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综合布线与安防系统管线设计 安防工程设计
4.4.1 综合布线系统的定义 过去,为一幢大楼或一个建筑群内的语音或数据线路布线时,往往是采用不同厂家生产的电缆线、配线插座以及接头等。 例如用户交换机通常采用双绞线,计算机系统通常采用粗同轴电缆或细同轴电缆。 这些不同的设备使用不同的配线材料,而连接这些不同配线的插头、插座及端子板也各不相同,彼此互不相容。一旦需要改变终端机或电话机位置时,就必须敷设新的线缆,以及安装新的插座和接头。
4.4.1 综合布线系统的定义 综合布线将语音、数据与监控设备的信号经过统一的规划和设计,采用相同的传输媒体、信息插座、交连设备、适配器等,把这些不同信号综合到一套标准的布线
4.4.1 综合布线系统的定义 综合布线是一种模块化的、灵活性极高的建筑物内或建筑群之间的信息传输通道。 包括建筑物外部网络或电信线路的连接点与应用系统设备之间的所有线缆及相关的连接部件。 综合布线由不同种类和规格的部件组成,其中包括:传输介质、相关连接硬件(如配线架、连接器、插座、插头、适配器)以及电气保护设备等。
4.4.1 综合布线系统的历史 美国电话电报(AT&T)公司的贝尔(Bell)实验室的专家们经过多年的研究,在办公楼和工厂试验成功的基础上, 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率先推出SYSTIMAXTMPDS(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 现时已推出结构化布线系统SCS。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11-2000命名为综合布线GCS(Generic cabling system)。
综合布线是一种预布线,能够适应较长一段时间的需求。 4.4.1 综合布线系统的定义 综合布线是一种预布线,能够适应较长一段时间的需求。
4.4.2 综合布线系统的组成 综合布线系统应是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应能支持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业务需要。 4.4.2 综合布线系统的组成 综合布线系统应是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应能支持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业务需要。 综合布线系统可划分成六个子系统, 其中三个子系统:配线(水平)子系统;干线(垂直)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 外加三个部分:工作区、设备间、管理。
4.4.2 综合布线系统的组成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 工作区应由配线(水平)布线系统的信息插座延伸到工作站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电缆及适配器组成。 一个工作区的服务面积可按5~10m2 估算,或按不同的应用场合调整面积的大小。 每个工作区至少设置一个信息插座用来连接电话机或计算机终端设备,或按用户要求设置。 工作区的每一个信息插座均应支持电话机、数据终端、计算机、电视机及监视器等终端的设置和安装。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适配器的选用: 1)设备的连接插座应与连接电缆匹配。不同的插座与插头应加装适配器。可以用专用电缆或适配器; 2)当开通电信接入业务时,应采用网络终端或终端适配器;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适配器的选用: 3)在连接使用不同信号的数模转换或数据速率转换等相应装置时,宜采用适配器;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适配器的选用: 3)在连接使用不同信号的数模转换或数据速率转换等相应装置时,宜采用适配器; 4)对于不同网络规程的兼容性,可采用协议转换适配器;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适配器的选用: 5)各种不同的终端设备或适配器均安装在信息插座之外,工作区的适当位置。根据工作区内不同的电信终端设备可配置相应的终端适配器。 6)在配线(水平)子系统中选用的电缆类别(媒体)不同于设备所需的电缆类别(媒体)时,宜采用适配器;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信息插座的安装: 1)安装在地面上的信息插座应采用防水和抗压的接线盒;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信息插座的安装: 1)安装在地面上的信息插座应采用防水和抗压的接线盒; 2)安装在墙面或柱子上的信息插座底部离地面的高度宜为300mm; 3)安装在墙面或柱子上的多用户信息插座模块,或集合点配线模块,底部离地面的高度宜为300mm。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的电源: 1)每1个工作区至少应配置1个220V交流电源插座; 4.4.2.1 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的电源: 1)每1个工作区至少应配置1个220V交流电源插座; 2)工作区的电源插座应选用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保护地线与零线应严格分开。
