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自由化對台灣的影響—評析服貿、自經區對台灣農業之衝擊 陳吉仲 中興大學應用經濟系 特聘教授兼主任秘書 Email: mayjune@nchu.edu.tw; mayjunejulychen@gmail.com
報告大綱 貿易自由化下的農業影響 台灣貿易自由化的進展 兩岸服貿的簡要經濟分析(另一簡報檔) 自由經濟示範區對台灣農業影響之評論 討論及建議
農業有何多功能 農林漁牧生產功能 糧食安全功能 生態多樣功能 文化功能 社會穩定功能 健康及食品安全功能 農業是全民的農業
過去20年農業總體統計分析 世界各國簽署FTA情形 農產品實質價格 要素生產成本 貿易進出口值 災害資料 農家所得 政府支出和農業產值 農業土地 世界各國簽署FTA情形
肥料支出佔作物生產成本8至15%不等。
台灣近十年的玉米進口資料
台灣近十年的黃豆進口資料
台灣歷年來之農業災害損失金額 農業損失金額逐年增加,近年來每年平均已高達200億元。
歷年平均每戶農家所得(2006年為基期) 農家實質所得在2000年開始下跌
農業土地趨勢圖--耕地總面積 農業可耕地面積以每年4000公頃的速度在減少。
水稻種植面積與農地休耕面積
台灣歷年糧食自給率
貿易自由化下的影響總結 從國外進口之蔬菜和水果等農產品會造成國 內農產品價格在穩定中下跌 農民人口數逐漸減少而農地會逐漸釋出 政府支出增加但仍然無法有效提高農民所得 農業的收入變動不大,只是農業外的收入減 少,故農家所得會減少 消費者會購買到許多安全有問題之國外農產 品
各國簽署FTA情形 我國前12大貿易夥伴分別為中國大陸、香港、日本、南韓、美國、德國、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新加坡、越南。根據WTO統計,此12國╱經濟體,到2010年7月底止,已通知WTO的FTA,屬於貨品貿易的FTA有120個,屬於服務貿易的FTA有71個。其中以個別國家之貨品貿易FTA來看,德國最多,共有30個,其次是新加坡共有17個,日本與美國分別各有11個,中國、泰國則各有9個。南韓在FTA個數上雖然只有6個,但是因其洽簽對象以主要貿易夥伴為主,同時包含歐盟與美國,故占其對外貿易比重反而較高,對我國的排擠也特別值得重視。
各國簽署FTA情形
背景介紹 已簽署及洽簽中:511個 已生效:319個 資料來源:IMF, JETRO 來源:經建會
日本的案例分析 TPP成員國原希望日本能提出零關稅比率達95%的產品清單,且最終年應百分擺開放。惟日本難以接受,而主主張協定生效後第一年零關稅比率應為75%,最終年仍希望排除稻米、小麥、牛豬、乳製品及糖等5項重要農產品 此5項農產品涵蓋586項HS九位碼稅項,其中稻米有58項、牛肉有51項等 日本至今與13個國家及地區所簽署的經濟夥伴協定(EPA),未曾將重要5大項目廢除關稅 日本取消5種敏感產品之外的全部關稅,其貿易自由化率將達到93.5%
日本加入TPP對農業影響評估結果
日本的評估結果(續)
日本的評估結果(續)
加入TPP對台灣農業影響分析 中經院評估損失約600億元,日本案例是三成農業產值 糧食自給率會更進一步下跌 生態多樣性亦會減少 農業是否該貿易自由化? 如何因應?!
