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 明确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意义,确立依据及其分类,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1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 明确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意义,确立依据及其分类,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基本原则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用以指导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理论界对基本原则的概念的理解是有争论的,主要是: 第一种观点认为:基本原则是处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或主要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第二种观点认为: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诉讼活动和与民事诉讼活动有密切联系的其他活动的主要原理和准则。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三种观点认为:基本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规则。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三种观点认为:基本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规则。 第四种观点认为:基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诉讼当事人和一切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时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准则。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分类 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意义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分类 一般将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分为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共有原则和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但也有人将基本原则分为法制原则和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也有将其分为宪法和法院组织法规定的原则,也叫以宪法为依据,参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制定的原则,以及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 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意义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四、民事诉讼法与其他部门法共有原则: 5 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述 四、民事诉讼法与其他部门法共有原则: 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在适用法律方面一律平等原则; 5、合议制原则; 6、回避原则; 7、公开审判原则; 8、两审终审原则; 9、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10、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11、同等原则; 12、对等原则。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
第二节 平等原则 一、法条依据: 二、实质: 三、含义: 第二节 平等原则 一、法条依据: 《民诉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二、实质: 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贯彻。 三、含义: 诉讼权利义务平等不是相同,而是相当或对等。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6
第三节 辩论原则 一、法条依据: 二、实质: 《民诉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三节 辩论原则 一、法条依据: 《民诉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二、实质: 辩论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诉讼机制的必然要求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7
第三节 辩论原则 三、辩论原则内容: 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 2)享有辩论权的是当事人(含诉讼代理人); 第三节 辩论原则 三、辩论原则内容: 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 2)享有辩论权的是当事人(含诉讼代理人); 3)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范围包括实体方面、法律适用方面和程序方面。 4)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既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言词方式。 5)辩论原则贯穿审判程序全过程。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8
第三节 辩论原则 四、辩论主义: 1)对于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法院应当认定作为裁判的基础; 第三节 辩论原则 四、辩论主义: 1)对于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法院应当认定作为裁判的基础; 2)对于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加以确定; 3)法院认定事实的证据应当由当事人来提供; 4)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无法确定事实真伪时,应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进行裁判; 5)法院不得以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作为裁判的基础。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9
2009年10月21日, 天津车主许云鹤沿 天津市红桥区红旗 路行驶,遇到正在 红旗路上由西向东 跨越中心护栏的老 人王秀芝,后王倒 地受伤。2010年12 月15日,王秀芝将许云鹤告上法庭,诉称自己是被许云鹤驾车撞到腿部,被撞弹起后,趴在其车前部,又倒在地上,故要求被告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原告11万多元。
被告许云鹤辩称王秀 芝是在跨越中心护栏时自 己摔倒的, 而自己看到她 摔倒及时刹住车, 随后下 车将她扶起并拨打 120,自己不仅没 有撞到 王秀芝,而 且见义勇为扶起了 她。
2011年6月 16日,一审 法院判决许 云鹤赔偿王 秀芝10万余 元。法院判 决的理由是, “虽不能确 定许云鹤所 驾驶小客车 与行人王秀 芝身体有接 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行人王秀芝没有接触。”“假设被告在交通队的自述和在法庭的陈述成立,即双方并未发生碰撞,原告系自己摔倒受伤,但被告在并道后发现原告时距离原告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去,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五、辩论主义与我国辩论原则的区别 1.辩论主义是确定法院裁判方法的原则要求;辩论原 则是确定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律规范 2.辩论主义是从结果意义上设定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 关系;辩论原则只是从行为意义上设定法院与当事人 之间的关系 3.辩论主义推导出主张责任;辩论原则只是强调了辩 论的权利 4.狭义的辩论主义只关涉事实认定,辩论原则还涉及 法律适用等
第四节 处分原则 一、法条依据: 二、实质: 《民诉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四节 处分原则 一、法条依据: 《民诉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二、实质: “民事自治”和“权利自主”的体现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5
第四节 处分原则 三、处分原则内容: 1)处分权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 2)享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含诉讼代理人); 第四节 处分原则 三、处分原则内容: 1)处分权是当事人的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 2)享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含诉讼代理人); 3)当事人处分权的对象可以是实体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4)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形式既可以书面方式,也可以言词方式。 5)处分原则贯穿诉讼程序全过程。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6
第四节 处分原则 四、处分权主义 (一)含义:诉讼之开始、审判对象之特定、诉讼之终了,均委由当事人自由决定,即当事人就有关纠纷之实体解决,有处分权。 (二)具体要求: 1.无声明则无裁判,2.法院只能就当事人争执的法律关系进行裁判,3.法院只能在当事人请求范围内为裁判,4.当事人有终了诉讼权利。 案例:公证遗嘱继承案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7
