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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 暨南大学财税系 沈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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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税收筹划与税务风险管理 暨南大学财税系 沈肇章

2 社会上对税收筹划的一些认识 税收筹划就是避税,或者合法避税、合理避税 税收筹划就是节税
税收筹划就是钻税法的漏洞,打擦边球,与税务机关玩猫抓老鼠的游戏 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少缴税 税收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主要是进行一些帐务调整

3 低价转让 生产 销售 生产 销售 批发 零售 消费 消费税 政策作用点

4 企业的筹资方案

5 项目 方案一 方案二 总资产(万元) 1000 权益资本(万元) 600 普通股(万股) 100 60 负债(万元) 400 利息率(%) 6 息税前收益(万元) 减:利息(万元) 24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76 企业所得税(万元) 25 19 税后收益(万元) 75 57 每股收益(元) 0.75 0.95 企业价值B+S(万元) 81

6 长江大曲剧场

7 长江酒业剧场

8 市场 从政府角度:税收是提供公共品的成本补偿 从纳税人角度:税收是获取公共品的价格 纳税人 税务机关 公共部门 财政部门 私人品 私人需要
公共需要 私人品 公共品 纳税 从政府角度:税收是提供公共品的成本补偿 从纳税人角度:税收是获取公共品的价格 财政支出

9 政治环境 企业理财环境 法律环境 税收环境 经济环境 金融市场环境

10 政府对逃避税的态度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18种税 法律救济制度 社会的税收意识 纳税服务 税收环境因素

11 税 收 环 企 境 业 多种纳税方案的存在 税收利益的存在 税务风险的存在 纳税成本的存在 税务争议的存在 税收对偿债能力的影响
税收对定价策略的影响

12 盈亏不能互抵 分别缴纳所得税 税后合并利润 B公司 母子公司 A公司 盈亏可以互抵 合并缴纳所得税 税前合并利润 总分公司 C公司

13 A B 销 售 工资 工资+佣金 佣金

14 劳务报酬的筹划 某教授到外地某企业讲课5天,实际往返7天,关于讲课的劳务报酬,该教授面临着两种选择:
方案一:企业给教授支付讲课费35000元人民币,包括课酬25000元、往返飞机票5000元,住宿费3500元(6天),伙食费1500元(7天)等 应纳税所得额=35000×(1-20%)=28000元 查3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

15 方案二:企业支付教授讲课费25000元,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全部由企业负责。
应纳税所得额=25000×(1-20%)=20000元 查3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元 应纳税额=28000×20%-0=4000元

16 月薪 如何用好人、激励人、约束人? 年终奖 如何节税 年薪 股票期权所得 限制性股票所得 股票增值权所得 非货币性福利

17 提高获利水平和偿债能力是企业经营理财的直接目的和基本出发点,可以说,提高获利能力是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本源,而能否有效地维持适度的债务偿付能力则是财务管理目标顺利达成的行为依托。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偿债压力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商业债务的清偿,包括营业性债务本息的偿还和股息、红利的分派;另一类是纳税(公共债务)的清偿。这两类债务对企业现金流量的要求是不同的。

18 相对于一般性商业债务,纳税(公共债务)具有刚性、单向性、货币性等特征,对企业的影响更大。
一旦企业既存现金匮乏而又无法予以融通时,就会增加企业不必要的纳税成本和损失。 一方面是来自税务机关直接性的经济惩罚,如滞纳金罚款、被要求提供纳税担保或实行纳税抵押等; 另一方面,企业的信誉形象也可能因此降低,给其市场价值造成各种潜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损失。

19 第45条第3款: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条款》 第44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45条第1款: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第45条第3款: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第46条:纳税人有欠税情形而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应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其欠税情况。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 第49条: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20 欠税100万元 A 70%的资产 70%的欠税 30%的资产 30%的欠税 B C 连带清偿责任

21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3条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

22 《税收征管法》第69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8条 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3 查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 应纳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
公民李某2006年1月取得2005年年终奖60000元,计算其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确定税率:60000÷12=5000元 查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 应纳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 如果李某2006年1月取得2005年年终奖60001元,计算其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确定税率:60001÷12= 元 查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 应纳所得税=60001×20%-375= 元 两种情况税负相差2750.2元。

24 薪酬方案的筹划 假设公民王某全年工薪所得为100000元 月薪应纳个人所得税 方案一:每月工资为2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为76000元。
(1)应纳税所得额=2000-2000=0元 (2)全年工资应纳税额=0元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1)确定税率:76000÷12= 元 查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 (2)应纳所得税=76000×20%-375=14825元 全年税收=14825元 税负=14.8%

25 11个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0元 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税收=0+8125+5575=13700元
方案二:每月工资为2000元,7月份发放半年奖38000元,年终奖金为38000元,。 11个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0元 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2000+38000)-2000=38000元 查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375元 (2)7月份应纳税额=38000×25%-1375元=8125元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1)确定税率:38000÷12= 元 查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 (2)应纳所得税=38000×15%-125=5575元 全年税收=0+8125+5575=13700元 节税=14825-13700=1125元

26 方案三:月工资调整为8333.33元,没有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年所得不变,仍为100000元。
月薪应纳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2000= 元 查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 (2)每月应纳税额= ×20%-375元=891.67元 (3)全年工资应纳税额=891.67×12= 元 全年税负= 元 节税=14825- = 元

27 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税负=6299.99+2375=8674.99元
方案四:月工资和奖金为 元,年终奖金为24000元,全年所得合计仍为74000元。 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2000= 元 查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 (2)月工资应纳税额=( ×15%-125元)×12 = 元 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1)确定税率:24000÷12=2000元 查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 (2)应纳所得税=24000×10%-25=2375元 全年税负= +2375= 元 节税=14825-4775= 元