4.4.2.2 配线(水平)子系统 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信息插座至楼层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或光缆、楼层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
4.4.2.2 配线(水平)子系统 配线子系统的设计: 1)根据工程提出的近期和远期的终端设备要求; 4.4.2.2 配线(水平)子系统 配线子系统的设计: 1)根据工程提出的近期和远期的终端设备要求; 2)每层需要安装的信息插座的数量及其位置; 3)终端将来可能产生移动、修改和重新安排的预测情况; 4)一次性建设或分期建设的方案;
4.4.2.2 配线(水平)子系统 配线子系统应采用4对对绞电缆,在需要时也可采用光缆。 4.4.2.2 配线(水平)子系统 配线子系统应采用4对对绞电缆,在需要时也可采用光缆。 配线子系统根据整个综合布线系统的要求,应在交接间或设备间的配线设备上进行连接, 以构成电话、数据、电视系统并进行管理。 配线子系统的配线电缆或光缆长度不应超过90m。在能保证链路性能时,水平光缆距离可适当加长。
4.4.2.2 配线(水平)子系统 信息插座应在内部做固定线连接。 4.4.2.2 配线(水平)子系统 信息插座应在内部做固定线连接。 配线电缆可选用普通的综合布线铜芯对绞电缆,在必要时应选用阻燃、低烟、低毒等电缆。 信息插座应采用8芯模块式通用插座,或光缆插座。 配线设备交叉连接的跳线应选用综合布线专用的插接软跳线,在电话应用时也可选用双芯跳线。
4.4.2.2 配线(水平)子系统 1条4对对绞电缆应全部固定终接在1个信息插座上。不允许将1条4对对绞电缆终接在2个或2个以上信息插座上。 4.4.2.2 配线(水平)子系统 1条4对对绞电缆应全部固定终接在1个信息插座上。不允许将1条4对对绞电缆终接在2个或2个以上信息插座上。 配线子系统电缆安装穿管或沿金属电缆桥架敷设,当电缆在地板下布放时,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地板下线槽布线、网络地板布线、高架(活动)地板布线、地板下管道布线等安装方式。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和跳线以及设备间至各楼层配线间的干线电缆组成。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如果设备间与计算机机房处于不同的地点, 而且需要把话音电缆连至设备间,将数据电缆连至计算机房,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如果设备间与计算机机房处于不同的地点, 而且需要把话音电缆连至设备间,将数据电缆连至计算机房, 则宜在设计中选取不同的干线电缆或干线电缆的不同部分来分别满足不同路由话音和数据的需要。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建筑物有两大类型的垂直通道:封闭型和开放型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建筑物有两大类型的垂直通道:封闭型和开放型 封闭型通道是指一连串上下对齐的交接间,每层楼都有一间,利用电缆竖井、电缆孔、管道电缆、电缆桥架等穿过这些房间的地板层。 开放型通道是指从建筑物的地下室到楼顶的一个开放空间、中间没有任何楼板隔开,例如:通风通道或电梯通道,不能敷设干线子系统电缆。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下列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下列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1)电缆孔方式:通常用一根或数根直径10cm的金属管预埋在地板内,金属管高出地平2.5cm至5cm,也可直接在地板上预留一个大小适当的长方形孔洞; 2)管道方式,包括明管或暗管敷设; 3)电缆竖井方式:在新建时,推荐使用电缆竖井的方式。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水平通道一般采用预埋管或电缆桥架方式。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干线子系统水平通道一般采用预埋管或电缆桥架方式。 电缆桥架指钢制线槽带盖、槽内底部有电缆支架,也可不要支架,线槽不打孔,具有屏蔽作用。 管内装放大对数电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就为40% 〜 50%。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 〜 30%。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4对对绞电缆按截面利用率计算管子的尺寸。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干线电缆宜采用点对点端接,也可采用分支递减端接。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干线电缆宜采用点对点端接,也可采用分支递减端接。 应选择干线电缆较短,安全和经济的路由。宜选择带门的封闭型综合布线专用的通道敷设干线电缆,也可与弱电竖井合用。 点对点端接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接合方法,大楼与配线间的每根干线电缆直接延伸到指定的楼层和交接间。 分支递减端接是有1根大对数干线电缆足以支持若干个交接间或若干楼层的通信容量,经过电缆接头保护箱分出若干根小电缆,它们分别延伸到每个交接间或每个楼层,并端接于目的地的连接硬件。
4.4.2.3 干线(垂直)子系统 缆线不应布放在电梯、供水、供气、供暖、强电等竖井中。
