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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督導小組研習會 報告人:許巧華技正 民國一00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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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督導小組研習會 報告人:許巧華技正 民國一00年十二月九日

2 壹、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貳、學校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參、學校回復教育局工程督導缺失改善範例說明 肆、相關解釋函解析
目錄 壹、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貳、學校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參、學校回復教育局工程督導缺失改善範例說明 肆、相關解釋函解析

3 壹、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1-1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1-2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流程圖 1-3工程督導小組督導報告
1-4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及照片 1-5工程督導小組品質文件暨履約管理督導重點

4 1-1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P1) 第一點:成立工程督導小組依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含本局補助私立學校)工程施工品質,確實督導監造單位及廠商依契約圖說施工,特依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十九點第三項規定設置工程督導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doc

5 1-1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P1) 第二點:本小組督導任務 研擬、訂定或修正督導報告表內容及項目。
得視需要協助審查設計圖說、預算書等內容及相關之辦理程序 督導本局所屬機關學校施工品質及進度 品管制度執行之落實度、施工期限及重大事件之掌握度、施工障礙之排除與對策之合宜性。

6 第六點:工程督導重點及件數 (一)定期督導: 新建工程每年不得少於30件 修建工程每年不得少於360件
(P2) 1-1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第六點:工程督導重點及件數 (一)定期督導: 新建工程每年不得少於30件 修建工程每年不得少於360件

7 1-1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 (P2) 第六點:工程督導件數 (一)不定期督導: 工程進度落後達10%以上(巨額達5%以上)、
履約爭議案件 估驗計價進度落後 完工遲未驗收案、全民督工、廠商或民眾檢舉等及長官交辦案件

8 (P3) 1-2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作業流程圖 臺北市政府工程督導小組流程圖.doc

9 1-3工程督導小組督導報告 (P5) 一、填寫人員:本局工程督導小組人員 二、列管等級:
A級:現場已改善完成或無缺失,無需函 復教育局缺失改善追蹤表 B級:待改善,需函復教育局缺失改善追蹤表、改善照片及相關資料 三、附件(1-5品質文件暨履約管理督導重點事項開工前、施工中及完工後)

10 一、填寫人員:學校 二、缺失項目:不論多少併成一張填寫 三、依期限(最多不超過1個月)檢附缺失改善照片及相關資料報教育局結案
(P7) 1-4工程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 一、填寫人員:學校 二、缺失項目:不論多少併成一張填寫 三、依期限(最多不超過1個月)檢附缺失改善照片及相關資料報教育局結案 10

11 一、使用時機:學校需本局督導小組協助事項(任何疑難雜症) 二、填寫表格:學校自主評量表 三、發文至教育局,本局工程督導小組視工程情形協助
(P16) 1-6學校自主評量表 一、使用時機:學校需本局督導小組協助事項(任何疑難雜症) 二、填寫表格:學校自主評量表 三、發文至教育局,本局工程督導小組視工程情形協助 11

12 貳、學校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2-1工程主辦機關工程督導小組作業流程圖 2-2工務會議紀錄(建築師定期召開) 2-3工程主辦機關工程督導紀錄
2-5機關、建築師及廠商專用列管表

13 2-6安全衛生查核紀錄 2-7、8及9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一)、(二)及(三) 2-19抽查監造廠商及承攬廠商工地人員簽到單
貳、學校工程督導小組專用 2-6安全衛生查核紀錄 2-7、8及9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一)、(二)及(三) 2-19抽查監造廠商及承攬廠商工地人員簽到單

14 當年度新建工程且工程經費達5,000萬元以上 其他修建工程,各標案累計金額達3,000萬以上學校 符合以上條件學校務必成立工程督導小組
學校工程督導小組成立原則 當年度新建工程且工程經費達5,000萬元以上 其他修建工程,各標案累計金額達3,000萬以上學校 符合以上條件學校務必成立工程督導小組

15 學校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可參照本局作業要點修訂 工程督導小組人數、督導頻率由學校自訂 除學校各處室代表外,建議至少一名外聘委員
學校工程督導小組要點及成員 學校工程督導小組作業要點可參照本局作業要點修訂 工程督導小組人數、督導頻率由學校自訂 除學校各處室代表外,建議至少一名外聘委員

16 仍可參考成立工程督導小組 工程規模不大可由工務會議落實工程督導 外聘委員建議視工程規模擬聘 新工處代辦工程是否需成立工程小組?
學校未達規定規模如何辦理? 仍可參考成立工程督導小組 工程規模不大可由工務會議落實工程督導 外聘委員建議視工程規模擬聘 新工處代辦工程是否需成立工程小組? 16

