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進修推廣組暨選課說明 簡報者:陳永樹助教
進修推廣組業務 1. 新生報到、註冊,學籍登錄保存,學生證發放及補發 2. 狀態變更(休學、復學、退學等),資料變更(姓名、出 生日期、戶籍住址等) 3. 成績登錄、核發成績單、成績排名 4. 畢業資格複審 5. 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製作、發放 6. 碩專論文考試審查委員聘書製作 7. 新開課程課號設定 8. 開學、期中考、期末考通知授課教師 9. 選課作業業務及相關問題回答 10. 註冊請假,期中考、期末考請假手續及補考 11. 暑修開課事宜 12. 碩專班、進修學士班及輪機學位學程招生考試相關業務 13. 辦理學士及碩士學分班招生工作及相關業務 14. 研習班及樂齡大學招生及相關業務
進修推廣組同仁 組長:吳蕙芳(海洋文化研究所教授) 1. 綜理進修推廣教育相關業務。 2. 執行進修推廣教育委員會各項決議。 3. 綜理註冊及課務業務。 4. 綜理碩專班、進修班、學士後學士學位 學程招生入學考試業務。 5. 綜理海洋樂齡大學業務。
1. 學分班-招生及相關業務處理。 2. 研習班-招生及相關業務處理。 3. 樂齡大學-招生及相關業務處理。 4. 綜合業務-推廣教育審查會議、碩專班鐘點費名冊、各項協 助費造冊、預算編列、工讀金申報事宜、協助各項考試業 務、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曾安源助教
王味芳助教 1. 碩專班-商船學系、食品科學系、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學 系、海洋環境資訊系、河海工程學系、海洋法律研究所、 教育研究所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審、休退學 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 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 2. 進修學士班-食品科學系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 審、暑修資格審核、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 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 書。 3. 綜合業務-新生資料整理及學號編製、復學通知、退學通 知、印製期中及期末考試題、整理試卷、影印老師上課 講義、註冊通知單、校友申請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 單及名次證明事宜、碩專班論文整理寄送國家圖書館、 各項統計表、新增系所、評鑑、公文收發及管理、表格 異動之修訂、進修推廣教育相關會議資料彙整、協助各 項考試業務、公文登記桌承辦人、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陳永樹助教 1. 碩專班-航管系、電機系、輪機系碩專班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 審、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 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 2. 進修學士班-航管系航管組及資管組、海資系 ( 已停招 ) 註冊、課務、成績 及學分抵免複審、暑修資格審核、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 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共同課程開課 及暑修相關事宜。 3. 學士後學士學位學程-輪機、商船學程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審、 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 確認, 4. 綜合業務-學生證補發事宜、授課教師開學通知、考試通知、印製期中及 期末考試題、影印老師上課講義、新生入學須知、註冊課務相關業務公 告通知、校友申請各項中英文證明書、財產及物品管理、經費登帳、學 士班鐘點費名冊、教室安排、協助各項考試業務、進修推廣組網頁維護、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註冊程序 1. 繳費二聯單於繳費期限前完成繳費 ( 就學 貸款者須完成就學貸款相關手續 ) 。 2. 親持學生證 ( 或全班收齊委託系所辦公室 轉送 ) 至進修推廣組蓋註冊章即完成註冊 手續。蓋註冊章期限須於該學期結束前 完成。 ( 下一學期的註冊通知將公告在教務處的最 訊消息及進修推廣組的公告,不再發放 紙本通知 )
申請成績單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中庭自動 繳費機繳費申請。 在學證明:學生證已蓋註冊章即為在學 證明。如需紙本在學證明,請將已蓋註 冊章之學生證影印正反面,並持正本送 至本組蓋章即可。 個人基本資料及成績可至教學務系統查 看,現居、通訊地址及電話如有變更, 請自行至教學務系統更改。 學期結束後的成績通知單會寄至監護人 地址,地址務必填寫正確 ( 畢業當學期不 寄成績通知單 ) 。
選課作業流程 1 先至本校網站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 處 → 服務項目 → 課程資訊第 2 項:各 類選課規則說明 → 各類選課須知之 [ 選 課預定時程表 ] ,參考選課作業預定時 程表。 ( 本校電腦選課分成三個階段及 人工特殊選課一個階段 )
碩士在職專班同學不得 校際選課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103 學年第 1 學期選課作業預定時程表 新生選課自 9 月 15 日 8:30 開始 部份系所課程已配班選 好,未配班者自行加選
