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102年「軍事學校正期班暨士官二專班甄試入學」招生宣導巡迴講習
102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 甄選簡介
大 綱 101年招生成效 入學管道 甄選員額 甄選資格 甄選期程 甄選日期 錄取、報到 服役規定 招生變革 協請配合事項 報名程序 大 綱 101年招生成效 入學管道 甄選員額 甄選資格 甄選期程 甄選日期 錄取、報到 服役規定 招生變革 協請配合事項 報名程序 第1頁,共33頁
101年招生成效
各校招生成效統計 101年招生成效 錄取學校 需求數 獲得數 獲得率 陸軍軍官學校 304 100% 海軍軍官學校 171 空軍軍官學校 212 國防醫學院 163 161 98.77% 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 143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 111 國防大學理工學院 186 183 98.39% 總計 1290 1285 99.61% 資料時間:101.07.01 第2頁,共33頁
入學管道
※應屆畢業考生可同時參加「學校推薦」及「個人 申請」 入學管道 入學管道 資格限制 備考 甄選入學 學校推薦 1.高中(職)應屆畢業生 2.參加102年學科能力測驗 個人申請 1.高中(職)應屆及非應屆畢 業生 ※應屆畢業考生可同時參加「學校推薦」及「個人 申請」 第3頁,共33頁
甄選員額
102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需求員額一覽表 學 校 體位 男 女 合計 陸軍軍官學校(飛行生) N(I) 253 27 280 軍費生 (詳如簡章第1頁) 102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需求員額一覽表 學 校 體位 男 女 合計 陸軍軍官學校(飛行生) N(I) 253 27 280 海軍軍官學校(飛行生) 140 9 149 空軍軍官學校(飛行生) 207 6 213 國防醫學院 N 90 50 國防大學 政治作戰學院 105 22 127 管理學院 69 29 98 理工學院 138 160 總計 1002 165 1167 第4頁,共33頁
102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需求員額一覽表 學 校 體位 合計 陸軍軍官學校 N 海軍軍官學校 空軍軍官學校 國防醫學院 22 國防大學 自費生 (詳如簡章第1頁) 102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需求員額一覽表 學 校 體位 合計 陸軍軍官學校 N 海軍軍官學校 空軍軍官學校 國防醫學院 22 國防大學 政治作戰學院 14 管理學院 20 理工學院 24 總計 80 國防醫學院代訓生13員(輔導會公費生)。 第5頁,共33頁
甄選資格
報名資格 年 齡 學歷 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體適能 檢測成績 除「身體質量指數」 達中等(常模PR值25)以上 應屆畢業生 報考資格 學歷 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年 齡 應屆畢業生 、社會青年 17歲至22歲 80.1.1.至85.12.31 25歲以下 77.1.1.以後出生 *報考飛行生須22歲以下 在營志願役 士官 體適能 檢測成績 除「身體質量指數」 達中等(常模PR值25)以上 第6頁,共36頁
體格標準(詳如簡章第4頁) 報考資格 身 高 視 力 其 他 1.一般生: 男生:160~195公分,身體質量指數 (BMI)17至31。 女生:155~185公分,身體質量指數 (BMI)17至26。 2.航空組(飛行生) :160~190公分,身體質量指數 (BMI)18至28。 視 力 1.陸軍官校、海軍官校 、空軍官校(專才生) 、國防醫學院、國防 大學政治作戰學院、管理學院、理工學院:兩眼裸視視力或最佳 矯正視力達0.8以上,且兩眼配鏡度數(屈光度加二分之一散光 屈光度)均在六屈光度(600度)以內。 2.各校院航空組(飛行生):兩眼祼視各在0.8以上,且空勤體檢合 格。 其 他 1.曾接受眼角膜(雷射)屈光手術者,不得報考飛行生。但實施一年 以上經軍校體格檢查無後遺症者,得報考飛行生以外其他校系。 2.身體刺青(紋身)者,不得報考。 3.考生於體檢視力時,不可佩戴隱形眼鏡(前一週不得佩戴角膜塑 型片)。 4.其他各項檢查結果須符合「體位區分標準」之常備役體位規定, 並達「軍事學校正期班體檢體格區分表」基準。 第7頁,共33頁
限制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報考資格 1.曾受刑之宣告、感訓處分、保安處分、保護處分。但符合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規定或少年時期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不在此限。 2.在校期間因違反品德言行規定受記大過1次以上處分,或經軍事校院開除學籍離校未滿3年。 3.軍職人員近3年內因品德違犯風紀案件受記過以上處分者。但連帶處分者不在此限。 4.違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裁定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 5.體格檢查不合「軍事學校正期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基準。 6.已屆役齡考生,經役政單位安排接受兵役體檢後,其體位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免役體位」或「體位未定」。 第8頁,共33頁