17 2-1工程主辦機關工程督導小組作業流程圖 學校工程督導小組應辦事項流程圖.doc (P17)

18 2-2工務會議紀錄 (P19) 一、建築師定期召開及紀錄(送機關核定) 二、第一次工務會議務必將相關表格(表2至表18)分送建築師及廠商
三、進度檢討確實追蹤,尤其進度落後者 四、5,000萬以上新建工程或修建工程達3,000萬以上者應除定期工務會議,應再另填工程督導紀錄

19 2-3學校工程督導紀錄 一、督導重點項目 (P21) 1.設計監造單位: 監造計畫提送(依限提送、內容) 施工計畫或品質計畫審核情形
材料、設備及施工抽驗情形 (二級品管);送審管制總表、抽試驗管制總表等等

20 2-3學校工程督導紀錄 (P21) 督導重點項目 2.施工廠商: 施工計畫或品質計晝提送 材料、設備及施工檢驗情形(一級品管)
施工自主檢查表 專任工程人員督察情形 材料或施工品質不合格品管制情形

21 督導重點項目 3.其他現場施工品質、勞工安全衛生及施工區域安全阻隔 請填寫2-6表4安全衛生查核紀錄.doc作為附件 或佐以照片為附件
(P21) 2-3學校工程督導紀錄 督導重點項目 3.其他現場施工品質、勞工安全衛生及施工區域安全阻隔 請填寫2-6表4安全衛生查核紀錄.doc作為附件 或佐以照片為附件

22 4.限期,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 4.督導所列缺失改善事項應立即影送廠商限期完成;核章後再依程序正式函文。
(P21) 2-3學校工程督導紀錄 4.限期,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 4.督導所列缺失改善事項應立即影送廠商限期完成;核章後再依程序正式函文。

23 2-4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 (P22) 1.填寫人員:監造單位、土建或水電廠商等等廠商各自填寫及正式函文主辦機關同意結案
2.缺失項目:各廠商缺失項目無論有幾項併同一張 3.確認改善結果: (1)監造缺失:由主機關確認改善結果結案 (2)廠商缺失:先送監造單位確認已完成改善後函送機關同結案 23

24 2-4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 (P22) 3.完成日期:以最後1項完成日期填寫 4.逾期: (1)以送達日為主
(2)未依改善期限改善完成且未經機關同意申請展期者則依施工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作業要點第23點第(9)款規定,每次罰扣品管費用總額5% 24

25 2-4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 機關審查重點: (P22) 5.品質文件暨履約管理督導『缺失』應附改善佐證資料
6.廠商缺失改善『確認完成章』原則由工地負責人蓋章即可;如涉『品管缺失』則品質人員必須核章;如涉專任工程人員缺失則專任工程人員必須核章。

26 2-4.1缺失改善照片表 (P23) 機關審查重點: 1.改善前、中、後照片需同一角度 2.照片內或照片說明欄內應註明日期,相機內有日期最好
拍攝未同一角度.doc 2.照片內或照片說明欄內應註明日期,相機內有日期最好 3.說明欄說明改善的步驟

27 一、適用機關辦理100萬以上工程 二、機關專用:表1.doc(核定及應辦事項) 三、建築師專用:表2.doc 四、廠商專用:表3.doc
(P25) 2-5機關、建築師及廠商專用 列管表 一、適用機關辦理100萬以上工程 二、機關專用:表1.doc(核定及應辦事項) 三、建築師專用:表2.doc 四、廠商專用:表3.doc

28 2-5機關、建築師及廠商專用 列管表 (P25) 五、辦理、審查、審定及核定期限及分工權責請依「公共工程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
六、廠商專用表格(表3),需經建築師確定後使用,倘工程規模或性質不適用,於備註欄加註 七、100萬以下工程準用

29 一、不定期查核使用 二、工程督導小組現場督導使用 三、作為扣罰勞安衛依據
(P33) 2-6安全衛生查核紀錄(表4.doc) 一、不定期查核使用 二、工程督導小組現場督導使用 三、作為扣罰勞安衛依據

30 2-7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5) 一、使用時機: 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墜落、感電或倒塌等)檢查事項 二、檢查頻率
(P35) 2-7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5) 一、使用時機: 勞工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墜落、感電或倒塌等)檢查事項 二、檢查頻率 機關每周至少1次;監造每周至少3次 三、檢查項目有一項不合格必須立即改善或停工改善

