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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 陳裕禎 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 所長 2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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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告人: 陳裕禎 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 所長 2009/4/9
專利撰寫實務 報告人: 陳裕禎 宏景智權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 所長 2009/4/9

2 經歷 中華民國商標代理人(2003年-~迄今) 經濟部TWTM認可無形資產鑑價師(2003年~迄今)
台灣專利商標法務人員協會發起人暨秘書長(2008年9月內政部核可) 宏景智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所長(2004年-~迄今) 台灣法律網作者(1997年-~迄今)

3 大綱 專利簡介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練習: 腳踏車的傳動裝置 申請專利範圍

4 專利簡介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練習: 腳踏車的傳動裝置 申請專利範圍

5 為什麼要寫專利說明書 專利保護內容 如何取得專利
專利乃政府給予發明人在專利權有效期間內,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銷售、許諾銷售或使用或進口其發明的權利 (專§ 56, 106, 123) 如何取得專利 經審查通過取得 發明說明應明確且充分揭露,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施。(專§ 26)

6 專利類型 發明(Invention) 發明專利制度 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專§ 21) 物:整合式觸控螢幕; 發電手電筒
方法:影像壓縮方法 發明專利制度 早期公開制 請求審查制 實體審查

7 專利類型 新型(Utility Model) 新型專利制度 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專§ 93)
技術層次較發明專利低 棘輪板手之改良 新型專利制度 形式審查 新型專利權人行使新型專利權時,應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進行警告

8 專利類型 新式樣(Design) 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專§ 109) 發電手電筒 新式樣專利制度 實體審查

9 如何定義你的發明

10 專利簡介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練習: 腳踏車的傳動裝置 申請專利範圍

11 發明(新型)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說明書應記載之事項,除申請專利範圍外,並應載明發明名稱、發明說明及摘要(專26.I)
專利說明書(技術 + 法律) 發明說明 + 申請專利範圍 發明說明 - 應明確且充分揭露申請專利之發明,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施(專26.II) 申請專利範圍 - Provide Legal Definition Of What Will Be Considered “The Invention” For Determining Infringement And Patent Validity

12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圖式 發明說明與圖式均得作為解釋申請專利範圍之依據。 說明書及圖式係取得申請日之要件。
作用在於補充說明書文字不足的部分,容易理解發明各個技術特徵。 並非用以定義發明。 發明說明與圖式均得作為解釋申請專利範圍之依據。 說明書及圖式係取得申請日之要件。 說明書及圖式之補充、修正,不得超出申請時原說明書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 (專49.IV) 發明說明及圖式必須足以支持申請專利範圍(專26.III)。

13 揭露不充份的例子 通常正常使用一年左右電池即開始老化,充滿電也只能用一個小時,甚至更短。
NB的電池太貴,而且型號被大廠壟斷。一台二萬多元的NB ,它的電池竟然要三千五百元 。 NB電池的構造也是用這些小的充電電池,只不過我們把它焊死了。 何不讓筆記型電腦的電池,電池內部的小電池cell是可以讓使用者自己更換的,讓NB的電池價格更便宜,更容易買到及維修。

14 申請專利範圍(Claim) A C 發明專利權範圍,以說明書所載之申請專利範圍為準。 一種電子裝置, 包含A, B 以及C.
專利權範圍 P = A∩B∩C (或以 P = A + B + C 表示) 元件(限制)越多, 專利範圍越小 A C 簡化的例子 一種計算裝置, 包含一處理器. 一種計算裝置, 包含一處理器以及一觸控螢幕. 一種計算裝置, 包含一處理器, 一觸控螢幕, 以及一攝影機.

15 獨立項與附屬項 A C 獨立項 附屬項 簡化的例子 應敘明申請專利之標的及其實施之必要技術特徵
係包含所依附請求項之所有技術特徵,並另外增加技術特徵作進一步限定之請求項。(簡潔、明確,且利於修正或更正) A C 簡化的例子 1.一種計算裝置, 包含一處理器以及一觸控螢幕.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計算裝置, 更包含一攝影機.

