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考点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电子信息分院 第3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培训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考点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电子信息分院 2011年9月14日
目录 一、笔试实施细则 二、笔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四、笔试考场规则 五、上机考场规则 六、考试违规处理(含考试工作人员) 七、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告知书 八、NCRE违纪舞弊考生登记表 九、有关考试的说明
一、笔试实施细则 1、开考前50分钟监考人员集中(2011年9月17日08:10到考务办公室集中,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3-1-1教室),公布监考人员工作位置和职责。监考人员领取本考场的笔试试卷(注:答题卡和论述题答题纸在试卷袋内)。领取时,要确认考试等级,并验明试卷封口完整,试卷袋无破损。如有问题,应会同考点主考共同处理,如有必要,须向上一级主管机构汇报。 2、开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要引导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进入考场。考生对号入座,要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放在课桌右上角。监考人员在开考前要逐一检查本考场每一个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是否齐全,核对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对证件不全的考生,可以签署协议书后参加考试,若其不能在考试结束前将证件送达考场,则答题无效。或照片和本人明显不符的考生,应按请他们离开考场,不得参加考试。 3、开考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袋,检查试题等级、份数、答题卡(答题纸)数量,核对无误后,向考生发放答题卡(答题纸),并指导考生正确填写答题卡信息、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提醒考生待答题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分发的试卷如果有误,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更换。
一、笔试实施细则 4、答题卡(答题纸)分发完后,监考人员完成以下几点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宣读) (1)宣读考场规则(见附十一); (2)特别提醒考生应在规定位置写清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允许在规定意外的地方书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否则试卷将被作废,后果由考生自负; (3)特别提醒考生答题卡(答题纸)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写明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将对应数字涂黑。切勿使用钢笔或圆珠笔涂代码数字,否则机器评卷时会发生误读; (4)特别提醒考生选择题的答案要用2B铅笔做在答题卡的上半部分,填涂答题卡时一定要用2B铅笔,否则机器评卷时会读不出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自负; (5)特别提醒考生填空题答案要做在答题卡的下半部分,做在试卷上无效。回答填空题时,只能使用钢笔或圆珠笔答题(对于采用网上评卷的级别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主观题,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四级论文题必须在答题纸上作答,在其他地方作答无效。 5、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监考人员指导考生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并提醒每一位考生注意拿到的试卷,是否和自己报考的等级相同,不同应立即举手,由监考人员进行检查,确实不符的应予以更换.; 6、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宣布答题开始,在考试进行中,考场前后位置应各有一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吸烟\做题\念题,不得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阅读书报,不得提前和延误考试时间.在考试时间内不得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一、笔试实施细则 7、开考超过45分钟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 8、监考人员应监视考生应试,坚决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发现考生违纪,应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并会同考点主考按规定处理。 9、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对于考生就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的询问,应当众答复。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1、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宣布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然后收取试卷。在收取试卷时,应逐一检查每份答题卡(答题纸)上准考证号、姓名书写是否完整,不完整的应要求考生立即补齐。同时检查试卷页数是否齐全。检查完毕后,方可让考生退场。(特别注意:所有带入考室的考试材料必须全部带回) 12、对于缺考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监考人员应在答题卡(答题纸)上写明准考证号,姓名处填写姓名和“缺考”,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对应代码和“缺考标记”涂黑,并在考场登记表和答题卡袋封面相应位置上填写清楚。
一、笔试实施细则 13、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卷按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排序,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卷分别装入响应袋内,并填写袋面的各项内容,监考人员签名后交回考点考务办公室。 14、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填写考场记录表及答题卡袋面空栏。考场记录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省级承办机构,一份留存半年备查。 15、考点考务办公室将各考场交回的试卷、答题卡再次检查,并将 答题卡袋口和试卷袋密封。试卷装袋保存。密封后的答题卡应按规定时间送至省级承办机构评阅。在未送往期间,按考试前试卷保存要求相同的方法保管。 16、在笔试考试时间内,考点主考应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值班,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如发现试卷或答题卡有缺页、漏印,可启封备份试卷或答题卡并作好详细记录。涉及考场内的备用试卷启用问题,由考点主考视情况决定。涉及考点间的备试卷调用,必须由省级考试承办机构统一调配。如考场发生违纪等情况,考点主考应及时作出处理,并作好相应记录。遇到重大问题,应立即通过电话与上级承办机构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取得联系。 17、在笔试时间内,考点主考应抽调适当人员在各考场间巡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一、笔试实施细则 18、考点主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在工作时都应佩带明显的胸标,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和考试期间划定的禁区。 19、考点考务办公室应准备好密封、装订答题卡袋的必要工具。 20、本次考试全部结束,全部试卷和备份(多余)答题卡由考点回收后,全部上交省级承办机构。考生试卷、答题卡、考场记录表、巡视员记录由省级承办机构留存半年备查,半年后统一销毁。