31 2-8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6) 一、使用時機: 符合本府公共工程施工安全衛生須知第5點檢查事項(P220) 二、檢查頻率
機關每周至少1次;監造每周至少3次 三、監造列管追蹤至改善完成,缺失複驗合格後,廠商應檢附改善資料送機關備查

32 2-9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7) 一、使用時機: 勞工安全一般稽查 二、檢查頻率 機關每周至少1次;監造每周至少3次
(P41) 2-9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7) 一、使用時機: 勞工安全一般稽查 二、檢查頻率 機關每周至少1次;監造每周至少3次 三、監造列管追蹤至改善完成,缺失複驗合格後,廠商應檢附改善資料送機關備查

33 參、學校回復教育局工程督導缺失改善範例說明
(P77) 參、學校回復教育局工程督導缺失改善範例說明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3-2專任工程人員、品管管理人員、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工地負責人及監造單位工作重點 3-3施工履約應檢送相關計畫書及設置人員

34 參、學校回復教育局工程督導缺失改善範例說明
(P77) 參、學校回復教育局工程督導缺失改善範例說明 3-5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3-6工程督導改善案例分析

35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一、工程主辦單位 (P77) 1.未設置工程督導小組機制(新建工程或修建工程累計達3,000萬元)
2.工程查驗或督導頻率太低。 3.查核、督導或查驗之缺失,未書面通知廠商限期改善且無追蹤改善紀錄留存文件。

36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P77) 一、工程主辦單位 4.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填報錯誤或漏填。 5.監造計畫無核定紀錄或審查未確實。
6.施工預定進度表、(整體)施工計晝及品質計畫;監造日報表、工務會議紀錄、材料樣品送審;工期展延及變更設計等等無核定紀錄

37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一、工程主辦單位 (P77)
6.施工預算書或委託監造契約內未編列監造單位材料設備之抽驗費用,且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費(勞安經費編列表.doc)未依可量化及不可量化方式編列;契約內編列品管(0.2 %)及勞安費用(0.1%)較規定發包施工費(0.6%-2%)及(0.3-3%)偏低,不符規定。

38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一、工程主辦單位 (P77) 7.未依規定覈實審查現場人員資格(抽查品管、安衛人員等簽到單表17及表18)
8.缺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表5或表6或表7)

39 監造計畫如何審查? 請參考監造計畫審查表單 (10005141).doc
(P129)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監造計畫如何審查? 請參考監造計畫審查表單 ( ).doc

40 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1)是否有依規定期限提出? 5,000萬工程訂約後30日 1,000萬工程訂約後20日 100萬工程訂約後15日
(P129)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1)是否有依規定期限提出? 5,000萬工程訂約後30日 1,000萬工程訂約後20日 100萬工程訂約後15日

41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130) (2)審查項目含:
1.監造範圍、2.監造組織、3.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4.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5.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6.設備功能運轉測試抽驗程序及標準、7.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8.品質稽核、 9.文件紀錄管理系統共計9項

42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130) 依工程規模提列
100萬未達1,000萬之工程,監造計畫至少應包括第3、4、5、7及9項審查項目 1,000萬未達5,000萬之工程,監造計畫至少應包括第1、3、4、5、7及9項審查項目 施工廠商係依據監造計畫內容擬訂品質計畫。 42

43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1)監造範圍: □工程基本概述 □主要施工項目及材料數量 □工區位置圖
(P130)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1)監造範圍: □工程基本概述 □主要施工項目及材料數量 □工區位置圖

44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130) (2)監造組織: □監造組織圖 □監造組織職掌(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公共工程監造日報表(□是否最新版本) □證明文件是否完整(□結業證書□證書是否逾期)

45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130) (3,4)品質(施工)計畫審查作業流程:
□明定廠商送審(與契約第11條第2款附件)、監造審查及機關核定時限 □明訂審查重點 □是否有廠商品管人員資格審查及撤換規定 □審查流程圖

46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130) (5)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明定抽驗作業程序(訂定材料管制總表、審查核定程序、抽驗方式、材料、設備送試單位之要求及試驗之管制方法) □是否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表10) □是否材料設備抽(試)驗管制總表(表11)

47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P130)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5)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
□明定材料及設備品質管理標準表(內含檢驗項目、標準、頻率及時機、檢驗方法或不合格之處理等)(與契約書第11條第3款附件) □是否材料設備送審申請表(表8-1) □是否材料設備品質查(抽)驗紀錄表(表12) □工程材料檢(查、試)驗紀錄統計表 (表12-1)new