第五节 法院调解原则 一、法条依据: 二、实质: 第五节 法院调解原则 一、法条依据: 《民诉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实质: A、中国传统“和”文化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 B、协商解决纠纷的现代诉讼理念要求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8
第五节 法院调解原则 三、含义: 1)调解应遵守自愿合法的原则; 2)民事案件应尽量调解解决; 第五节 法院调解原则 三、含义: 1)调解应遵守自愿合法的原则; 2)民事案件应尽量调解解决; 3)调解是在判决之前终结案件的一种方式,判决是调解不成的必然结果。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19
第五节 法院调解原则 四、具体表现 起诉 立案 开庭 闭庭 判决 先行调解 庭前调解 庭审调解 庭外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立案庭 审判庭 第五节 法院调解原则 四、具体表现 起诉 立案 开庭 闭庭 判决 先行调解 庭前调解 庭审调解 庭外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立案庭 审判庭 非诉讼调解 诉讼调解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0
第六节 直接言辞原则 一、直接言辞原则的含义 二、直接言辞原则的适用 裁判者应当当面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然后适用法律作出裁判。 第六节 直接言辞原则 一、直接言辞原则的含义 裁判者应当当面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然后适用法律作出裁判。 二、直接言辞原则的适用 1、当事人的主张和辩论意见应当庭发表; 2、未经庭审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3、审理方式应当是开庭听审(hearing); 4、法官“没有听审不得为裁判”。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1
第七节 诚实信用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二、对当事人的要求: 三、对法官的要求: 1)禁反言 2)禁止证据突袭 3)禁止滥用权利 第七节 诚实信用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二、对当事人的要求: 1)禁反言 2)禁止证据突袭 3)禁止滥用权利 4)禁止虚假陈述 三、对法官的要求: 1)禁止突袭裁判 2)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2
补充:其他原则 一、同等原则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五条第一款: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实质:给予国民待遇 二、对等原则 法条依据: 《民诉法》第五条第一款: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实质:给予对应限制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3
补充:其他原则 三、支持起诉原则; 1)有权支持起诉的是有关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不能是公民个人。 2)前提是受害人没有起诉。 3)支持起诉者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被支持者才是原告。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4
补充:其他原则 四、不间断审理原则 1、听审应当具有连续性 2、听审后应当及时作出裁判; 3、法官不得同时办理多起案件。 25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5
司考真题 (2008震区)49. 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下列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 参考答案:B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6
司考真题 (2008)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参考答案:B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7
司考真题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 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2008震区) 36. 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 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行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 D.调解原则适用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 参考答案:C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8
课外:国外有关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一、法国的有关规定及理论: 1、处分原则 根据这项原则,除涉及公共秩序的一些领域外,诉讼当事人有发动诉讼、推动诉讼、放弃诉讼和同意对方主张的权力。《民事诉讼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只有当事人能起诉,当事人能在诉讼因判决的效力或根据法律告终止之前,结束诉讼。”“当事人应按规定的形式并在规定的期间内完成诉讼行为。”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29
课外:国外有关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一、法国的有关规定及理论: 在现代法国法上,处分原则在以下两个方面受到限制: (1)法官调查证据权限的加强 (2)法官在确定事实和法律因素的主动权 2、对立辨论原则 对立辩论原则系指每一方当事人应有机会就提出的主张、论点与证据进行争论。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0
课外:国外有关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一、法国的有关规定及理论: 3、讼争一成不变原则 诉讼一成不变原则是指诉讼程序一旦开始,程序的各个因素(当事人、标的、原因)及其框架不得改变。 4、口头与书面兼用原则 5、要式主义与公开原则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1
课外:国外有关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二、德国的有关规定: 联邦德国学者把德国民事诉讼法典起草者的理想概括成几条格言或原则,称为“诉讼法原则”但民事诉讼法的实际情况并不符合这些理想,下述各项原则中只有少数几条现在仍然有效: 1、公正听审原则 2、辩论原则 3、当事人送达原则 4、口头原则 5、直接证据原则 6、证据自由评价原则 7、公开原则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2
思考题: 1、什么是辩论原则?它包括哪些内容? 2、什么是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3、怎样理解处分原则? 33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33
第四章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熟知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和两审终审制度的具体内容。 第四章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熟知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和两审终审制度的具体内容。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34
第一节 合议制度 一、审判组织:合议庭与独任庭 二、诉讼案件与非讼案件中的合议庭适用 诉讼案件以合议为原则,独任庭仅适用于简易程序 第一节 合议制度 一、审判组织:合议庭与独任庭 二、诉讼案件与非讼案件中的合议庭适用 诉讼案件以合议为原则,独任庭仅适用于简易程序 非讼案件以独任为原则,合议庭仅适用于选民资格案件、除权判决的作出和其他重大的非讼案件(如标的额超过基层法院管辖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35
第一节 合议制度 三、合议庭的组成:三人以上单数 A、一审——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或由审判员组成 B、二审——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第一节 合议制度 三、合议庭的组成:三人以上单数 A、一审——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或由审判员组成 B、二审——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C、再审——分别按照一审或二审另行组成 D、重审——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36
第一节 合议制度 四、三大诉讼中合议庭的组成的对比: 一审 二审 重审 再审 死刑复核 民事、 行政 第一节 合议制度 四、三大诉讼中合议庭的组成的对比: 一审 二审 重审 再审 死刑复核 民事、 行政 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3人以上单数 审判员组成,3人以上单数 按一审的另行组成 分别按一审或二审的另行组成 / 刑事 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基层和中院为3人,高院和最高院为3、5或7人 审判员组成,3或5人 审判员组成,3人。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第一节 合议制度 五、合议庭的议事规则 1、陪审员与审判员承担相同职责,但不能担任审判长 2、简单多数决,即按多数意见作出裁决 第一节 合议制度 五、合议庭的议事规则 1、陪审员与审判员承担相同职责,但不能担任审判长 2、简单多数决,即按多数意见作出裁决 3、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仲裁庭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38
第一节 合议制度 六、审判委员会 1、审判委员会是法院的内部机构 第一节 合议制度 六、审判委员会 1、审判委员会是法院的内部机构 2、审判委员会负责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处理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3、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是审判业务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 课外阅读:《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39
