入蒸餾塔內,造成罹災者燙傷致死。 防止對策: 對於化學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之改善、修理、清掃、拆卸等作業,應指定專人,依規定辦理。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未採取相關措施。 應依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 雇主應對勞工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應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報經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

25 案例7 從事連續磺化槽輸送帶感測器維修作業溺水致死職業災害(1)
當日上午8時左右,呂領班到我們這兒維修CBX#4之控制盤,至9時維修完畢,另一同事請其維修第二台CBX#2之監視器,在他維修第二台CBX#2之監視器時,我去準備送風配管,9時30分會同保養課人員將CBX#2前後二個人孔蓋打開,我就啟動送風機開始對CBX#2內部送風開始purge置換內部空氣,等內部測定合乎要求後,準備開修護單請保養人員來維修CBX#2內部上皮帶隆起之異常,至下午1時左右,儀錶周班員到我們這兒找他們呂領班,最後在CBX#2靠近控制室側之人孔內側,發現他跌落趴在人孔內側下方之混合機內,臉部浸在混合機之鹼液裡,送醫院急救已死亡多時。

26 案例7 從事連續磺化槽輸送帶感測器維修作業溺水致死職業災害(2)
原因分析: 綜上所述,顯示該槽已依照「製程CBX槽體檢修安全措施檢核表」之項目逐項進行檢核,惟尚未提出修復單及相關之「工作安全許可申請暨同意單」,罹災者基於責任心先行進入檢視,顯然平時該公司對於禁止擅入之標示並未嚴格執行,徒具行事致勞工亦未遂禁止之目的。 防止對策: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於指定缺氧作業主管從事規定之監督事項。 雇主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指派一人以上之監視人員,隨時監視作業狀況,發覺有異常時,應即與缺氧作業主管及有關人員聯繫,並採取緊急措施。 雇主對於使用之移動梯,應採取防止滑溜或其他防止轉動之必要措施。 雇主對於勞工在坑內、深井、沉箱、儲槽、隧道、船艙或其他自然換氣不充分之場所工作,應依缺氧症預防規則,採取必要措施。

27 案例8 污水處理槽從事F.R.P.內襯塗敷作業發生火災職業災害(1)

28 案例8 污水處理槽從事F.R.P.內襯塗敷作業發生火災職業災害(2)
原因分析: 在易勞工、葉勞工二人休息時,將4支滾輪毛刷集中置於5加侖桶內,拿出香煙與打火機抽煙,由於塗敷樹脂塗料時,其組成苯乙烯單體、順丁烯二酸酐、鄰苯二甲酐、乙二醇、過氧化丁酮等揮發,由於蒸氣密度均較空氣重,大部分都積滯散佈於作業場所,因而被引燃引起火災。 防止對策: 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雇主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 應做好動火許可管制、確認施工中所用物質之燃燒特性。

29 案例9 勞工從事油槽噴漆因施工架傾倒墜落致死(1)
某石油公司將油槽油漆塗裝工程交付某工程公司承攬。於92年9月8日早上8時30分許,6名承攬商人員至油庫S608油槽從事油槽內頂部噴漆作業。作業時罹災勞工與另一勞工輪流至施工架頂部從事噴漆工作,現場設有有監視人員1名在油槽外人孔從事監視作業,另有2名勞工在油槽內從事滴落至槽底油漆之剷除。早上噴完一定區域後,由槽內4人合力移動施工架至定位後,即至槽外吃便當休息,約13時10分罹災勞工爬上高度12公尺之移動式施工架,當其將安全帶綁於施工架準備噴漆時,地面人員聽到一小聲『碰』的聲音,隨即聽到施工架倒下之一大聲『碰』的聲音,此時監視人員即於人孔口呼叫同事前往查看罹災者是否有被壓到,因當時光線不足,僅看見罹災者眉毛處有受傷情形,隨即將他抬出油槽,送醫院急救不治死亡。

