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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办税须知 --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事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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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办企业办税须知 --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事项介绍
新办企业办税须知 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事项介绍 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

2 二、领到企业登记证件后,要办哪些税务事项 三、按月、按季、按年要申报哪些税种 四、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五、如何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一、盐城地税基本概况 二、领到企业登记证件后,要办哪些税务事项 三、按月、按季、按年要申报哪些税种 四、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五、如何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六、有问题如何咨询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4 领到企业登记证件后,要办哪些税务事项 、 新设企业首次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 、为了能够及时扣缴税款,请及时到银行办理 委托扣款三方协议。 、查询税种鉴定。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6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7 鉴定办结后的相关鉴定信息,可以在网上申报的系统中的“鉴定信息”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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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9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0 按月、按季、按年要申报哪些税种 按月申报的税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各项基金等。
申报期限:每月15日前 按季申报的税种: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土地增值税等。 申报期限:每季后次月15日前 次年3月31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次年5月31日前,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1 我需要缴哪些税、基金(费)?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地方各税、基金(费)明细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目 税率 申报截止期 城建税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税额为征收依据 市区 7% 每月十五日 前申报缴纳, 遇有节假日顺 延,具体详见 公告(下同)。 县城、建制镇 5% 其他 1%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附加 2%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2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注:一般情况下,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查账征收季后15日内申报,年后5月31日前汇缴申报;核率征收月后15日内申报,年后5月31日前汇缴申报。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3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 3%-45%
注:除查帐征收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按季预缴、全年汇缴外,其它个人所得均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5%-35% 其他应税所得 20%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4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印花税 新增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0.05% 注:新增实收资本、资本公
积应于增加次年的第一个季度内缴纳税款 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5元/件 注:每年一月申报缴纳 新办企业第一个月申报缴纳。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购销合同、技术合同 0.03%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数据 详见印花税有关规定 财产租赁合同、仓库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0.1% 借款合同 0.005%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5 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应于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未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应于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计算贴花。 纳税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应于增加次年的第一个季度内缴纳税款。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6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房产税 房产原值×(1-30%) 1.20%
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纳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租金收入 12% 纳税人应于实际收取租金收入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7元/平方(一类) 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4元/平方(二类) 2元/平方(乡镇) 土地增值税 销售收入 (包括预售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实行预征的,以一个月为纳税期,纳税人应于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7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车船税 车辆、船舶
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时代收代缴(详见车船税有关规定) 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以一个月为解缴期,应于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其代收代缴的税款。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8 纳税人按季分期缴纳税款的,每期应纳税额应按当年应纳税额的四分之一计算
纳税人按半年分期缴纳税款的,每期应纳税额应按当年应纳税额的二分之一计算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19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社会保险费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 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和生育保险费。 每月三十日前申报缴纳 (详见社保费有关规定) 残疾人就业 保障金 (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 ×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 人员总数)×上年度本市职工平 均工资数 按年申报缴纳 (详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规定)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0 注: 1、土地使用税按类别缴税,以下是土地区域分类。
一类地区:东线:通榆河段(北起通榆河与s234省道交界处,向南延伸至通榆河与北环交界处),东环路段(北起北环路,南至南环路);南线:南环路;西线:盐锡高速段(南起跨淮盐高速大桥与盐靖高速交界处,北至盐锡高速与东仓路交界处),新204国道段(南起盐锡高速与东仓路交界处,北至新204国道与s234省道交界处);北线:s234省道(东起通榆河与s234省道交界处,西至新204国道与s234省道交界处)。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1 三类地区:除上述一二类以外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
二类地区:高速环路内除上述一类以外,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环保产业园(亭湖);一类地区以外的盐都新区、潘黄街道、盐龙街道和张庄街道行政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 三类地区:除上述一二类以外市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其他地区。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2 您需缴纳的税种、基金(费),请参看地税机关提供的企业税种鉴定信息。
您如需要了解各税种详情请登陆盐城地税网站办税服务栏下“税种税率”及“基金(费)” 栏目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3 我如何办税?(按办税流程) 您办理纳税事宜前,请登陆盐城地方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栏目,了解具体事项办理须知,按须知要求到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厅办理。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4 纳税人办理“一照一码”企业登记以后,首次办理办理纳税申报前(六个月内)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税费划缴协议等。
现将一些经常办理的事项例举如下: 一、税库银联网扣款税费划缴办理指南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一照一码”企业登记以后,首次办理办理纳税申报前(六个月内)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税费划缴协议等。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申请条件 具有银行基本账户或纳税专户或个人银行帐户且银行账户状态正常,能及时划拨税款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费划缴协议。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5 1、纳税人所提供的扣款账户必须是正常账户; 2、账户内存款必须足以缴纳当期税款;
提交资料清单 税费划缴协议 办理时限 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注意事项 1、纳税人所提供的扣款账户必须是正常账户; 2、账户内存款必须足以缴纳当期税款; 3、在税务登记的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请在办理税费划缴协议时提请税务机关将社会保险费一并签约。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6 1、纳税人因其账户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导致税款未能按期及时入库的,税务机关将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法律责任 1、纳税人因其账户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导致税款未能按期及时入库的,税务机关将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2、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视具体情节按照《征收管理法》和《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7 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需要做税种(基金、费)认定(六个月内)。 (一)上门申报纳税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申请条件
