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法学硕士/博士 入学培养辅导会 教务办公室 2016.9
袋中材料 法学硕士 法学博士 1.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2016 年版); 1.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 (2016年版); 2.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事务 办理指南(2016年版); 3.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教学指导手册(2016级); 4.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学习计划表; 5.学生证; 6.校徽。 法学博士 1.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 (2016年版); 2.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事务 办理指南(2016年版); 3.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教学指导手册(2016级); 4.学生证; 5.校徽。
培养辅导会议程 迎新周重要事项提示 重点培养环节说明 辅导填写学生证
迎新周重要事项
1.个人学籍信息维护 硕士生:直接在表格上填写 →导师与本人签字 →交至教务办公室; (1)新生数据核对 登录“校内门户” →点击“业务办理” →选择“研究生院” →在“培养 办学籍”栏内找到“查询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 →核对所有信息 →填写“出 生地”、“家庭通讯地址”、“家庭邮政编码” →点击“保存”。 (2)学籍卡 登录“校内门户” →点击“业务办理” →选择“研究生院” →在“培养 办学籍”栏内找到“填写学籍卡” →核对所有项目真实、有效的信息 ,并仔 细核对 →如发现问题,本人或教务修改 →完全无误后,点击“提交” → 打 印一式两份,签字,交至教务办公室。 (3)学习计划表/培养计划表 硕士生:直接在表格上填写 →导师与本人签字 →交至教务办公室; 博士生:登录“校内门户”→点击“业务办理” →选择“研究 生院” →在“培养办教务”栏内找到“培养环节录入及打印” → 添加导师组成员及其他必要信息 →填写完毕后,保存提交 →打印, 导师组成员及本人签字 →交至教务办公室。
2.选课 网上选课时间:2016年7月5日—2016年9月12日(早8:30) 查询选课结果:2016年9月13日 补退选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6日(早8:30) (此阶段是更改选课操作的最后时间段,每位研究生务必 在此阶段内确认本人选课操作,逾期因未选或错选造成的后 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最终选课结果查询:2016年9月28日以后登录校内门户→ 业务办理→研究生院→培养办教务→查看在校成绩中查看。 请在导师指导下选课,非培养计划内的课程,请先将课程 添加至个人培养计划内,再选课。
3.外语免修 办理时间:9月5日—9月9日 办理地点:院系教务办公室(凯原楼107),或 外国语学院语言中心(外院109房间) 注意事项: (1)务必携带相关免修申请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须在右上角注明学 号、姓名、院系和本人联系方式)、学生证; (2)免修条件请详见研究生手册中《北京大学研究生外国语学习管理 办法》或到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 (3)不可以代办; (4)逾期不办理; (5)9月27日之后登录“北京大学主页—校内门户—北京大学综合信息 服务—学生业务—培养信息—在校成绩”查询。
4.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基本知识测试 (1)学生通过自学方式完成《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大纲》、 《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 规范指南》等文献的学习。 相关文献和资料,可从本人校内门户下载供学习使用。 (2)完成相关资料的学习后,学生需登录本人校内门户,选择 “业务办理-研究生院-培养办教务”模块中的“科学道德与学 术规范基本知识测试”,进入测试系统进行答题,答完请及时 保存,共50题,答对40题以上者为合格。 为保证页面正常显示,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
5.新生入学体检 新生体检是确认录取和获得学籍的重要条件。不按规定完成体检将 不能正常取得学籍。 所有大陆及港澳台学生均需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体检,否则不能完成 学籍注册。(注:硕转博新生、北京大学事业编制新生无须体检。) 体检不合格,应与校医院联系进行复检或签订相关协议。 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 理(签订协议、保留入学、取消入学等)。 怀孕的学生(需提供医院有效证明),由校医院保健科开具保留入 学资格证明,自报到之日起两周内(或体检不合格学校通知办理手续两 周内)按学籍异动规定,办理保留入学手续。(注:仍须完成个人信息 核对、填写提交学籍卡等事宜。) 校医院体检科联系电话:6275 8770。