16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公告號 發明名稱 申請人 申請日 發明人 優先權主張

17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摘要

18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指定代表圖

19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發明所屬之 技術領域 發明說明 先前技術

20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發明內容

21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實施方式

22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圖式簡單說明

23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主要元件 符號說明

24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申請專利範圍

25 圖式

26 專利簡介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練習: 腳踏車的傳動裝置 申請專利範圍

27 腳踏車的進步軌跡 "Penny-farthing" or "high-wheeler" bicycles
became popular starting in 1870 by the turn of the century were replaced by the "safety bicycle." A bicycle from 1900 or 1910 looks almost exactly like any bicycle you see today

28 Penny-farthing bicycle
The pedals and the front wheel are directly connected just like they are on a kid's tricycle. When you turn the pedals one time, the wheel goes around one time. Think about a kid's tricycle. Front wheel = 40 cm in diameter, or 127 cm in circumference. One revolution of the front wheel, the tricycle moves 127 cm. Turning at 60 rpm, the tricycle is only moving at 4.5 km/hr. If an adult wants to ride a tricycle at 24 km/hr... And if the adult wants to pedal at 60 rpm... The front wheel has to be 213 cm in diameter!!

29 鏈條鏈輪與飛輪 Gears and gear ratios are a good solution to this problem.
For example, if you put a gear with 42 teeth on the front chain wheel and a smaller gear with 14 teeth on the rear wheel, you have a 3-to-1 gear ratio. Now the back wheel can be 213 / 3 = 71 cm in diameter

30 請撰寫一份專利說明書 說明書應記載之事項,除申請專利範圍外,並應載明發明名稱、發明說明及摘要(專26.I) 發明說明應敘明之事項包括
發明所屬之技術領域 先前技術 發明內容 實施方式 圖式簡單說明 其中發明內容包括 發明所欲解決之問題 解決問題之技術手段 對照先前技術之功效(專施17.I.3)。

31 發明名稱 發明名稱應與其申請專利範圍內容相符,不得冠以無關之文字(專施15.II)。
發明名稱應明確、簡要指定申請專利之標的,並反映其範疇(category),例如物或方法。 發明名稱中不得包含非技術用語,例如人名、地名、代號等;不得包含模糊籠統之用語,例如「及其類似物」之類的用語,或僅記載「物」、「方法」、「裝置」等。 補充、修正說明書或圖式而變更申請之範疇時,應注意發明名稱與申請專利範圍之範疇是否相符;但二者之文字無須完全相同。

32 發明摘要 發明摘要,應敘明發明所揭露內容之概要,並以所欲解決之問題、解決問題之技術手段及主要用途為限;其字數,以不超過二百五十字為原則;有化學式者,應揭示最能顯示發明特徵之化學式;不得記載商業性宣傳詞句(專施16)。

33 發明說明—發明所屬之技術領域 發明所屬之技術領域應為申請專利之發明所屬或直接應用的具體技術領域。
例如自行車轉向裝置的改良發明,由於該轉向裝置僅能應用於自行車領域,故「自行車轉向裝置」為具體的技術領域,其上一階領域為「自行車」 。 本項發明所屬之技術領域應記載為「本發明係有關一種自行車,尤其是一種自行車轉向裝置…」,或「本發明係有關一種自行車轉向裝置…」。

34 發明說明—先前技術 發明說明中應記載申請人所知之先前技術,並客觀指出技術手段所欲解決而存在於先前技術中的問題或缺失。
記載內容儘可能引述該先前技術文獻之名稱,並得檢送該先前技術之相關資料,以利於瞭解申請專利之發明與先前技術之間的關係,並據以進行檢索、審查。 先前技術會影響專利的准駁,故應進行前案檢索,並就本發明與前案不同處申請專利。

