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施 及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 在校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 undergraduate postgraduate 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 medical education education (CME) 医学生 住院医生 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研究生 基础教育 知识 能力 知识更新
C M E 的 内 容 ◆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符合下列之一 国际发展前沿 国内发展前沿 边缘和交叉学科的发展 ◆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 符合下列之一 国际发展前沿 国内发展前沿 边缘和交叉学科的发展 国家、省科技奖项目 国内外先进技术 填补国内空白、效益显著的新技术新方法
C M E 的 对 象 ◆中级职称 及以上(副高、正高职称) ◆取得规定学分作为年度考核 聘任 技术职务晋升 执业再注册 的必备条件
C M E 的学分要求 其中 Ⅰ类 5-10 学分 Ⅱ类 15-20 学分 5年内 Ⅰ类 25-50 学分(国家级项目10 学分) 每年不低于25学分 其中 Ⅰ类 5-10 学分 Ⅱ类 15-20 学分 5年内 Ⅰ类 25-50 学分(国家级项目10 学分) Ⅱ类 75-100 学分 Ⅰ、Ⅱ类学分不能互相替代不能跨年度
Ⅰ 类 学 分 ★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经过评审,卫生部批准、公布的项目 *国家级基地举办,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Ⅰ 类 学 分 ★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经过评审,卫生部批准、公布的项目 *国家级基地举办,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经过评审,省卫生厅批准、继教委公布的项目 *省级基地举办,省卫生厅批准继教委公布的项目 *省级学术会议,经评审批准、继教委公布的项目
其他被认可的Ⅰ类学分 1. 全国一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 (1) 经国家继教委批准公布的项目 (国家级Ⅰ类学分) (2)报国家继教委备案公布的学术会议 (省级Ⅰ类学分) 2. 远程、网络教育(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经国家或省继教委批准公布的项目 (2) 由省卫生厅、继教委批准试点的市地 (每个项目不超过5分,5年不超过10分)
Ⅱ 类 学 分 ◆ 自学 ◆ 发表论文 ◆ 科研立项 ◆ 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 ◆ 病例讨论会等
学 分 授 予 标 准 ( Ⅰ 类 学 分 ) ◆ 国家级项目 讲 每小时 2 学分 听 3小时 1 学分 ◆ 国家级项目 讲 每小时 2 学分 听 3小时 1 学分 ◆ 省级项目 讲 每小时 1 学分 听 6小时 1 学分 ◆ 省级学术会议项目 大会宣读 1-3作者 4-3-2 学分 书面交流 1-3作者 2-1-1 学分 列题交流 第一作者 1 学分 学术讲座 主讲 每小时 1 学分 听满12小时以上者 2 学分
学 分 授 予 标 准 ( Ⅱ 类 学 分 ) ◆自学 写出综述 2000字1学分 ≤5学分/年 ◆全国、省继教委指定自学资料 按规定 ◆自学 写出综述 2000字1学分 ≤5学分/年 ◆全国、省继教委指定自学资料 按规定 ◆发表论文、综述 国外刊物 10-8 学分 ISSN和CN刊物 6-4 学分 省级刊物 5-3 学分 地市级刊物 4-2 学分 内部刊物 2-1 学分
学 分 授 予 标 准 ( Ⅱ 类 学 分 ) ◆科研项目(立项当年) 国家级课题 10-9-8-7-6 学分 国家级课题 10-9-8-7-6 学分 省部级课题 8-7-6-5-4 学分 市厅级课题 6-5-4-3-2 学分 ◆出版著作 1000字 1 学分 ◆出国考察、专题调研报告 3000字 1 学分 ◆发表医学译文 1500汉字 1 学分 ◆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 每次主讲2、参加0.5学分(≤10) ◆病例讨论会等 每次主讲1、参加0.2学分(≤10)
学 分 授 予 标 准 ( 其 他 ) ◆外单位进修、出国培训 ≥6个月 经考核合格 视为完成当年学分 ◆远程、网络继教学分 按规定
学分的管理机构 ◆项目举办单位 ◆医院 医教科(科教科) ◆市地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办公室 ◆省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办公室
C M E 项 目 申 报 程 序 项目材料 市卫生局、继教委 高校、厅属单位 省继教委(7月底前) 国家级项目 省级项目 市卫生局、继教委 高校、厅属单位 省继教委(7月底前) 国家级项目 省级项目 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 省继教委向卫生部 省卫生厅批准 全国继教委推荐 省继教委公布 ( 9月底前 )
申报表填写具体要求 1.申报表填写思路: ⑴ 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 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 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 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2.教学对象须符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要求 3.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 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4.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 (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5.学分计算:国家级:1学分/3小时, 主讲 2学分/小时 省级: 1学分/6小时,主讲 1学分/小时