司考真题 (2006)3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 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参考答案:C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40
司考真题 (2006)8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 D.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参考答案:BCD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1
司考真题 (2010) 38.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审判长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以其意见为准判决 B.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C.合议庭意见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决定 D.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参考答案:D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42
第二节 回避制度 一、回避的概念 源自法谚“一个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二、回避的主体范围 第二节 回避制度 一、回避的概念 源自法谚“一个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二、回避的主体范围 除了当事人和证人,其他诉讼活动的参与者都存在回避的问题。 具体有:审判人员(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和其他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和占法院编制的工作人员) 书记员、执行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的规定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43
第二节 回避制度 三、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 A、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B、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第二节 回避制度 三、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 A、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B、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C、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D、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E、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F、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44
第二节 回避制度 四、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情形 45 A、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第二节 回避制度 四、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的情形 A、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B、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C、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D、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E、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F、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45
第二节 回避制度 五、任职回避 A、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发回重审后又进入二审程序的,原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此限制。 B、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D、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所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46
案例讨论:张某任A县法院院长,现其父作为贷款人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问: (1)张父可否在A县法院提起诉讼? (2)若诉讼在A县法院进行,张某可否审理其父的案件? (3)若诉讼在A县法院进行,张某可否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4)若诉讼在A县法院进行,张某可否作为张父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若张某已经离职,可否? (5)若诉讼在A县法院进行,张某的儿子(成年)可否作为张父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第二节 回避制度 六、回避的方式 七、回避的程序 A、自行回避 B、申请回避 A、时间 B、决定 C、引起的后果——工作是否暂停 第二节 回避制度 六、回避的方式 A、自行回避 B、申请回避 七、回避的程序 A、时间 B、决定 a.审判人员——院长 b.院长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 c.其他人员——审判长 C、引起的后果——工作是否暂停 D、不回避的救济——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48
第二节 回避制度 八、违反回避规定的处理 A、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或者根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举报,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任职回避第1种情形之一的,经核查属实,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B、审判人员明知具有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任职回避第1种情形之一,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分。 C、审判人员明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具有任职回避中第2、3种情形之一,故意不作出正确决定的,参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49
司考真题 (2010) 3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 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 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D.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决定 参考答案:C 2017/2/26 华东政法学院民诉教研室 50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的含义与价值 二、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 A、绝对不公开的案件: B、相对不公开的案件: 51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的含义与价值 二、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 A、绝对不公开的案件: a、涉及国家秘密的 b、涉及个人隐私的 B、相对不公开的案件: a、涉及商业秘密的 b、离婚案件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51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三、公开与不公开的审理阶段 四、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 A、绝对公开的阶段——宣判 B、绝对不公开的阶段——合议庭评议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三、公开与不公开的审理阶段 A、绝对公开的阶段——宣判 B、绝对不公开的阶段——合议庭评议 四、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52
司考真题 (2007)35.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 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参考答案:B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53
第四节 两审终审制度 一、两审终审的含义 (一)我国的法院体系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54
第四节 两审终审制度 二、两审终审制的具体内容 1、最高院一审终审; 第四节 两审终审制度 二、两审终审制的具体内容 1、最高院一审终审; 2、对地方各级法院的一审的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诉,但小额诉讼案件除外; 3、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上诉; 4、对再审案件也适用; 5、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55
司考真题 (2010)88.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 A.处分原则 B.辩论原则 C.两审终审制度 D.回避制度 参考答案:ABC 2017/2/26 华东政法大学民诉教研室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