35 發明說明—發明內容 所欲解決之問題 技術手段 對照先前技術之功效
客觀指出先前技術中顯然存在或被忽略的問題,或導致該問題的原因或解決問題的困難。 技術手段 發明說明的核心,亦為實施申請專利範圍中所載之發明的內容。 技術手段之記載至少應反映申請專利範圍中獨立項所有的必要技術特徵以及附屬項中之附加技術特徵。 對照先前技術之功效 技術手段所直接產生的技術效果,其為認定申請專利之發明是否具進步性的重要依據。 得以產量、品質、精密度、效率、產率的提高,能源、材料、製程的節省,加工、操作、使用上的便利,環境污染的防治及有用特性的發現等予以表現。

36 實施方式 實施方式,係申請專利之發明的詳細說明,為發明說明的重要部分,對於明確且充分揭露、能瞭解及實施發明,以及對於支持及認定申請專利範圍,均極為重要。因此,發明說明應就一個以上發明之實施方式加以記載,必要時得以實施例(examples)說明;有圖式者,應參照圖式加以說明(專施17.I.4)。 記載實施方式時,應就申請人所認為實施發明的較佳方式或具體實施例予以記載,以呈現解決問題所採用的技術手段。為支持申請專利範圍,實施方式中應詳細敘明申請專利範圍中所載之必要技術特徵,並應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無須過度實驗的情況下,即能瞭解申請專利之發明的內容,並可據以實施。

37 實施方式 對於物之發明,應敘明其機械構造、電路構造或化學成分,說明組成該物之元件與元件之間的結合關係。對於可作動之物,若敘明其構造尚無法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瞭解其內容並據以實施時,應敘明其作動過程或操作步驟。對於方法發明,應敘明其步驟,得以不同的參數或參數範圍表示其技術條件。 實施例是舉例說明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其數目主要是取決於申請專利範圍中所載之技術特徵的總括程度,如並列元件的總括程度或數據的取值範圍

38 圖式簡單說明 有圖式者,應以簡明之文字依圖式之圖號順序說明圖式及其主要元件符號(專施17.I.5)。

39 圖式 圖式之作用在於補充說明書文字不足的部分,而依圖式直接理解發明各個技術特徵。 圖式與發明說明均得作為解釋申請專利範圍之依據。
發明之圖式,應參照工程製圖方法繪製清晰,於各圖縮小至三分之二時,仍得清晰分辨圖式中各項元件; 圖式應註明圖號及元件符號,除必要註記外,不得記載其他說明文字; 圖式應依圖號順序排列,並指定最能代表該發明技術特徵之圖式為代表圖(專施20)。 在無法以圖式表現的情況下,若能直接再現並符合圖式所適用之規定者,得以照片取代,例如金相圖或細胞組織染色圖。

40 圖式 說明文字應記載於圖式簡單說明欄內,圖式本身僅得註記圖號及元件符號,但為明確瞭解圖式,得加入單一簡要語詞,如水、蒸氣、開、關等。
在下列情況下容許必要的註記: (1)座標圖:得有縱軸、橫軸、線及區域之說明; (2)工程圖:得有方塊圖的方塊說明,以及原料及產物之記載; (3)回路圖:得有方塊圖的方塊說明,信號及電源之記載,以及積體電路、電晶體及電阻器等記號; (4)波形圖:得有波形之說明及波形表示式; (5)流程圖:得有方塊圖的方塊說明及邏輯判斷之記載; (6)狀態圖:得有座標軸、線及區域之說明; (7)向量圖:得有向量及座標軸之說明; (8)光路圖:得有光的成分、相位差、角度及距離之記載。

41 專利簡介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練習: 腳踏車的傳動裝置 申請專利範圍

42 申請專利範圍之範疇

43 申請專利範圍之範疇 申請專利範圍得區分為兩種範疇: 一申請案申請專利範圍得包含前述兩種範疇,每一範疇均應為一申請標的
物的請求項:物質、物品、設備、裝置或系統等。 方法請求項:製造方法、處理方法、使用方法及物品用於特定用途的方法等。 一申請案申請專利範圍得包含前述兩種範疇,每一範疇均應為一申請標的

44 申請專利範圍之範疇 兩個各自獨立且分別可以獲致功效、達成目的之發明,若其屬於一個廣義發明概念,符合發明單一性,均得以兩項以上的獨立項表示。
如電插頭與插座、發送器與接收器、一化合物具有多種製備方法或一物質具有多種不同用途等。

