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籍管理条例解读和说明 第一部分 前言 第二部分 入学须知 第三部分 学籍管理 第四部分 学习 第五部分 毕业 第六部分 其它 第七部分 收费
前 言 同学,您好! 首先祝贺您成为华东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一名新生! 在新生开学之际,学院要求所有新生必须认真学习学院下发 的新生入学指南学习光盘,通过学习学籍管理条例、学生学 习手册等文本,了解网络学院的基本概况,尽快适应远程教 育的学习环境,进入正常的学习状态,圆满完成自己的学业, 实现自己的理想。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学习,我们以学籍 管理条例为范本,将学习过程中会碰到的一些问题整理归纳 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入学须知(一) 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于 2001 年 5 月的华东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依托华东师范 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主要致力于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和社会紧缺人才的继续教育, 设有专升本,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同时积极开拓非学历教育培训。目前在籍人数 已达 2 万多人,历届毕业人数达到 人。 网络学院采用的教学方式为:全业余方式教学 办学性质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中成人高等教育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网络学院所颁发的学历毕业证书必须要注明: “ 网络教育 ” 字样 学制与年限:专升本:学制三年,学习年限 2.5 — 6 年, 专 科:学制二年,学习年限 2 — 4 年 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获得网络学院毕业文凭与取得入学资格至少间隔二年以上。
入学须知(二) 新生报到: 必须对报考时网上上传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如果其中一些关键信息如身份证号, 性别,姓名,出生年月等出现错误,将直接影响教育部信息备案电子注册,毕业 证书制作,专升本学生影响统考,影响在线学习。 在报到时要求按照规定要求拍摄数码照片,没有数码照片同样会影响信息备案, 电子注册,正常毕业和统考。 在新生报到注册时核对个人关键信息,发现关键信息有错误,必须向所在学习中 心老师提交正确信息原件和复印件,转由学院统一更正。其它非关键信息学员可 在网上管理平台中自行修改。 报考材料审核: 学习中心初审(审原件与复印机是否相符,材料是否齐全),网络学院复审,毕业审 核时终审。 在整个学习期间,一旦发现学生报考时提交的高中(或大专)毕业文凭有造假行为, 则该生将被取消学籍,责任自负,学院不予退还所缴学费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需要同学们了解: 申请转专业:时间规定:秋季新生在 11 月 30 日前。申请手续:本人提出 书面申请,学习中心审核,学院审核批准。老生已取得的公共课和新专 业相同课程的成绩予以认可。 休学、退学、复学、转学:首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学习中心签署意 见,学院审核。
学习过程(一) 网络学院目前的学习方式是 :以自学为主,网上课件浏览,网上直播,网上交互,适量的 面授辅导。 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期末考试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平时作业,网上参与学习情况综合 成绩,面授辅导出勤率)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其中平时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40 %, 期末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60 %。 教学计划中课程分为两大类,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由于课程度性质不同,其教学要求和 教学模式也有所不同,希望同学们特别注意。 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复习迎考,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在网上提供了模拟卷,考试的 形式有开卷,闭卷,小论文。公共选修课则要求在 网上提交 平时作业和期末考试作业。 专升本同学目前在网上递交的作业有:公共英语,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计算机 应用基础,公共选修课 期末考试成绩的查询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底和九月底 。
学习过程(二) 课程免修对象 与申请手续:修读第二本科的同学,可以免修 的课程范围仅限公共必修课程中已读相同课程。符合条件的 同学可向学习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已读成绩单。由网院审 核同意方可免修,免修申请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一学期,逾期 学院不再受理,免修学费在第二学年中扣除。 对持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证书,以及全国自学考单科成 绩证明的,学院规定免修不免考,可以不参加相应的面授辅 导课程学习,但其它教学要求均要完成。
学习过程(三) 补考:第一次正常考试未通过者,必须参加补考(补 考成绩以及格不及格计),学生可以 在有效的学习年限中任何一个学期期末考试 前一个月提出书面。 重考:指考试不及格已经经过补考但仍不及格,须再次参加的考试,在有效的学习年限里, 对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申请多次重考,直至合格为止,首次补考不收费,但重考申请每次 交纳 20 元重考费(重考成绩以及格不及格计)学生可以在有效的学习年限中任何一个学期 期末考试前一个月提出书面。 缺考:指无任何理由或申请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正常考试点行为,按补考处理, 缓考:有正当理由无法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须在考试前持有关证明和缓考申请表向学习 中心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给予缓考。缓考无需申请报名和缴费,学生应在下一次考试中 参加考试,不得再次缓考,否则按补考处理。缓考成绩的评定按正常考试处理。 重修:考试作弊者及愿意覆盖以前成绩的学生、公共选修课最终成绩不及格,毕业论文终 评不及格的学生都应申请重修,重修者须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向学习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经学院审核给予重修。重修须重新交纳学费(重修费=课程学分数 × 每学分付费额),重 修考试不再收取重考费,重修成绩的评定按正常考试处理。