7.其他重要活动及事项 导师见面会 & 入学手册上列明的事项。 6.正式行课 9月12日起第一周。 及时关注公共邮箱,调课等情况将及时发至公邮。 7.其他重要活动及事项 导师见面会 & 入学手册上列明的事项。
8.时间表 时间点 事项 完成要求 完成地点 9月7日 16:00前 学生证(纸质) 贴照片,填写完毕全部信息 凯原楼B103 9月9日 17:00前 新生数据核对(电子) 无误后,点击“保存” 个人门户 学籍卡(电子) 无误后,点击“提交” 学籍卡(纸质) A4纸,一式两份,签字确认 凯原楼107 硕博连读新生离校转单 所有部门离校手续完成 外语免修 达到免修要求,携带相应材料 9月11日 24:00前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基本知识测试 测试完成保存,成绩合格 9月19日 《法学硕士学习计划表》 填写完毕,本人、导师签字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系统填写完毕,A4纸打印, 本人、导师&导师组签字
重点培养环节
硕士生培养环节说明及要求 1. 学分要求(31学分) 2. 劳动:8小时,学院图书馆,提前预约 3. 论文写作:毕业生大会再详细讲 (1)公共必修课(4学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任选 + 外语/基础汉语 硕士生一外英语分为《国际交流英语视听说》(课程号61410520)、 《研究生英语影视听说》(课程号61410560)、《美国文化》(课程号 61410570)、《美式英语语音》(课程号61410580),以上四门任选一 门即可。 (2)必修课(15学分) (3)限选课(6学分):限定范围内选修 (4)任选课(6学分):只有专业相关的课程才计入学分 2. 劳动:8小时,学院图书馆,提前预约 3. 论文写作:毕业生大会再详细讲
博士生培养环节及要求 1.学分要求及构成(第2学期前) (1)公共必修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专业课 + 外语/基础汉语 博士生一外英语分为《研究生学术英语写作》(课程号61400500)、《研究生学术 英语听说》(课程号61400510),两门任选一门即可。 (2)专业必修课 + 专业限选课:法学前沿 + 法学专题研究 + 6学分限选课 2.教学实践(原则上在入学后第一年内完成,最晚不迟于第4学期) 3.综合考试、两篇读书报告(第3学期末前) 4.开题报告(第4学期末前) 5.预答辩 (第7学期末前) 6.两篇核心期刊(第8学期3月20日前) :作为必修课《法学专题研究》的考核内容, 逾期提交将不能获得必修课学分。 7.毕业论文(第8学期3月20日前) 8.答辩(第8学期5月份) 9.重点提示: (1)注意培养进度,时刻进行网录 (2)延期博士生的资助方案
其他教学培养环节
1.注册 每学期正式行课第一周(工作日) 在校研究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证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一般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 在学研究生不能按时返校注册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般需持当地证明),均须事先向所在学院教务 办公室请假,并同时报告导师或教研室主任。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 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是否发放、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如,一学期同时3门或以上必修、限选课不及格;经重修后累计两门次仍 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2)对于因出国不在校的研究生,一律先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报到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3)经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校后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 注册。 (4)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因工作需要出差等,应事先与导师沟通,经同意后通知院系教务老师, 回校后进行补注册。 (5)未按规定交纳培养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6)未按时交费但之后按规定补交费的研究生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所有学生(包括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将本年度学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 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财务部对交费的相关要求如下: 选择银行划款交费:请于规定日期之前将应交费用存入校园金穗卡内,学校将通过银行进行划款。 选择现场交费:请于学校规定的注册日或注册日之前(工作日),到学校财务部交费。 交费时间:上午8:15-11:15;下午13:15-16:15 交费地点:财务部(化学南楼)108室