45 申請專利範圍之記載形式

46 請求項之類型—獨立項 獨立項應敘明申請專利之標的及其實施之必要技術特徵(專施18.II)。 引用記載形式之獨立項
(1)引用另一不同範疇之請求項 1.一種化合物A,…。 2.一種如請求項1之化合物A的製造方法,…。 (2)引用另一請求項中之次組合(sub-combination) 1.一種具有特定形態之公螺牙之螺栓,…。 2.一種配合請求項1之螺栓而具有該特定形態之母螺牙之螺帽,…。 (3)引用另一請求項中之部分技術特徵 1.一種系統,具有A構造…。 2.一種如請求項1所述之系統,具有B構造以替代A構造。

47 請求項之類型—附屬項 附屬項 詳述式附屬項 附加式附屬項 注意:引用記載形式之獨立項並非附屬項
包含所依附請求項之所有技術特徵(專施18.III後段),並另外增加技術特徵,而作進一步限定。 詳述式附屬項 1.一種建築用壁材,其中含有隔熱板。 2.如請求項1所述之建築用壁材,其中之隔熱板呈波浪狀。 附加式附屬項 2.如請求項1所述之建築用壁材,其中之隔熱板貼設有反光片。 注意:引用記載形式之獨立項並非附屬項

48 請求項之類型—附屬項 Q: 為什麼要有附屬項? 獨立項 附屬項 附屬項

49 請求項之類型—附屬項 多項附屬項 1.一種空調裝置,包含有風向調節機構及風量調節機構…。 (獨立項)
2.如請求項1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之風向調節機構係…。 (單項附屬方式記載之附屬項) 3.如請求項1或2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之風量調節機構係…。 (多項附屬方式記載之附屬項) 4.如請求項2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 5.如請求項4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 6.如請求項5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 7.如請求項4、5或6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 (多項附屬方式記載之附屬項,其中「4、5或6」亦可記載為「4至6中任一項」)

50 請求項之記載要點—一般要點 每一請求項之文字敘述應以單句為之(專施18.VI前段),僅在句尾使用句點。
請求項依附其他請求項時,僅得依附排序在前之請求項。 申請專利範圍中之用語,應與說明書所載之發明名稱、摘要、發明說明之用語一致(專施15.IV)。 申請專利範圍得記載化學式或數學式,不得附有插圖(專施18.VII),且不得僅記載「如說明書…部分所述」或「如圖…所示」等類似用語(專施18.VI後段) 。 請求項所載之技術特徵得引用圖式中相對應的元件符號,但 元件符號不得限制申請專利範圍,其唯一的作用僅在於瞭解申請專利範圍。 原則上技術特徵應以結構或步驟表現,但複數技術特徵組合之發明,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不須過度實驗,即能毫無困難瞭解該發明執行功能的技術手段時,其技術特徵得以手段功能用語或步驟功能用語表示(專施18.VIII前段)。

51 請求項之記載要點—一般要點 若申請專利範圍能為發明說明所支持,則申請專利範圍得就申請專利之發明作總括性的界定。
以上位概念總括 以「C1-C4烷基」總括甲基、乙基、丙基及丁基; 以「固定手段」總括螺釘、螺栓及釘等。 以擇一形式總括 「特徵A、B、C或D」。 「由A、B、C及D組成的物質群中選擇的一種物質」等。 並列的各選項應具有類似的性質,不得將以上位概念特徵總括的內容與下位概念特徵並列。 不得記載「A、B、C或類似物」。 若總括的範圍無法為發明說明所支持時,應減縮申請專利範圍。

52 請求項之記載要點—獨立項之記載要點 獨立項應敘明申請專利之標的及其實施之必要技術特徵(專施18.II)。
申請專利之標的,必須屬於「發明所屬的技術領域」 。例如「一種套筒扳手之棘輪構造」,不得僅記載「一種棘輪構造」。 獨立項得以二段式(two-part form)之形式撰寫(專施19): 前言部分:應包含申請專利之標的及與先前技術共有之必要技術特徵; 特徵部分:應以「其改良在於」或其他類似用語,如「其特徵在於」、「其改良為」、「其特徵為」,敘明有別於先前技術之必要技術特徵。 在美國稱為吉普森式(Jepson Type)。

