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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融投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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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2章 金融投資工具

2 本章大綱 2.1 金融市場的定義 2.2 貨幣市場的金融工具 2.3 資本市場的金融工具 2.4 衍生性金融商品 2.5 共同基金

3 貨幣市場的金融工具 短期票券 附條件交易(RP, RS) 金融業拆款市場 貨幣市場-提供一年期以下金融工具交易的市場
國庫券(Treasury Bills ) 可轉讓定期存單(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NCD) 商業本票(Commercial Paper) 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 附條件交易(RP, RS) 金融業拆款市場

4 短期票券(1/2) 國庫券 可轉讓定期存單 由中央政府所發行的短期票券,其目的在調節國庫收支或穩定金融。
以折價方式公開標售,到期時按面額清償 。 可轉讓定期存單 一般的定期存單通常沒有轉讓的性質,可轉讓定期存單具有轉讓的性質,可在貨幣市場上流通,當持有人需要變現時,即可將其轉讓出去。

5 短期票券(2/2) 商業本票 銀行承兌匯票 交易性商業本票:為融通合法交易而發行 融資性商業本票:基於籌措短期資金而發行
匯票是指發票人委託付款人於指定到期日依簽發的金額,無條件支付給受款人或持票人之票據。於到期日前,持票人可向付款人作承兌之提示,如付款人為銀行,則此匯票經銀行提示後,即所謂的銀行承兌匯票。

6 短期票券的發行方式 採折價的方式發行 以銀行貼現法計算發行價格
以國庫券為例,其標售制度採單一利率標(又稱荷蘭標),發行價格係以全部得標者所投最高利率換算而得,所有得標的投資人,則以該利率來計算其應繳價款。

7 牛刀小試2-1 請計算表2-1之財94-4期國庫券的發行價格(假設面額為10,000元)。 表 年台灣國庫券標售概況

8 附條件交易 附條件交易係以券商角度稱之 附買回交易(Repurchase,RP)是指投資人先向票券商或證券商買進短期票券或債券,並約定以某特定價格,於某一特定日再由票券商或證券商向投資人買回的交易。 (見圖2-1) 附賣回交易(Resale,RS)是指票券商或證券商先向投資人買進短期票券或債券,同時與投資人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日,以某一特定價格再賣回給投資人的交易。(見圖2-2)

9 圖2-1 政府公債RP的交易流程

10 圖2-2 政府公債RS的交易流程

11 短期票券的附條件交易 計算票券商買回或賣回的價格時,須考慮分離課稅(稅率20%)的影響

12 牛刀小試2-2 某票券商與老王進行一筆短期票券RP,承作金額為500萬元、RP利率為0.8%、期間10天。請問承作當天與到期時的資金流向為何?

13 金融業拆款 若銀行的準備部位超過法定的準備額度,稱為超額準備,這些銀行可將超額準備的資金貸款給準備不足的銀行,這種銀行間的借貸行為即稱為「金融業拆款」,借貸的利率就是所謂的「金融業拆款利率」。 金融業隔夜拆款利率最受市場或中央銀行的關注。如TIBOR(台北), LIBOR(倫敦), SIBOR(新加坡)皆為各金融市場利率指標。

14 圖2-3 資本市場金融工具的分類

15 權益證券(Equity Security)
普通股(Common Stock ) 持有人即是公司的所有者或股東,具有投票權、有限清償責任、剩餘請求權 、股利分配權 特別股(Preferred Stock) 具有剩餘財產與股利的優先分配權 累積特別股 、參加特別股 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s, DR) 由公司委託外國的銀行,協助公司(或股東)發行一種憑證供公司當地國以外的其他國家投資人投資,銀行再將所募得的資金交給公司(或股東),公司(或股東)則提供價值相當的股票存託於保管銀行。

16 債券 到期期間 利息發放的頻率固定:固定付息或零息債券(Zero Coupon Bond) 投資風險小
對發行人的節稅效果:發行成本較小,利息可列為公司費用,具有節稅效果(Tax shields)

17 債券的種類 依發行人的不同,可分政府公債、金融債券及公司債 依設計條件的不同,可分為 : 擔保債券(Mortgage Bond)
無擔保債券(Debenture Bond) 可轉換(交換)債券(Convertible/Exchangeable Bond) 附認股權公司債(Warrant Bond) 零息債券(Zero Coupon Bond) 浮動利率債券(Floating Rate Bond, FRN) 證券化商品 國際債券

18 表2-2 債券與普通股的差異

19 衍生性金融商品 遠期契約(Forward Contract)
由交易雙方自行協議在某一特定日,買方(賣方)可以特定價格買進(賣出)某標的物的契約,如遠期外匯 圖2-4遠期契約的交易內容

20 期貨(Futures) 與遠期契約的性質類似,都是一種指明在未來某一特定日,買方(賣方)可以特定價格買進(賣出)某標的物的契約。
表2-3 期貨與遠期契約的比較

21 選擇權(options) 係指當契約的買方付出權利金後,即享有權利在特定期間內,向契約的賣方依履約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如為買進的權利,稱為買權(Call Options),如為賣出的權利,則稱為賣權(Put Options)。