48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P130)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7)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施工抽查流程圖
□明定施工抽查標準(各施工項目施工查驗標準(內含檢查項目、標準、頻率及時機、檢查方法或不合格之處理及紀錄管理等) □各施工項目施工檢驗程序(含檢驗停留點)

49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130) (7)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
□施工品質查(抽)驗紀錄表-- ○○施工作業查驗表(表13) □不合格品追蹤列管表(表14) □不合格品改善追蹤一覽表(表14-1).new

50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P130) (8)品質稽核:
□明訂稽核範圍:□內部品質稽核(監造計畫是否落實)□外部品質稽核(品質計畫執行成效) □明訂稽核頻率(定期每3個月1次;不定期如進度落後10%等等) 50

51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2.監造計畫審查重點: (9)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P130)
□文件管制:公文書信、契約、計畫、各項空白表格⋯等 □品質紀錄:各項查驗紀錄、會議紀錄、日報表、施工照片⋯等 □計畫內容應包括與廠商間的往返書函、監造計畫及其所附相關表單、廠商的施工計畫、…施工品質查核紀錄表、相關往來公文等,均應作有系統的規劃、編碼與建檔。

52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二、監造單位 (P77)
1.監造計畫未依規定提送或架構內容未依工程規模及需求訂定(未訂定各材料設備及施工之品質管理標準、各材料設備及施工之檢驗停留點,並於適當檢驗項目會同廠商取樣送驗)。 2.監造單位對主要工程材料之檢驗,僅配合廠商會同取樣送驗,未曾機動性額外抽驗(二級品管)並予以記錄。

53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何謂檢驗停留點?依鋁門窗為例: 材料及設備部分: (P130)
(1)機關應要求建築師於工程招標文件-契約書第11條第3款附件(參考市府施工規範規定擬定「材料設備檢(試)驗一覽表」) (2)市府施工規範網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採購業務資訊網-施工規範暨工料查詢系統 53

54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P130) (3)施工規範第08120章鋁門扇及門樘及鋁窗第08520章(檢驗項目、規範標準及頻率)
(4)建築師於監造計畫擬定鋁門窗檢驗停留點工程材料檢驗流程圖.doc 54

55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二、監造單位 (P77) 3.未依規定期限內(10)審查完成廠商品質計畫且未將審查結果提送機關核定(15)。
4.監造日報表未依規定每日填報、未詳細記載材料試驗之送驗情形(包括取樣、送驗、報告取得之結果等)、填報人員未簽名、重要指示事項未記載。

56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二、監造單位 (P77)
5.未落實材枓管制,每批材料經監造單位取樣檢驗合格後,未將該批材枓加蓋監造單位戳記並簽名。 6.監造單位之施工抽查頻率不足或未符合需求(未於檢驗停留點或適當時機抽查)。

57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二、監造單位 (P77) 7.監造單位未抽查施工作業及抽驗材料設備及填具抽查(驗)紀錄表(表12及表13)。
8.監造單位所開之缺失改善及工務會議,未能紀錄並追蹤改善;工程進度掌控未落實,導致監造及廠商有落差,工程變更設計未即時辦理,影響其工進。

58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二、監造單位 (P77)
9.監造單位之工地人員查驗發現品質或施工缺失,未以書面通知廠商限期改善及追蹤確認其改善成果。 材料設備品質查(抽)驗紀錄表(表12) 工程材料檢(查、試)驗紀錄統計表 (表12-1)new

59 二、監造單位 施工品質查(抽)驗紀錄表(表13) 不合格品追蹤列管表(表14) 不合格品改善追蹤一覽表(表14-1).new
(P77)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二、監造單位 施工品質查(抽)驗紀錄表(表13) 不合格品追蹤列管表(表14) 不合格品改善追蹤一覽表(表14-1).new

60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二、監造單位 (P77)
10.未建置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表10)、材料設備抽(試)驗管制總表(表11)及材料設備抽查(驗)合格管制措施。 工程內須送檢驗、抽驗之材料項目甚多,應建立總表管制,其格式請依「監造計畫」之表單格式製作。

61 二、監造單位 11.廠商材料或設備試驗報告未判讀是否符合契約規範 12.缺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表5或表6或表7;頻率1周3次)。
(P78)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二、監造單位 11.廠商材料或設備試驗報告未判讀是否符合契約規範 12.缺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表5或表6或表7;頻率1周3次)。