2.课程相关 课程类型 必修、限选:70分及格 选修:60分及格 硕士:高级别课程多修学分可抵低级别课程学分,但一门课程学分不能两用。 必修、限选:70分及格 选修:60分及格 硕士:高级别课程多修学分可抵低级别课程学分,但一门课程学分不能两用。 注意事项 00、01、02、03、04、05 课程学分,以纸质教学计划中为准! 研究生一学期缺课三分之一以上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门课程成绩以0分 计。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应在考试前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缓 考申请表》。因病申请缓考须另附校医院证明,因事一般不能申请缓考。缓考 申请必须在考核前提交,并经任课老师同意和学生所在学院主管负责人批准; 全校性公共课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批准。获准缓考的研究生只能参加下一次 该门课程的考核。学校不另行安排研究生补考和缓考事宜。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必修课必须重新学习,选修课一般应重新学习, 经导师同意,也可改修其他选修课程。 研究生已选的课程,未按教师要求完成教学环节或未参加考试的,成绩以“0” 分记;未选上而参加旁听的课程,成绩不予登录。 学术规范:期末论文一稿二投。按规定:平时作业或期末论文有剽窃、抄袭 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该门课程以“0”分计。
3.学籍异动 异动类型 保留入学、恢复入学、休学、停学、复学、自动退学、延长学习年限、 提前毕业、硕转博等。 办理程序 登录“校内门户”→点击“业务办理” →选择“研究生院” → 在 “培养办学籍”栏内找到“填写学籍异动申请” → 根据实际情况,选 择异动类型 → 填写相关信息 → 提交申请 → 打印审批表 → 按顺序 办理各项签字、盖章 → 到研究生院(新太阳学生中心419)办理相关 手续。 适用情况及注意事项 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事务办理指南》(2016版)P11-14
4.奖助项目 种类 北大学业奖学金、专项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才斋奖学金、翁洪武 原创科研基金、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闳材奖学金、科学实践创新奖 助教、学术交流基金 国家公派留学、博士生短期出国(境)研究项目 评选规则 关注研究生院、法学院、校内门户通知
5.出访交流 在校研究生到国(境)外参加学术活动和进行学术访问,无论经费来 源,均须于出访前办理北京大学研究生出访手续,该项手续不予补办。 除学院、学校已备案项目,研究生在学期间不得出国攻读学位。 办理程序 登陆“校内门户”填写相关信息 → 打印《申请表》,按顺序办理各 项签字签章 → 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登陆校内门户查看研究生院 审核结果 → 审核通过,持出访申报表原件、复印件和邀请函复印件至 新太阳中心105盖章,并完成后续手续。 出访3个月以上,须同时办理学院出访手续(学工网下载)。 可申请研究生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在学期期间原则资助一次) 类别:参加国(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在国内召开的高 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本专业领域内高水平国际暑期(冬季)学校 范围:机票费用、交通费用、会议注册费、签证(注)费
6.火车票优惠卡 7.办理各项证明 8.毕业相关 一年4次,每年九月注册时充值 消磁后,可至教务办公室补卡 每年寒暑假放假前检查好,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乘车区间变更 7.办理各项证明 中英文成绩单、中英文在学证明、答辩通过证明等 7*24,“北京大学研究生自服务系统自助终端”上自助打印,收费 目前:新太阳学生中心一层阳光大厅、新太阳学生中心105、深圳研究生 院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区 未来:校本部各教学楼、宿舍、图书馆等 8.毕业相关 新增论文查重等环节,毕业生大会上重点讲解
9. 教务办公室发布通知途径 (1)学院网站 “招生”、“教学”栏目 (2)公邮 法学硕士:lawmaster2016@163 9.教务办公室发布通知途径 (1)学院网站 “招生”、“教学”栏目 (2)公邮 法学硕士:lawmaster2016@163.com; 法学博士:lawdoctor2016@163.com; (3)班委 10.请大家认真阅读学校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填写学生证
专业名称 法学硕士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 法学(知识产权法) 法学(商法) 法学(国际经济法) 法学(财税法学) 法学博士 法学理论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 法学(知识产权法)
预祝各位同学学业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