二、笔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日 期 XXXX年XX月XX日(具体日期分别为3月倒数第一个周六和9月份的倒数第二个星期六) 考生入场时间 日 期 XXXX年XX月XX日(具体日期分别为3月倒数第一个周六和9月份的倒数第二个星期六) 考生入场时间 8:30—9:00 开考时间 9:00 考试级别 二级 三级 四级 考试时间 90分钟 (9:00-10:30) 120分钟 (9:00-11:00) 工 作 要 点 及 操 作 规 程 笔试考试当天 8:00以前 考点接收试卷 1、考点接收试卷时必须至少2人在场。 2、接收时必须核对试卷袋数量和其上标明的试卷数量与级别、科目;并检查试卷封口是否完整和有无破损;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省级承办机构汇报。 (8¨10) 开考前五十分钟 监考集中 3、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考点主考指示,主考宣布各考场监考人员名单。 4、核对钟表。 领取试卷 5、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核对试卷袋包装封面上印制的考试级别、试卷份数是否满足本考场的要求;检查试卷袋的密封情况。 6、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办理签收手续后,佩带规定标志胸卡,持试卷袋及考场座位表等考试资料直达考场。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过程中,两名监考员必须一同前往。到达考场后,检查、整理考场。
二、笔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8¨30) 开考前三十分钟 组织考生入场 第一次打铃 7、组织考生入场。监考人员乙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片是否与本人相符,检查《准考证》上考点名称和考场号是否与本考点、考场号相符,指导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规定的位置签字,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违禁物品入场。 8、监考人员甲保护试卷,指导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8¨45) 开 考 前 十 五 分 钟 启封试卷,发卷、指导考生填涂个人信息 第二次打铃 9、监考员甲先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再当众启封试卷袋,检查试卷与试卷袋上标明的科目名称是否相符,是否为当场考试试卷,并清点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的份数是否有缺少。如试卷有误,不得分发,应立即报告主考处理;如试卷无误,监考员乙可分发答题卡。 10、监考员甲监控考场,保持考场安静。并宣读《考场规则》。 11、监考员乙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姓名、准考证号用圆珠笔或钢笔书写,并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采用网上评卷的级别,必须采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 12、监考人员甲将试卷的名称、页数、大题数、考试的起止时间写在黑板上,并做好发卷准备。 13、8:55,监考人员甲开始发放试卷。提醒考生核查收到的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级别、语言、类别是否相同;并提醒考生检查所领到的试卷是否有缺页、缺题、印刷不清等问题。 14、监考人员乙监控考场纪律。
二、笔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9:00) 正式开考 宣布考试开始 第三次打铃 15、开考统一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甲宣布考试开始。 16、监考人员甲逐一核验考生的准考证、合法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准考证以及答题卡上填涂的准考证号是否一致;考生的填涂是否规范。若有问题,立即查明并处理。监考人员乙监控整个考场,并负责检查迟到考生证件,安排其对号入座。 17、上述工作结束后,监考人员要坚持一人在考场前、一人在考场后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延误考试时间。 18、考试过程中,若发现有考生违纪舞弊的,要立即指出并制止,然后收集有关违纪舞弊材料,由监考人员乙如实地将其准考证号、姓名、违纪舞弊事实填写在《违纪舞弊情况登记告知书》、《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考生在规定的地方签字。若考生拒绝签字时,监考人员乙要写明考生拒签情况,两名监考人员及主考应同时在《违纪舞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和《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上签字,作为对考生违纪舞弊事实和告知行为的证明。 19、考试期间,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考试试卷带出考场。 开考十五分钟后 禁止考生入场 20、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开考四十五分钟后 允许考生离场 给缺考考生填涂答题卡 21、监考人员甲按要求给缺考考生填涂答题卡,并填写试卷袋封面: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将缺考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相应栏目内,用2B铅笔填涂与准考证号码相对应的信息点,并填涂“缺考”标记 ▲在答题卡袋的“缺考证号”一栏填写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 ▲在其他空白答题卡的正面中间位置写上“空白”二字。 22、开考四十五分钟后,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二、笔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考试结束 宣布考试结束; 收取试卷、答题卡 组织考生离场; 24、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令考生停止答题。 25、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继续注视考生,如发现考生继续答卷或带走试卷的,应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按违纪处理。监考员乙到各考生桌面上验收试卷、答题卡、答题纸。 26、监考员甲负责再次清点、整理试卷,并将答题卡按照准考证从小到大顺序装入答题卡袋。验收无误后,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考 试 收 尾 装 订 密 封 27、两名监考员立即将上述材料送到考务办公室交由考务负责人核查,核查无误后,办理清点、交接、签字等手续。从考场到考务办公室过程中,两名监考人员必须一同前往。 28、装订密封答题卡。(注意:不得破坏答题卡的完整性) ▲监考人员甲将填涂好的《缺考登记卡》放在收齐的答题卡最上面。注意:二级、三级:直接把答题卡装在答题卡袋内,经考点主考验收后用密封条密封答题卡袋;四级:分答题卡和答题纸。把答题卡直接装在答题卡袋内,经考点主考验收后用密封条密封答题卡袋;把答题纸整理整齐后,先用包头纸把有考生姓名等信息的一端包起来,再用装订线孔装订好,并填写包头纸上各信息栏,最后经考点主考验收合格后,装入答题纸袋,再用密封条密封答题纸袋。 29、整理、装订试卷。监考人员乙按考生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试卷。经考点主考清点数量无误后,直接装入各自的原试卷袋,并贴上密封条。 复核 善后 31、考点全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清点、密封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省级承办机构或指定地点;在此期间的试卷的保管、运送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3、监考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4、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应认真核对考试科目,确定是否当场考试试卷,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监考人员领取试卷等有关考试资料后直接进入考场。 5、监考员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 6、考生入场前30分钟,监考员领取试卷、“考场座位表”后直接进入考场。
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7、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监考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应报经主考同意,在接替人到达并交接完毕后,才能离开考场。 8、考生入场时,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如出现异常情况应迅速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作出处理。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 考生入场后,监考员必须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该考试的注意事项。 9、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和答题卡袋。试卷袋启封时,要先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如发现试卷袋或试卷有错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及时更换试卷,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10.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甲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的级别、科目、试卷的页数、考试的起止时间等内容,指导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正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