62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三、承包廠商 (P78)
1.品質計畫未依限(15,20,30)提出且未有品質管理人員、工地負責人及專任工程人員簽認。 (土木包工業無專任工程人員則由負責人、授權代表或專業技師代之)

63 三、承包廠商 2.施工日誌未落實填寫及執行(如施工取樣紀錄未註明取樣位置及數量); (屬建築物者未採用建築物施工日誌填寫、或未用最新表格)
(P78)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三、承包廠商 2.施工日誌未落實填寫及執行(如施工取樣紀錄未註明取樣位置及數量); (屬建築物者未採用建築物施工日誌填寫、或未用最新表格)

64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三、承包廠商 (P78)
3.自主檢查表(如表15)之檢查標準及檢查值未量化、實際檢查情形部分未落實且頻率太低,自主檢查結果與施工現況不符自主檢查範例差.doc。 4.承包商未依「品質計畫書」內容,落實辦理定期、不定期內部品質稽核

65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三、承包廠商 (P78)
5.專任工程人員查核施工計畫或品質計畫,認可後未簽名或蓋章,且未填寫「專任工程人員督察紀錄表」(表9)。 6.專任工程人員督察工地,未於督察當日之施工日誌專任工程人員欄位簽章確認。

66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三、承包廠商 (P78)
7.專任工程人員督察記錄表未落實記載;專任工程人員督察紀綠表填寫內容不具體,未善盡督導責任。 8.承商專任工程人員雖已赴工區,惟對品質缺失未進行缺失改善追蹤。

67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三、承包廠商 (P78) 9.廠商未訂定各材料設備及施工之檢驗時機或檢驗頻率。
10.廠商未對各項重要材料/設備之規格、送審情形(預定/實際送審期程)、預定/實際進料時間等事項訂定「材料設備管制總表」(表8)予以控管。

68 三、承包廠商 11.廠商未訂定材料及施工之不合格品管制作業程序 。 12.廠商對不合格之材料或不用之物料未即運離工地。。
(P78)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三、承包廠商 11.廠商未訂定材料及施工之不合格品管制作業程序 。 12.廠商對不合格之材料或不用之物料未即運離工地。。

69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三、承包廠商 (P78) 13.各工項之自主檢查表應由現場人員檢查後由工地主任複查簽署複查,並非由品管人員蓋章。
(依品管要點第五點規定,本府單行規定自主檢查表需有由現場人員、工地主任及品管人員簽認) 14.品管人員執行品質稽核,如查核自主檢查表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是否詳實記錄。

70 三、承包廠商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P78)
15.廠商之品管人員對送審材料證明文件及材料試驗報告應先審查是否符合規範並簽認後,再送監造單位判讀是否合格 廠商:一級品管 學校、監造及教育局:二級 品管 市府施工查核小組:三級品管

71 3-1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 三、承包廠商 (P78) 16.缺失改善追蹤部分無改善完成日期,照片未加註日期
17.汛期(每年5月-9月)工地防災自主檢查表,於颱風期間須加強檢查頻率。 18.缺勞工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表

72 3-2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P79) 督察品管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落實執行品質計畫,並填具督察紀錄表。
屬建築工程者,並應依營造業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督察紀錄表應檢送地方建築主管機關備查。 營造業法第四十一條:工程主管或主辦機關於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應在現場說明,並由專任工程人員於勘驗、查驗或驗收文件上簽名或蓋章。

73 3-2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營造業法第三十五條:專任工程人員之職責 一、查核施工計畫書,並於認可後簽名或蓋章。
一、查核施工計畫書,並於認可後簽名或蓋章。   二、於開工、竣工報告文件及工程查報表簽名或蓋章。   三、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  

74 3-2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營造業法第三十五條:專任工程人員之職責 四、依工地主任之通報,處理工地緊急異常狀況。
五、查驗工程時到場說明,並於工程查驗文件(施工日誌)簽名或蓋章。  

75 3-2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營造業法第三十五條:專任工程人員之職責 六、營繕工程必須勘驗部分赴現場履勘,並於申報勘驗文件簽名或蓋章。
六、營繕工程必須勘驗部分赴現場履勘,並於申報勘驗文件簽名或蓋章。   七、主管機關勘驗工程時,在場說明,並於相關文件簽名或蓋章。   八、其他依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75

76 3-2專任工程人員工作重點 (P79) 依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設置要點規定於工程查核時,到場說明
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專任工程人員應於估驗計價申請單、施工照片及錄影光碟片上簽署,否則機關不予估驗計價。但如施工時由專任工程人員查核完竣並證明按圖施工且簽名或蓋章者,不在此限。