進入教學務系統 - 教務系統 - 選課系 統進行選課。 第一階段電腦選課前部份系所課程 先替同學配班,未配班之系所請 同學上網加選欲修讀科目。 選課作業流程 2
選課系統操作說明 請依序點選學校首頁 → 行政單 位 → 教務處 → 課程資訊 → 各類 選課須知 → 選課系統 - 線上即 時加退選操作說明 ( 開放時間 依選課預定時程表 )
選課說明請點選選課說明影片看說明
第一階段電腦選課作業結束後,超過課程規定人數之 課程需上網抽籤,請依規定時間上網至教學務系統之 預選電腦抽籤做抽籤,未上網抽籤者一律以放棄資格 論,會刪除該課程。 第三階段電腦選課作業結束後,還有人工特殊選課可 以加選課程,請上網至教學務系統 - 學生線上填寫人工 加選,印出申請單後送任課教師簽名,再送系辦公室 辦理。 選課結束後務必上網確認本學期所修課程,才能確認 本學期應繳學分費,視所修實際學分與學期初註冊預 繳學分費比較多補少退。 期中考之後另有期中退選作業,對於跟不上進度或沒 有興趣的課程可以辦理退選 ( 退選後不可低於學分下 限 ) ,但不退學分費。 選課作業流程 3
上課節次時間代碼表
館樓代碼對照表 上課教室在各系所館樓的教室
103 學年度第一學期於 9 月 14 日 ( 星期一 ) 開始上課。各系所第一天上課日期請洽 詢系所辦公室。 請依所修課程指定之教室及上課時間前 往上課。上課是否使用教科書,由老師 決定。若老師要使用教科書,可由班代 請校內之書局代訂。 課程相關問題務必與系所承辦人員 洽詢。
學生證遺失補發 請先至教學務系統的學生證補發作業 - 申請補發 學生證申請,填完後按下申請。 至教務處進修推廣組網頁表格下載處下載「學 生證遺失切結書」並填寫資料。 至行政大樓出納組繳交學生證遺失補發費用 200 元,或至行政大樓三樓中庭的自動繳費機 繳費 200 元取得收據。 持繳費收據及遺失切結書至行政大樓三樓進修 推廣組辦公室補發學生證。
申請校園停車證 請至總務處駐警隊的表格下載處下載「學生汽 車停車證申請表」,填好後印出,並貼上行照、 駕照、學生證 ( 無學生證請貼學費繳費證明 ) 影 本。 持申請表及停車費用、押卡費先至出納組繳費, 再將申請表送至駐警隊。 停車證完成後至駐警隊領取。 ( 請注意停車證號 碼和申請人要一致,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 學生申請汽車停車證後,僅限平日 17:30 以後及周 六、周日入校,一律 23:00 以前離校。
本校學生皆有一個電子信箱,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為身份證字號 ( 英文大寫 ) ,請隨時上網收信刪信。如果忘記電子信箱的密碼,請 點選忘記密碼。在「使用者名稱」輸入學號,「變更電子郵件住址」 輸入校外常用 ( 儘量不要使用 yahoo 或 hotmail 等免費信箱 ) ,再 到該信箱收取新密碼。 身份證字號
學費收費方式 1. 期末考前請班代轉發下學期繳費二聯單,開學前碩專班除收取固 定的學雜費基數外,一年級預收 8 學分學分費,二年級預收 4 學分 學分費 ( 部份系所視配班課程數全收,俾便辦理就學貸款或申請 補助 ) ,請於繳費單上繳費期限前至銀行匯款、 ATM 轉帳、信用 卡或超商繳款。若沒拿到繳費單,請洽詢總務處出納組,或至出 納組網頁右上方第一銀行第 e 學雜費入口網依說明自行印出。學 分費繳費方式及程序,請參考總務處出納組網頁或繳費單說明。 學期初未於註冊日前完成繳費,將依學校規定加收罰款,請勿逾 期繳費。 2. 期中考前依本學期實際修讀學分數,計算本學期應繳學分費,多 補少退。未超過預收學分者,請務必將學生基本資料之金融機構 及金融帳號填寫學生本人且可正常使用帳戶,預計期中考後一個 月將退費匯至該帳戶內。超過預收學分者請找班代拿繳費單或自 行上網至第一銀行第 e 學雜費入口網列印繳費單再補繳。 3. 期中補繳之學分費未依期限繳費,逾期將加收罰款。超過罰款期 限後期中補繳仍未繳費者,停止下學期選課之權益。 本校碩專班採二段式收費,請注意繳費期限。
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學期初拿到的繳費單預收金額不足學期的實際修課學 分數,務必填寫就學貸款預估學分申請表,連同相關 證件至臺灣銀行辦理對保。 由於繳費單上的電腦網路使用費不是可以貸款的項目, 因此必須到總務處 → 出納組的網頁,右上方的第一銀行 第 e 學雜費入口網,點入後,於學制選擇大專院校、學 校名稱選擇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輸入學號後按確定, 會出現二筆資料,一筆跟您拿到的繳費單金額一模一 樣,另外一筆就是海大網路費 ( 就學貸款專用 ) 。請印出 此筆海大網路費的繳費單,並於繳費期限內至第一銀 行任何分行臨櫃繳款或 ATM 轉帳,完成繳費手續。 辦理就學貸款時未貸款平安保險費,請洽就學貸款承 辦人,承辦人會註記未貸平安保險費之說明,再至出 納組 8 號窗口拿取平安保險費繳費單,然後再去繳費。 辦理就學貸款的繳費單經承辦人蓋章後即為正式收據, 可提供父母報所得稅時列為教育支出。 詳情請洽生活輔導組業務承辦人或至生活輔導組就學 貸款專區網頁之參閱貸款公告及相關資訊。
繳費狀態為已繳費者,可從此處印出繳費證明 就學貸款者請列印此繳費單 繳費單未收到或遺失者,可從此處印出繳費單 挑選學年期 就學貸款者繳費證明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
同學之權利與義務及應注意事項,請參考本校網站首頁左 方之相關網站 → 學生手冊之網頁
請至進修推廣組網頁 ( 查看公告、 相關法規或下載各項表格
本組辦公室位置 行政大樓三樓 301 室
有關註冊及課務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內洽詢本組 本組上班時間: 正常上課時間: AM8:00~AM12:00 PM1:00~PM5:00 PM6:00~PM9:30 寒 暑 假時間: AM8:00~AM12:00 PM1:00~PM5:00 聯絡電話: 分機 1200~1204 傳真電話: 本組電子信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