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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父思想 指導老師:陳怡如 許玉韻 79633054 黃惠君79633059 江珮語7963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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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父思想 指導老師:陳怡如 許玉韻 79633054 黃惠君79633059 江珮語79633081

2 問題闡釋 有關中央與地方合理的權限劃分問題,一直是政府再造的重要課題。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限,應該如何劃分才能減少爭議?一旦發生爭議又該如何解決?在政黨輪替後,此一權限爭議問題頻頻成為新聞媒體的關注焦點,引起民眾高度的關注。 長期以來,行政實務界或是研究地方自治的學界,討論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絕大部分都是以憲法、地方制度法等公法學的觀點,來討論這一個困擾台灣地方自治發展50餘年的問題,雖然政治學者或公共行政學界也有一些談論到權限劃分的議題,但相關文獻資料,總不及公法學界對此一問題的論述,其相關文獻亦較為豐富。也因此行政實務界,對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關注,大部分都從公法學的角度看此一問題,這一點也不令人感到意外。

3 事實說明 權限劃分的議題,重點不光是法律層面的問題,其主要問題焦點,應該還有政治權力、行政管理目的、國家責任、地方自治團體責任、地方草根利益甚至文化層面的面向。事實上就我個人的觀察,我不認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討論要先從公法的層面切入,反而希望先從民主治理、行政效能、或是從國家與地方角色、責任的確認,甚至從人民利益的觀點出發,我甚至認為憲法、乃至於法律所賦予或規範地方自治事項,僅具有「工具性價值」而非「目的性價值」。換言之,法律僅是上開民主治理、行政效能、或是從國家與地方角色、責任的確認,人民利益等「目的價值」的一種轉化的或操作的「政策工具」而已,簡單來說,法律對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的討論,是在以上「目的價值」之下位的「法制理性」而已。

4  理論應用 中央與地方事權的劃分,不外有中央集權、地方分權及我國採取的均權制度;所謂中央集權,乃謂一國治權,悉集中於中央政府掌握,地方政府只不過是中央為著便利而分設的派出機構,對於事務的處理必須聽命於中央的一種制度;而所謂地方分權,乃謂一個國家將其治權的一部分賦予地方政府,而中央政府僅立於監督地位的一種制度。 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弊多於利,所以要解決問題非另尋途徑不可,而 國父孫中山先生所主張的均權制度,可以說正是解決此問題的最佳途徑;他在「中華民國建設之基礎」一文中,曾指出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之非,並說明權力之分配不當以中央或地方為對象而當以權之性質為對象。1924年中山先生將均權主義的主張納入「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提出「關於中央及地方權限,採均權主義,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規地方,不偏於中央集權制或地方分權制。」同年四月在「建國大綱」中復作同樣規定:「在此時期中央與省之權限採均權制度凡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劃歸中央,有因地制宜之性質者劃歸地方,不偏於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同時還規定:「縣為自治單位,省立於中央與縣之間,以收聯絡之效。」確立了均權制度的政治理想和地方制度根本原則。

5 理念與設計基準 一 .應扣除完全不具地域性質之事務,並將之劃歸中央辦理,例如司法權的行使。
在人民主權的理念下,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應該原則上尊重地方,只要地方能處理之事務,即劃歸給地方,中央僅處理地方所不能或不宜處理之事務;只要下級地方自治團體能處理之事務,即不應劃歸上級地方自治團體。亦即,應採取「地方優先、上升分配」的理念。具體的設計基準如下: 一 .應扣除完全不具地域性質之事務,並將之劃歸中央辦理,例如司法權的行使。 二 .再視其性質上是否有地方不能或不宜辦理之特色而定,如若答案為肯定者,即應劃歸中央,如答案為否定或難以一概而論者,即應劃歸地方或採對地方有利的推定。 三 .除了應由中央辦理的事項以外,其餘事項原則上推定為地方自治事項,因此,委辦事項即應予以限縮,並盡可能明確化。 四 .具有「共同辦理事項」性質之事務,應由中央與地方合作,各自以其責任辦理。 五 .中央與地方間的權限劃分,除了前述實體標準外,應該同時考慮程序保障機制的建立,以補實體基準之不足。較極端的作法甚至可以召開全國權限劃分會議,由中央與地方分別就其目前各自辦理中之事項,模仿零基(zero-based)預算的歸零精神,會商決定每一事務應該歸屬中央或地方。在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基準之建立,以及以新生事務的權限歸屬時,應該讓地方有充分的參與,並建立地方參與的機制,以落實人民主權、地方自治的民主精神。

6 心得 行政區域遲未進行重劃,勢將造成財政資源無法合理分配與運用,基層行政組織與人力資源不符實際需求的情形,長此以往,區域發展差距將持續擴大,進而影響國家整體的進步發展。因此,重新調整台灣行政區域實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有利於整個中部地區的發展及人民福祉的提升。至於其他縣市,如桃竹苗、花東,皆可進行跨縣市的區域合作,解決區域發展失衡的問題,對國土做最有效的利用。 事實上,這種以若干鄰近都市為核心的區域化發展,也是當前全球治理下的重要趨勢。台灣已於今年一月一日加入「世貿組織」,全球化的浪潮已經席捲台灣,而縣市首長互動形成的區域合作,正好是對全球化發展最佳的回應,同時也是對全球化一種最本土化形式的承接。 因此,在這個關鍵時刻,我們也呼籲政府,對於縣市長間的合作宜採取鼓勵的態度,讓所有地方首長共同以超越黨派及地區的宏觀、前瞻角度,打造地方的新面貌。

7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總統府 Pchome地方制度法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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