30 案例9 勞工從事油槽噴漆因施工架傾倒墜落致死(2)
原因分析: 高處墜落致死。 防止對策: 施工架應依設計書組配。 施工架滑輪應予固定。

31 案例10 勞工從事洗滌塔清除作業遭倒塌之拉西環壓傷致死(1)
某公司洗滌塔檢修工程交付某機械工程公司承攬。於93年2月10日下午4時40分許,罹災者與同事在編號TD25A之洗滌塔內清理填充物拉西環,當清理作業開始時作業人員先站在人孔外側以鐵耙伸入塔內將人孔附近周圍之填充物耙出裝袋,必要時再由填充層之上部視窗外側以鐵棍戳散;俟塔內已清除之空間足夠時(約5至6平方公尺),作業人員進入塔內繼續清除,此時上方填充物結塊突然崩落壓住罹災者,經送往醫院急救,於當日下午6時38分許不治死亡。

32 案例10 勞工從事洗滌塔清除作業遭倒塌之拉西環壓傷致死(2)
原因分析: 勞工身體被崩落之填充物結塊壓住,致頭部挫傷,引起顱內出血併窒息死亡。 防止對策: 塔內清理作業應由上方將填充物戳散後再行進入,以免結塊崩落。 應訂定標準作業程序供勞工遵守。

33 案例11 勞工從事入槽勘查吸入有害氣體窒息致死(1)
某石油公司將氫氣工場1106-DA槽儲歲修工事委由某企業公司承攬。於91年3月9日下午該企業公司入槽實施研磨作業,3月10日經實施液滲檢測,發現部分區域不合格,3月11日9:30左右該石油公司工程師連同承攬人工地主任相約到氫氣工場查看,到了11:30左右技術員開車回到氫氣工廠,等了幾分鐘仍不見工程師,以為工程師自行回修護課,於是回修護課。於午餐時間仍不見工程師,於是另一工程師就打電話給氫氣工場工場長,詢問其是否曾到氫氣工場並要求幫忙找人,於是工場長打電話叫操作班班長派人到工場找。後來經發現在1106-DA槽內有人,急呼同事前來幫忙,於未對槽內實施機械通風狀態下探頭入槽救人,但由於罹災者躺於人孔對側所以拉不到,後來在同事幫忙下對槽內實施機械通風,由班長入槽救人。原以為只有一人罹災,但在拉人的過程中赫然發現人孔下方尚有第二位罹災者,於是先拉出人孔下方之罹災者,另一位罹災工程師的腳部被施工架卡住不好拉,於是另一位同事再入槽幫忙將其拉出送醫救治,惟二人仍不治身亡。

34 案例11 勞工從事入槽勘查吸入有害氣體窒息致死(2)
原因分析 吸入有害氣體,缺氧窒息死亡。 防止對策: 對於全體勞工及承攬商再實施侷限空間作業安全衛生宣導會,加強適當換氣及作業前後確認作業場所氧氣、硫化氫及有害氣體濃度,以防止類似災害發生。 對所屬勞工及承攬人未依規定申請「工作安全許可證」加強管理。 應加強作業間之橫向安全聯繫。

35 案例12 勞工從事過濾網安裝作業遭水蒸汽燙傷致死(1)
某塑膠工業公司將塔槽設備安裝工程交付某機械起重工程公司承攬,於原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督導人員完成蒸餾塔內標線工作後,由承攬人接續從事過濾網安裝工作,於下午3時40分許,有2名承攬人勞工來到1蒸餾塔外,爬上蒸餾塔完成起重機具架設後,其中1名勞工在蒸餾塔外監視,另1勞工(罹災者)身上戴用空氣呼吸器及安全帶、安全索,由蒸餾塔人孔處進入塔內從事濾網安裝工作。就在此時,原事業單位之保養課副課長及勞工來到災害現場地面上,發現熱交換器塔底管線法蘭處有滴水之現象,經保養課副課長確認現場無其他人員後,隨即拆除管線保溫材料,然後由勞工打開熱交換器塔底冷卻水排放閥。不久即聽到蒸餾塔上之監視人員高喊救人,隨後原事業單位人員立即帶著急救箱及空氣呼吸器等搶救器材到災害現場,並爬上該蒸餾塔搶救槽內之人員,惟因發生災害現場空間狹窄及蒸餾塔人孔太小,搶救困難,隨即向消防局求救,經消防局派救難大隊加入搶救後,於下午6時50分將塔內罹災者拉出塔外,經送醫院急救無效。