53 二段式(two-part form)之獨立項
1.一種數位式扭力扳手警示裝置,主要包括: 一扳手本體,具有一柄部,柄部至少一端形成有一驅動頭,適當處並設有至少一應變規,該應變規並與柄部警示裝置之感測單元電性連結,其特徵在於: 警示裝置預設處並設有至少二發光元件,扳手本體扭矩達到預設扭力値前之警示値時其中一發光元件產生警示亮光,完全達到預設扭力値設定時則改由另一發光元件產生警示亮光者。

54 請求項之記載要點—附屬項之記載要點 附屬項應敘明所依附之項號及申請標的,並敘明所依附請求項外之技術特徵(專施18.III前段)。
1.一種空調裝置,包含有風向調節機構及風量調節機構…。 2.如請求項1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之風向調節機構係…。 附屬項必須以最適當的方式群集在一起,排列在所依附之獨立項之後,另一獨立項之前。 多項附屬項之記載應以選擇式為之(專施18.IV)。 3.如請求項1或2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之風量調節機構係…。 多項附屬項不得直接或間接依附另一多項附屬項(專施18.V但書) 4.如請求項1、2或3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之風量調節機構係…。 (直接依附多項附屬項3)

55 請求項記載不合規定之態樣 例1 例2 例3 1.如請求項2所述之滾珠軸承,其係於外輪之外側上設有環狀緩衝體。
2.一種滾珠軸承,具特定構造…。 例2 1.一種空調裝置,包含風向調節機構及風量調節機構,…。 2.如請求項1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之風向調節機構係…。 3.如請求項1及2所述之空調裝置,其中之風量調節機構係…。 例3 1.一種空調裝置,包含風向調節機構及風量調節機構。該風量調節機構具有…。

56 請求項記載不合規定之態樣 例4 1.一種製造化合物A之方法,……,其中反應溫度為50-100℃。
2.如請求項1之方法,其中反應溫度為60- 80℃。 3.如請求項1或2之方法,其中反應溫度為70℃。 4.如請求項2或3之方法,其中……。 5.如請求項4之方法,其中……。 6.如請求項5之方法,其中……。 7.如請求項5或6之方法,其中……。

57 連接詞 1.一種空調裝置,包含有風向調節機構及風量調節機構…。 開放式連接詞 封閉式連接詞
表示元件、成分或步驟之組合中不排除請求項未記載的元件、成分或步驟。 如「包含」、「包括」(comprising、containing、including)。 封閉式連接詞 表示元件、成分或步驟之組合中僅包含請求項中所記載之元件、成分或步驟。 如「由…組成」(consisting of)。

58 連接詞 半開放式連接詞 介於以上開放式與封閉式之間,係表示元件、成分或步驟之組合中不排除說明書中有記載而實質上不會影響請求項中所記載的元件、成分或步驟。 如「基本上(或主要、實質上)由…組成」(consisting essentially of)。 例如「一種主要由成分A組成之物」,說明書中若載明申請專利之發明得包含任何已知之添加物,如乳化劑,且並無證據顯示乳化劑之添加實質上會影響申請專利之發明的主要技術特徵時,則認定上不排除乳化劑。 其他連接詞 須參照說明書上、下文意,依個案予以認定。 「構成」(composed of)、「具有」(having)、「係」(being)。

59 申請專利範圍之記載原則

60 申請專利範圍之記載原則 申請專利範圍應明確記載申請專利之發明,各請求項應以簡潔之方式記載,且必須為發明說明及圖式所支持(專26.III)。

61 明確 申請專利範圍每一請求項之記載應明確,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從申請專利範圍之記載,參酌申請時的通常知識,即可明確瞭解其意義,而對其範圍不會產生疑義。 判斷申請專利範圍之記載是否明確,應參酌下列事項: (1)發明說明揭露之內容 (2)申請時的通常知識 (3)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於申請當時對申請專利範圍之認知

