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徐晓航 2010.07.13 Email: xiaohangxu@126.com hnajwhc@126.com 密码:63861722 Blog:http://www.blog.163.com/xiaohangxu@126/ 或搜索百度、Google:xiaohangxu 或xiaohangxu@126的博客
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 范围?关系? 监督?管理
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2.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3.我省化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4.近期几项工作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三结合”——政府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 “四结合”——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国务院1993年50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 “五结合”——“国家监督,部门负责,企业自律,职工维权,中介服务”
1.1监督还是管理 劳动保护管理——建国初期 劳动安全监察——上世纪80年代。代表政府的独立的第三方监察,没有管理的意思,工作重点是对于劳动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察; 安全生产监管——上世纪末。加进去了管理,工作重点也从劳动过程中的监察扩展到包括人、机、环境在内的全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将安全部门划归经济贸易部门,不久以后成立单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1监督还是管理 运动员和裁判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政府监管的复杂性——管什么?如何管?管到什么程度?管到什么时候?不缺位,不越位。 是不是管的越多、越细越好? 经济在宽松环境中发展起来,安全? 体制? 职责------可以糊涂,我们不可以。
1.2综合监管和直接监管 监管三处职责: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省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省政府意见、工作会议、工作要点:化工、医药 行业的概念,是一个竖的概念 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 1.2.1直接监管:化工、医药 省政府意见、工作会议、工作要点:化工、医药 行业的概念,是一个竖的概念 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 非危险化学品企业:考虑生产企业,经营和使用不考虑。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化工、医药(生产) 依据:基本是原来化工厅管的范围。 括号里的除外,其余的就是我们的监管范围。 C 制造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67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轻工,二处) 2664炸药及火工品的制造 民用爆破物品(国防科工委) 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处) 27 医药 29 橡胶制品业 291-294 用于生产的 用于生活的(轻工,二处) 30塑料制品业(轻工,二处) 28化学纤维制造业(纺织,二处) 依据:基本是原来化工厅管的范围。 括号里的除外,其余的就是我们的监管范围。 参考国家统计局网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危险化学品——类别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6号令《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危险化学品; 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 C 制造业 化工、医药 25 石油加工、炼焦 建材、冶金、机械制造等多行业 D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0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作为化学原料的 冶金行业 城市燃气(建设部门) 天然的,未加工的气体(一处) 危险化学品经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6号令《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五条 焦化、氧气及相关气体制备、煤气生产(不包括回收)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横的,涵盖所有行业 危险化学品范围: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去掉:柴油 专家论证:该叫什么名字。 是不是危险化学品:不论证、不鉴定、不研究
直接监管的业务范围: 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1.2.2. 综合监管 国家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省局三处职责: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分工依据:危险化学品条例 交通部门负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包括车载终端、卸载基地等 公安部门负责的流通买卖 环保部门的废弃物处理 农药管理部门对灭鼠药生产企业的监管 省政府意见
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化工、医药—— 没有综合监管职能,只有分工协作 化工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信 工信部门:企业娘家 企业的家事:内部要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艺、技术、安全措施,还有企业兼并整合、淘汰落后等等。 安全监管部门:我们的管理可能最主要的是外部管理了,行业准入、安全标准等。
1.3事故统计——危险化学品事故 概念: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事故(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调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安监管司办字[2004]50号) 事故存在于所有行业之中; 化工行业的的事故不一定都是危险化学品事故。
化工事故——趋势 2009年全国发生83起危化品事故,死亡149人。而11家中央化工企业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5起,死亡54人,其中既有危化品事故,也有其他事故。 今年前两个月,化工行业发生事故27起,死亡28人,同比增加5起、17人,分别上升125%和154%。
1.4.部门分工 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管理(工业和信息部门) 政府部门的职能调整——分工 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发展、工业信息、交通、公安、环境等十几个部门 省政府意见:初稿
1.5 化工行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省政府意见:(三)建立和完善化工行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安监部门给政府打报告,由政府批复同意。 联席会议由安监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发展、公安、工信、交通、环保、质监等部门参加。 也可以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召集。 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审议各部门提出的建议,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察工作。