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1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能让考生开始答卷。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后45分钟内,不得让考生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注:开考后是否允许考生由各省级承办机构可以根据本省情况参照执行) 12、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向考生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13、监考员应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登记等手续。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 14、监考员监考时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避免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15、监考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未经省级承办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16、监考员在考场内要保持一人在考场讲台监视考场情况,另一人在考场后排监考。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闲聊、阅读书报、离场串岗、睡觉、抄做试题等)。 17、监考员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监考员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考试情况和试题内容,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纪行为。监考员违纪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8、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当众宣布离终场还剩15分钟,以提醒考生自己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1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保持安静、等待收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子。 监考员应依据座位序号(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分别清点、整理考生答题卡、答题纸和试卷。待审验完全无误后,组织考生离开考场。最后,再次检查“考场记录单”和“缺考等级卡”的填涂情况,对未完成的或错漏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20、监考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题卡交考点主考验收合格,并经签字后,密封。这此期间,不能漏装、错装或倒装。试卷及录音带必须如数上交考点主考。所有过程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四、笔试考场规则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磁盘,以及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计算器、手提电脑、PDA等辅助工具和其他物品;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4、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级别、种类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与监考员说明情况。 5、在考试铃响前,不准翻看试卷,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6、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四、笔试考场规则 7、考生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8、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圆珠笔或钢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 9、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采用网上评卷的级别,必须采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11、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铃响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处理。
五、上机考场规则 1、考生考前30分钟到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考生持持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磁盘,以及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计算器、手提电脑、PDA等辅助工具和其他物品; 3、考试入场前,抽签决定座位号(机器号)。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上;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如与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6、在自己核验无误后,进行正式考试计时。
五、上机考场规则 7、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员联系。 8、考生答题结束后,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并按监考员的要求在休息室等候,待监考员通知后,方可离开; 9、上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时间到将对系统进行锁定,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按监考员要求在休息室等候,待监考员通知后,方可离开考场;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11、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 12、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13、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处理。
六、考试违规处理 1、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机构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2、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命题教师及涉密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告知书
八、NCRE违纪舞弊考生登记表
九、有关考试的说明 1、本考点的考点代码为510038,考点名称为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2、考试期间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认真检查考生证件,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严防大面积代考替考和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发生,维护考点的声誉。 3、考试期间所有考试材料全部回收,不得让考生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室。 4、领取试卷请同一考室两位监考人员一同到考务办公室领取,领取后一同进入考室,任何人不得将试卷带离考试区域,严防试卷泄密。 5、在监考过程中要做好考生违纪舞弊的预防工作,告知考生违纪行为将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库。对违纪考生的处理要当场认定并告知考生,并做好违纪记载。 6、对考试期间证件不齐的考生,应要求考生到考务办公室办理手续,监考员可凭考务办公室的手续让考生先行参加考试,对考试期间不清楚的相关事项可向巡考咨询或到考务办公室咨询。 7、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一前一后监考,不能长时间出现一个监考人员在考室的情况,严禁出现考场内无监考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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