台灣農業對國家社會的貢獻 台灣農業不是農業部門(農民、農業政府機關及農業學術界)的農業,是全民的農業 因為農業除生產農產品外,農業在糧食安全、文化、生態及環境、食品安全等具有無法替代的功能,這些外部性的效益是全民共享 這些外部效益的價值遠超過農業的產值,但是農業部門與非農業部門皆不重視
水稻田的價值 有市場財的價值--農業生產的價值,如稻米的年產值300億元。 有價值但無市場買賣--糧食安全的價值、景觀、生態及環境的價值、文化價值,文獻統計稻田的非市場財價值超過2000億元。 上述的糧食安全的價值、景觀、生態及環境的價值、文化價值稱為農業部門的正面外部效益
糧食安全的價值
水稻田多功能價值
森林多功能價值 根據指標計算在2001-2009年台灣森林水源涵養效益平均每年為1,274億元,平均森林碳吸存效益與平均森林碳貯存效益則分別為1,927與2,895億元。經濟效益方面,森林育樂之遊憩效益則大致呈現逐年提高的趨勢,在2001-2009期間該指標值之平均值為66億元(陳郁惠、李俊鴻, 2011)。
農業部門之產業關聯價值 農業部門所生產之初級產品在全國總生產毛額所占的比重不到2%。 本國與外國消費者對國內農業相關產品(包括加工食品與休閒農漁業)之需求以及因此所衍生對整個經濟體系的貢獻,結果發現若考慮產業關聯效果部分則其比重約達全國國內生產毛額的13%左右(林幸君、張靜貞, 2004)。
對農業部門的補助論述 廠商生產行產生的外部性而未內部化,即為市場失靈。農業部門提供了上述正面的外部效益,但並未由市場機能所反映,故產生了貿易自由化下的失場失靈之問題。亦即有些農產品是不該貿易自由化,除非市場可以反映其真正的價值。 若市場失靈,政府應介入,即政府應該研擬補助生產此外部性效益的農民或農業。
市場機能 何謂市場機能? 由多數供給者和需求者所決定市場價格。 上述的資源分配會在市場機能運作下來決定。 貿易自由化的利多於弊前題是市場機能可以運作。 市場價格機能的運作,大賣場10元的手推車為例。 問題思考:是否要尊重所有的市場機能? 國內的電力市場? 之前的電信、媒體、郵局、運輸等市場? 為何要反對獨佔或壟斷的市場? 舉例而言,為何要反對媒體的壟斷? 媒體市場中的產品為何? 市場的擴充:生命是否有市場? 愛情是否有市場?自由是否有市場? 民主是否有市場? 若有市場,就應有其價值的存在。
市場機能是否會失靈?! 當價格機能未能反映真正資源的機會成本時,市場會失靈。舉例而言,違規超速罰3000元和1000元的結果會如何? 油電市場是否有失靈? 廠商生產行產生的外部性而未內部化,即為市場失靈的一種。外部性分成兩種,正面的外部性(即外部效益)和負的外部性(外部成本) 。 問題思考:請舉你所看到的外部性現象。 若市場失靈,政府應介入。 貿易市場是否會失靈?稻米的案例,稻米市場產價值300億元,單位生產成本20元/公斤,國外稻米價格11元/公斤,但稻米所產生外部效益有2000億元/年。
如何校正市場失靈 騎機車闖紅燈時如何處理? 超速時如何處理? 製造嗓音時如何處理? 排放溫室氣體時如何處理? 經濟發展(或貿易自由化)產生貧富差距時如何處理? 若政府也失靈,該如何解決?
兩岸服務貿易的簡要經濟分析 (另一簡報檔)
自由經濟示範區對台灣農業之影響
自由經濟示範區 經濟自由化的先行先試區域 大幅鬆綁物流、人流、金流、資訊流及知識流的各種限制 選擇具發展潛力、示範功能和創造更多經濟效益的產業活動 發展重點: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產業合作 發展策略:促進人員、商品與資金自由流動、開放市場接軌國際、打造友善租稅環境、提供便捷土地取得、建置優質營運環境 (成敗及其利幣皆在此發展策略面向)
營運模式
促進人員、商品與資金自由流動 人員進出自由化:免兩年工作經驗、一定規模事業得申請大陸人士來台商務居留 商品進出自由化:農工原料及貨品輸入免徵關稅、營業稅和貨物稅,經加工外銷100%免稅、內銷10%免徵營業稅; 另針對中國部份,1).輸入供示範區內或委外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2). 經重整、加工及製造後轉化為依法可輸入之中國貨品,得予內銷。
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 政策構想及架構 政策背景 政策目標 優勢利基 預期效益 1.因應區域經濟整合趨勢。 2.因應我國將加速與各國簽署FTA與加入TPP之挑戰。 3.積極掌握貿易自由化契機。 1.建構以目標市場為導向的產業價值鏈。 2.以契作國產原料、關鍵產製技術為主,運用國外進口原料,推動產業整合性加值發展。 3.發展外銷導向高附加價值的農業加值產業。 1.優質農產加工技術。 2.安全健康生產履歷。 3.強大農業研發能量。 1.跨域整合,創新產業價值鏈,創造生產者、加工者、外銷者三贏。 2.臺灣農業國際品牌化,推動產品、技術、資材之全球布局。 1