甄選期程
甄選期程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報 名 智 學 校 推 薦 放 榜 個 人 申 請 放 榜 新 生 報 到 入 學 101 11 01 至 考 生 體 格 檢 查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網 路 填 表 及 通 信 報 名 寄不 發合 准格 考通 證知 及單 智 指測 定、 項口 目試 考、 試問 卷 面 學試 校、 推專 薦長 甄測 試驗 學 校 推 薦 放 榜 個 人 申 請 放 榜 錄 取 生 註 冊 繳 驗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新 生 報 到 入 學 入 伍 訓 練 101 11 01 至 14 101 12 01 至 102 03 102 01 27 至 28 102 03 01 至 15 102 03 29 102 04 13 102 04 14 至 15 102 04 24 102 05 03 102 06 15 102 06 24 102 07 01 第9頁,共33頁
報名程序
網路填表 後通信報名 報名程序 合格 不合格 完成網路報名資料 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郵寄(採限時掛號) 填寫資料 體檢完畢考生上網填表報名 考生網路 預約體檢 至各體 檢醫院 醫院輸入考 生體檢資料 建立考生 體檢資料庫 合格 填寫資料 體檢完畢考生上網填表報名 http://rdrc.mnd.gov.tw/ 不合格 無法登入 完成網路報名資料 列印報名表並簽名 後通信報名 郵寄(採限時掛號) 報名文件及書面審查資料: 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委員會 備齊報名相關表格、資料 第10頁,共33頁
報名程序 體檢注意事項 1.體檢方式:體檢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請先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登錄預約後,赴軍事學校正期班招生委員會之指定醫院實施體檢。未確認預約成功逕赴醫院受檢致無法於截止日前完成體檢者,不得要求補辦體檢手續。 2.請考生預約體檢時確實選擇「軍事學校正期班」,避免造成無法報名。 3.體檢時間:自101.12.01~102.03.01 4.體格檢查費(約新臺幣1,200元)由考生自行負擔。考生僅能擇一體檢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不得跨院重複辦理;檢查結果有疑義須實施延伸性檢查者,依全民健保規定收費。 第11頁,共33頁
體檢注意事項 報名程序 5.體位判定:(體檢後約10個工作天) 初審體位判定:合 格→上網登入報名系統 不合格→無法登入 初審體位判定:合 格→上網登入報名系統 不合格→無法登入 複審體位判定:合 格→核發准考證 不合格→不核發准考證 6.考生僅限至一家醫院體檢,不得跨醫院重複辦理體檢。 7.考生應妥為保存體檢表正本乙份,於入學報到時繳交錄取單位查驗。 8.受檢時應誠實告知過去病史與隱藏性病症,如刻意隱瞞,於入學後因疾病復發致體格不符招生簡章所定基準,依規定辦理退學。 第12頁,共33頁
體檢醫院 報名程序 地區 體檢醫院 受理時間 一般體檢 空勤體檢 北 部 地 區 國軍松山總醫院 國軍桃園總醫院 (詳如簡章第20頁) 地區 體檢醫院 受理時間 一般體檢 空勤體檢 北 部 地 區 國軍松山總醫院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配合一般體檢實施 國軍桃園總醫院 請逕向醫院洽詢 國軍新竹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 衛生署基隆醫院 衛生署台北醫院 國軍花蓮總醫院 第13頁,共33頁
體檢醫院 報名程序 地區 體檢醫院 受理時間 一般體檢 空勤體檢 中 部 地 區 國軍台中總醫院 衛生署苗栗醫院 衛生署豐原醫院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請逕向醫院洽詢 國軍台中總醫院中清院區 衛生署苗栗醫院 衛生署豐原醫院 衛生署南投醫院 衛生署彰化醫院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 第14頁,共33頁
體檢醫院 報名程序 地區 體檢醫院 受理時間 一般體檢 空勤體檢 中 部 地 區 臺中榮民總醫院 嘉義分院 衛生署嘉義醫院 南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請逕向醫院洽詢 衛生署嘉義醫院 南 國軍左營總醫院 國軍高雄總醫院 國軍岡山醫院 國軍高雄總醫院附設 屏東民眾診療服務處 衛生署新營醫院 第15頁,共33頁
