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 1
道德问题? 法律问题? 心理情绪问题? 复旦投毒案 2013年4月1日,复旦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学生身体不适,被送至校某附属医院就诊。4月12日,警方基本认定黄洋室友林森浩存在重大犯罪嫌疑。林森浩被刑拘。4月16日黄洋在中山医院去世。4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森浩。11月27日,林森浩涉嫌故意杀人案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林森浩认可投毒杀人指控,但自辩“下毒是为了在愚人节开个玩笑”。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第三节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第四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教学目的 了解法律内涵和法律精神 1 学习宪法的相关知识 2 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
教学重点、难点、课时 重点 难点 学时 1.了解法律的作用; 2.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2.了解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学时
【导入】 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由于苏格拉底经常指出别人的无知,招致了一些心胸狭隘的人的嫉妒和怨恨。 【导入】 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由于苏格拉底经常指出别人的无知,招致了一些心胸狭隘的人的嫉妒和怨恨。 公元前399年,雅典城邦判处了苏格拉底死刑,罪名是“不敬神”和“蛊惑青年”。
执行死刑之前,苏格拉底的朋友们劝他逃走,他们买通了狱卒,为他制定了周密的逃走计划。令人吃惊的是,苏格拉底拒绝逃走。他说 :“逃监是毁坏国家和法律的行为,如果法庭的判决不生效力、被人随意废弃,那么国家还能存在吗?……如果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由于恶人的蓄意……”就这样,70岁的苏格拉底喝下了毒酒,平静地离开了人间。
讨论:你怎样评价苏格拉底的做法? 苏格拉底之死的启示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 —伯尔曼(美)
第一节 法律的概念及发展 法律的词源与含义 一 法律的本质与特征 二 三 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以下几种情况: 甲到汽车站去购买车票,没有排队而插队购票,而受到他人的谴责; 乙驾车在十字路囗正好遇见红灯,其视而不见,撞红灯直行,结果被交通警察罚款; 丙经常上班迟到了,结果被用人单位扣减了其薪酬等。 请问:为什么这些行为受到的处理各不相同?
案例点评 这些行为之所以受到不同的处理,是因为它们适用不同的规则。这些规则的性质不同,第一种规则是道德规范,第三种规则是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而第二种规则是国家的法律。
为什么要立法?
一、法律的词源与含义 汉字“法” 的古体 ——
廌(zhi ) 一种能 “治狱”、“别曲直” 的独角神兽,“性知有罪,有罪触,无罪则不触”。
《说文解字》:“ ,刑也, 平之如水,从水;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关于法的语源—“灋”,它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法是一种判断是非曲直、惩治邪恶的行为规范,是公平、正义。 (来源:百度网) 第二,法是一种由“廌”这种怪兽公平裁判争议的活动,当人们的行为不端,需要怪兽加以处罚。 第三,法律的产生与实施离不开“廌”这一怪兽,它是 权威和社会强制力的代名词。
制定 认可 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规范性)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的(国家意志性)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制性)
2、法律是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阶级性 ) 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揭示和概括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统治阶级整体意志 非个别意志 也非个别意志简单相加 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部分 非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制约性) 地理 环境 人口 资料 生产 方式 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在一个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人类社会相应产生了四种类型的法律。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
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
法的历史类型 奴隶社会开始有了法
人类社会先后存在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律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看 —— 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法律实质内容看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看 —— 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法律实质内容看 —— 鲜明的科学性与先进性 从法律社会作用看 —— 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保障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将不断地改革与创新。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一)法律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 预测作用 评价作用 强制作用 教育作用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社会作用 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推动社会改革与进步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 法律制定 法律遵守 法律执行 法律适用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 法律制定 法律遵守 法律执行 法律适用 法的运行 立法 守法 执法 司法
(一)法律制定 1、关于立法程序 2、关于立法权限 全国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和地方立法权 法律的 公布 法律案 的提出 法律案 的审议 法律案 的表决 2、关于立法权限 全国和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和地方立法权
中央 一级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法律(狭义) 国务院 行政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 部门规章 地方 省级、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 地方性法规 省级、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区域人民代表大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二)法律执行 行政执法的主体 广义: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的主体 ①各级人民政府; ②享有执法权的各级人民政府机构; ③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比如公立学校等事业单位
(三)法律适用 又叫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使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1、何谓法律适用 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三)法律适用 2、我国司法机关 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公安机关不是司法机关,是政府的工作部门。司法机关,通常说的公检法,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的刑事案件的侦察权属于司法权的范畴,但就其组织的性质而言属于政府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
(三)法律适用 3、司法的基本要求 正确 合法 及时 公正 合理
(四)法律遵守 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2010年10月16日晚,被告人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启铭6年有期徒刑。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
第三节 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宪法资料 1787 美国联邦宪法 第一部 成文宪法 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
1918 苏 俄 宪 法 第一部社会 主义国家宪法 冬宫外人民欢呼宪法的制定
1908 钦定宪法大纲 我国第一部带“宪法” 字样的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四部宪法 1954 1975 1978 1982年现行宪法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
一、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主要 内容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一)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权保障原则 法治原则 民主 集中制原则 人民 主权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 宪法的 基本原则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 国家性质 根本制度 国家形式 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权利义务 根本任务 现代化建设
(二) 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爱国统一战线 我国的 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 国体 我国国家的 阶级性质 重要保障 爱国统一战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三) 我国宪法确立基本政治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必然选择,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 央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 设区市 自治州 县 区 乡 民族乡 镇 乡 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 团结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我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其目的就是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 我国宪法确立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 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问题:未满十八岁的人是否是公民? 我也是公民
