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杨新育 副秘书长 2011年11月 2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政策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 3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为教育部直属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受政府委托,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事务。 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自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同时也接受国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机构的捐助。 5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职能 组织实施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有关工作 受政府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向奖学金 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制定管理规章,发挥基金使用效益 争取境内外捐赠、资助,拓宽基金来源 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为自费出国留学的中国学生提供服务与咨询 6
二、出国留学政策 出国留学方针: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 国家留学基金委在选派过程中强调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并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履行法律责任。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原则:个人申请、专家评审、 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 7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归情况统计表 A ‘standards integrator’ is needed to provide consistent guidance for Web services implementations.
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 计划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6,000名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中外合作项目(含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计划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16,000名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立项宗旨 配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 12
发展目标 培养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填补我国前沿学科及空白学科的人才缺口 打造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追踪国际发展前沿 重点支持的科研团队及学科专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选派办法 公开、公平、公正 “三个一流”,即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 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 面向学校、依靠学校、服务学校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选派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首期录取情况(2007-2011年) 年度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合计 博士生 393 2190 2273 2591 2772 10219 联培生 3563 2986 2729 2535 2476 14289 3956 5176 5002 5126 5248 24508
选派规模 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 联合培养博士生:3500人
选派范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选拔 联合培养博士生重点面向“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高校,由留学基金委与高校以签署协议方式确定各校选派计划。“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校相应学科专业的博士生亦可参与申请。
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领域 》。 各高校应结合本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国外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或一流学科专业。 留学目的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 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国外接受单位提供学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 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国外接受单位提供学费。 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专业基础、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发展潜力; 外语水平符合相应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 选派范围暂不包括: 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 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申请条件 申请类别与要求 攻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及应届本科毕业生 : ☆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条件 申请类别与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申请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类别与要求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突出表现;核心课程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申请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类别与要求 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国外指导教师 对国外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流导师 评审专家将对外方导师的资质水平进行评估
派出渠道 主要依托高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选派 可充分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合作项目(具体请查阅国家留学网)
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项目总览 (可利用派出渠道)
中比(瓦隆—布鲁塞尔法语区)优秀青年学者奖学金项目 序号 可利用合作项目 国别 留学身份 1 爱尔兰大学联合会博士生项目 爱尔兰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2 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博士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 3 奥地利科学基金会项目 奥地利 4 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博士生项目 比利时 5 中比(瓦隆—布鲁塞尔法语区)优秀青年学者奖学金项目 6 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博士生项目 德国 7 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博士生项目 8 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博士生项目
9 德国赛德尔基金会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德国 联合培养博士生 10 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 11 中法粒子物理实验室博士生项目 法国 12 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 13 法国图卢兹大学博士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 14 法国巴黎高科集团博士生项目 15 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UT-INSA)博士生项目 16 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博士生项目 17 国际水稻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菲律宾 18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博士生项目 芬兰
