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產業結構與產業政策互動性
第3章 產業結構與產業政策 3.1 產業結構的理論基礎 3.2 產業結構變化之經驗法則 3.3 產業政策的基本觀點 3.4 產業結構國際化 第3章 產業結構與產業政策 3.1 產業結構的理論基礎 3.2 產業結構變化之經驗法則 3.3 產業政策的基本觀點 3.4 產業結構國際化 3.5 近年台灣產業發展之變化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3.7 科技專(園)區設置與產業政策 3.8 知識經濟、知識密集與產業結構 3.9 知識密集產業的發展趨勢
3.1 產業結構的理論基礎 通常於探討一國經濟活動時,一般所使用之經濟活動單位,有以整個國民經濟為單位之總體經濟,及以個別企業為單位之個體經濟,以及介乎上述兩者之間,而以產業為單位之產業經濟。因此可將產業視為依特定標準將一國經濟區分為若干個生產活動部門,而表示其組成之單位,以及依特定基準將各企業集合而成之集體單位。
3.1 產業結構的理論基礎 探討產業活動之方法,可區分為研究產業內之問題與研究產業間之問題兩種,通常前者係指「產業組織」之問題,而後者係指「產業結構」之問題,另就實際觀點言,尚有人使用「產業情勢」一詞。具體言之,前述所謂產業組織之觀點,係在於探討產業內之企業間競爭,是否充分有效發揮以及資源是否作最適分配。而所謂產業情勢之觀點,係在於探討與各該產業本身有關或與整體產業有關之個別產業的成長性及企業動向,以及其對外競爭力等。
3.1 產業結構的理論基礎 產業結構與產業組織兩者,係就理論觀點依經驗法則或功能法則之形態加以整理與分析;而產業情勢論係在於整理與分析產業之實況,以及和產業實況有關之各種資料。因此為加深理解產業之內涵,則必須兼採前者之理論觀點與後者之實際觀點。通常為理解產業情勢,則必須要有多方面之資訊,包括: 1.各該產業發展之歷史過程; 2.其製品之特性; 3.製程與技術、勞動力、資本及規模與設廠地點之特徵; 4.市場競爭條件及需求動向; 5.主要企業及零組件關聯企業之銷售特色; 6.國外市場、外國企業以及對外發展之國際情勢等。
3.1 產業結構的理論基礎 而以總體觀點表示上述產業活動之形態者即是產業結構,所謂產業結構係指各產業佔總生產毛額或生產總量之長期比重而言。詳言之,所謂產業結構之定義即表示各產業在一國經濟中之組合狀態,其目的乃在於探討各產業在總體經濟活動中佔有多少比重。探討產業比重之理由,係為要掌握一國經濟之生產形態與特徵、為追蹤產業結構變化之動態,藉以瞭解一國經濟之特質與發展之歷史過程,以作為末來發展方向之判斷基準。
3.1 產業結構的理論基礎 通常於探討產業結構之變動時,首先必須瞭解巿場經濟之功能及政策性誘導與干預兩者間之關聯,例如若預期勞力或資源即將發生短缺時,則其市場價格將會上漲。而因這些價格之上漲,將引發節約勞力型之技術創新以及節約資源或替代資源之開發型技術創新,亦即透過相對價格之變化而促進資源之分配,更進而促使產業結構發生變化,此係屬於依市場價格機能有效分配稀少資源之範圍。可是經濟活動甚為複雜,亦有無法完全聽任於市場經濟運作之一面,因此如何將無法完全聽任於巿場經濟運作之經濟活動,能夠與市場價格機能相互結合,以期促進產業結構之升級,則係屬於產業政策之探討範圍。
3.2 產業結構變化之經驗法則 根據A.G.B. Fisher之提示以及Colin Clark之實證分析,對產業結構分類所下之定義為:初級產業包括農業、林業、水產業、畜牧業及狩獵業等,即以農林水產業為代表之採取產業;二級產業包括製造業、建築業等,即以工業為代表之加工產業群;三級產業係指上述初級及二級產業以外之所有產業,即包括運輸通信、商業、金融、公務、家事勞務等之服務性產業。
3.2 產業結構變化之經驗法則 上述產業結構三分法之主要特色有三:第一、初級產業之產品主要是生活必需物質,其需求幾乎是屬於低彈性的,即需求之增加率比不上所得之增加率;第二、初級產業適用報酬遞減法則之原理,即隨著生產量之增加,而發生平均每單位產品之生產成本亦隨之增加之傾向,而二級產業則具有報酬遞增之傾向,三級產業中之若干行業亦具有顯著之報酬遞增傾向;第三、初級產業及二級產業之產物具有搬運可能性,而係屬於國際貿易之對象產品,而三級產業之產物除運輸、金融及若干服務以外,幾乎無法搬運,亦非國際貿易之對象產品。
3.3 產業政策的基本觀點 自由經濟體制不必然是一個最有效的體制,還有其他可能的選擇。政府(統治者)應基於社會之需要做最恰當之選擇,而不一定要堅持單用某一種體制。所以自由經濟政策不僅在於消極的創造有利於經濟發展的環境(infrastructure),更要積極的運用適當的政策工具,適當的發展某些產業。