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 營運模式 引進豐沛資金(國內外)及原物料,透過國內技術、人 才與產業管理進行農業加值活動(技術商品化、加工 等),以「境內關外」、「前店後廠」運作模式,生 產優質、具創意及競爭力之臺灣農業產品。建立臺灣 農業品牌,行銷全球。 進口 產品原料 國內農漁畜產品契作 或 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 農業技術商品化 產業整合加值 MIT 農產品行銷全球市場 2
農業加值的觀念釐清—農委會的說法 為自由化預做準備: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如加入TPP) ,先行開放國外(含中國)農產品進入自經區。 改變傳統農業保護政策,將「生產型農業」擴展為「新價值鏈農業」,開拓市場版圖及擴大對國內農產品的需求。 農委會舉了鳳梨酥、巧克力為例。 農委會主委認為只要食品加工業的餅擴大,就會用國內的農產品原料。
農業加值的觀念釐清—我們的想法 加入TPP會進來的產品主要是稻穀、水果及畜產品,這些皆不是做為食品加工用,自經區農業加值設計主要是開放做為食品加工用的農產品原料。 全世界有名的食品廠皆是在農業生產大國。 台灣食品出口價格和其他國家比較是相對沒有說爭力。
農業加值的觀念釐清—我們的想法(續) 食品加工業的餅擴大只會增加使用國外農產品原料。 在一個產業鏈中,研發與行銷活動加值最大,製造活動加值最小,但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中農業部分,則強調製造,此一做法與過去四、五十年台灣產業發展都集中在加工、製造無異,忽略產業鏈中加值最大的研發、行銷兩端。(林啟淵)
食品加工品生產與原料來源
全球花生油出口價、量
全梅乾出口價、量
全球番茄醬出口價、量
全球酸酪乳出口價、量
相關條例重點—第四十二條 四十二條 第一類示範事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輸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未准許輸入之大陸地區物品: 一、供示範區加工、修理、檢驗、測試、儲存之貨物。 二、運往課稅區、保稅區、自由貿易港區或其他示範區辦理委外加工、修理、檢驗、測試之貨物。 前項物品除經管理機關核准辦理報廢或經加工成為依法得准許輸入之物品,得輸往課稅區或保稅區外,應依第四十三條規定期限內復運回示範區或全數外銷。 此條文開放中國830項農產品進入自經區,管制性產品全數外銷,非管制性產品可內外銷。
農產品和食品加工品關係圖 農產品 食品加工 外銷 管制 管制 內銷 非管制 非管制 花生油 花生 果酒類:櫻桃酒 花生醬 櫻桃乾 鮮櫻桃 這只針對中國管制性產品。
管制之中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以穀物蔬菜及雜糧作物為例
相關條例重點—第三十八條 經許可為第一類示範事業自國外輸入示範區內供營運之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 第一類示範事業之未稅貨物輸往課稅區時,應依進口貨物相關規定,課徵前項稅費。但依第四十三條規定輸往課稅區,且復運回第一類示範事業者,不在此限。 前項未稅貨物於示範區經加工、檢驗、測試、修理後輸往課稅區者,按出區時形態之價格,扣除示範區內附加價值後核估關稅完稅價格。 問題:許多敏感性產品如花生、紅豆等皆是關稅配額產品,請問進入自經區農產品數量是否要受到配額的限制? 課稅是課配額外低關稅還是配額外高關稅? 問題:FTA的零關稅是分啟程(如20年後才零關稅) ,自經區的零關稅是一步到位。
相關條例重點—第三十三條(修正後版本) 第三十三條 外國營利事業自行申設或委託第一類示範事業於示範區內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並符合下列規定之當年所得,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一. 全數交付國外客戶完成銷售之所得。 二. 交付國內客戶完成銷售之非農產品,於當年度售與國內、外客戶銷售總額百分之十限度內之計算所得。 大陸地區營利事業準用前項規定。 前二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適用範圍及要件、申請程序、核定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簡易加工包括整補修理或加貼標籤、重行改裝或包裝等六項定義。 問題:請問農委會有多少農產品可簡易加工成產品來賣?