36 案例12 勞工從事過濾網安裝作業遭水蒸汽燙傷致死(2)
原因分析 遭蒸汽燙傷致死。 防止對策: 對於化學設備及其附屬設備之改善、修理、清掃、拆卸等作業,為防止高溫水蒸汽及其他化學物質洩漏致危害作業勞工,應將閥雙重關閉或設置盲板。 應設協議組織從事工作之連繫與調整。

37 案例13 勞工從事清灰作業墜落飛灰堆中窒息致死(1)
某石化公司將靜電集塵器搭架清灰工程委由某工程公司承攬,據承攬人技術員稱:「公用一廠MP-1靜電集塵器清灰工程,從5月18日開始做,5月22日當日白天我在別處工作,當天晚上6時到8時我來這裡加班幫忙清灰工作。清灰工作時2人一組,一個人在集塵器裡面清理,另一個人在人孔口監督,於晚上7時30分我從人孔口出來準備下班,沒看見罹災者,我就先下來在地面等他,等到約8時許仍未看見罹災者。此時下一班工作人員2人前來準備交班,於是我們3人再去找罹災者,於約8時40分許我在集塵器之飛灰下料斗內用手撥飛灰,於約飛灰表面下約5公分處找到他的手,趕緊叫另2人進來,合力將他從飛灰裡面拉出,即刻做CPR,並送醫院急救無效死亡。」。

38 案例13 勞工從事清灰作業墜落飛灰堆中窒息致死(2)
原因分析: 進入靜電集塵器內時墜落於飛灰堆中吸入粉塵(飛灰)等異物窒息死亡。 防止對策 局限空間作業時應設監視人員,及狹小空間有墜落之場所應設垂直安全母索以便作業勞工於作業中使用。

39 案例14 從事再生塔清理工程因缺氧、窒息致死災害(1)
洪勞工與林勞工從事觸媒氣淘罐人孔蓋拆移工作,黃勞工於附近進行氮氣輸送管線拆移工作時發現有人俯臥在觸媒氣淘罐內部,洪勞工與黃勞工立即加入搶救欲將人拉起,隨即進行心肺復甦術搶救,林勞工於送醫急救後仍不治。

40 案例14 從事再生塔清理工程因缺氧、窒息致死災害(2)
原因分析: 本災害發生之原因為罹災者欲瞭解觸媒氣淘罐內部之觸媒粉堆積狀況,嘗試在觸媒氣淘罐人孔外以手拿大型梅花板手來探測底部觸媒粉深度,不慎該梅花板手掉入罐內,因而佩帶防塵口罩及安全眼鏡等防護具,進入觸媒氣淘罐內檢拾該梅花板手及瞭解觸媒粉之堆積情形或清掃作業,致因吸入觸媒氣淘罐內部殘存之缺氧空氣(氮氣)等造成窒息死亡。 防止對策: 建議應將化學設備之開啟人孔作業,列為局限空間作業管理範疇。

41 局限空間作業安全

42 人體缺氧反應

43 常見毒性氣體性質 硫化氫 PPM味道明顯且令人不快。50PPM下鼻子和咽喉乾噪刺激。 PPM暫時失去知覺。 PPM嚴重刺激及頭痛、惡心、嘔吐和頭昏眼花等症狀,暴露4至8小時可能致死。 PPM症狀同,暴露1至4小時可能致死。500PPM以上快速失去意識及死亡,未導致死亡之嚴重暴露可能引起記憶喪失、臉部肌肉麻庳、神經組織受損。 一氧化碳 短期暴露於50PPM以下對健康不會有不良影響。50PPM以上1.5-4小時工作效率會降低。400PPM以上會頭痛、虛弱、頭昏眼花、惡心、昏暈。1200PPM以上心跳加速且不規則。2000PPM以上喪失意識及死亡。5000PPM可能數分鐘內致死。中毒若嚴重損壞腦部則不可能完全康復。