二、纳税申报(目前纳税申报主要为“网上申报纳税”方式) 纳税人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需要做税种(基金、费)认定(六个月内)。 (一)上门申报纳税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申请条件 纳税人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的,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提交资料清单 1、各类纳税申报表; 2、财务报表; 3、相关证明材料等。 办理时限 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8 2、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需提供电子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明细数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软件可以从江苏地税网站下载)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在申报期内准期申报,正常为每月15日前申报上月税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具体时限查看网上办税日历); 2、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需提供电子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明细数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软件可以从江苏地税网站下载) 3、纳税人填写表格时税种、税目、所属期、税额等必须填写清楚以方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准确录入。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29 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0 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 提交资料清单 纳税人通过外网报送各类申报表 注意事项
(二)网上申报纳税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 提交资料清单 纳税人通过外网报送各类申报表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在申报期内准期申报,正常为每月15日前申报上月税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具体时限查看网上办税日历); 2、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后需仔细核对后方可提交,一旦报表审核通过,外网将无法修改; 3、纳税人提交申报表后在申报期内要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界面查看报 表审核状态,如有审核不通过等情形,需查明原因后重新申报。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1 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2 http://yc.jsds.gov.cn/ 注意事项 盐城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的登陆 1.登录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网站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3 2、网上办税厅进行纳税申报流程 A、纳税申报  (1)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税厅”。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4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5 (3)通过“新办户业务”菜单,输入社会信用代码(英文字母为大写),可以查询税务管理码,主管税务机关等。
(4)回到“申报纳税”菜单,输入税务管理码,申报初始密码为“123456”,进入申报主界面。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6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7 (5)选择相应的申报表,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纳税申报。
①填写相应申报数据,点击右上角的“暂存”按钮。 ②核对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申报完成后,可在纳税申报主界面查看相应申报表状态。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8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39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小微企业减免优惠政策适用: 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请注意正确勾选“合计”栏下方政策适用确认项,准确填写相应应税销售额:未勾选的,视为确认不适用该项政策。【本期减免税(费)额】填写数据的,应于【暂存】后,【附表】填写【减免税申报表】。 勾选的,填写应税销售额应>0且≤10万元(按季户30万元)。请注意核对【本期减免税(费)额】系统自动生成准确性。对单类型业务符合减免条件的,请自行维护【本期减免税(费)额】。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40 注意:提交申报表时,请确认以下提示情况: 1.勾选且与填写应税销售额适用不一致:请修改填写,或取消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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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2.勾选且未填写应税销售额:请正确填写,或取消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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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3.未勾选,但填写应税销售额符合政策条件:勾选并补充填写【本期减免税(费)额】,或正确修改应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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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C、申报更正 如果发现申报数据有误,申报系统提供更正功能。具体来讲:对已“暂存”、“审核不通过”的申报表提供“修改”“删除”功能;“已提交”的可“撤消”;“已迁移”、“审核中”、“审核不通过”、“待处理”的可“更新状态”。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46 B、财务报表申报 选择“财务报表的申报”,进行财务报表的申报和上传。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47 (6)除总局规定的特定纳税人(如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重点税源户等)按月报送外,重点(行业)税源管理分局管理的重点税源户、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按季报送,一般税源户按年报送。简并汇算清缴企业年度终了后的第四季度财务报表报送,由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时的年报替代。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不再报送纸质财务报表。 如需了解详细操作请登陆盐城地税网站“场景服务”栏目查询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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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0 D、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只受理正常申报,不受理延期申报和稽查补税。 (2)只受理按期申报,过了报税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纳税人 自行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须提供“个 人所得税申报离线客户端”生成的加密DAT电子文档)并接受处理。 (3)只受理正常户申报,非正常户请接受处罚转正常户后,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4)一般情况下选用“地方税综合申报表”,只能申报已鉴定的税种,如确需申报未作鉴定的税种税目,在本月可以申报的其他报表中进行申报。 (5)系统一般会对重复申报的报表在保存提交时进行提示,但是非强制性审核,纳税人仍可进行多次申报,请纳税人切勿重复申报,否则,系统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多次扣款。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1 (四)网上办税厅进行打印缴税凭证操作流程
1.在盐城地税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税厅”,选择“申报纳税”,登录后,选择“电子缴款凭证打印”按钮。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2 3、进入电子缴款凭证界面。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3 4、输入查询条件:申报日期、扣款日期、入库日期三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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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5.选中要打印的凭证,点击“选择打印”按钮,弹出打印界面,然后点击打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打印。
打印的凭证可以代替税收凭证入账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5 网上办税服务厅涉税申请 纳税人可直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在线办理“自然人登记”、“外籍个人登记”、“手续费结报” 等业务。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6 打开盐城地税网站首页,点击相应的功能按钮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7 发票管理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8 纳税人 权 利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9、委托税务代理权 ; 10、陈述与申辩权 ;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59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http://yc.jsds.gov.cn/ 纳税人义务 法律责任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11、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60 有问题如何咨询 纳税服务“三个”平台 一、盐城地税网站 网址:http://yc.jsds.gov.cn/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61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62 二、办税服务厅及各办税服务点 如果您是市区范围企业可以直接到以下地址办理纳税事宜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名 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迎宾南路办税服务厅 迎宾南路123号 (鹿鸣华庄二楼) 开发区办税服务厅 市经济开发区嫩江路10号 (市民之家三楼) 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点 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 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内)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63 如果您是盐都区范围企业可以直接到以下地址办理纳税事宜
名 称 地址 联系电话 盐都地税局主服务厅 盐都新区新都路604号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64 三、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65 “来电必接,有问必答” 纳税人可以通过两个渠道提出纳税咨询。
一是拨打12366,根据提示音选择“2地税”,就可以咨询所有地税问题。我们的热线工作人员随时为您服务。 二是登陆盐城地税门户网站,点击“12366在线咨询”,咨询像网络聊天一样简单,一般问题实时回复。纳税人通过网站“12366你问我答”提出问题,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66 谢谢! 纳税人学校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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