相關條例重點—第四十一條(修正後版本) 下列貨物除經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公告對國家安全、國民健康或國際承諾有重大不良影響者外(動植物防疫檢疫、農產品原料檢驗、環境污染等),得免申請簽證或核准,不受其他法律或其法規命令有關輸出入規定之限制: 一、第一類示範事業自國外運入示範區或自示範區運往國外之貨物。 二、前款貨物運往該示範區外辦理委託修理、檢驗、測試、加工,或復運回該示範區。貨物之通關、簽證或核准機關,提供夜間及假日申辦通關、簽證或核准服務。
相關條例重點—第四十七條(修正後) 第一類示範事業因營運所需之野觀賞水族動物;其申請資格及利用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申請資格與利用之限制。
相關條例重點影響 開放國外所有農產品進入自經區,包括全球及中國管制之農產品,亦即任何做食品加工之農產品原料皆可進入國內,若輸出至國外是零關稅。(第三十八條、四十二條)。全世界有農業生產的國家中,只有台灣是採取完全開放且是零關稅的農產品,這將摧毀台灣的農業。 符合簡易加工者免營所稅(第三十三條)。 在自經區經實質轉至後,產品掛MIT(真假MIT大戰)。上述的三點將造成食品加工業者只會採用國外農產品,而使得國內農產品產值大幅度減少,自經區的設計不是農業加值,是傷害台灣農業的政策工具。
自經區條例對台灣農業影響範圍 管制的中國830項農產品原料可進入自經區。(如下表830項農產品項目表) 未管制(已進入)之中國農產品所生產管制性產品將因零關稅而增加進入台灣之數量。 無論是管制或非管制中國農產品,進入自經區及加工實質轉型後,若成為管制產品,須全部外銷。因為從自經區生產的產品是掛MIT ,將會取代既有已出口的台灣食品加工品。 中國農產品進入自經區及加工實質轉型後,若是成為非管制產品,可內外銷。
中國管制農產品之出口量和出口價格
基本總體農業資料 農業年總產值約4,700億元,投入加工用之農產品佔總產值的37%左右(約1,739億元) 。 由農產品投入所生產之食品加工(包括食用油脂、罐頭食品、冷凍食品、調味品、乳製品及其他食品)年產值約6,000億元。 這些食品中,屬管制的食品之出口值為724億元,非管制的食品出口值為69億元。
台灣的案例分析—特用作物和水果
花生醬的故事
花生醬的故事(續) 農委會說台灣消費者所吃的花生醬幾乎是進口? 台灣每年花生產量56,845公噸,主要產地在彰化、雲林和嘉義,年產值25億元。另每年進口量為14,051公噸(關稅配額下的進口),其中從中國進口5,107公噸。 國內所生產的花生有1/6做花生醬,一斤的花生米磨成一罐的700公克的花生醬,故國內所生產的花生醬有11,053公噸,同時台灣亦進口2,813公噸的花生醬,其中來自中國有1,335公噸,而出口有11.9公噸。故就台灣本身的花生醬消費量而言,約有13,854公噸,國內所生產花生醬佔國內需求量的80%。
自經區對台灣農業部門影響評估 第一種影響:從中國所進口之管制農產品所生 產之管制食品(如進口花生,生產花生油) ,因 免稅額減免(免進口關稅及出口稅)且是掛MIT, 會取代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之出口食品。 第二種影響:從中國所進口之非管制農產品所 生產之管制食品(如進口櫻桃,生產果酒因免稅 額減免(免進口關稅及出口稅)) ,且是掛MIT , 亦會取代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之出口食品。 上述兩種情形下之台灣出口食品出口值為724億元。
管制性產(食)品出口值
管制性產(食)品出口值(續)
自經區對台灣農業部門影響評估(續) 第三種影響:從中國所進口之管制農產品所生產之 非管制食品(如進口鳳梨,生產鳳梨罐頭) ,且是 掛MIT,會取代用台灣農產品為原料之出口食品。 第四種影響:從中國所進口之非管制農產品所生產 之非管制性食品(如進口可可豆,生產可可粉、冰 淇淋、巧克力),且是掛MIT,會取代用台灣農產品 為原料之出口食品。 上述兩者情形之台灣出口食品出口值為69億元。 若非管制性產品進入國內且原料全部改採使用國外,台灣農業部門一年產值將大幅減少。
自經區對台灣食品加工業的影響 對食品加工業而言,在自經區生產的食品加工業者因為從土地、原料及租稅等因素而大量降低成本,未來可能會增加出口值。目前近6,000億元的食品產值中有12%左右是出口。但在自經區外生產的食品加工業者將受到衝擊。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批發服務業等開放程度
服貿協議對糧食安全的影響 糧食安全包括數量及品質(食品安全) 。 2010年糧食安全議題已提昇至國家安全層級,兩岸服貿開放糧食的通路經營權,是否和糧食安全相互衝突? 此服貿協議中國對於糧食(糧食、植物油、食糖,…以至化肥)等產品的銷售皆是對方控股,此是基於糧食安全。 然而台灣對中國從批發(排除農產品批發市場之開放)、倉儲(含冷凍及冷藏)至零售以至餐飲皆是採甲類開放模式(即獨資合資合夥或設分公司) ,請問台灣的食品安全安在?! 台灣的糧食安全安在?!
