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监察审计处(纪委办) 2016年7月
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有关基本问题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一、深刻认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 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有关基本问题 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有关基本问题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一、深刻认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座交通工具,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 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 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一、深刻认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 (一)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干部作风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传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安民的行动方针,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必将成为端正干部作风、转变社会风气的新动力。 (二)重要举措 中纪委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制定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查处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并进行通报。
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有关基本问题 (一)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讲的是作风问题 反“四风”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之间的关系 (二)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主要依据 1、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30条规定中所列的禁止性规定。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的规定。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讲话。 4、三个廉洁从政规定及相关配套规定,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5、《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 6、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和我省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标准和管理规定。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一)国内出差、因公出国(境)方面 1.差旅费管理 主要依据: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97号)《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省直机关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监督问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关于调整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行〔2015〕2034号)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序号 地区 (城市) 住宿费标准 淡旺季浮动标准建议 旺季期间 旺季上浮价 上浮比例 部级 司局级 其他人员 1 北京市 1100 650 500 2 天津市 800 480 380 3 河北省(石家庄) 450 350 4 山西省(太原) 5 内蒙古(呼和浩特) 460 6 辽宁省(沈阳) 7 大连市 490 7-9月 960 590 420 20% 8 吉林省(长春) 9 黑龙江省(哈尔滨) 540 10 上海市 600 11 江苏省(南京) 900 12 浙江省(杭州) 400
(续表) 13 宁波市 800 450 350 14 安徽省(合肥) 460 15 福建省(福州) 900 480 380 16 厦门市 500 400 17 江西省(南昌) 470 18 山东省(济南) 19 青岛市 490 7-9月 960 590 20% 20 河南省(郑州) 21 湖北省(武汉) 22 湖南省(长沙) 23 广东省(广州) 550 24 深圳市 序号 地区 (城市) 住宿费标准 淡旺季浮动标准建议 旺季期间 旺季上浮价 上浮比例 部级 司局级 其他人员
(续表) 25 广 西(南宁) 800 470 350 26 海南省(海口) 500 11-2月 1040 650 450 30% 27 广 西(南宁) 800 470 350 26 海南省(海口) 500 11-2月 1040 650 450 30% 27 重庆市 480 370 28 四川省(成都) 900 29 贵州省(贵阳) 30 云南省(昆明) 380 31 西 藏(拉萨) 6-9月 1200 750 530 50% 32 陕西省(西安) 460 33 甘肃省(兰州) 34 青海省(西宁) 35 宁 夏(银川) 36 新 疆(乌鲁木齐)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是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是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是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是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是转嫁差旅费的; 六是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2.公务外出 主要依据: 2013年12月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3.因公出国(境) 主要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 (中办发〔2008〕9号)《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 旅游的通知》(中办发〔2009〕12号)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二)公务接待方面 主要依据:2013年12月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 《管理规定》从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接待程序、公务接待迎送、住宿、用餐、用车、警卫、预算管理、接待单位接待禁止行为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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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三)公务用车方面 主要依据: 2011年1月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 《管理办法》从编制、配备标准、更新处置、使用监督等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规范。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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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责任: 党政机关应当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下行为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审批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 违规安排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运行经费预算; 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四)会议活动方面 主要依据:2013年10月14日,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 培训 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1607号) 。 《管理办法》从会议分类、审批和管理,会期、规模和形式,会议经费管理,会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省直机关会议分类及审批程序 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需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 一类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的15%以内;二类会议10%以内;三四类会议8%以内。 省直机关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应经厅长(局长、主任)办公会议审批。 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 一类会议 二类会议 三类会议 四类会议 党代会、人代会、全会等。 省委、省政府召开的,要求市县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等。 省直机关召开的工作会议等。 除一、二、三类会议以外其他专题会议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等。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禁止性规定: 各单位不得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不得向参会人员或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市县转嫁或摊派会议费。 严禁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招待费。会场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打印机等,不得组织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五)培训方面 主要依据:2013年12月29日,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和省财政厅《安徽省省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2014年4月施行)。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六)办公用房方面 1.停止和清理办公用房 主要依据:201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切实加强领导和强化监督检查。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2.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主要依据:2014年11月24日,国家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 《建设标准》遵循统筹兼顾、适用为主、满足办公需要的原则,节约投资、从资源共享角度考虑,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的界线,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对建筑分类与面积指标、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建筑标准与装修、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本表规定) 类别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人) 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 54 部级副职 42 正司(局)级 24 副司(局)级 18 处级 12 处以下 9 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 54 省级副职 42 正厅(局)级 30 副厅(局)级 24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类别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人) 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 42 市级副职 30 正局(处)级 24 副局(处)级 18 局(处)级以下 9 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30 县级副职 24 正科级 18 副科级 12 科级以下 9 乡镇机关 乡级正职、乡级副职、乡级以下: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建筑控制指标、容积率、入口门厅使用面积指标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建筑控制指标、容积率、入口门厅使用面积指标 类别 建筑面积(㎡) 容积率 入口门厅使用面积(㎡) 中央机关 6000 2.0 300 省级机关 市级机关 4000 1.2 240 县级机关 2000 1.0 120 乡级机关 -——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超过县级机关。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七)出入私人会所方面 主要依据:2013年12月22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群组发〔2013〕31号)《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八)企业兼职取酬方面 主要依据:2013年10月19日,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意见》明确现职和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任职;要严格辞去公职或退(离)休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审批;经批准在企业兼、任职的,兼职不得超过1个,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资金、津贴和获取其他利益,连任的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年龄界限为70岁;批准在企业任职的,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和各种待遇,退(离)休后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九)发放福利补贴方面 主要依据:《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2〕7号)。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 主要依据:三个准则。
三、常见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查处 (十一)持有会员卡方面 主要依据:2013年5月25日,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纪发〔2013〕3号)《通知》对清退对象、清退范围、清退时限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恳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