4.4.2.4 管理子系统 管理应对设备间、交接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示和记录。
4.4.2.4 管理子系统 1)规模较大的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简单的综合布线系统宜按图纸资料进行管理,应做到记录准确、及时更新、便于查阅; 2)综合布线的每条电缆、光缆、配线设备、端接点、安装通道和安装空间均应给定唯一的标志。标志中可包括名称、颜色、编号、字符串、或其他组合; 3)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硬件均应设置不易脱落和磨损的标识,并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和图纸资料;
4.4.2.4 管理子系统 4)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均应表明相同的编号: 5)设备间、交接间的配线设备宜采用统一的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 4.4.2.4 管理子系统 4)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均应表明相同的编号: 5)设备间、交接间的配线设备宜采用统一的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 6)配线机架应留出适当的空间,供未来扩充之用。
4.4.2.4 管理子系统 在每个交接区实现线路管理的方式是在各色标区域之间按应用的要求,采用跳线连接。色标是用来区分配线设备的性质,分别由按性质划分的接线模块组成,且按垂直或水平结构进行排列。 综合布线系统使用三种标记:电缆标记、区域标记和接插件标记。其中接插件标记最常用,可分为:平面标识或缠绕式标识两种,供选择使用。 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应采用不易脱落和磨损的标识表明相同的编号。
4.4.2.5 设备间子系统 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对于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BD)。电话、计算机等各种主机设备及引入设备可合装在一起。 设备间内的所有总配线设备应用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 设备间位置及大小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规模、最佳网络中心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4.4.2.5 设备间子系统 设备间的设计: 1)设备间宜处于干线子系统的中间位置; 2)设备间宜尽可能靠近建筑物电缆引入区和网络接口; 4.4.2.5 设备间子系统 设备间的设计: 1)设备间宜处于干线子系统的中间位置; 2)设备间宜尽可能靠近建筑物电缆引入区和网络接口; 3)设备间的位置宜便于接地; 4)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30℃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20%至8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 5)设备间内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其面积最低不应小于10m2。
4.4.2.5 设备间子系统 设备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间应提供不少于2个220V、10A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4.4.2.5 设备间子系统 设备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1)机架或机柜前面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后面的净空不应小于600mm; 2)壁挂式配线设备底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00mm; 3)在设备间安装其他设备时,设备周围的净空要求,按该设备的相关规范。 设备间应提供不少于2个220V、10A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交接间 1.交接间的数目,应从所服务的楼层范围来考虑。如果配线电缆长度都在90m范围以内时,宜设置一个交接间,当超出这一范围时,可设两个或多个交接间并相应地在交接间内或紧邻处设置干线通道。 2.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于5m2,如覆盖的信息插座超过200个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3.交接间的设备安装和电源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4.交接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安装有源设备时,室温保持在13~30℃,相对湿度保持在20%~80%。 5.交接设备连接方式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对楼层上的线路进行较少修改、移位或重新组合时,使用夹接线方式;在经常需要重组线路时使用插接线方式。