1.6联合执法 去年我们和商务厅一起搞了两次加油站的检查。 工信厅协调,联合搞些行动,比如省政府若干意见中提到的清理核实淘汰的化工生产装置。 焦作市 “6.14”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后,我们以省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通知》,在打击非法这一块,就是要求政府组织,工商、公安牵头和我们联合行动。
2.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原则 责任大,风险大,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 责任无限大,权利无限小。 没出事故管不住企业;出了事故只能管住我们。 有三批人:累倒一批,吓跑一批,进去一批。 自留地;别人田。 责无旁贷;应付形势的。 业务;政治。
2.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察指导意见》(豫安监管三〔2009〕433号) 四个原则:企业主体;属地监管;重点监察;分级监察 规范我们的执法监察行为 最主要——规避安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风险。
2.1企业主体原则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政府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主要是说我们的检查不能代替企业检查。工作不能代替。责任也不能代替。
2.2属地监管原则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2004】52好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中央驻豫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4】98号) 根据省局《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意见》(豫安监管【2010】28号)
豫安监管三433号 属地监管的原则: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就是属地监管,在省辖市。 省管和中央驻豫单位的许可是省局,但是监管是属地。 许可过程中要求邀请市县参与。 监察中发现问题,可以处罚,也可以提请省局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
2.3重点监察原则 2.2.1监察范围: 433号文界定为取证企业,非法企业不考虑。
打击非法生产问题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 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四条 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豫安委【2010】9号) 十八、省工商局 (二) 依法监督管理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活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
打击非法生产问题 《安全生产法》54条,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打击非法生产问题 公安部门查处,工商部门处罚。 不知道——没有办法 知道了——有所表示 发指令、处罚 最主要的是提请当地政府关闭,或者移交工商部门
打击非法生产问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通知》(豫安委办〔2010〕25号 各级政府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2010年安全发展行动计划》(豫政办 〔2010〕39号)要求,组织工商、公安、安全监管、质监等有关部门,加大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力度。
2.3.2.监察方法 (1)检查频次: 计划检查的概念。按照433号文分级,制定监察计划,满足文中要求的频次; 检查计划的制定——24号令第六条,就是要根据自己的人员数量企业的安全状况和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情况来制定计划。 坚持按计划检查,减少额外的运动式的突击检查。
2.3.2.监察方法 (2)检查内容: 我们433号文引用了国家总局24号令第八条 18条全部都是检查企业如何做的,查企业是如何检查的,而不是直接到现场查隐患 第九条中说到,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 433号文:必要时现场检查
2.3.2.监察方法 (3)检查到位与否: 433号文:(三)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检查方式为:听取企业介绍;检查企业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查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台帐等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现场抽查。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监督检查。 不是全面检查 如果你查到了我没有查到,那是正常现象,应该的;如果连我都查到,你还没有查到,我应该处罚你
2.3.2.监察方法 (4)处理是否到位: 433号文:(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进行处罚。检查出的安全问题涉及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应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报告或向有关部门移交。 433号文只写到处罚。没有别的, 涉及其它部门的,比如非法生产。比如交通、公安、环保等,我们只要移交或者报告政府就行了。
2.3.4 分级监察的原则 433号文:(四)分级检查原则。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危险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将企业分为一、二、三、四个级别,并针对不同级别制定年度执法监察计划。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河南省2010年安全发展行动计划》(豫政办 〔2010〕39号 )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分类管理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考核、分层管理”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分类认定制度,把全省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A、B、C、D四个等次。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变更制度,按照分类变更条件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改善情况,及时作出分类变更。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制度,巩固A类、提高B类、整顿C类、取缔D类。
2.3.4 分级监察的原则 目的: 按照级别不同制定执法计划 整顿后进,鞭策和提高中间,表彰和巩固先进的目的 目前我省企业的分级情况,二三级的占绝大部分。符合我们的实际情况,一级的不多,四级的极少 按照我们的规定级别越低,监察越严格,越频繁 企业聘请专家检查的指导意见:也是根据企业的分级情况决定专家的检查频次 对于较差的企业重点监察 促进四级企业的转换晋级
3.我省化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3.1化工产业的合理规划 1)省政府意见(十五)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布局。按照“产业集聚”、“集约用地”和“安全环保”的原则,各级政府要确定化工园区(集聚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安全、环保设施。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 政府来做,发改委牵头;河南省首批180个产业集聚区,涉及化工38个。 化工园区(集聚区)、专门区域。不一定是单独的化工园区。
3.1化工产业的合理规划 2)规划编制内容 本地区要不要发展化工?不主张在大城市、人口集中地地方发展化工。不是每个县、区都要发展化工。 发展什么样的化工?主导产业细分:精细化工、煤化工 在什么地方发展化工? 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要求?
