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像档案管理 一、鄂州建设文[2015]32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二、声像档案归档要求和内容 1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鄂州建设文[2015]32号 签发人:韩光伟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是记录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新修订《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7号)及《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GJJ/T158-2011)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声像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地归档,更好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现就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一、报送范围 1、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需报送有关照片档案资料。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除报送有关照片还要求同时报送录像资料: (1)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3万平方米以上和城市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 (2)列为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的项目及需申报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项目,还应编辑制作专题片。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二、报送内容 1、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的声像档案; 2、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如拆迁情况、奠基仪式等的声像档案; 3、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工程测量、放线、打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的声像档案;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4、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内外装修装饰的声像档案; 5、反映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声像档案; 6、记录工程重大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情况的声像档案; 7、记录工程验收情况、竣工典礼的声像档案; 8、反映竣工后的工程面貌的声像档案。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三、报送要求 移交归档的声像档案资料,要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工程面貌和建设情况,必备内容应当齐全,要按有关要求整理立卷。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1、工程照片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500万有效像素。应使用JPEG或TIFF格式。照片内容应主题明确、图像清晰,被摄主体不应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对同一拍摄对象有不同角度(阶段)的照片。照片洗印规格为5英寸光面照片,并使用规定的《照片档案》相册进行整理。《照片档案》相册由总说明、卷内目录、照片及著录卡片、备考表、光盘底片组成,每张照片对应一张著录卡片,著录卡片包括照片档号、照片编号、摄影者、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照片题名、文字说明。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2、工程录像要求图像清晰、画面稳定、色彩真实,符合(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规范)GY/T223的规定。规格为PAL制式和MPEG-2或AVI格式,同时附有文字说明,内容包括工程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筑面积、结构、层数、道路(或桥梁)长度和宽度、录制日期、录制人等。专题片要有字幕或解说 ,解说与画面、字幕要同步准确。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3、建设单位根据要求安排持有上岗证书的城建档案员编制声像档案,也可及时与城建档案馆联系,接受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 4、声像档案管理、拍摄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总责任单位是建设单位,各建设单位除做好自身应拍摄的工作外,还应在工程开工前明确施工、监理单位的拍摄工作任务,其具体职责如下: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1)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原貌、工程前期活动、重大事项(事故)、验收活动以及竣工后工程全貌的声像档案拍摄;负责对施工、监理单位声像档案的监督管理;负责声像档案的验收和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2)监理单位:负责拍摄施工质量监督过程: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对建设工程施工资料检查监督;对施工单位原材料、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检查及见证监督;对工程见证项目和工程测量的核验;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过程情况。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3)施工单位:负责拍摄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工序(如:基础、主体、隐蔽等);负责拍摄施工中重大事项(事故)。 (4)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竣工档案,包括声像档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书。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编报工作的通知》 (5)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书后,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建设工程档案原件。声像档案(含电子版)与纸质(含电子)档案同时移交。 特此通知。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二、声像档案归档要求和内容 (一)声像档案的概念 (二)声像档案的作用 (三)声像档案收集范围和内容 (四)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五)声像档案整理 (六)声像档案保管
(一)声像档案的概念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是记录反映城乡面貌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它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记载的载体不同。 15
(二)声像档案的作用 1、是城市建设的历史依据和凭证。 2、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参考。 3、为建设工程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供查考作用。 16
(三)声像档案收集内容: 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收集的声像档案 2、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17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收集的范围: 2、记录重要人物在本地区各种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活动的声像档案。 1、记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大活动和事件的声像档案。 2、记录重要人物在本地区各种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活动的声像档案。 3、记录国际间城市建设的各种交流活动的声像档案。 4、记录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名胜古迹、市容市貌的声像档案。 5、记录城市地理风貌特征,城乡建设前后面貌、景观,城市变迁及社会风情的声像档案。 6、记录自然灾害、城乡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的声像档案。 7、记录重大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 8、其他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声像档案。 18
