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1 维修电工执业要求与安全生产 1 维修电工执业要求 2 电气安全技术 3 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相关知识
一、维修电工执业要求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电工必须持证上岗。这里的持证应包含“三证”,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和国家电监会地方电监办核发的入网许可证。
一、维修电工执业要求 1.特种作业操作证 (1)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违者将依照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学员经指定卫生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电工作业初训。电工作业初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电工基础知识、人体触电、触电预防、触电急救、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电气安全管理(包括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等六个方面。 (3)初训期满后,由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电工作业部分要求组织命题和考核。电工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必须复审一次。
一、维修电工执业要求 2.电工职业资格证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并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资格证共分为5个级别 ,即: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一、维修电工执业要求 3.入网许可证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七条、《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8838-88)》第三条、《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LD28-92)》第五条:“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国家电监会组建后,国务院于2004年发文规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由国家电监会承担,以统一全国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加强社会在职电工的培训,随后国家电监会出台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电气安全技术 1.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是工矿企业安全运行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可靠保证。维修电工应该严格遵守维修电工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认真安排检修,做好预防性试验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的组织措施包括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停电、验电、接地、使用个人保安线、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
三、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凡参与电气维修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明。 2.按预修计划进度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检修。 3.禁止非电工人员打开配电箱开关等门或私自更换保险丝。 4.不得乱拉临时线和乱接临时设备。 5.修理线路时,必须拉开相应电闸,拔掉保险。
三、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6.在梯子上作业,要采取正确的保护措施。 7.修理电器设备应当断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需经车间主任同意并报生产技术科批准,由技术高的电工监督下进行。 8.切线与接线只能单项操作,一相包好绝缘后,才能再做第二相。 9.电器设备修理、安装完毕一定要用摇表试验其绝缘是否良好。 10.工作完成后,必须收好工具,清理工作场地。
项目1 维修电工执业要求与安全生产 电气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 1 2 电气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专业技能
一、电气作业安全组织措施 1.工作票格式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格式及内容见教材表1-3。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填写格式及内容见教材表1-4。 2.填写方法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一份留存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也可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
一、电气作业安全组织措施 3.正确使用 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的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若一张停电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4.严格管理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给予办理。
二、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在电气检修工作中,工作人员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监护人应认真负责、精力集中,随时提醒工作人员应注意的事项,以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进行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检修工作应按停电→验电→挂接地线→装保安线→挂标示牌→装遮拦等的操作步骤,做好电气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检修完毕应及时做好恢复工作。
二、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操作要领 1)断开变电站、配电站(所)、环网设备(包括用户设备)等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2)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含分支)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3)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包括用户线路)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4)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5)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对无法观看到明显断开点的设备除外)。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机构(操作机构)上应加锁;跌落式熔断器的熔管应摘下。
二、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验电操作要领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设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 2)330kV及以上的线路,可使用合格的绝缘棒验电。验电时,绝缘棒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根据有无放电声和火花来判断线路是否确无电压。高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 3)验电前,宜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实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4)验电时,人体应与被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5)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 6)对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先验近侧、后验远侧。
二、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装设接地线要领 1)线路验明却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将三相短路。 2)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先挂近侧、后挂远侧。拆除时次序相反。 3)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²,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线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4)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 5)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项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的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二、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4.装设个人保安线要领 1)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架设线路,为防止停电检修线路上感应电压伤人,在需要接触或接近导线工作时,应使用个人保安线。 2)个人保安线应在杆塔上接触或接近导线的作业开始前挂接,作业结束脱离导线后拆除。装设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个人保安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3)个人保安线应使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²,且应带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严禁以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 4)在杆塔或横但接地通道良好的条件下,个人保安线接地端允许接在杆塔或横但上。
二、电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进行地面配电设备部分停电的工作,人员工作时距设备小于安全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增设临时围栏。临时围栏与点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临时围栏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在城区或人口密集区段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拦(围栏)。 压配电设备做耐压试验时,应在周围设围栏,围栏上应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围栏和标示牌。
项目1 维修电工执业要求与安全生产 知识拓展 电气强制性条文与国家标准 项目1 维修电工执业要求与安全生产 知识拓展 电气强制性条文与国家标准 强条仅仅是国家标准(规范)的一部分,通常在相关规范中以黑体字列出。目前我国正在使用的设计、验收规范(电气部分)主要有: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95;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