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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山大學 師資培育中心 102年度教育實習 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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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中山大學 師資培育中心 102年度教育實習 說明會
國立中山大學 師資培育中心 102年度教育實習 說明會 黃硯羚 小姐 分機5891

2 ※請好好思考~~未來最想從事 哪一教育階段任職
未來從事哪一階段的教師….. 中學教師 國中 高中 高職 ※請好好思考~~未來最想從事 哪一教育階段任職

3 實習前請自我審查….. 普通課程 教育專業課程 專門課程 學程學會工讀時數與參加研習、演講時數 原系/所規定的畢業學分 小學修畢40學分
中學修畢26學分(至少四學期) 專門課程 學程學會工讀時數與參加研習、演講時數 中學:教育服務學習時數40小時,演講20場次(A類至少需為15 場) 小學:教育服務學習時數60小時,演講30場次(A類至少需為25 場) 雙修生:教育服務學習時數60小時,演講30場次(A類至少需為 25場)

4 實習前請自我審查…..專門課程 依學程級別對應適用版本 公民與社會科:99-1起「通識」不得採計為專門科 目
學程編號92~98級,適用:92/10/31版 數學、英文、物理、化學、生物、音樂、公民(國中) 國文學程編號92~97級,適用:92/10/31版 國文學程編號98級以後,適用:99/01/21版 學程編號99級以後,一律適用最近一次教育部核定版 公民與社會科:99-1起「通識」不得採計為專門科 目

5 申請作業 欲參與實習者,自行持 教育實習同意書前往實習學校洽談。 注意事項: 洽談的學校限定與師培中心有簽約之學校
與實習合約學校洽談時,需準備履歷表及自傳 需事先與實習學校教務主任約定前往洽談的時間 雙修生僅需擇一學程實習即可,待取得教師證後再辦 理申請加另一類科(加階段)。

6 教育實習申請程序 Step1:繳交教育實習同意書(101年12月28日前截止) 選填實習學校:限選本校輔導區內已簽約學校 。
與實習學校教務主任預約時間後,持實習學校同意書 親自至該校面談 。 取得實習學校同意書後,出非重大因素,否則不得以 任何理由更改實習學校 。

7 教育實習申請程序 Step2:跨區實習及加簽實習學校(101年12月28日前截止) 申請資格: 申辦程序:
現任教職,擬於任教學校實習者,需提出服務證明書。 父母親重病需人照應者,需提診斷證明書。 擬隨配偶居住者,需提戶籍謄本。 申辦程序: 填寫跨區實習及加簽實習學校申請書。 提送本中心會議審查通過後,辦理分發(或加簽)實習學校。 完成分發(或加簽)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實習學校。

8 教育實習申請程序 Step 3:役男緩徵 役男擬先參加教育實習後服兵役者,由本中心開具 「參加教育實習」證明書,役男再持證明書及個人相 關資料到鄉鎮公所兵役單位辦理緩徵。 參加教育實習之未役役男,得比照「應徵役男延期緩 集入營事故表」第十二類規定准予延期入營至結訓之 日止。 實習前(或收到兵單時)請自行至中心申辦證明書

9 教育實習申請程序 Step 4:完成繳費-平安保險費、實習輔導費 參加102年2月梯次者,請於102年1月15日前繳畢
參加102年8月梯次者,請於102年5月30日前繳畢 平安保險費:依學校公開招標之保險公司承辦,費 用:約225元。(不願承保者請填寫平安保險切結書) 實習輔導費:依「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實習課程 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於申請時繳交四學 分之教育實習輔導費。(本校生:1,010*4=4,040、外 校生/學分班生:2,200*4=8,800)。

10 教育實習申請程序 參加102年2月梯次者:101.12.28前 參加102年8月梯次者:102.07.15前
Step 4:完成教育實習審查表 參加102年2月梯次者: 前 參加102年8月梯次者: 前 審查流程:請持單讓以下助理審查蓋章 郭淑婷:教育專業課程 黃馨瑩:演講/服務時數、設備儀器歸還 黃硯羚:普通課程(含畢業證書、成績單、研究生教育實習 切結書)、專門課程、繳費,最終收件/審查。

11 教育實習申請程序 取消實習: 未依規定期限前往實習學校報到,且未能提出正當理 由證明獲本中心認可者。
申請參加舊制教育實習,初檢審查未獲通過者。 取消實習後,應於以後年度自覓師資培育機構輔導 教育實習。 未完成「教育實習審查表」及未依規定繳費者,本中 心得取消其實習資格。

12 新、舊制中小學教師資格之取得 對象 教師資格取得 適用年限 92.08.01前修畢教育學分者 舊制實習一年 至98.07.31止
(97學年度) 前開始修習教育學分尚未修畢者 新、舊制擇一 舊制適用年限至 止 (101學年度) (92學年度起) 開始修習教育學分者 新制實習半年

13 教育實習申請期程: 舊制教育實習期程:102年7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 辦理事項 辦理時程 說明 申請教育實習 101.12.31前
繳交教育實習同意書 申請跨區實習及 加簽實習學校 繳交申請相關資料 申請役男 實習前辦理 放棄實習 實習前辦理(5月底) 申請初檢 102年5月 申請複檢 103年2月實習返校輔導期間

14 教育實習申請期程: 新制教育實習 102年2月梯次:102年2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
102年8月梯次:102年8月1日至103年1月31日 辦理事項 辦理時程 說明 申請教育實習 繳交教育實習同意書 申請跨區實習及 加簽實習學校 繳交申請相關資料 申請役男 實習前辦理 放棄實習 實習前辦理(6月底) 教育實習審查表 2月梯次: 前 8月梯次: 前 未完成此表不得參加實習

15 新制:上/下學期選擇 以8月梯次實習者尤佳。 102.7月 102.8.1 ~ 103.1.31 103.3月 6月
6月職前說明會 以8月梯次實習者尤佳。 102.7月 ~ 月 6月 畢業 實習半年 教師檢定 教師甄試 以2月梯次實習者,輔導資源較短缺、就業空窗期長。 102.1月 ~ 畢業 實習半年 個月空窗期 103.3月 月 教師檢定 教師甄試

16 非應屆實習者 請於101/12/31前繳交「延緩實習申請書」 於離校時完成「教育實習審核表」
非應屆實習者,爾後,需於實習前一年度同一般生 提出申請,並依當時教育部及中心相關規定辦理, 不得異議。

17 注意事項 填寫任何實習文件之各項資料請務必填寫完整。 具有雙修生資格者,務必於實習時提出聲明。
中等學程填寫實習科別時請註明是領域(國中)或分科(高中),國 小學程免填寫實習科別。 參與新制教育實習課程者須繳交四學分之教育實習輔導費及平 安保險費(繳交時間另行公告)。 實習為全時實習,即不得進修學位、帶薪或兼任其他支薪事項。 欲申請跨校實習者請送交跨校實習申請表並具體說明。 實習相關表格,請至本中心網頁/檔案下載/實習相關表格

18 通訊窗口 電話:07-525-2000 傳真:07-525-5892 校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通訊窗口 電話: 傳真: 校址:804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教育實習、專門科目:黃硯羚 分機:5891 教育專業科目:郭淑婷 分機:5892 教育服務時數、演講場次:黃馨瑩 分機: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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