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填報系統 操作研習說明會 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英語文教學成效 實施計畫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學校: 國立中興高級中學 主講人: 中興高中教務處 張正彥主任 2014.04.10 網路填報系統 操作研習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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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 起 接續「提升高中職學生英語文教學成效實施計畫」之精神,配合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並因應103年8月1日施行之「高級中等教育法」,除檢核推動現況,並就現行英語文教學現場擬定因應指標,透過4大面向,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文能力。 提升學生英語文能力 增進教師專業發展 融入多元創新教學 採行多元彈性評量 營造英語文學習情境
依 據 教育部「各級學校英語文教育行動方案」。 教育部「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策略4 ─課程彈性「推動高職英語教育」。
重 要 政 策 本實施計畫係依據各級學校英語文教育行動方案,整合高中職相關績效指標,藉由計畫之推動,可達年度列管檢核目標,請各校積極辦理。 重 要 政 策 本實施計畫係依據各級學校英語文教育行動方案,整合高中職相關績效指標,藉由計畫之推動,可達年度列管檢核目標,請各校積極辦理。 鼓勵各校結合民間資源共同推廣英語文教育,增加學生更多接觸及使用英語文之機會。 鼓勵技職學校辦理專業英文教學研習,活化職科英文教學,並增進學生生活/職場英語文使用機會。 鼓勵偏鄉學校積極辦理英語教學,拉近城鄉差距,並分享成功案例,推廣至其他偏鄉地區。 透過本計畫之實施與成果平臺之建置,集思廣益、相學相長,形成跨校大社群,共同成長與推動英語文教學成效。
計 畫 目 標 成立英語文優質社群,增進教師專業發展。 活化英語文教學課程,融入多元創新教學。 採行多元彈性評量,改進英語文評量方式。 計 畫 目 標 成立英語文優質社群,增進教師專業發展。 活化英語文教學課程,融入多元創新教學。 採行多元彈性評量,改進英語文評量方式。 建置英語學習環境,營造英語文學習情境。
辦 理 原 則 適性學習:由教師專業發展出發,提供學生拔尖提升、固本精進、學習扶助等教學課程,以兼顧學生多元學習需求。 辦 理 原 則 適性學習:由教師專業發展出發,提供學生拔尖提升、固本精進、學習扶助等教學課程,以兼顧學生多元學習需求。 特色發展:促進各高級中等學校積極發展學校本位之創新教材教法、教學課程、評量方式及多元學習活動與情境,協助學校發展英語文教學特色。 績效責任:依據申請學校計畫撰寫內容評選受輔助學校,獲選學校依計畫執行,並接受本署逐年定期評核經費使用情形與實施成效。 分期推動:採逐年階段性、校本策略性推動方式,就申請之高級中等學校分年、分期逐步實施,以達有效提升學生英語文教學成效之目標。
計 畫 期 程 103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103年度計畫期程如附表1 (見實施計畫p.5) 計 畫 期 程 103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103年度計畫期程如附表1 (見實施計畫p.5) 103年計畫期程表修訂版本 以網站【最新消息】公告為準 104年度至106年度計畫期程如附表2(見實施計畫p.5)
實 施 方 式—1 辦理類型: 一般學校—依計畫內涵之完整性與經費規劃之可行性,核予經費 離島及偏遠學校—依其計畫之可行性,重點補助 實 施 方 式—1 辦理類型: 一般學校—依計畫內涵之完整性與經費規劃之可行性,核予經費 離島及偏遠學校—依其計畫之可行性,重點補助 辦理項目:計畫目標為主軸,4項對應目標,各校除必辦項目外,可挑選選辦項目,如附表3(見實施計畫p.5至p.6)
實 施 方 式—2 計畫申請:申請學校應依附件之計畫書格式,依限提送計畫書;各校之計畫以1次提報3年為原則 自主管理與績效指標: 實 施 方 式—2 計畫申請:申請學校應依附件之計畫書格式,依限提送計畫書;各校之計畫以1次提報3年為原則 自主管理與績效指標: 1.各校訂定自主管理機制,以圖表或文字說明呈現 2. 計畫書填列對應之績效指標,進行自評。 3.績效指標分部訂及校訂,請參考附表4(見實施計畫p.8至p.10)。
經 費 編 列 原 則 經費編列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各計畫用途項目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項目名稱應與基準表一致。 已接受政府其他法令規定提供英語文教學補助款者,不得重複申請。 其餘規定請參考實施計畫。
經 費 編 列 基 準—1 經費不包括人事費、加班費。 得編列學生獎助金、教師進修費用、設備維護費、租車費及單價1萬元以下之物品耗材費。 物品耗材費不得超過經常門總經費10%。 學生獎助金發放,每人最多2,000元,獎助金總額不得超過經常門總經費20%。
經 費 編 列 基 準—2 5. 英語文檢定報名費用獎助金補助: (1)高中(含高職應用外語科英文組):全民英檢(GEPT)中級(或TOEIC 聽力及閱讀項目合計550分以上,且口說及寫作項目分別達6級以上) (2)高職(不含應外英文組):全民英檢初級 (3)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家庭成員、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女、失親、單親、隔代教養家庭成員或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核實給予報名費用獎助金(1年以1次為限)
經 費 編 列 基 準—3 6. 得聘用外籍教師進行協同教學或全英語授課,外師鐘點費每節不超過800元,補助上限為每校每年10萬元。請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聘任 7. 原班分組或班群分版教學,多出原班級數之教師鐘點費,每班每節400元 8. 第8節或例假日(含寒暑假),教師鐘點費每班每節550元為上限 9. 租車費每車每天最高1萬2,000元
經 費 支 用 注 意 事 項—1 學生獎助金之發放,訂定審核要點後,經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 教師不另支給編撰費。 購置之補充教材,不得作為教科書使用。 不支應校刊編輯及印刷費、演出費、招生紀念品製作費等。 學校租車或使用校車,隨車人員不支領交通費。
經 費 支 用 注 意 事 項—2 6. 文具用品、紙張、錄音帶、資訊耗材、資料夾、郵資等屬雜支,不得於業務費再編列上述項目。 7. 全民健保補充保費(單獨科目),非保險費。 8.如需變更計畫內容,應專案報請國教署核定。 9.採購招標若有結餘款,限支用相關項目;若支用於本計畫新增項目者,需報經國教署同意。 10.編列鼓勵學生參加英檢報名費用獎助金,年度執行率未達80%,餘額需繳回。 11. 前1年度計畫辦理經費執行率未達80%,次1年度酌予刪減計畫總經費。
考 核 督 導 成效考核: 1、網路填報考核 2、書面成果報告書評核 執行督導: 1、國教署組成考評小組,辦理成效考核並給予必要協助。 考 核 督 導 成效考核: 1、網路填報考核 2、書面成果報告書評核 執行督導: 1、國教署組成考評小組,辦理成效考核並給予必要協助。 2、學校績效達成率及執行成果報告,列為下年度核發本計畫補助經費之參考。 獎勵: 1、績效卓著之學校及有功人員,從優敘獎。 2、教學績優教師,建議學校優先推薦參加「優秀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教學卓越獎」等選拔。
其 他 附件 填報網站 http://proj.chsh.ntct.edu.tw/eng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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