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 门
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 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 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 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性 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 家结构形式、基本国策、公 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 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方面。
国家的性质 宪法的内容:规定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方面 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和国家的结构形式 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 根本内容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 以宪法为依据,遵循宪法 的基本原则,不得与宪法 相抵触。 撤销 劳动 教养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 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 上的多数通过。
1 、宪法 所谓宪法是指规范民主 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 ,它是有关国家权力及 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 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 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一)宪法概述 宪法以法律的形 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 民奋斗的成果,规定 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 中最重要的原则,具 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 高的法律效力。 —— 胡锦涛 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一)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人权保障原则 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有机 统一的。一方面,坚持党的领 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另一方面,依法执政是党执政 的基本方式。党必须自觉遵守 宪法和法律。
人民主权原则 是指国家中大多数人拥 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 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的本质和核心。
人权保障原则 法律的重要作用就 是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 不以任何借口侵犯人权。 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 宪法保障、立法保障、 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 人权保障 宪法保障 立法保障 行政保护 司法救济
法治原则 法治就是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规范行为, 是对人治的否定。 法律至上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 法律的优先适用性 法律的不可违抗性
民主集中制原则 就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 法律至上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 法律的优先适用性 法律的不可违抗性
(二)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二、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指 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的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宪法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 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 家。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 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 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 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 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 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 我国的 政体 我国的政权 组织形式 优越性 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 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 性、主动性、创造性 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 高效运转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 和民族团结
(三)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的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 多党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人民政协是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 主的重要形式。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 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 繁荣发展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实行单一制,建立统一的多民族 国家,既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 果,也是我国民族状况的必然要求, 符合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城乡基层群 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 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 现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 广泛的途径。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中 央 省直辖市自治区 自治州设区市 乡 民族乡 镇 县区 乡镇 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 - 第八章 - 宪法 - 行政法
(四)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的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 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 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 按劳分配的原则。 ” 同时还规定: “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 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 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
27 一、目标的提出和确立。 1 、 1997 年 9 月,中国共产党 “ 十五大 ” 正式提出了 “ 依法治 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的宏伟目标,并把这一宏伟 目标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
28 一、目标的提出和确立。 2 、 1999 年 3 月,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对 1982 年《宪法》进 行第三次修正,《宪法》第 五条第一款规定: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这是我 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 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9 一、目标的提出和确立。 3 、中国共产党 “ 十六大 ” 报告和 “ 十七 大 ” 报告对 “ 依法治国 ” 的目标作了进一 步的确立。
30 一、目标的提出和确立。 中国共产党 “ 十六大 ” 报告指出 :“ 要把坚持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 机统一起来 ” 。
31 一、目标的提出和确立。 中国共产党 “ 十七大 ” 报告进一步指出 : “ 要坚持依 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 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 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要坚持科学 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一)从十五大到十七大: “ 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的提出与形成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 ” 的提出 1997 年 9 月,党的十五大把 “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 ” 确定为治国基本方略, 明确提出,到 2010 年形成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的立法工作目标。 党的十六大作了重申。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的任务。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就提出明确的立法工作目 标, 在提高立法质量的前提下, 确保到 2010 年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不断加以完善。
法律体系是什么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 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体系的一般特征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 整体; 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 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 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 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宪法(统帅) 法律(主干) 行政法规 ( 重要组成部分 ) 地方性法规 ( 重要组成部分 )
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中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 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法律规 范的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反分裂国家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二)民法商法 民法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 性法律。 民法 是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涉及物 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权制度、 亲属和继承制度。 《民法通则》《婚姻法 》 《合同法》
2 、民法商法 民商法最重要的特点和原则 —— 意思自治(契约自由) 意思自治: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意思自由 地确定各自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意思自治的限制:不得违反法律。
2 、民法商法 意思自治的限制:不得违反法律。 案例:男女双方感情不和离婚,离婚时男方与 女方签订协议: “ 房子归女方所有,小孩归女方抚 养,但女方不得再婚,如再婚,女方失去房屋所有 权及小孩抚养权并从此不得探望小孩 ” ,后女方再 婚,双方闹到法院。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 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 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 方面的法律等。 《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 ) 经济法 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反垄断、反不正 当竞争、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
4 、经济法 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 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 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 贸易等方面的法律。
《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残 疾人保障法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法》
6 、刑法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诉讼法
非诉讼程序法
7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 三大诉 讼法和《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