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 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培训
与以往工作不同之处: 不再使用单机版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 申请人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增加“现场确认”这一环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准备阶段 网上申报 现场确认 认定阶段 (认定机构审核 生成编号 下载打印数据 打印证书、发放证书) 认定结束
管理用户(山东省教育厅) 管理用户负责制定本省网上报名的总体计划、对各认定机构网上报名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认定用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认定用户负责设置本认定机构网报日期、网报现场确认点、各现场确认点的现场确认用户、对网报数据的管理等工作。
现场确认用户(各高等学校) 个人用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 由认定用户设定,根据认定机构安排,做好所属认定机构的确认工作及确认点相关信息发布及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现场确认用户分为“机构用户”和“学校用户”两种。 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为“机构用户”,可操作的数据状态包括“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待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认定未通过”。 非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为“学校用户”,可以操作的数据状态只包括“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待审核”。 个人用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
准备阶段 省级管理用户 各级认定用户 确认点 返回 1、根据认定机构安排,做好现场确认点的场地、设备及人员准备 1、在网络版系统中设置批次信息、开通网报的认定机构、修改认定机构的认定计划 2、通过报纸、网站等多种形式发布认定工作相关信息 省级管理用户 各级认定用户 1、在网络版系统中设置本机构的认定计划 2、在网络版系统中设置现场确认点及现场确认点管理人员 3、确定进行现场确认的场所、设备及人员 4、通过报纸、网站等多种形式发布认定工作相关信息 确认点 1、根据认定机构安排,做好现场确认点的场地、设备及人员准备 2、指定专人保管登录系统的帐号和密码 3、发布确认工作及确认点相关信息 返回
网上申报 申请人 认定开始 1、阅读教师资格申报相关政策说明 1、解答申请人填报过程的疑问 2、登录网络版注册,填写/修改申请资料 认定机构(确认点) 1、解答申请人填报过程的疑问 2、完善现场确认准备情况 申请人 1、阅读教师资格申报相关政策说明 2、登录网络版注册,填写/修改申请资料 3、阅读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4、准备其它相关材料 认定开始 返回
现场确认阶段 返回 申请人 现场确认点 (机构用户) (学校用户) 核对网上所填写个人信息 补全材料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再次确认信息 核对材料 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修改/确认申请人信息 帮助申请人查看信息 材料是否齐全合格 接收材料并上报认定机构 审查/初步审查申请材料 材料上报 材料是否需要上报 登录确认系统 认定机构后续认定工作 否 是 接收材料 携带如下资料到现场确认点 《教师资格申请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合格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思想品德鉴定表 岗培合格证或教育基础理论合格证书 认定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返回
认定阶段 申请人 认定机构 认定结束 发放证书 返回 上网查看认定机构审核情况 申请信息管理中审核 生成编号 是 认定是否合格 下载打印数据到单机版 打印证书 否 等待领取证书 等待下次认定时申请 认定结束 发放证书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