二、我国的实体法律部门 以宪法为统帅 以法律为主干
“河南赵作海”获国家赔偿 河南赵作海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入狱11年后被无罪释放,取得国家赔偿65万元。
赵作海案 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 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警方经过排查,确认死者为赵振棠。 赵振裳失踪4个月,侄子1998年2月15日报案。警方将怀疑目标锁定在1997年和他打架的赵作海身上。 2010年5月9日, “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赵作海被宣告无罪释放。
浙江高院向张辉、张高平各支付国家赔偿金110万余元
在监狱中,张高平发现了自己案件的若干疑点,经过他本人及家属的申诉,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2013年3月26日的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最终认定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杭州市公安局将“5·19”案被害人王某指甲内提取的DNA材料与警方的数据库比对,发现了令人震惊的结果:该DNA分型与 2005年即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勾海峰高度吻合。10年后竟发现,可能的真凶已于2005年被枪决,叫勾海峰。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此案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至此,两名被告因发生在杭州的一起“强奸致死案”被错误羁押已近10年。 浙江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浙江公安”发布消息称:“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是有责任的,我们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厅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 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法律体系,它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为主干,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宪法相关法 民 法商 法 行 政 法 经 济 法 刑 法 社 会 法 程 序 法
(一)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立法的依据。 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都是宪法相关法。
(二) 、民法商法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的民事法律,包括《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 商法是调整公民、法人之间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目前我国商法主要有《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证券法》、《信托法》等。
(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概 念
(1)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基本原则
(2)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的概念 民事主体的种类 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自然人 (2)法人 (3)其他组织 民事主体的种类
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2)民事主体制度 目的是侧重保护谁的权益? 自然人 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2)民事主体制度 法人 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2)民事主体制度 其他组织 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它主要包括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3)民事行为制度----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的概念 民事行为的产生 学习本课程的 意义和方法 学习本课程的 意义和方法 学习本课程的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民事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必须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实现。 学习本课程的 意义和方法 学习本课程的 意义和方法 学习本课程的 意义和方法
(3)民事行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 概 念 生效要件 形 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概 念 生效要件 形 式 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
(3)民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1)代理的概念 (2)代理的分类 学习本课程的 意义和方法 学习本课程的
(4)民事权利制度 概 念 种 类 民事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 (1)物权 (2)债权 概 念 (1)物权 (2)债权 (3)知识产权 (4)继承权 (5)人身权 种 类
(5)民事责任制度 概 念 形 式 方 式 违约民事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概 念 违约民事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 形 式 停止侵害 排除妨害 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 修理重作、更换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 方 式
(6)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概 念 分 类 普通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 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制度。 概 念 短期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 分 类
案例 某大学生在某电脑市场买了价值一千多元的配件,用了没多久就出毛病了,存储的资料也丢失了。内行人说这是假货,建议他找经销商双倍索赔。但经销商却不承认是自己卖出的,而他怎么也找不到购货凭证,后来想起来是“当时随手就扔了”。
(7)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类别 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效力
案例 某大学生暑假在某公司当推销员,辛辛苦苦地干了一个多月,不仅没拿到一分钱的报酬,而且还得按“合同”约定“买”下尚未推销完的部分产品,而他签合同时“根本就没认真看”。
(8)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在创造、使用、转让和保护智力成果或工商标志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9)商事法律制度 公司法 证券法 票据法 保险法
(三) 、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 特别行政法是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族、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 、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如《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
(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主要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主要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六) 、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的刑法法律部门包括1997年3月14日修订后的《刑法》和此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决定等。
三、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 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包括诉讼法和非刑事诉讼法。 程序法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权责得以履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的程序法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
第四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 建设中国特色社内容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一 二 三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云南翻版“李昌奎案” 不答应男子求爱,卫校女生被刺死 2008年6月18日午后,昭通市出奇的热。吴倩课后随赛锐一起走进昭阳区钻石广场附近的一家咖啡厅,就再也没出来。 吴倩的母亲张绍琼说,此前吴倩谈了一个姓王的男朋友,偏偏赛锐也一直在追求吴倩。“事发当天,赛锐把吴倩约到咖啡厅,提出双方将此事作个了断。”让张绍琼夫妇没想到的是,赛锐为了赢得吴倩的欢心,竟然用刀相逼。“他问一句喜不喜欢,吴倩回答不喜欢,他就狠狠地刺下一刀。”
云南翻版“李昌奎案” 张绍琼说,她通过事后的庭审得知,案发当天,女儿近乎双手抱头哀求。“但赛锐根本不管这些,他甚至骑到吴倩身上,连刺了27刀。”吴倩最终因心脏、肝脏、肺部、腹部、背部等多处受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最残忍的是,当凶手刺下二十几刀后,吴倩不仅喉管被割断,她的头部,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在事发现场,鲜血溅满整个墙壁,惨不忍睹。” 2009年5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凶手被判死刑 二审省高院改判为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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