22 認購(售)權證(Warrants) 由標的股票發行公司以外之第三者(如證券商)發行,投資人付出權利金後有權在特別期間或時點,以約定的價格(履約價格)向發行證券商認購(出售)特定數量的標的股票。 認購(售)權證也是一種類似買權(賣權)的金融工具

23 共同基金(Mutual Funds) 共同基金是將多數投資人的資金集中在一起,交由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投資收益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的一種金融工具。 圖2-5 共同基金的基本架構

24 共同基金的優點 具有風險分散的效果 可彌補一般投資人專業能力的不足 投資人可透過購買持股內容包含高價位股票的共同基金,參與其飆升行情
將投資的觸角擴及海外 作為租稅規劃的工具

25 表2-4 共同基金的基本類型

26 開放型基金與封閉型基金 開放型基金(Open-end Fund)
在發行之後,投資人可向投信公司申購或申請贖回共同基金,共同基金流通在外的受益憑證數量亦會隨之變動。 以該共同基金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淨值)為交易的價格 封閉型基金(Closed-end Fund) 在發行之後,投資人不能向投信公司申購或申請贖回共同基金,其流通在外的受益憑證數量將固定不變。 在集中市場交易,故以市場價格(由市場供需決定)為交易的價格,而非淨值本身。台灣僅存一檔: 富邦富邦基金

27 全球型、區域型與單一市場型基金 全球型基金 所涵蓋的區域遍及全球主要的金融市場 ,風險分散的效果最為明顯 區域型基金
所涵蓋的投資範圍則鎖定某一區域的金融市場 ,隨著投資區域的成熟度與成長性不同,各種區域型基金也會呈現出不同的風險與報酬特性 單一市場型基金 投資範圍則僅限於單一國家的金融市場 ,風險分散的效果最差

28 股票型、債券型、貨幣市場及衍生性金融商品基金
股票型基金(Stock Fund):主要以上市(櫃)股票為投資標的,且持股比重須達70%以上。 債券型基金(Bond Fund) 以政府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等固定收益證券為主要投資標的共同基金,且投資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須達1年以上 貨幣市場基金(Money Market Fund) 以貨幣市場的金融工具為主要的投資標的,主要功能在於提供短期資金的停泊站 衍生性金融商品基金 如期貨基金、認購權證基金等 ,風險極高

29 積極成長型、成長型、平衡型及收益型基金 1/2
積極成長型基金(Aggressive Growth Fund):追求較具爆發性成長的資本利得,其投資標的以中小型公司股票、高科技類股為主 成長型基金(Growth Fund) 追求長期且穩定的增值利益,其投資標的以大型公司、經營績效良好、具長期穩定成長的績優股為主 收益型基金(Income Fund) 追求穩定的收益,對於資本利得較不重視 ,以具有固定收益的投資工具為主

30 積極成長型、成長型、平衡型及收益型基金 2/2
平衡型基金(Balanced Fund) 同時著重資本利得與固定的收益。因此平衡型基金通常會將資金分散投資於股票和債券

31 共同基金的特殊類型 組合型基金 以其他共同基金(即子基金)為投資標的的共同基金,又稱「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s)
以台灣的組合型基金為例,每一組合型基金至少應投資5個以上的子基金,每個子基金的最高投資上限不得超過該組合型基金淨值的30%。 可分散單一經理人的風險

32 保本型基金(Guaranteed Fund)
通常設有一到期期間,並對投資人承諾到期時,在最壞的情況下仍可拿回全部或一定比例(即保本率)的投資本金。 會將大部分的資金投資於固定收益證券(如零息債券),同時並利用基金的孳息或極小比例的資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操作 ,藉以提高共同基金的報酬率。

33 指數型基金(Index Fund) 一般股票型基金均在追求優於大盤指數的績效表現(即擊敗大盤之意),且通常採主動式管理策略
指數型基金則是以追蹤大盤指數的績效表現為目標,通常採被動式管理策略 如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

34 指數股票型基金 (Exchange Trade Fund,ETF)
以追蹤大盤指數的績效表現為目標 發行機構會將一籃子可追蹤標的指數的股票投資組合委託一受託機構託管,並以此為實物擔保,分割成許多單價較低的投資單位(即ETF),讓投資人購買,並在集中市場掛牌交易(類似封閉型基金)。 發行之後,投資人(尤其是機構法人)亦可創造或贖回ETF(類似開放型基金)。 ETF的優點 可在每日的交易時間內,隨時掌握ETF的價格變化 管理費遠低於一般股票型基金或指數型基金 創造與贖回機制,使其績效表現更能貼近標的指數

35 ETF實務 台灣首檔ETF為「寶來台灣卓越50基金(TTT)」
以台灣50指數為追蹤標的,並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交易方式與股票相同,最小交易單位為1000單位,同樣有7%的漲跌幅限制,且可信用交易。 寶來投信與富邦投信亦於2006年相繼推出以「台灣中型100指數」、「台灣資訊科技指數」為追蹤標的的ETF 。

36 共同基金的投資費用與稅負 封閉型基金 投資人向證券經紀商下單買賣封閉型基金時,均須支付千分之1.425(上限)的手續費
賣出時還須再繳千分之1的證券交易稅 開放型基金 申購手續費、贖回手續費、管理費與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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