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博士生/博士后项目 19 荷兰莱顿大学博士生项目 荷兰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20 荷兰乌特列支大学博士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 21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生项目 22 荷兰鹿特丹伊拉斯姆斯大学博士生项目 23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博士生项目 24 中荷博士生人才培养项目 25 荷兰爱因霍芬科技大学博士生项目 26 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博士生/博士后项目 27 荷兰蒂尔堡大学博士生项目 28 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博士生项目 瑞典
29 瑞典皇家工学院博士生项目 瑞典 博士研究生 30 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博士生项目 西班牙 31 西班牙巴塞罗那自治大学博士生项目 32 西班牙马德里理工大学博士生项目 33 英国剑桥大学博士生项目 英国 34 英国牛津大学博士生项目 35 英国利物浦大学博士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36 英国斯旺西大学博士生项目 37 英国爱丁堡大学博士生项目 38 英国诺丁汉大学博士生项目 39 英国萨塞克斯大学博士生/访问学者项目
40 英国华威大学博士生项目 英国 博士研究生 41 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博士生项目 42 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博士生项目 43 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博士生项目 44 英国赫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45 英国伦敦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项目 46 英国利兹大学博士生项目 47 英国伯明翰大学博士生项目 48 泰国亚洲理工大学博士生项目 泰国 49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日本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博士生∕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职业医学博士生项目 50 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日本学研究中心)奖学金项目 日本 博士研究生 51 日本电通育英会奖学金项目 52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博士生∕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美国 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 53 美国肯塔基大学博士生项目 54 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55 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博士生项目 56 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博士生项目 57 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职业医学博士生项目 58 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 59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博士生/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60 美国耶鲁大学生物医学世界学者项目 美国 博士研究生 61 教育部-通用汽车公司科技发展合作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生 62 澳大利亚阿得雷德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 63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博士生项目 64 澳大利亚科廷科技大学博士生项目 65 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博士生项目 66 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博士生项目 67 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博士生项目 68 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博士生项目 69 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博士生/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博士研究生/ 70 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博士生项目 71 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大学博士生项目 澳大利亚 博士研究生 72 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博士生项目 73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博士生项目 74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博士生项目 75 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博士生项目 76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博士生项目 77 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博士生项目 78 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博士生项目 79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博士生项目 80 中国教育部-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生 81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博士生项目 新西兰 82 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博士生项目
83 新西兰梅西大学博士生项目 新西兰 博士研究生 84 中新政府博士互换奖学金项目 85 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博士生项目 86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博士生项目 加拿大 87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博士生项目 88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博士生项目 89 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博士生项目 90 加拿大拉瓦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91 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92 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博士生项目 93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94 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博士生项目
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农业部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95 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博士生项目 加拿大 博士研究生 96 加拿大女王大学博士生项目 97 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博士生项目 98 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联合培养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生 99 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农业部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100 中加诺尔曼·白求恩卫生研究奖学金项目 101 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博士生项目 102 加拿大拉瓦尔大学博士生项目 103 加拿大戴尔豪西大学博士生项目 104 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博士生项目 105 加拿大西门菲莎大学博士生项目 106 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墨西哥
申请程序及时间 3月1日前:申请人联系国外接收院校、导师;各校选拔推荐 第一批 3月1日-3月20日:网上报名,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4-5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6月: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材料) 7月开始: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第二批 网报:暂定为5月20-30日,视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
