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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試座談會議程 主席報告 播放監試簡報 近年案例說明 考區重要提醒 提問與回應 監試手冊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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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提示 請特別留意: 1. 紅色之文字。 2. 各節考試預備鈴及重要時間。 3. 考生違規及偶發事件之處理。 4. 作答重要注意事項。
近年案例說明
1. 自 100 學年度起,預備鈴響起,考生即可 入場。 2. 如確認已逾入場時間,應即開啟試場,並 記錄時間及通知試務辦公室。 3. 除延誤考試開始時間,否則考試時間不予 延長。 案例 1 誤聽預備 / 考試開始鈴聲
1. 發放時請按座位標示單號碼發放。發放後 務必再逐一檢查一遍。 2. 發現後立即宣布停止作答,等全部重置妥 當後,再請考生繼續作答。 3. 報請試務辦公室同意延長該試場考試時間 案例 2 錯置多位考生答案卷、卡
1. 每科都有答案卡,僅國文及英文科有答案 卷。 2. 請考生先在試題上作答,再謄到答案卡或 答案卷上。 3. 依慣例不延長該試場考試時間。 案例 3 遲發答案卡或答案卷
1. 考前應逐一檢查,發現後立即報請試務辦 公室處理。 2. 考試中如經評估影響考生應試而決定立即 更換燈管時,可請全部考生先停止作答, 等完成後再繼續作答。 3. 報請試務辦公室同意延長考試時間。 案例 4 考試中試場燈管閃爍
1. 絕對不要在黑 / 白板上書寫考試時間,以免發 生錯誤。 2. 考生可從准考證或教室張貼之考試日程表得 知考試時間。 案例 5 在黑板上誤寫考試時間
准考證樣張
1. 立即報請試務辦公室評估是否影響其他考 生應試。 2. 可先請該生戴上口罩應試。 3. 如決定立即更換試場時,可先告知該生依 慣例不延長考試時間。 案例 6 考生連續嚴重咳嗽
1. 立即報請試務辦公室協助。 2. 先將該生移至走廊或護理站處理,經確定 無礙時才准其繼續考試。 3. 經評估已影響其他考生應試時,應報請同 意延長考試時間。 案例 7 考生癲癇發作或發病
案例 8 提早收卷卡 1. 二位監試人員應同時確認考試結束鈴聲無 誤,並等鈴聲完全響畢後,才可令考生 停止作答、雙手離開桌面,開始收取卷 卡。 2. 附近如有其他機關學校,應特別注意,避 免誤聽鈴聲。 3. 不小心提早收卷卡時,如考生仍在試場內 ,可發回並延長考試時間。
1. 請所有考生暫時留在試場,並報請試務辦 公室協助處理。 2. 特別留意試題本及答案卷有無夾藏。 3. 查看考生衣物時,應請考生自行為之,不 宜搜身或碰觸身體。 4. 一時無法尋獲時,應儘速請考生以備用卡 先行畫記,以為備用。 案例 9 答案卡遺失
1. 請依規定程序收取試題、答案卷、卡,並 確實由二位監試人員交互清點。 2. 交回試務辦公室時,須待管卷人員清點無 誤後才可離開。 案例 10 答案卡清點不確實
案例發生共同處理原則 以上偶發事件之發生,應立即通知試務辦 公室,並將發生之時間、影響之考生及處 理情形詳細記錄於試場記載表。
考區重要提醒
試場規則之重要修訂 1. 配合答案卷採電腦螢幕閱卷,第 14 條增訂第 一款規定-考生未使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 其後果自行負責。考生發問時,請按試場規 則回答。 2. 為減少執行爭議,第 19 條增訂-考生於考試 結束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雙手離開桌 面。請於鈴聲響畢時宣告。
試場規則之重要修訂 條項 發生時間違規情節罰則 第1項第1項 考生 入場時 經指示仍不放妥非考試必需 用品或就座 扣減 1 級分 第2項第2項 考生 就座後 未經監試人員許可離座扣減 1 級分 第3項第3項 考試開始 鈴響前 翻閱試題本或作答扣減 2 級分 試場規則第 5 條 ( 預備鈴響即可入場 )
工作手冊之重要修訂 考試開始前 5 分鐘預備鈴響即可入場相關修訂 1. 監試人員 8:30 準時報到。 2. 試題、答案卷卡發放標準化作業。 3. 考生於考試開始前坐錯座位或誤入試場之處理。 4. 請照章宣讀『考生入場監試人員宣讀事項提示單 』 ( 請見試場資料袋藍色紙張或監試人員工作手冊首頁 ) 。
工作手冊之重要修訂 1. 試題、答案卷卡之發放方式,正面均朝上,避免 滑落、污損。 2. 順序: 上-答案卡:准考證號碼須能清楚目視。 中-試題本:橫放,裝釘側邊朝向考生。 下-答案卷:國文卷橫放、英文卷直放,准考證號 碼須能清楚目視。
國文題卷卡之發放圖例 試題本裝釘側 邊朝向考生 卷卡准考證號碼可 清楚目視 答案卷正面 朝上橫放 考生座位
國文答案卷樣張
英文題卷卡之發放圖例 答案卷正面朝上直放, 准考證號碼可清楚目視
英文答案卷樣張
數學、社會、自然題卷卡發放
工作手冊之重要修訂 簡化答收回案卷卡之作業 1. 試畢之答案卷不編流水號。 2. 答案卷封袋及答案卡首卡不須填寫資料、簽名。 3. 應由 2 位監試人員交互點清點份數。 4. 缺考生之答案卷、卡不須蓋缺考章。
錯用答案卷卡之處理 發現時間處理方式 20 分鐘內 換用正確之卷、卡作答; 原卷、卡已被錯用時,則換用備用卷、卡作答 20 分鐘後不換卷、卡繼續作答 同一試場無論有無坐錯座位,均按其發現時間處理:
考前檢查抽屜是否淨空 1. 每節考試前及各休息時間,可開放試場 讓考生休息。 2. 每節考試前均須將抽屜淨空,但勿將考 生之文具没收。
處理考生個人物品之原則 1. 在不影響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之原則下 ,儘可能不干擾考生之正常合理使用。 2. 如需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妨害考試公 平之情事進行及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 各種可疑物品時,請在態度和緩、輕聲 慢語下進行,必要時請試務辦公室協助 。
其他重要提醒 考分區地點 報到時間及地點 各分區試場配置 身體保健 服裝儀容與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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