體檢醫院 報名程序 地區 體檢醫院 受理時間 一般體檢 空勤體檢 南 部 地 區 衛生署台南醫院 高雄榮民總醫院 臺南分院 衛生署台東醫院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請逕向醫院洽詢 高雄榮民總醫院 臺南分院 衛生署台東醫院 外 島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衛生署金門醫院 連江縣立醫院 第16頁,共33頁
報名 報名程序 區分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報名 時間 102.03.01至102.03.15 方式 採網路及通信報名 郵寄 資料 報名文件及書面審查資料 地點 軍事學校招生委員會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校系數 1 7 第17頁,共33頁
報名文件(詳如簡章第6頁) 報名程序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1.報名表1份。 2.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02學年度學力測驗成績單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4.二吋照片1式1張(已上傳數位照片檔免附)。 5.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乙份(須含父母戶籍資料並不得以戶口名簿代替,戶籍謄本記事欄記事勿省略)。 6.郵票(寄發考生准考證及錄取通知單): (1)學校推薦:64元郵票。 (2)個人申請:64元郵票。 (3)同時參加「學校推薦」與「個人申請」者: 96元郵票 7.應屆畢業生繳交學生證影本(具高三上註冊章),非應屆畢業生繳交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影本。 8.加分優待證明(特殊身分考生)。 9.保薦證明書及就學延役志願書(在營志願役士官)。 10.體適能檢測成績證明1份(證明文件須加蓋原檢測學校章戳,於檢 測站檢測者加蓋檢測站章戳)。 第18頁,共33頁
審查文件書面資料 報名程序 學校推薦 1.自傳。 2.就讀學校師長推薦函。(推薦人須簽名並加蓋學校章戳) 3.歷年成績單(高一至高三上,並須加蓋學校教務處章戳) 4.其他(社團參與、競賽成果、學生幹部、全民英檢成績、 技能檢定證照、志工服務證明等)。 5.申請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應用藝術學系須繳交音樂、 美術、戲劇等藝術領域相關社團、展演、競賽紀錄及文 字或影像作品。 6.1年內「體適能」檢測績優(須達金質、銀質或銅質)證 明(證明文件須加蓋就讀學校檢測章戳,於檢測站檢測 者加蓋檢測站章戳) 。 ※同時報名「學校推薦」及「個人申請」僅需郵寄一份報名 文件。 第19頁,共43頁
甄試日期
指定項目甄試 甄試 第二階段測驗 區分 學校推薦及 個人申請 學校推薦 時間 科目 考場 102.04.13(六) 102.04.14(日) 102.04.15(一) 科目 1.智力測驗 2.生活與情緒 適應問卷 3.口試 各軍事校院 1.面試 2.專長測驗 政戰學院 -應用藝術系 考場 考生自選(台北、桃園、台中、嘉義、高雄、花蓮) 推薦學校考場 (七所軍事院校) ※ 102年起,參加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及格(100分以上) 者,檢具證明得申請免智力測驗。 第20頁,共36頁
錄取、報到
放榜 區分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放榜 時間 102.04.24 (星期三) 102.05.03 (星期五) 錄取 通知 軍事學校 招生委員會 ※ 102年4月19日(星期五)至23日(星期三)開放考生網路查詢 個人智力測驗、口試、面試、書面審查資料等成績。 第21頁,共33頁
報到 通訊報到 區分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時間 102.04.24 至 102.04.29 102.05.03 102.05.08 辦理 方式 1.網路線上報到 2.電話傳真報到 單位 軍事學校招生委員會 ※逾期未完成通訊報到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取考生之遞補,按學校缺額狀況,以電話依備取順序 逐一通知。 第22頁,共33頁
入學報到 區分 時間 地點 各軍事校院 陸軍軍官學校 註冊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入學 報到 入伍 訓練 102.06.15 上午0800~下午1700 各軍事校院 入學 報到 102.06.24 入伍 訓練 102.07.01 至 102.08.23 陸軍軍官學校 ※由各校院於102年6月5日(星期三)寄發錄取人員入學報到 通知單。 ※102年7月1日(星期一)起赴陸軍軍官學校統一實施新生入伍 訓練。錄取新生應於指定時間按規定辦理報到入學,無故未 於指定時間按規定報到者,撤銷入學資格。 第23頁,共36頁
服役規定
軍費生 學校 系組 任官 服役年限 陸軍軍官學校 海軍軍官學校 空軍軍官學校 國防醫學院 國防 政治作戰學院 大學 管理學院 理工學院 航空組 少尉 14年(常備役) 各學系 10年(常備役) 海軍軍官學校 空軍軍官學校 飛行生 專才生 國防醫學院 醫學系 中尉 牙醫學系 12年(常備役) 其它 國防 大學 政治作戰學院 管理學院 理工學院 第24頁,共36頁
