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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921桃園雙慶化工廠氣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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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80921桃園雙慶化工廠氣爆案

2 事 故 概 況 98年9月21日 9:51,桃園縣觀音工業區緊鄰海岸防風林的雙慶化工廠突然傳出爆炸巨響,引發大火,六、七十坪的鐵皮廠房屋頂被炸翻,鐵皮飛散四處,廠房被炸得形同廢墟。 消防人員趕到現場撲滅火勢,現場還飄散刺鼻的酸味,必須配帶口罩。事故現場發現該化工廠負責人姚慶隆(四十七歲)趴在樓梯上,全身撕裂傷,肚破腸流,雙腿骨折,送醫前已無生命跡象。

3 事 故 概 況 同在廠內工作的姚慶隆妻子陳秀香、會計林靜敏、泰勞尼米,分別被玻璃割傷及吸入化學藥劑,送到平鎮市壢新醫院急救,無生命危險;隔鄰錦展染整廠的林秀容、林蕙好、姜玉瑛等三名女性員工受輕傷就醫。 財物損失約三百萬元。隔壁日南、錦展染整廠的窗戶亦被震碎,鐵皮外牆扭曲。

4 事 故 原 因 經勞委會北區檢查所、勞研所及消防局火場鑑識人員調查,發現廠房中堆放之過氧化物處是爆炸點,且當時查無動火作業,故初步研判係外勞以堆高機移動過氯酸鹽、過碳酸鈉等過氧化物至爆炸點,因搬動磨擦使過氧化物蓄熱及不穩定,致自行加速分解產生氧氣與放熱等,造成溫度上升引爆。 至於引爆之過氧化物為過氯酸鹽或過碳酸鈉等,因現場滅火潮溼,使過氧化物特性模糊,目前仍由鑑識人員鑑定分析中。

5 學 習 重 點 存放化學物品場所皆具有潛在危害,如儲存過量或過雜、無標準處理程序、無足夠化學品安全危害資訊、未定期盤點或報廢、無適當儲存方法等,應予注意改善。 對存放過氧化物之場所或倉庫應加強: 1.教導作業人員對過氧化物的危害認知, 包括其火災潛勢、MSDS相關資訊等。 2.落實火源及熱能的管制措施,並教導作 業人員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作業,防範發 生火災。

6 學 習 重 點 (1)正確選擇儲存倉庫、合理佈置庫區 (2)倉庫建築設施要符合安全規定 (3)嚴格儲存保管制度,如分存原則、火源管
2.防火措施 (1)正確選擇儲存倉庫、合理佈置庫區 (2)倉庫建築設施要符合安全規定 (3)嚴格儲存保管制度,如分存原則、火源管 制、室內溫濕度控管、物品入庫查驗、定 期安檢、消防器材及PPE管理等 3.注意儲存場所安全 4.注意儲存品搬運安全 5.廠房符合消防設備設置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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