62 表現方式所致之不明確 請求項中使用負面表現方式,例如「除…之外」、「非…」或類似用語,通常會導致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例1 例2
惟若此類用語在特定技術領域中具有明確的涵義,或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範圍,則得以此類用語表現。 為迴避先前技術之核駁,則得以負面表現方式將屬於先前技術的部分明確排除於申請專利範圍之外。 例1 一種自行車曲柄之製造方法,其係包括下列步驟:(a)…;(b)…;(c)使用一非切削加工方式,將該踏板端封口。 例2 一種自行車座墊立管,其包括插束段及座墊立管兩部分,兩者均呈非圓管形態,以利相互插置結合。 〔不明確之例〕 例1: 〔申請專利範圍〕 一種自行車曲柄之製造方法,其係包括下列步驟:(a)…;(b)…;(c)使用一非切削加工方式,將該踏板端封口。 〔說明〕 請求項中「非切削加工」之用語係界定踏板端封口之方式。雖然實施例中已敘明以「沖製法」及「滾壓法」製得之曲柄具有優異的效果,但就通常知識而言,加工方式不勝枚舉,未列舉之加工方式未必皆有實施例中所載之效果。因此,請求項中以負面表現方式「非切削加工」排除切削加工方式,而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以發明說明為基礎無法瞭解其範圍,會導致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明確之例〕 例2: 一種自行車座墊立管,其包括插束段及座墊立管兩部分,兩者均呈非圓管形態,以利相互插置結合。 請求項中「非圓管形態」之用語係界定插束段及座墊立管。發明說明已指明兩元件之先前技術均為圓管形態,而實施例中則揭露橢圓管形態,並指出非圓管形態均能達成不自轉之特殊功效。就通常知識而言,管之形態不勝枚舉,難以正面表現方式涵蓋所有形態。因此,請求項中以負面表現方式排除圓管形態,而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以發明說明為基礎能瞭解其範圍,不會導致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63 表現方式所致之不明確 請求項中使用數值界定的用語,僅指出最小值或最大值或包含0或100%數值之界定,例如「大於…」、「小於…」、「至少…」、「至多…」、「…以上」、「…以下」、「0~…%」或類似用語,通常會導致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惟若此類用語在特定技術領域中具有明確的涵義,或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範圍,則得以此類用語表現。 例1: 一種殺蟲劑組成物,係由成分A、B組成,其中A之含量為30重量%以上。 例2: 一種離心分離機,…其中第三圓筒之濾渣層長度為L<100mm。 〔不明確之例〕 例1: 〔申請專利範圍〕 一種殺蟲劑組成物,係由成分A、B組成,其中A之含量為30重量%以上。 〔說明〕 請求項中「…以上」(或至少…)之用語係界定成分A之含量,若僅以下限表示,其上限可能高達100%,則另一成分B不存在,這種情況會導致申請內容與「組成物」之申請標的不一致,而使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例2: 一種治療肝癌之醫藥組成物,係由成分A、B組成,其中A之含量為至多80重量%。 請求項中「至多…」(或…以下)之用語係界定成分A之含量,若僅以上限表示,其下限可能低至0%,則該成分不存在,這種情況會導致申請內容與「組成物」之申請標的不一致,而使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明確之例〕 例3: 一種離心分離機,…其中第三圓筒之濾渣層長度為L<100mm。 請求項中「L<100mm」之用語係界定濾渣層長度。由於理論上該長度不至於為0,故不會導致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至於發明說明中指出濾渣層過短或過長會影響該離心分離機的分離處理能力,而請求項將濾渣層界定於L<100mm是否會產生矛盾的情形,而導致申請專利範圍無法為發明說明所支持的問題,應參照本章3.4.3「為發明說明及圖式所支持」,予以審查。)