77 3-2工地負責人(工地主任) 工作重點 (P79) 依施工計畫書執行按圖施工。 按日填報施工日誌。 工地之人員、機具及材料等管理。
工地勞工安全衛生事項之督導、公共環境與安全之維護及其他工地行政事務。 工地遇緊急異常狀況之通報。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78 3-2 品質管理人員工作重點 (P80) 1.依據工程契約、設計圖說、…,訂定品質計畫,據以推動實施。
2.執行內部品質稽核,如稽核自主檢查表之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是否詳實記錄等。 3.品管統計分析、矯正與預防措施之提出及追蹤改善。 4.品質文件及紀錄之管理

79 3-2勞工安全衛生人員工作重點 (P80) 1.自動檢查(施工計畫或勞工安全衛生計畫內之檢查項目) 2.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4.向當地勞動檢查機關(構)報備 5.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應辦事項

80 3-2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P80) 1.訂定監造計畫,並監督、查證廠商履約。
2.施工廠商之施工計畫、品質計畫、預定進度、…其他送審案件之審查並監督其執行。 3.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製造商資格之審查。

81 3-2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P80) 4.訂定檢驗停留點(限止點),並於適當檢驗項目會同廠商取樣送驗。
5.抽查施工作業及抽驗材料設備,並填具抽查(驗)紀錄表 6.發現缺失時,應即通知廠商限期改善,並確認其改善成果。

82 3-2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P80) 7.督導施工廠商執行工地安全衛生、交通維持及環境保護等工作。
8.履約進度及履約估驗計價之審核。 9.履約界面之協調及整合(召開工務會議)。 10.機電設備測試及試運轉之監督。

83 (P80) 3-2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11.依規定填報監造日報表,填報人簽章應採簽名方式。屬建築工程者,依建築法第五十六條所定必須勘驗部分,監造報告表應送地方建築主管機關備查。 建築工程中必須勘驗部分,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於核定建築計畫時,指定由承造人會同監造人按時申報後,方得繼續施工,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勘驗之。 前項建築工程必須勘驗部分、勘驗項目、勘驗方式、勘驗紀錄保存年限、申報規定及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應配合事項,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84 12.契約變更之建議及後續事項之辦理。 13.審查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所載其他資料。 14.驗收之協辦。 15履約爭議處理之協辦。
(P80) 3-2 監造單位現場人員工作重點 12.契約變更之建議及後續事項之辦理。 13.審查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所載其他資料。 14.驗收之協辦。 15履約爭議處理之協辦。

85 3-3施工履約應檢送相關計畫書及設置人 員.doc 各類事業之事業單位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表.DOC 勞安人員回訓.doc
(P81) 3-3 施工履約應檢送計畫書及設置人員 3-3施工履約應檢送相關計畫書及設置人 員.doc 各類事業之事業單位設置勞工安全衛生人員表.DOC 勞安人員回訓.doc

86 3-5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P84) 3-5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建築師規定相關法條摘要.docm 一、建築法第13條(設計人及監造人為建築師) 二、建築法第56條(勘驗) 三、建築師法 第18條(建築師受委託辦理建築物監造應遵守之規定) 監督營造業依照前條設計之圖說施工。 遵守建築法令所規定監造人應辦事項。 查核建築材料之規格及品質。 其他約定之監造事項。

87 3-5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P84) 3-5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工地主任規定相關法條摘要.docm 一、營造業法第30條(應設置工地主任) 二、營造業法施行細則18條(金額及規模) 5,000萬以上工程 建築物高度36公尺以上 地下室開挖10公尺以上 橋樑柱跨距25公尺以上 三、營造業法第32條(應辦理工作)

88 3-5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P84) 3-5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專任工程人員規定相關法條摘要.docm 一、營造業法第35條(應辦理工作) 二、營造業法第36條(土木包工業負責人代替專任工程人員) 三、營造業法第41條(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場說明 )

89 3-5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P84) 3-5建築法、建築師法;營造業法及施行細則摘要 土木包工業相關法條摘要.docm 一、營造業法第36條 二、無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 問:施工計畫或涉及相關勘驗由誰來簽認? 答:土木包工業負責人代之

90 一、教育局正式函文: 本局工程督導小組7月20日至校督導2項工程,其中操場跑道整修工程督導結果,本局正式函文請學校依限回復
(P86)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教育局正式函文: 本局工程督導小組7月20日至校督導2項工程,其中操場跑道整修工程督導結果,本局正式函文請學校依限回復

