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研修 相关事项解读
一、计划上报 二、过程操作 三、学时统计 四、学时认定
一、计划上报 1. 依据 《关于做好 2015 年下半年教师校本研修工作的通知》 2. 操作步骤 ( 1 )进入 “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 ( 2 ) “ 校本培训管理 ” 项目栏点击 “ 校本培训计划提交 ” ,上传 “ 校本研修计 划 ” ,点击保存。( 10 月 30 日前) ( 3 )县级管理审核( 11 月 6 日前) 3. 操作问题 ( 1 )计划比较笼统 ( 2 )学时设定随意
×× 学校 2015 年下半年校本研修计划 周次 日期 (星期) 研修内容研修方式学时参与对象负责人
4. 操作要求 ( 1 )守时 本学期比较特殊,以后按照《宜兴市教师校本研修指导意见(试行)》: 每学期第一周:上报研修计划 每年 6 月、 12 月:各校审核《教师校本研修登记表》(按学期登记) 每年度结束:汇总《学校校本研修学时统计表》,指导填好《继续教 育登记证》 ( 2 )具体
二、过程操作 依据:《宜兴市教师校本研修指导意见(试行)》 (宜教发〔 2015 〕 50 号 1. 研修形式(参考) ( 1 )专题研讨:主题研讨、校级听评课、校级公开课、校内比赛 ( 2 )课题引领:校级课题研究 ( 3 )专项培训:专题讲座(本校老师或外请) ( 4 )合作共享:校际交流 ( 5 )个别指导:师徒结对、团队结对 ( 6 )自主学习:读书交流、校级论文 ( 7 )学校自定
2. 作好记录:《 学校校本研修活动记录表》 活动主题 负责人 主讲人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加对象 活动内容 活动反思 与建议 此表用于学校 “ 专题研讨 ” 、 “ 专项培训 ” 、 “ 合作共享 ” 、 “ 自定项目 ” 活动的记录。
3. 作好统计(按学期) ( 1 )个人统计 姓 名 性别 出 生年 月出 生年 月 学历 任 教 学 科 职称 骨 干称 号骨 干称 号 行政 职务 研修 形式 研修内容研修情况学时 奖励学时 内容学时 专题 研讨 主题研讨参与 次 主讲 次 校级听评课听课 节 主评 次 校级公开课校级 节 校内比赛参与 次 课题 引领 校级课题 完成研究 主要完成 参 与参 与 专项 培训 专题讲座参加 次 主讲 次 合作共享校际交流参加 次 公开展示 次 个别 指导 带培教师带培 人 自主 学习 读书交流心得 篇 校级论文论文 篇 学校 特色 自定项目参加 次 小 计 合计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审核(签名) 年 月 日
( 2 )学校统计(按年度) 序号姓名性别 获得学时 合计 专题 研讨 课题 引领 专项 培训 合作 共享 个别 指导 自主 学习 学校 自定
三、学时统计 依据:《宜兴市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与登记管 理办法》 要求:每年度要求完成不少于 36 学时的校本研修 具体学时认定如下: 1.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主题研讨,经考核 认定每次为 1 学时(主要组织者和主题发言者每次给 予 1 学时奖励),全年不超 16 学时。 2. 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及各类教育教 学竞赛活动,每次计 2 学时,全年不超过 6 学时。
3. 参加校级课题研究,结题当年主要完成人的学 时核算不超 8 学时,其他人员不超 5 学时。 4. 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题讲座,每次不少于 1.5 小时 计 2 学时,主讲者(含外聘)每次奖励 8 学时,全年 不超 16 学时。
5. 积极参与校际合作共享活动,经考核认定每次为 1 学时,在校际合作共享中公开展示每次 4 学时,全年 不超 8 学时。 6. 以三年为周期,骨干教师带培校内青年教师,有 聘书、有详细的年度带培计划和带培活动的,每带培 一名计 4 学时,每年度累计不超过 8 学时。 7. 撰写学校布置的教育教学论文每篇计 2 学时,全 年累计不超过 8 学时。若同一篇论文在县级及以上级 别获奖或发表,按县级培训学时登记,校级不再登记。
8. 参加学校组织且有考核的读书交流活动,完成 者当年度计 6 学时。 9. 参加学校组织的可以认定培训学时的其他活动, 按《无锡市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通 过考核,折算成一定的培训学时。(学校自定) 10. 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与校本研修学时不重复认定, 且由教育局统一管理。
操作要求: 1. 守时 每年 6 月、 12 月:各校审核《教师校本研修登记表》 (按学期登记) 每年度结束:汇总《学校校本研修学时统计表》, 指导填好《继续教育登记证》 (每学期的学时最好登记在一个页面上,方便审核。) 2. 规范 3. 如实
四、学时认定 依据:《关于做好 2015 年下半年教师校本研修工作的 通知 《宜兴市教师校本研修指导意见(试行)》 1. 每年 12 月 31 日前: ( 1 )学校审核《教师校本研修登记表》 ( 2 )学校进行教师个人培训学时网络登记 2. 每年 1 月: 各校上交上一年度《学校校本研修学时统计表》、教师 《继续教育证》(没有进行网络登记不予记录) 进修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注:新《继续教育证》请各校于 11 月底前到人社局信技科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