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计生奖励实务
城镇计划生育奖励的发展 历时 22 年 退休金加发阶段 历时 5 年又 4 个 月 退休时一次性 奖励补助阶段 至今 按月定额奖励阶段 终身只生育 一个子女 - 退 休金加 5% 无子女职工 - 退休金按工 资 100% 终身只生 育一个子 女 - 退休时 按上年社 平工资 30% 给于 一次性奖 励 无子女职 工 - 退休时 按上年社 平工资 100% 给 予一次性 生活补助 达到规定年龄的独 生子女父母按月给 与 150 元的独生子 女父母奖励金历史阶段 现行政策阶段
新旧奖励政策的区别 ---- 奖励对象不同 ---- 奖励标准不同 ---- 奖励支付主体 不同 ---- 奖励兑现时间 不同 旧政策:适用对 象是本单位退休 的职工; 新政策:符合奖 励条件的本市户 籍人员 旧政策:退休金 加发或者按退休 时上年人均社平 工资一定比例; 新政策:按月定 额 旧政策:职工 所在单位 新政策:户籍 所在地政府 旧政策:职工 退休时 新政策:达到 规定年龄时
城镇计生奖励历史遗留问题 定义: 间 在单位办理退休手续且未按退休 时的奖励政策落实退休金加发 (无子女按工资 100% )或者退 休时一次性奖励(无子女的生活 补助)的,属于城镇计划生育奖 励的历史遗留问题。
城镇计生奖励历史遗留问题 未落实退休金加发的界定: 1 、退休档案中退休金按照旧 办法 \ 新办法加控幅核发,旧办法 中没有计生加发的记录; 2 、退休档案中退休金按照新 办法核发的。
城镇计生奖励历史遗留问题 政策依据:穗府办〔 2009 〕 12 号 文;穗计生发〔 2011 〕 19 号 具体执行指引:穗计生发〔 2009 〕 18 号文;穗计生发〔 2011 〕 33 号
城镇计生奖励历史遗留问题 国有、集体单位申请财政兜底的 条件: 1 、单位关、停、破、转; 2 、单位 连续三年亏损 且职工工资水平低于社平工资水 平。
城镇计生奖励历史遗留问题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 奖励群体: 2009 年 1 月 1 日起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 满 55 周岁的广州市城镇户籍独生子女 父母。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 纳入奖励范围的早期退休 / 到龄群体: 1 、 2009 年 1 月 1 日前已达到规定年 龄的无业 / 个体 / 退职的广州市城镇 户籍独生子女父母。 3 、 间在本 市辖内单位退休且户籍现仍在 本市,退休金加发 5% 目前不再 体现的早期退休独生子女父母 (重点是企业退休领取职工基 本养老金人员)。 2 、 间在本 市辖内单位退休且户籍现仍在 本市,退休金按工资 100% 发给 的早期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人员。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系统 机团单位、申请人登陆广州市 人口计生网办理业务操作指引 奖励系统透过广州市人口计生 局公众网站为申请人和机团单 位提供网上申报、审核和查询 服务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系统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系统 机团单位、申请人登陆广州市人 口计生网办理业务操作指引 登陆地址: ; 中文域名: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人网办奖励业务操作指引 打开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公众网首页,点 击 “ 办事大厅 ” 的 “ 奖励保障 ”
申请人网办奖励业务操作指引 直接点击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 ” 进入网办页面
申请人网办奖励业务操作指引 网办页面中 “ 网上申请 ”- 办理奖励的申报 业务; “ 结果反馈 ”- 查询奖励申请的办理 情况。
申请人网办奖励业务操作指引
申请人网办奖励业务操作指引 注意: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在系统中找出 单位非广州市财政供养人员的按月奖励 可以自填单位名称。
申请人网办奖励业务操作指引 点击 “ 结果反馈 ” 可以查询奖励业务的办 理情况, “ 办理状态 ” 显示为 “ 未受理 ” 时, 申请人可以对申请表进行修改。
机团单位办理审核操作指引 历史遗留问题中机团单位网上审核对厅局 以上主管单位开放,负责对辖内单位申请 一次性奖励补助的最终审核。 审核要点: 1 、对照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和系统申报信 息,要求申请表和系统信息一一对应; 2 、确认申请人的申请理由、退休时间和 部分享受情况,要求重点核对退休单位确 认的奖励金额与系统记录的金额是否一致。
机团单位办理审核操作指引 进入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公众网站首页 点击打开 “ 广州市婚育服务中心 ” 找到 “ 我是单位用户 ” ,点击 “ 审核退休时一 次性计生奖励补助 ” 键,输入账号、密 码和验证码即可进入主管单位审核系 统。
机团单位办理审核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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