3)省政府意见:以后新建的危险化学品都进化工园区(集聚区) (十五)。自2010年7月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方,原则上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备案、审批、核准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再受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申请,环保部门不再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
4)现有企业逐渐迁入园区(十五) 发展方向:我们以后逐渐要做的事 首先考虑:安全距离不足的企业的搬迁选址,必须在园区(集聚区)内。 争取: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5)(十五)不允许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园区安全距离内规划影响安全生产的项目。 为企业提供政策依据——原来安全距离还够,但随着城市发展,周边盖了不少房子,距离又不够的一些化工企业。 针对规划部门写的,不允许他们这样规划。
6)(十)化工医药企业、化工园区(集聚区)及化工经营市场的应急救援要求 这是我们应急救援中心写上的,由他们提出具体要求。 安科院魏总还讲。
7)推进化工经营市场专业化。 (十六)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化工经营市场建设,实现化工产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专库储存、专业配送的目标。 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对于已经存在的或者说自然形成的,要积极引导,争取合法化,争取有合理的规划、整改,纳入我们的管理范围。
8)(十七)要求对化工园区(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进行整体安全评价,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正在搞化工园区安全管理调研。现在正在让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给我们写评价导则,下一步将提出具体要求。 谁是被评价单位,园区的管委会或者园区的开发公司之类。可以积极协调。 谁来做评价,我们的考虑评价机构应该层次高一些,起码是甲级,但我省的甲级全都没有做过,所以最开始的时候我们主张国家一流的评价机构来做,最好是国家总局的直属机构。比如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他们做了很多。
3.2.严格准入 (十八) 对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未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未经过正规设计、未按期达到安全标准化标准、未按期完成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化工工艺视频、监测报警、自动控制改造的单位,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企业的基础工作——强制性要做的。 分别都有完成的时间节点。
3.2.1从业人员素质 省局《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豫安监管危化〔2009〕162号)的要求。学历、专业、工作经验,在审查中严格把关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不仅是证书 和分管技术负责人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2.1从业人员素质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涉及硝化、氯化、氟化、氨化、磺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等危险性较高反应工艺,且直接进行高温高压、放热、深冷、裂解、聚合、有机合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分离、自动控制等操作的人员。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焊工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附件 特种作业目录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其它岗位作业人员
3.2.2安全生产标准化:具体时间表 (五)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凡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在2010年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2012年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 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要在2012年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3.2.2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标准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氯化石蜡、甲醛、甲醇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和考核评价标准》(豫安监管三〔2010〕107号) 合成氨、氯碱、涂料三个行业实施指南和考核评价标准 通用的《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实施指南(试行)》、《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
3.2.2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标准 (AQ 3010-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通用规范》——强制性标准 国家总局刚刚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推荐性标准 “1 范围 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企业还可以提出细分行业的实施指南和考核标准(如洛阳石化总厂——炼油行业)
3.2.2安全生产标准化:说明几点 (一)考评机构由省辖市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但必须符合文中的条件: 1)有评价或体系认证的经历。评价或认证资质 2)有6名考评人员。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颁发的考评人员证书。 3)目前由省辖市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等到国家考评机构认证的有关法规出来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执行。