4.4.2.6 建筑群子系统 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各建筑物之间的综合布线缆线、建筑群配线设备(CD)和跳线等组成。 4.4.2.6 建筑群子系统 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各建筑物之间的综合布线缆线、建筑群配线设备(CD)和跳线等组成。 建筑群子系统宜采用地下管道或电缆沟的敷设方式。管道内敷设的铜缆或光缆应遵循电话管道和入孔的各项设计规定。此外安装时至少应预留1~2个备用管孔,以供扩充之用。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直埋沟内敷设时,如果在同一沟内埋入了其他的图像、监控电缆,应设立明显的共用标志。 电话局来的电缆应进入一个阻燃接头箱,再接至保护装置。
4.4.3 综合布线的特点 1.兼容性 2.开放性 3.灵活性 4.可靠性 5.先进性 6.经济性
4.4.4 综合布线系统的范围 单幢建筑中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范围,一般指在整幢建筑内部敷设的通信线路,还应包括引出建筑物的通信线路。如建筑物内敷设的管路、槽道系统、通信缆线、接续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施(如电缆竖井和专用的房间等)。 建筑群体因建筑幢数不一、规模不同,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范围还包括各幢建筑之间相互连接的通信线路。
4.4.5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 4.4.5.1 综合布线结构
BD Building Distributor 建筑物配线设备 CD Campus Distrbutor 建筑群配线设备 FD Floor Distributor 楼层配线设备 TP Transition Point 转接点
4.4.5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 4.4.5.1 综合布线结构
交接 互连 使用接插线或跳线连接电缆、光缆或设备的一种非永久性连接方式。 不用接插线或跳线,一根电缆或光缆直接连接到另一根电缆或光缆及设备的一种连接方式。
4.4.5.1 综合布线结构 说明:a、b、c、d、e、f、g表示各相关区域缆线及跳线长度。 a + b + e ≤ 10m :水平子系统中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接插软线或跳线的总长度。 c + d ≤ 20m:在建筑物配线架或建筑群配线架中的接插软线或跳线长度。 f + g ≤ 30m:在建筑物配线架或建筑群配线架中的设备电缆、设备光缆长度。
4.4.5.3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指标 最低配置: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配置标准较低的场合,用铜芯对绞电缆组网。 (1)每个工作区有一个信息插座; (2)每个信息插座的配线电缆为1条4对对绞电缆; (3)采用夹接式交接硬件; (4)干线电缆的配置,对计算机网络宜按24个信息插座配2对双绞线,或每一个集线器(HUB)或集线器群(HUB群)配4对双绞线;对于电话至少每个信息插座配1对对绞线。
4.4.5.3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指标 基本配置: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中等配置标准的场合,用铜芯对绞电缆组网。 (1) 每个工作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信息插座; (2) 每个信息插座的配线电缆为1条4对对绞电缆; (3) 采用夹接式或插接交接硬件; (4) 干线电缆的配置,对计算机网络宜按24个信息插座配2对对绞线,或每一个HUB或HUB群配4对对绞线;对于电话至少每个信息插座配1对对绞线。
4.4.5.3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指标 综合配置: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配置标准较高的场合,用光缆和铜芯对绞电缆混合组网。综合型综合布线系统配置应在基本型和增强型综合布线系统的基础上增设光缆系统。 1) 以基本配置的信息插座量作为基础配置; 2) 垂直干线配置:每48个信息插座宜配2芯光纤,适用于计算机网络;电话或部分计算机网络,选用对绞电缆,按信息插座所需线对的25%配置垂直干线电缆,或按用户要求进行配置,并考虑适当的备用量;
4.4.5.3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指标 综合配置: 3) 当楼层信息插座较少时,在规定长度的范围内,可允许几层合用HUB,计算光纤芯数时合并计算,每一楼层计算所得的光纤芯数还应按光缆的标称容量和实际需要进行选取;如有用户需要光纤到桌面(FTTD),光缆可经或不经FD直接从BD引至桌面(其所用的光纤芯数不计入主干光纤芯数内),上述光纤芯数不包括FTTD的应用在内; 4) 楼层之间原则上不敷垂直干线电缆,但在每层的FD可适当预留一些接插件,需要时可临时布放合适的缆线。
4.4.5.3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指标 配线设备交接硬件的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电话的配线设备,宜选用IDC卡接式模块; 2) 用于计算机网络的配线设备,宜选用RJ45或IDC插接式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