91 二、檢附附件: 1.督導報告(P87) 2.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品質文件暨履約管理督導重點事項(開工前及施工中)(P91-94)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二、檢附附件: 1.督導報告(P87) 2.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督導小組品質文件暨履約管理督導重點事項(開工前及施工中)(P91-94)

92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P97)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1)檢視督導報告中督導結果、查看列管等級:B級,代表待改善及改善期限(7月31日) (2)缺失項目:依督導報告以B級列管部分,請合併填寫成1張。 (3)改善對策及結果:一一陳列說明,有附件請加註附件1,附件2

93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4)完成日期:5項改善項目完成日期不一,應如何填寫? 答:以最後完成日期即可
(P97)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4)完成日期:5項改善項目完成日期不一,應如何填寫? 答:以最後完成日期即可

94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5)預防及矯正措施辦理情形: (P97) 1.請勿未判斷即寫『無』
2.視施工缺失種類及情形,決定是否填寫 3.廠商缺失由設計監造填寫;設計監造缺失由學校填寫

95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5)預防及矯正措施辦理情形:
(P97)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5)預防及矯正措施辦理情形: 施工日誌 送審資料未依期限提送 環保勞安衛未依規定填寫檢查表 工地廢棄物未清除 水溝淤積,請加裝紗網 以上係屬廠商缺失,預防及矯正措施辦理情形則由監造單位填寫

96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6)施工廠商核章: (P97) 1.工地負責人員:一定要蓋
2.品管人員:一定要蓋。品管人員如果是由工地負責人員兼任則僅蓋工地負責人員即可 3.專任工程人員:視是否涉及專任工人員缺失否則無需核章

97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7)設計監造單位核章: 1.監造現場人員:一定要核章 2.建築師:一定要核章
(P97)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7)設計監造單位核章: 1.監造現場人員:一定要核章 2.建築師:一定要核章

98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一、學校填寫督導缺失改善追蹤表注意事項: (8)主辦機關(學校)核章: (P97) 1.承辦人員:一定要核章
2.總務主任:一定要核章 3.機關首長:一定要核章

99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1)施工日誌部分: 1.學校修繕工程採用施工日誌: 公共工程施工日誌? 建築物施工日誌?
(P99)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1)施工日誌部分: 1.學校修繕工程採用施工日誌: 公共工程施工日誌? 建築物施工日誌?

100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1)施工日誌部分: 2.差異在何處?第八、九點及專任工程人員簽名處
(P99)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1)施工日誌部分: 2.差異在何處?第八、九點及專任工程人員簽名處 答:本案因非未涉及建築法第13條(一定要建築師請照範圍) ,故採用公共工程施工日誌

101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2.答:100年7月20日以後 (P101) (P103) (1)施工日誌:
1.提送施工日誌及公共工程監造日報表,填報日期應為: 100年7月1日 100年7月20日以後 2.答:100年7月20日以後

102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P101) (1)施工日誌: 1.填表人:工地負責人(請用簽名)
2.專任工程人員:常見錯誤 (1)每張都簽章 (2)廠商非營造業強迫簽章

103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P101)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1)施工日誌:
1.第八點:本日是否需依營造業35條第三款請專任工程人員督導按圖施工或或解決施工技術問題■是,釐清以下問題: 操場跑道整修工程預算482萬<600萬元 廠商:是否為營造業 上開廠商是否有專任工程人員?

104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P101) (1)施工日誌: 專任工程人員欄位一定要簽章嗎? 如是土木包工業:由誰簽章?
(營造業法第36條有規定) 如非營造業又由誰簽章? (施工日誌(註5及註6)有規定)

105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P101)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1)施工日誌:
註5:本工程依營造業法第三十條規定須置工地主任者,由工地主任簽章;依上開規定免置工地主任者,則由營造業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定之人員簽章。廠商非屬營造業者,由工地負責人簽章。 註6:第七項、第八項及第九項若須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到場,專任工程人員應簽章負責;廠商非屬營造業者免填。 105

106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P107) (2)廠商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檢查表: 1.抬頭-稽查表?檢查表?
稽查表由監造單位及學校依每週頻率填寫;檢查表由廠商於施工計畫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明訂。可用稽查表修正 2.檢查單位:廠商;檢查人員:依法設置勞安衛人員

107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P111)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2)機關一般性作業安全衛生稽查表: 1.稽查表有三種表格,每次都需填寫嗎?
答:不是,依現場工地勞安情形具實填寫 表5(P35):勞工立即危險時(墜落、感電) 表6(P39):有安全衛生須知第5點檢查事項 表7(P41):一般性作業勞工衛生稽查表

108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二、機關提送資料檢核 (P115) (3)廠商未依限提送送審資料 1.依限?那裡有規定
招標時契約書第11條第2款附件(送審時機) 監造計畫-材料設備送審管制總表 品質計畫-材料設備管制總表 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

109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3)廠商未依限提送送審資料 (P117) 1.送審資料,監造應「核定」,機關「備查」 2.送審資料應附文件:
送審申請表(表8-1) 契約要求規範條款 樣品、型錄或試驗報告?