自費生 項目 役別 服役年限 1 義務役預備軍官 依畢業年度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常備兵役 3 志願役預備軍官 4 常備軍官役 醫學系:14年 牙醫學系:12年 其它學系:10年 ※完成年班教育計畫所定軍事訓練,且成績合格者,於畢業前 6個月,得申請服常備軍官役或志願役預備軍官。具兵役義 務者,並得選擇服義務役預備軍官或常備兵役。 第25頁,共33頁
招生變革
配合教育部推動「體適能」政策修正報考規定: 招生變革 配合教育部推動「體適能」政策修正報考規定: 1.「體適能」檢測成績達中等列為報名門檻政策,102年除檢測站檢測成績外,兼採用考生高中(職)在校期間任一學年體適能成績達中等為報名門檻。 2.以「體適能」金、銀、銅質獎章申請「學校推薦」加分者,須檢附1年內檢測證明。 體適能檢測績優者檢附證明參加「學校推薦」,總成績可加乘計分,其加分比率分別為:金質1.5%、銀質1%、銅質0.5%。 第26頁,共33頁
第27頁,共33頁
第28頁,共33頁
避開102年4月第一週連續假期,原訂4月第一週六、日舉行第二階段考試延後一週,於4月13日至15日辦理,相關期程配合調整。 102年起,參加國軍各招募班隊智力測驗及格(100分以上)者,檢具證明得申請免智力測驗。出具國軍兵(學)籍資料智力測驗及格成績(100分以上)影本者,亦得申請免參加智力測驗。 因應智測成績達100分以上者得申請免參加智測政策,考試科目節次調整為第1節「智力測驗」。免參加智測者於第2節「生活與情緒適應問卷」、第3節「口試」到場應試即可,以維考場秩序。 避開102年4月第一週連續假期,原訂4月第一週六、日舉行第二階段考試延後一週,於4月13日至15日辦理,相關期程配合調整。 第29頁,共33頁
配合運用軍校校園辦理考試政策,第二階段共同項目考試之臺北、桃園、高雄考場分別設於國防大學政戰學院、理工學院、空軍航空技術學院。 參酌民間學校作法,增列錄取生於102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至錄取學校辦理註冊繳驗學歷(力)證明文件、相關證件及體格檢查表,即早確認錄取生就讀意願,俾利進行備取作業。 配合運用軍校校園辦理考試政策,第二階段共同項目考試之臺北、桃園、高雄考場分別設於國防大學政戰學院、理工學院、空軍航空技術學院。 避免錄取生成績落差過大,參酌歷年入學新生成績訂定各校系(組)報名門檻;除國防醫學院外,自費生員額統一納入「個人申請」按學測成績與志願序錄取。 第30頁,共33頁
協請配合事項
請各校教官協助有意願報考軍校正期班學生儘早完成體檢,避免體檢日期結束前無法預約體檢,造成學生權益損失。 協請配合事項 請各校教官協助有意願報考軍校正期班學生儘早完成體檢,避免體檢日期結束前無法預約體檢,造成學生權益損失。 請提醒考生甄選資格之國籍規定: 1.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 區設有戶籍滿20年;香港及澳門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2.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錄取後確認就讀者應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報到入學,並於報到入學之日起一年內,取得喪失該國國籍證明文件繳交就讀學校登管。未完成相關確認手續者,一律開除學籍。 第31頁,共33頁
非應屆畢業之役齡男子,報名表須經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完成體位查核簽署。 協請配合事項 非應屆畢業之役齡男子,報名表須經戶籍地公所役政單位完成體位查核簽署。 第二階段共同項目考試地點,由考生於報名表上自行勾選,完成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 報名繳交資料: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1份(須含父母戶籍資料並不得以戶口名簿代替,戶籍謄本記事欄記事勿省略)。 考生於報名表上選填之志願系(組)一經完成通信報名後,一律不得申請更改及退還;另考生未完成網路報名、考生及法定代理人未於簽名欄親筆簽名及寄送資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報名或判定為不合格件。 第32頁,共33頁
考生填寫報名表時,應詳讀填表注意事項,報名表上聯絡電話欄須留考生及法定代理人聯絡電話,俾利報到或備取生通知作業。 協請配合事項 考生填寫報名表時,應詳讀填表注意事項,報名表上聯絡電話欄須留考生及法定代理人聯絡電話,俾利報到或備取生通知作業。 學校推薦檢附「就讀學校師長推薦函」須加蓋學校章戳。 錄取生如欲報考「102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或其他就學考試者,應於102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7時前,完成確認放棄全部錄取資格手續;未完成確認放棄全部錄取資格手續者,報到入學後及新生入伍訓練期間,不得參加任何就學考試,違者視同自願退學。 第33頁,共33頁
如有疑義 歡迎來電洽詢 國軍人才招募中心 -0800-000050
簡報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