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1、反映工程原址、原貌及周边状况的声像档案; 2、记录工程建设活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如拆迁情况、招商引资、签约仪式、工程招标与投标、奠基仪式等的声像档案; 3、 记录基础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打桩、基槽开挖、桩基处理等关键工序的声像档案; 4、记录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整体情况,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隐蔽工程施工,内外装修装饰的声像档案; 19
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6、记录工程重大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情况的声像档案 5、反映工程采用的各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声像档案; 6、记录工程重大事故第一现场、事故指挥和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情况的声像档案 7、记录工程验收的情况、竣工典礼的声像档案; 8、反映竣工后的工程面貌的声像档案。 20
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讲: 一、工程项目前期阶段 1、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开工建设前的地形、地貌、周边环境及拆迁情况的情况; 2、工程奠基、开工仪式; 3、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会议及领导视察情况;
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二、基础工程阶段 1、打桩或灌注情况; 2、桩基处理情况; 3、桩基检测及基础工程验收情况; 4、地下管线敷设、焊接、安装情况。
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三、主体工程阶段 1、施工现场整体情况; 2、模板支顶、钢筋制作、布局、绑扎、节点焊接及混凝土浇注情况; 3、砌体工程的拉筋布局、混凝土灌注及施工缝留置情况; 4、大型构筑件安装情况; 5、隐蔽工程工艺现场; 6、防水、保温、防腐施工现场;
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7、管道安装工程中的管沟类型、结构、管道走向、埋设情况及施工工艺情况; 8、电气安装施工及验收(干线及变、配电室安装、动力、照明安装、防震接地)的情况; 9、电缆、光缆、光纤走向、敷设情况;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情况; 11、工程质量事故第一现场,事故处理措施及结果;
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12、建筑智能施工及验收(通信网络、办公自动化、监控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综合布线、调试检测及试运行)情况; 13、通风与空调、调节器施工及验收(送排风、防排烟、除尘系统、空调系统与调节器水系统安装)情况; 14、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1、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情况; 2、工程竣工整体面貌、内部功能、内外装 修、装饰及使用情况。 四、竣工验收阶段 1、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情况; 2、工程竣工整体面貌、内部功能、内外装 修、装饰及使用情况。
工程建设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范围 拍摄方法: 采用高点、远景、中景、近景、特写等不同角度和方式拍摄。
(四)声像档案的归档要求 1、照片档案收集与归档要求 2、录音、录像档案归档要求 28
照片档案收集与归档要求 1、照片应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被拍摄主体不应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与底片应同时归档,归档的照片与底片影像应一致,且应有文字说明。 3、照片宜洗印成5英寸-7英寸的彩色照片。 4、数码照片的采集应使用RAW、JPEG或TLFF格式,其分辨率不得小于500万有效像素。 5、归档的数码照片不得经过后期加工。 6、数码照片的归档保存应选用一次性写入光盘作为载体,载体材料不能有磨损、划伤。 7、建设工程归档照片的数量视工程项目规模或性质而定,不宜少于10张。 29
录音、录像档案归档要求 2、录像磁带制作应采用PAL制式和MPEG-2或AVT格式;录音应采用MP3或WAV格式。 1、录音录像档案归档前应进行筛选和鉴别,选择声音、画面清晰、完整,图像稳定、色彩真实,体现主体内容、主要人物、场景特色等主要因素的录音录像材料归档。 2、录像磁带制作应采用PAL制式和MPEG-2或AVT格式;录音应采用MP3或WAV格式。 3、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录音、录像档案应为配有说明的原始素材,以及编辑后的录像专题片,载体为录音、录像带或光盘。 4、录音、录像材料的图像、声音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节目录像磁带录制规范》GY\T223的规定。 30
录音、录像档案归档要求 6、录音、录像载体应材质完好,不得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磨损、划伤现象。 5、专题录像片应结构完整,片长不应少于10MIN,并应附有解说词稿。 6、录音、录像载体应材质完好,不得有变形、断裂、发霉及磁粉脱落、磨损、划伤现象。 7、录音录像档案归档时,应经过相应设备的检测。 8、录音录像档案移交时,应按《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第5章的规定执行。 31
(五)声像档案整理 1、数码照片的整理 2、录音、录像档案的整理 32
数码照片的整理 1、数码照片的整理可按专题——年度、事项——年度、工程项目——年度,或按年度——专题、年度——事项、年度——工程项目等建立分类方案,设置文件夹;每个文件夹下可以按具体的需要设置多级文件夹,最低一级文件内存放一组联系密切的数码照片。 2、对同一文件夹内的下一级文件夹可按专题、事项、工程项目或年度编号,并以序号加题名作为文件夹名称。 3、最低一级文件夹内的数码照片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重新编号,并以序号加照片题名作为文件名称。 4、数码照片归档时按年度刻制光盘,每张光盘中应编制文件夹目录、文件夹内照片目录、光盘说明文件。光盘说明文件应说明本光盘保存的内容、照片数量、密级、制作日期、制作者、光盘类型(CD-R、DVD)、光盘编号等。 33
录音、录像档案的整理 1、录音、录像档案以一卷(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DA/T1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录音、录像档案以一卷(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2、每一个保管单位加以必要的文字说明,并与档案载体一同放在声像档案保管单位内;文字说明应包括:档号、题名、责任者(录制单位或个人)、录制时间、密级、保管期限等内容。 3、每一个保管单位内以单个专题片或每段录像素材、每段录音等为单位,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卷内文件目录应包括序号、责任者、内容、长度、地点、时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4
录音、录像档案的整理 1)序号填写盘内单份录音录像文件的排列顺序号。 2)责任者填写盘内单份录音录像文件的录制者(单位)。 3)内容填写盘内单份录音录像文件的内容名称。 4)长度填写该分镜头或录音文件的时间长度。 5)时间填写盘内各项内容的拍摄时间。 6)位置填写该项内容在盘中的具体位置,以分、秒、帧表示。 7)地点填写该录像文件的拍摄地点。 35
(六)声像档案保管 1、声像档案保管单位应购置相应的设备,为声像档案的保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声像档案入库前应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3、录音、录像带、光盘等均应竖放在专用防磁柜内。 4、长期保存且不常用的录音、录像带应做到定期检查和重绕。 5、照片档案应定期检查,如发现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6、珍贵的或经常使用的录音、录像档案及录像专题片,应实行两套制保管,一套长期保管,另一套提供利用。 7、声像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应按《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第10章的规定执行。 36
谢 谢!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收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