110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3.試驗報告檢視重點: (P123)
如鋼筋、混凝土…或其他指定檢驗或抽檢項目檢查是否實驗室認可標誌(TAF)(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 施工廠商依據契約執行材料檢驗出具之試驗報告(監造抽驗項目併同):由廠商品管人員初判再由監造複判

111 3.試驗報告檢視重點: 監造單位材料抽驗之試驗報告由監造自行判讀(二級品管) 試驗報告須經報告簽署人親自簽署 (不可電子簽章)。
(P123)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3.試驗報告檢視重點: 監造單位材料抽驗之試驗報告由監造自行判讀(二級品管) 試驗報告須經報告簽署人親自簽署 (不可電子簽章)。

112 3.試驗報告檢視重點: 執行試驗所出具之試驗報告,應顯示送驗者及會驗者姓名、服務單位 。 試驗報告範本(試驗報告1.doc)
(P123)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3.試驗報告檢視重點: 執行試驗所出具之試驗報告,應顯示送驗者及會驗者姓名、服務單位 。 試驗報告範本(試驗報告1.doc)

113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4)不合格品管制作業 1.材料及設備不合格管制 2.施工不合格品之管制 儲存方式:顏色區隔(合格、不合格)
對不合格品後續處理追蹤管制 2.施工不合格品之管制 可即時改正缺失:自主檢查表複查,檢附照片 重大缺失:填具「不合格報告書」進行追蹤改善 施工缺失頻率高項目:進行矯正與預防措施

114 (5)不合格品改善照片 1.要有改善前、改善中及改善後照片(且務必同一角度) 2.照相機顯示日期較佳 3.說明欄應填寫改善步驟
(P125)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5)不合格品改善照片 1.要有改善前、改善中及改善後照片(且務必同一角度) 2.照相機顯示日期較佳 3.說明欄應填寫改善步驟

115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6)自主檢查表缺失 (P56) 1.設計圖說及規範之檢查標準未定量定性(數據)
2.實際檢查情形未敘明檢查值:僅表示合格、不合格 3.門窗自主檢查表範例自主檢查範例差.doc

116 3-6工程督導缺失改善實例 (6)相關計畫未提送 (P129)
1.無需整本提送(品質或施工計畫) ,僅提送學校核定函、計畫封面及審查表單或目錄 2.廠商或監造有逾期提送情形應依契約規定辦理罰款

117 肆、相關解釋函 一、試驗報告由誰判讀 (P249) 1. 送審資料(一級品管) :廠商品管人員 2.監造抽驗(二級品管):由監造自行判讀
3.依據契約執行材料試驗或併同監造抽驗:廠商初判;監造複判

118 二、施工日誌監造單位要簽名或蓋章嗎? 1.監造單位負責審查廠商提送施工日誌 2.無需簽名或蓋章
(P251) 肆、相關解釋函 二、施工日誌監造單位要簽名或蓋章嗎? 1.監造單位負責審查廠商提送施工日誌 2.無需簽名或蓋章

119 肆、相關解釋函 三、技師可以受委託或受聘擔任施工廠商品管人員? (P253) 1.視工程規模而定:1000萬以下兼任品管人員
2.可免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品管人員訓練即可擔任

120 四、材料設備抽驗費用未編列? 1.可由該工程工程管理費支應 2.或併同商廠商材料檢驗時會驗(數量很少、頻率很低或檢驗費用很高)
(P259) 肆、相關解釋函 四、材料設備抽驗費用未編列? 1.可由該工程工程管理費支應 2.或併同商廠商材料檢驗時會驗(數量很少、頻率很低或檢驗費用很高)

121 五、1,000萬以下工程,專任工程人員可否兼任品管人員? 答:可以
(P261) 肆、相關解釋函 五、1,000萬以下工程,專任工程人員可否兼任品管人員? 答:可以

122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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