派出管理 坚持“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法制化管理机制 -派出前,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派出后,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约定。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在外管理工作。 高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工作。
注意事项 (一)向外方直接申请时的流程与要求 申请合作奖学金项目务必说明申请CSC合作奖学金 英国赫尔大学博士生项目:需要国内学校主管部门(国际处、研究生院)的推荐信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生项目:向指定联系人申请,而非直接与导师联系 瑞典皇家工学院项目:只接受通过CSC/KTH合作奖学金项目前往该校学习的公派博士生,须获得由Vice Dean of Faculty签字的邀请信方可生效 爱丁堡博士生项目/格拉斯哥大学博士生项目:对优先资助专业领域才提供免学费奖学金
注意事项 (二)入学要求与学制 欧洲一些国家高校要求学生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引起注意) 博士资格考试、预科阶段学习问题
注意事项 ☆ 赴日攻读博士学位 进入日本大学的研究生院攻读学位,一般都要求先进行预科阶段的学习,然后参加学校统一的入学考试。考试合格才能进入正式攻读学位课程的学习。请在与外方导师联系时,1)务必问清楚是直接进入课程学习,还有预科阶段学习;2)如果有预科阶段学习,请在邀请信注明预科阶段的学习期限。
注意事项 ☆赴国外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申请去法国CNRS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要注意该CNRS实验室坐落在哪所大学,要在该大学注册。 邀请信/入学通知中未注明学制长度的,无法进行评审和录取;仅注明学习长度区间的(如3-4年),评审合格后按下限录取。
注意事项 (三)签证问题 ☆联合培养博士生赴英签证 根据2009.3月英国签证新规定,联培生必须申请Tier 4学生签证,须由邀请方提供申请学生签证的CAS号码,出具Visa Letter 赴研究所、独立实验室等非教育机构申请人须提前了解是否可为学生办理学生签证申请 使用Academic Visitor类别申请均会被拒签;使用访问学生类别签证的留学期限最长仅为6个月 建议赴英联培生的留学时间控制在6-12个月为宜,申请前充分与拟留学院校沟通
注意事项 ☆赴丹麦、瑞典、西班牙办理签证周期较长,尽早办理。
教师可申报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西、南、北欧互换奖学金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1、选派规模 高级研究学者200人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200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5、申请人基本条件 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 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单位重点推荐,须提供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6、类别要求 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工作经历 本科毕业5年以上 硕士毕业后一般2年以上 博士毕业,没有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 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年龄不超过40岁
7、申请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 7、申请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选派规模 计划每年选拔3000人,相比前两期的1500人/ 年翻一番。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3-12个月
经费来源 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项目院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申请条件 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须已获得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选拔与录取 依托项目课题选派 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支持团队形式派出 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或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选拔与录取 公开、公平、公正 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学校负责对拟选派人员的资格及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对其出国研修提出明确目标要求。 拟选派人员应经专家评审并经公示后方可向留学基金委推荐。
申请受理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每年两次:3月1-20日、9月20-30日 学校统一组织选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派出管理: 考核: 与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基本相同,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义务。 学校制定具体措施,负责对选派人员的留学成效进行考核。
申报注意事项 外语 提早准备,全国设有11家教育部出国人员外语培训部,可主动联系参加培训或自行报名WSK考试 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申报注意事项 研修计划: 应科学详尽、切实可行。建议包含如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申报注意事项 依托项目课题选派: 申请人须正在主持或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且出国研修计划的制定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确保留学成效。 (其他可访问留学基金委网站“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专栏查询)
西、南、北欧互换奖学金项目
共涉及12个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爱尔兰互换奖学金项目 比利时(弗拉芒区)互换奖学金项目 冰岛互换奖学金项目 丹麦互换奖学金项目 芬兰互换奖学金项目 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 挪威互换奖学金项目 葡萄牙互换奖学金项目 瑞典互换奖学金项目 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 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 意大利互换奖学金项目
立项背景 在中国政府与西、南、北欧12个国家签署的文化交流协议框架下,双方约定互换学者赴对方国家进行研修。希望通过此途径进一步加深两国文化、教育和科研的广泛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项目简介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资助内容: 留学身份: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8-12个月,具体依对方国家奖学金期限而定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奖学金生活费(根据外方标准,与中方全额资助标准持平)
项目简介 重点资助学科、领域: 西、南、北欧地区国家均属文化、教育资源丰富,科技水平较发达国家,对申请专业无限制。各国家均有优势学科。
例如: 丹麦:农业、畜牧业、材料学 荷兰:农学、花卉种植 挪威:信息、石油、环境、经济、地质、水产、管理 瑞典:医学、环境保护、核电站废物管理 瑞士:社科、经济、医学、化学、数学、建筑 意大利:音乐、建筑、设计、医学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还需符合各互换项目简章中所提到的外方要求的标准,具体请参照国家留学网公派项目一览表
申请受理时间及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于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选拔与对外联系 经专家评审确定,2012年7-8月公布该项目留学候选人员名单。 留学候选人需根据外方要求进行对外联系,获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及准备相关学位、语言水平材料后由基金委同意报送外方,最终结果将于2013年5-9月公布。 留学人员自2013年5月起陆续派出。
申报注意事项 1、语言水平 向留学基金委申请时可不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水平要求由邀请方提出,外方如无其他特别要求,即无需另行提供。比利时、荷兰、爱尔兰需提交雅思考试成绩证明。 2、派出时间 如申请人在2012年向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派出时间一般在次年7-9月
外方对此合作项目均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高度的重视,欢迎更多的中国学者通过互换项目为双方国家搭建教育、文化交流平台。 申报注意事项 3、邀请信 向留学基金委申请时可以尚未获得外方邀请信,但请确定申报留学国别并在申请当年年底获得外方正式邀请信。 4、外方的支持 外方对此合作项目均给予大力的支持和高度的重视,欢迎更多的中国学者通过互换项目为双方国家搭建教育、文化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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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