28 薪酬方案比较 薪资方案 应纳税额(元) 节税额(元)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四

29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9级累进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0 农民 采购烟叶 卷烟企业 加工企业 增值税=加工费×17%-进项税金 印花税=加工费×0.5‰ 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加工 卷烟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 收回加工的烟丝 销售卷烟

31 委托加工 加工企业 卷烟企业 增值税=烟丝销售额×17%-进项税金 印花税=烟丝销售额×0.3‰ 消费税=烟丝销售额×30% 农民 采购烟叶 卷烟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 收回加工的烟丝 销售卷烟

32 定期减免 定期减免 一车间 低价出售 二车间 三车间 出售 出售

33 《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10年24日。
第6条:“新办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从无到有组建起来的。原有企业一分为几、改组、扩建、搬迁、转产、合并后继续经营,或者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都不能视为新办企业”。

3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01.09)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2.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3.新办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从权益性投资人及其关联方累计购置的非货币性资产超过注册资金25%的,将不再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优惠。

3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2006.07.13)
办理设立登记的企业,在设立时以及享受新办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优惠政策期间,从权益性投资者及其关联方购置、租借或无偿占用的非货币性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累计超过25%的,不得享受新办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做如下处理: 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利用转让定价等方法从关联企业转移来利润的,转移过来的利润不得享受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其业务和关键人员是从现有企业转移而来的,其全部所得不得享受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6 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调整 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74号) 持有时间 普通住房 非普通住房 不足2年 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全额征收营业税 超过2年 (含2年) 免税

37 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57号) 持有时间 普通住房 非普通住房 不足5年 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全额征收营业税 超过5年 (含5年) 免税

38 普通住房的标准 办理免税的程序 购买房屋的时间 差额征税扣除凭证

39 项目 方案一 方案二 方案三 方案四 总资产(万元) 1000 权益资本(万元) 600 400 普通股(万股) 100 60 40 负债(万元) 利息率(%) 6 12 息税前收益(万元) 减:利息(万元) 24 36 48 应纳税所得额(万元) 76 64 52 企业所得税(万元) 25 19 16 13 税后收益(万元) 75 57 39 每股收益(元) 0.75 0.95 1.2 0.65 企业价值B+S(万元) 81 84 87

40 资本弱化避税 高税区 低税区 原计划投资4000万元 投资1000万元 母公司 子公司 关联关系 贷款3000万元 财务公司

41 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金融企业为5:1 其他企业为2:1
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42 内地某村村委会 香港投资者 某村1组 10000平方米 投资 红利 合资仓储企业 资金 租赁 某村2组 20000平方米 租金

43 原外资企业 新的外资企业 2年免税 3年减半征税 订单 销售收入 生产设备 年度

44 中国内地 萨摩亚 A B C 中国内地

45 《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
“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受益所有人”一般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其他任何团体。代理人、导管公司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 导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这类公司仅在所在国登记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而不从事制造、经销、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

46 申请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比如在收到所得的12个月)内将所得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比如60%以上)支付或派发给第三国(地区)居民。
下列因素不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认定: 申请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比如在收到所得的12个月)内将所得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比如60%以上)支付或派发给第三国(地区)居民。 除持有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或权利外,申请人没有或几乎没有其他经营活动。 在申请人是公司等实体的情况下,申请人的资产、规模和人员配置较小(或少),与所得数额难以匹配。 对于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或权利,申请人没有或几乎没有控制权或处置权,也不承担或很少承担风险。

47 缔约对方国家(地区)对有关所得不征税或免税,或征税但实际税率极低。
在利息据以产生和支付的贷款合同之外,存在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数额、利率和签订时间等方面相近的其他贷款或存款合同。 在特许权使用费据以产生和支付的版权、专利、技术等使用权转让合同之外,存在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有关版权、专利、技术等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方面的转让合同。

48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国税发[2009]2号) 1、转让定价管理; 2、预约定价安排管理; 3、成本分摊协议管理; 4、受控外国企业管理; 5、资本弱化管理; 6、一般反避税管理。

49 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高税区 低税区 A B 抬高购进价格 C D 压低销售价格

50 A B 有形财产购销、转让和租赁 无形财产转让和使用 融通资金 提供劳务 共同开发技术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C D

51 反避税的主要调查对象 关联业务往来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的企业 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的企业 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
利润水平与其所承担的功能风险明显不相匹配的企业 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 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 其它明显违背独立交易原则的企业

52 关联企业交易的税务风险点 中国内地 香港 关联交易定价 A B 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被核定征税 向以前年度追溯调整10年
按照补交税额加征利息 定价被认定偏低,导致被重复征税

53 关于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188号 2008年1月1日以后结案的转让定价调整案件,税务机关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5年内实施跟踪管理。 企业应在跟踪年度的次年6月20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年度同期资料。税务机关应根据同期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做好分析、评估工作。

54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 企业重组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法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法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55 我国税制改革的展望 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资源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改革 房地产税收改革 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

56 税收筹划是指在全面税收约束的市场条件下,纳税人为了更好地适应外部理财环境,实现其经营管理目标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涉税事务进行的一种管理活动。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

57 本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 本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由于税收环境的变化,或企业对税收环境的了解和解读的影响,而导致企业损失的不确定性。

58 税收法制建设水平 税收制度的变化 反避税政策的变化 政府对逃避税的态度 管理层的风险意识 对税收环境的了解和解读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外部因素 税收法制建设水平 税收制度的变化 反避税政策的变化 政府对逃避税的态度 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 内部因素 管理层的风险意识 对税收环境的了解和解读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59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 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 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 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的机制和措施 税务信息管理体系和沟通机制 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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