44 常見可燃性氣體或蒸氣爆炸範圍 可燃性氣體或蒸氣 分子式 爆炸範圍(vol%) 下限 上限 氫 H2 4.0 75 乙炔 C2H2 2.5
81 丙烯 C3H6 2.4 10.3 丙烷 C3H8 2.2 9.5 丁烷 C4H10 1.9 8.5 甲苯 C7H8 1.4 6.7 C6H6 7.1 丙酮 (CH3)CO 3.0 11 丙烯腈 CH2CHCN 2.8 14.4 氯乙烯 C2H3Cl 22

45 局限空間作業常見缺失 一、送風管位置不當。 二、通風設備將一氧化碳送入人孔內。 三、測定方式不正確。 四、無測定記錄且領班檢點不確實。
五、現場無監視人員(缺氧作業主管)。 六、未使用安全索、帶或固定不當。 七、設置不正確之空氣呼吸器。

46 通 風 換 氣 通風換氣主要目的是提供缺氧危險作業場所足夠之氧氣。
使空氣中含氧量>18%,以不形成富氧狀態(>23.5%)為原則。 稀釋、降低空氣中危害氣體濃度,使有害物濃度低於容許濃度標準、危險物濃度低於爆炸下限百分之三十以下。 以局部排氣方式,有效排除危害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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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通風換氣實施注意事項 1.不得使用純氧,易造成火災、爆炸之危害。 2.確保引入新鮮空氣。 3.導管不可有破損、折曲且須與風扇密接。
4.通風換氣須考慮作業人員工作位置,避免產生通風死角,例如常見人孔、下水道、廢水沉澱池、地下室等,對於送風導管管口應置深入底部。 5.須有人監督通風設備維持有效運轉。 6.若有防止爆炸、氧化或作業上有顯著困難致不能實施換氣者,則應置備適當且數量足夠之空氣呼吸器等呼吸防護具,並使勞工確實戴用。

49 進入局限空間之通風原則(1)

50 進入局限空間之通風原則(2)

51 通風裝置

52 電氣防爆通風裝置 文氏管

53 置備測定儀器採取隨時確認氧氣、硫化氫等其他危害物質濃度
使勞工從事缺氧危險作業時,應置備測定空氣中氧氣濃度之必要測定儀器,並採取隨時可確認空氣中氧氣濃度、硫化氫等其他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

54 連續確認氧氣、危害物質濃度 空間廣大或連續性流動係指如下水道作業場所,無法將空間隔離,缺氧空氣或危害物質極易流入,可能危害勞工時,應採取連續確認濃度之措施 連續確認指以某一段時間(如十分鐘、三十分鐘等)作區隔,而作持續不斷確認,並非時間上每秒、每分之連續 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時,因空間廣大或連續性流動,可能有缺氧空氣、危害物質流入致危害勞工者,應採取連續確認氧氣、危害物質濃度之措施

55 氣體監測器

56 應定期校準 × 氣體偵測器須經校正,入槽前須確認槽內氧氣及有害氣體濃度 氣體偵測器未經校正,偵測數值偏差

57 坑、井、人孔之測定位置 在三個不同深度各選取三個測定點

58 大型圓形儲槽之測定位置 在全部人孔及開口下方各選取三個不同深度之點測定

59 船艙、水槽、消化槽之測定位置 先在開口下方1、2、3位置實施測定,然後佩戴空氣呼吸器進入測定其餘各點

60 球型儲槽之測定位置 在頂端人孔垂直下方及最大直徑水平面上之採樣孔測定

61 防護具—自攜式空氣呼吸器

62 降落傘式之吊掛背帶以及吊掛用三腳架

63 人孔井標準作業範例

64 工作井護欄設置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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