学习管理(四) 关于统考: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院的专升本学员在读期间须通过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 络教育公共课程统一考试。这一考试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一次,可多次报名。学生 可根据自身复习情况,按照全国网络考试办公室的要求自行网上报名,缴费注册,详细情 况届时请关注学院网上通知。 目前我院专升本学生参加公共课统一考试的科目有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统考成绩合格,毕业时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员,可免考统考中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学员;( 2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 A 、或一级 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员,可免考统考中 “ 大学英语 ” : (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学员;( 2 )除英语专业学员外,在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 40 周岁的学员;( 3 )除英语专业学员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 CET ) 4 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 )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 ” ;( 4 )除英语专业学员外, 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员。
学习管理(五) 关于公共选修课: 在规定时间内,学生自行在网上选修下一学期课程,公共选修课没有补考,考核不及格 可以有一次补交 “ 期末作业 ” 机会,最终补交作业成绩不及格,需重新付费,重新选课。 (选课时间要求关注网上通知) 关于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属于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通过网上毕业论文管理平台实施指导和撰写。具 体撰写时间和要求请参见网上相关通知和论文管理平台上写作细则和要求。论文终评不及 格,需缴费重修,论文写作全过程分为 7 个步骤: ①网上毕业论文选题, ②网上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③网上或电子邮件方式等与指导教师交流,接受论文指导, ④完善提交毕业论文初稿 ⑤网上提交毕业论文终稿 ⑥开题报告和论文终稿打印成册邮寄论文指导教师 ⑦论文答辩(申请学位学生和抽查到的学生)
毕业与学位(一) 专升本学生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①提交过提前毕业申请, ②已读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③学费交清 ④公共选修课已通过二门以上。 提前毕业申请时间与程序,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末考试结束。(具体要求参见网上通知), 本人向学习中心提交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备案,同时向上海市教委申报年度毕业生名 单,逾期不受理。 需要书面申请撤销提前毕业的对象是: ①申请学位论文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重修者(论文答辩前),可申请论文重修,论文重 修须交重修费。 ②学位英语和学位计算机考试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在提前毕业审核中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将自行推迟毕业。无需书面 申请 。
毕业与学位(二) 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①各科成绩 70 分或平均成绩 70 分,毕业论文成绩优良 ②学位英语成绩(英语专业八级,非英语专业需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或全国英语等级 3 级以上;成人学位英语) ③学位计算机成绩(计算机专业学位综合考试,非计算机需专业全国 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学院计算机学位考试) ④ 没有违纪记录 学位证书获得时间应与毕业同步。如果毕业时未达到申请学位的规定, 不可以在取得毕业证书以后再申请。
其它 补课生:指持有非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二年以上文凭,并能提 供专科原始成绩单的学生,进入网院后正式注册,补读部分 专科课程,成绩合格,学习年限满二年以上,方可颁发专科 文凭。 选课生:指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在读全日制专科毕业班, 希望能以选课形式先期参加专升本阶段的学习,在本人取得 专科毕业证书后,参加入学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转 为正式在籍注册学生。先期以选课形式所学课程成绩予以承 认。 颁发本科文凭须正式注册年限满二年以上。
收费 网络学院实施的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学生学习必须按时缴纳学费,在规定时间段, 没有按时缴纳学费,将会对学习有以下方面的影响: ① 学院将关闭该生网络课程学习权限 ② 平时在线学习不计分 ③ 不予当前学期的期末考试报名 ④ 期末考试成绩无效 学费收费标准为:(总学分 80 学分) 专升本:每学年 40 学分 × 每学分学费 专 科:每学年 40 学分 × 每学分学费 动漫专业专科,本科:每学年 40 学分 × 每学分学费 ×1.5 缴费时限:新生上半年: 5 月 15 日前;下半年: 11 月 15 日前 老生上半年: 4 月 30 日前; 下半年: 9 月 30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