「自由經濟示範區」和「服務貿易協議」加乘效果 「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規劃進駐業者所需農產品原料來自全球(含中國),加工實質轉型後以MIT品牌內外銷。 農工原料及貨品輸入免徵關稅、營業稅和貨物稅,經加工外銷100%免稅、外銷及內銷10%免徵營業稅(此為其商品自由化之優惠);再結合便宜的土地取得。 搭配服貿協議台灣對中國從批發、倉儲(含冷凍及冷藏)至零售以至餐飲業的全面開放。 兩者的結合是產製銷一體的結合,未來台灣全民所吃的食品從飲料(紅綠茶柳丁汁)、調味食品(醬油花生醬)已無分辨何者是真正的台灣製造之產品。
對台灣防疫檢疫及食品安全的影響 1996/97的口啼疫代價慘重,此由中國走私引起。 台灣目前輸往中國有22項水果,但雙方所訂的農藥殘留標準有差異,也就是說在該22項水果中,我國已核准登記使用的農藥並訂有殘留標準一共有657種,但中國僅僅訂有161種,在未訂有殘留標準者輸往中國時,便不得檢出,導致水果輸出的障礙。 目前中國在動物傳染病有: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非洲豬瘟、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新城病等疫區。在植物疫病害蟲有:甘藷象鼻蟲、柑桔鱗皮病、馬鈴薯癌腫病、柑桔大實蠅、番石榴果實蠅、香蕉條紋病、光肩星天牛、桃蛀果蛾、火傷病等,因此包括牛、羊、豬、雞、鴨、鵝、蘋果、柑橘、桃、李、梅、梨、棗、香蕉、番石榴、馬鈴薯、甘藷等動植物及其產品,未來兩岸開放,對我國農業可能會造成不小的影響。
台灣農業部門對自經區的提問 「自由經濟示範區」要替農業部門加值,請問示範區設立後的台灣農業產值是否會增加? 那些的農產品產值會增加? 農民的收益是否會增加? 「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規劃進駐業者所需原料來自全球(含中國),提供業者具有價格、產量及品質優勢的原料。考量地域、同質性及運輸成本,此會讓台灣充斥中國原料台灣製的產品。那這樣對台灣農業是正面還是負面?
台灣農業部門對自經區的提問(續) 請問現有的農業產值中,有多少農產品是做加工用? 比例為何? 如花生、水果、蔬菜和茶等產品。(當知道目前國內每一農產品的加工佔生產比例後即可得知自經區的影響) 請問農委會主委若是食品加工業者,來自中國的農產品原物料比台灣便宜,依據自經區條例,可讓這些中國原物料進至示範區,基於成本考量,請問最後的原物料是否是從國外(含中國)進口? 若成立,那以做為原料加工的台灣農產品將無人採購而產量、產值和農民就業皆會受影響。
台灣農業部門對自經區的提問(續) 從國外進來之原物料經自經區生產後,以MIT內外銷,請問是否該標示原物料來源國? 若是國外之農產品原料,如何做產銷履歷? 如何明確做到管制農產品所生產的管制食品全部外銷? 若加工後,不受管制的產品內銷,如利用中國花生所提煉的花生油可內銷國內,那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如何照顧?
自經區的其他影響 因中國農產品因農藥及化肥使用和土地重金屬等安全比國內農產品品質低,其做為食品原料所生產之食品將會對消費者產生安全上問題。 自經區將使得食品加工業獲利,而台灣農民受損,將造成更嚴重的所得差距及農業部門與非農業部門的所得差距。
建議—自經區議題 若要農業加值,建議示範區之農業原料規範某一比例是來自於國內農產品。 建議要標示原料來源國。 建議自經區所生產產品全部外銷。 建議農委會要研擬對策管控中國進口原料。 建議農委會要研擬對策如何避免自經區產品直接流通到國內市場。 建議農委會推出台灣農產品與加工業結合之產業鏈政策。
建議(續) 請瞭解台灣農產品的特色來研擬其加值計畫,最後落實到真正農民的收益之提升,以及消費者安全農產品的消費。 台灣農業有其特性(如受限土地面積) ,無法像工商業產品擴大規模外銷,其重要在提高農業在生產、生態及環境和文化的貢獻而只有產值。 請瞭解台灣農產品的特色來研擬其加值計畫,最後落實到真正農民的收益之提升,以及消費者安全農產品的消費。
討論 農產品是否該接受貿易自由化? 貿易自由化下農業部門如何因應及調適? 農業是全面的農業?
簡報完畢,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