项目申报表内容 1.国内外本领域的最新进展 2.本领域存在的问题 3.目的目标 4.项目的创新之处 5.项目培训需求及效益、效果分析 6.主办单位近几年与项目有关的工作概况 (包括开展的培训、科研工作以及师资队伍情况) 7.项目负责人简况 (职称、职务、学历、工作简历、教育经历、本人曾 开展过哪些相近的培训、本人曾开展过哪些相近的研 究、本人曾发表过哪些相近的文章)
省级学会学术会议项目 省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评审 省继教委办(12月31日前) 卫生厅批准、省继教委公布
CME项目申报要特别注意 * 内容: 符合“四新” * 对象: 中级职称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 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 * 内容: 符合“四新” * 对象: 中级职称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 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 授课时数不少于总课时1/5 * 师资: 高级职称不少于教师总数的50% 外聘教师人数、时数均不超过1/3 * 教材或讲义:随项目申报表申报 * 申报表格式:5号宋字体,A4纸,一式3份
CME项目的备案 国家级、省级项目 有效期 2年(当年举办、备案1年) 须当年承办并填写《备案表》 当年没有举办则自动取消 有效期 2年(当年举办、备案1年) 须当年承办并填写《备案表》 当年没有举办则自动取消 省级学术会议项目 有效期 1年
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 专人负责管理 * 凭学员报到登记表预领学分证 * 把好教学质量,按项目规定教学 * 严格考勤,保证到课率 * 专人负责管理 * 凭学员报到登记表预领学分证 * 把好教学质量,按项目规定教学 (不得任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分、师资、内容) * 严格考勤,保证到课率 * 注重专业对口 * 结束后报 考试卷、书面小结、项目执行情况表、 学分证领用核销表、学员名单等 今年起逐步试行学分网络管理
www.zjcme.net 浙江省 继续医学教育网 在外省学习的继教项目 可查卫生部网
省级学会学术会议项目 学术会议情况、书面小结、学分证领用核销表、学员名单等报省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审核 报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办公室
学分证、学分登记册 发放与管理 学分证:由国家或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统一印制发放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盖章 项目举办单位填写 本人保管 学分登记册 : 市卫生局、继教办向省继教办统一领取核发 各单位主管继教部门保管 凭学分证注册登记 异地在我省举办或联办的继教项目 须事先经省继教办备案认可,并在网上公布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条件:同时具备以下5项的二级或三级学科 1.博士点/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2.近5年至少2项省部级/1项国家级科技奖励 3.申报时承担着至少3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课题 4.连续3年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有专人负责,具备结构合理的师资,现代化教 学设备和条件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申请、审批及管理: 1. 填写申请表,所在单位批准,逐级推荐,每年3月底前 报全国继教委,经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公布 2. 每年12月底前报基地工作总结、本年度项目执行情 况汇报表、总结、教材等材料 3. 每年填写下一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由所在单位报省继教委办,10月底前报全国继教委, 由卫生部公布 4. 严格保证项目水平和教学质量,每三年评估一次,不 符合要求者由卫生部予以撤消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条件:同时具备以下5项的三级学科 1. 博士点/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 2. 近5年至少2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3. 申报时承担着至少3项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课题 4. 连续3年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5. 有专人负责,具备结构合理的师资,先进教学设备和条件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 申请、审批及管理: 1. 填写申请表,所在单位批准,逐级推荐,每年3月底前 报省继教委,经评审由卫生厅批准、省继教委公布 2. 每年12月底前报基地工作总结、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汇报表、总结、教材等材料 3. 每年填写下一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由所在单位10月底前报省继教委办,由省继教委公布 4. 严格保证项目水平和教学质量,每三年评估一次,不能 保证质量者由省继教委予以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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