64 表現方式所致之不明確 請求項中使用「大約」、「接近」或類似用語,通常會導致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例
惟若此類用語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範圍,則得以此類用語表現。 一種化合物A之製法,…,其反應條件為…pH值大約為6至9。 審查新穎性及進步性時,若發現先前技術中已有相同製法,但其pH值至多為5,而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認為申請專利之發明與先前技術無法區隔,則會導致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65 表現方式所致之不明確 請求項中使用相對標準或程度不明的用語,例如「遠大於」、「低溫」、「高壓」、「難以」、「易於」、「厚」、「薄」、「強」、「弱」或類似用語,通常會導致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惟若此類用語在特定技術領域中具有明確的涵義,或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範圍,則得以此類用語表現。 例1: 一種H型鋼之製造方法,係先將中胚加熱至1050~1350℃,…每一道之變形率為5~10%,於總變形率達20%以上後冷卻至室溫,再加熱至高溫保持一段時間後即完成。 例2: 一種高頻無線之週邊裝置,係包含…。 由於在通信領域中「高頻」所指之頻帶為3~30MHz,不會導致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66 表現方式所致之不明確 請求項中使用「視需要時」、「必要時」、「若有的話」、「尤其是」、「特別是」、「主要是」、「最好是」、「較佳是」、「例如」、「等」、「或類似的」或類似用語,通常在同一請求項中會界定出不同的申請專利範圍,而使申請專利範圍不明確。 惟若此類用語使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範圍,則得以此類用語表現。 例1: 一種化合物A之製法,…,其反應溫度為20~100℃,較佳為 50~80℃,最佳為70℃。 例2: 一種化學式 I 之化合物,…,其中取代基R為鹵素,例如氯。

67 簡潔 申請專利範圍應以簡潔之方式記載。 一件申請案不得有兩項以上實質相同且屬同一範疇之請求項。
請求項之項數應合理,儘可能採用附屬項或引用記載形式之獨立項,或在單一請求項中以擇一形式記載多個選項,以減少項數及不必要的重複記載。 申請專利範圍中之用語應當簡潔,除記載必要技術特徵外,不得描述不必要之事項,亦不得使用商業宣傳用語。

68 為發明說明及圖式所支持 申請專利範圍必須為發明說明及圖式所支持,係要求申請專利範圍中每一請求項所記載之申請標的必須是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從發明說明所揭露的內容直接得到的或總括(generalization)得到的技術手段 「以冷休克處理植物種子的方法」,若發明說明僅揭露該方法適用於一種植物種子,而未揭露適用於其他植物種子,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難以確定處理其他植物種子時能得到相同的效果,則應認定申請專利範圍未獲得發明說明之支持。 「一種處理合成樹脂成型物性質的方法」,發明說明僅揭露熱塑性樹脂的實施例,但無法證明該方法亦適用於熱固性樹脂,則該申請專利範圍未獲得發明說明之支持。

69 申請專利範圍之認定

70 申請專利範圍之認定 申請專利範圍之認定應以申請專利範圍中所載之文字為基礎,並得審酌發明說明、圖式及申請時的通常知識。 例如:衣服
認定申請專利範圍時,原則上應以每一請求項中所記載之文字意義及該文字在相關技術中通常所總括的範圍,予以認定。(外部證據) 對於申請專利範圍中之用語,若發明說明中另有明確揭露之定義或說明時,應考量該定義或說明。(內部證據) 例如:衣服

71 申請專利範圍之認定 申請專利範圍以純物質為申請標的時,原則上應以化學名稱或分子式、結構式界定其申請專利範圍。若無法以化學名稱或分子式、結構式界定時,得以物理或化學性質界定;若仍無法以物理或化學性質界定時,得以製造方法界定。 若有特殊之功能或用途,且足以顯示其技術特徵者,得加入該功能或用途之記載予以界定,但不允許純功能或純用途的申請專利範圍。 一種立體調整角度手工具結構,其主要係包括一扳動部、一握柄部以及一樞設部,該扳動部與樞設部間係…; 藉此,令該扳動部可做相對於握柄部之立體角度調整。

72 專利簡介 專利說明書的內容 練習: 腳踏車的傳動裝置 申請專利範圍

73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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