3.2.2安全生产标准化:说明几点 (二)考评中如果有已经颁布的实施指南和考评标准,可以遵照执行。如果所在行业没有,可以执行通用的实施指南和考评标准,也可以企业自己制定,报省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三)可以和体系认证同时进行。可以让体系认证的机构在给企业认证的同时,把标准化一块做了。 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还是HSE,都比标准化要求高,现在的标准化规范也是体系认证的一套做法。
3.2.3危险化学品登记 7月6日上午总工、法规处、一处、三处联席会议:讨论登记遗留问题:企业关门,人都找不到,危险化学品不去登记的情况、决定: 一、超过三个月未申请,不管是不是还在评价报告备案阶段,一律注销。现在我们已经公告注销了150多家。 二、对已经受理(含省辖市受理),但长期没有许可,使许可证超期的,催促在行政许可规定时限内办理。无非是许可和不许可。 三、对于许可证未到期,或已到期三个月以内未提出申请的: 1.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由企业出具说明,可以直接注销; 2.当地政府已经关闭的,由政府出具有关材料,直接注销; 3.其余的审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如果不具备就进入吊销程序。
3.2.4 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八、九) 2010年底前完成。否则作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依法查处 《关于做好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的意见》(豫安监管三〔2009〕268号) 事故调查处《关于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安监管调查【2010】114号)
改造的要求: 不仅是严格意义的自动化,还包括了可能产生中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泄漏的场所的视频和泄漏数据的监控和报警装置。 不仅是首批已经公布的15类危险工艺,即使是15类以外,只要认为是危险工艺,都应该进行改造。 已经公布的15类危险工艺的改造,不局限于国家公布安全监控措施:凡是有有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泄漏的场所,全部都要求加装检测报警装置。 重大危险源的视频和数据监控也一并考虑
资质和监督检查 268号文:“自动化控制改造方案由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科研或相关技术单位编制” 268号文:建立在对企业信任的基础上的。方案编制、施工、验收都是企业自己独立完成,完成以后书面报告安全监管部门。 安全监管部门:服务;专项监察
3.2.5没有正规设计的单位要重新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按照设计施工改造。(十八) 《关于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与改造的通知》(豫安监管三〔2010〕100号) 相关企业必须在2010年底前,完成设计改造工作。从2011年元月1日开始,将设计改造纳入下一轮安全评价和安全许可证延期换证的审查内容,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相关安全许可不予受理。 年底纳入许可,也就是说从明年元月1日起,申请延期换证的单位必须完成这项工作,否则不予许可。 改造主体是企业,安全监管部门仅仅是验收。
3.2.6 企业主体责任——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1)对于企业 省政府意见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对于企业 国办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和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原化工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区十四个不准” “操作工六严格”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安全用电十不准”等禁令。
1)对于企业 省政府意见:(十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聘请本行业有关专家和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按规定报告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将排查隐患落实到企业,而不是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 形成隐患排查制度,不是突击式的安全检查。常态化。 依靠专家弥补企业技术力量不足。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指导意见》(豫安监管三〔2010〕4号)
2)对于政府。 两个主体,两个等于没有主体。 主体只有一个——企业。 最重要的是不能管得太宽,太细,越俎代庖。 大企业内部管理:层层检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假如没有安全检查——
3)处罚力度 要加大处罚力度。开车就不敢闯红灯。 法规问题——发现隐患后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 新消防法取消了处罚前“限期整改”的前置条件,并且增加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了罚款幅度。 目前:第二次去复查如果不改一定要罚——王司长说
4.近期重点工作 关于做好化工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监管三函〔2010〕11号) 落实豫政2010年29号文件要求进度情况企业填报表 地市工作进度综合表
4.近期重点工作 夏季高温季节——事故多发期 今年夏季——气候异常,北京地面温度:68℃ 2010.3.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通知 2010.7.16: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监管三函〔2010〕12号)
结束语: 坚冰已经打破 道路已经开通 雪来雨去尽心尽责最是那回眸一笑 春种秋收无怨无悔岂无端击鼓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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