3.3 產業政策的基本觀點 Diebold認為產業政策是維持產業政策或變更產業結構之政策,Hills (1984)認為產業政策是政府在面對國際競爭時,用一種機制(mechanism)以保持或改變產業結構」;另外Jarboe (1985)就曾依據產業政策的目的,區分為以下四類: 一、問題解決型:政府針對某個產業或廠商遭遇特別的問題,希望謀求解決而採取的某些政策。 二、工業重建型:產業政策的目的在使製造業重新蓬勃發展,這種產業政策類型認為製造業是國家經濟的基礎,發展經濟的首要工作就在發展製造業。
3.3 產業政策的基本觀點 三、資源重分配型:這種類型之產業政策將整個產業視為功能系統,希望從總體觀點有效重新分配資源。 四、結構化產業政策:這種類型的產業政策是以總體經濟觀點,考慮產業間的關聯與從業人員的分佈狀況,決定各個經濟部門理想的生產與投資,政府依據這個目標決定一些適當的因應對策,這個觀點,和企業經營策略的觀點非常類似,因此Jarboe將其稱為「產業策略」。
3.4 產業結構國際化 由產業國際競爭之發展趨勢,一般而言可以分成三個階段(Porter,1986): 一、1950年代以前---國際貿易期 全球各地在經濟上之主動始於十九世紀末期,當時工業革命成功,各生產工廠產能大增,在原有國內市場已呈飽和的情況下,開始積極尋求海外市場,另一方面亦希望鞏固大量而廉價之原料來源。此時許多財力雄厚的歐美大公司,已經有放眼國際市場的全球化傾向,但其型態,仍不脫傳統的國際貿易方式,除了原料與市場外,大部份的價值附加活動(value-added activities)仍在原有國家中進行。
3.4 產業結構國際化 二、1960年代----海外投資期 二次大戰後,由於民族主義興起,關稅、政府限制及當地需求等種種壓力,迫使原先從事全球貿易的歐美大公司開始調整策略,配合環境趨勢,海外投資活動亦由而產生。形成海外投資熱潮之另一個原因是自1950年後,歐美等先進國家由於生活水準提高、工資上漲,在勞力密集產業中,顯然已失去競爭條件。根據比較利益法則,到新興開發中國家投資裝配廠,將可補償失去之競爭優勢,遂成為美國公司之典型策略。由於美國本身就是全球最廣而富裕的市場,因此歐美公司海外投資之目的,多半仍在於國內競爭之考慮,而非著眼於全球市場之需要。
3.4 產業結構國際化 三、1970年代以後----全球競爭期 1970年代後,關稅障礙逐漸減少、國際運輸成本下降,各國企業行銷系統日漸建立,技術進步使得規模經濟的潛在利益增大,而大量的研究發展費用亦需較大的產量來分攤,皆成為促使產業走向全球化的趨向。而所謂「全球化」更具體的定義是企業在經營時:1.將全球市場視為單一的市場,不再依不同之地區或國家從事產品設計或制定行銷策略;2.依據全球分工原則,決定各個工廠之生產任務;3.依循比較利益法則,選擇設廠地點,不摻雜太多之國家主義或民族主義。
3.4 產業結構國際化 造成全球企業逐漸走向此一趨勢的原因,Porter (1986)曾將其更明確的歸納成以下幾點: 1.國家間的相似性提高,消費者的品味逐漸相容; 2.流通的全球資本市場,使得國與國間之資金調度毫無障礙; 3.關稅障礙逐漸消除,產品流通更為便捷; 4.科技整合後造成許多重大的突破,但經濟生產量更為擴大。
3.5 近年台灣產業發展之變化 綜觀近年來我國產業發展之變化,不難發現,近幾年海外投資大增、失業率居高不下以及經濟成長遲緩等現象;而另一方面,我國產量世界第一之產品逐年增加,產品類型逐步跨入新興領域,經營型態也由原來之製造型態跨足服務型態,而物流、金融、電信、研發服務等等新興服務業之蓬勃發展,已創造新類型之工作機會。近幾年,台灣產業發展之特色有二:一為朝全球化發展,二為朝前瞻創新發展。在這兩大發展趨勢下,產業科技發展亦逐步朝向前瞻、整合、服務及國防等四方向延伸(黃重球,2006)。
國家產業發展深受社會環境(social)、科技進步(technology)、經濟型態(economics)、自然生態(environment)、政策選擇(politics)與價值偏好(value)等六大因素交互作用影響。 國家產業發展深受六大趨勢包括人口結構的變化、經濟全球化、網路應用普及化、多元領域技術整合、環保與精敏彈性製造,以及資源效能應用提升。基本上,六項趨勢彼此之間交互作用影響,但依區域或文化的差異,不同趨勢在不同地區的影響力量各有差別。
在人口結構變化方面,包含因平均壽命增長、生育率降低造成的年齡結構改變,以及人口持續朝都市集中,高度都市化結果造成的城鄉差距等內涵。 經濟全球化為另一個顯著的趨勢。除了土地外,資本、人力與知識全球流動的速度愈來愈快,跨國組織與多國公司的影響力也隨之升高。傳統的國家角色與定義面臨新的挑戰。
因網路產生的商機無限,但對法令、社會與文化的衝擊將比過去十年更為顯著。資訊質與量的鉅幅成長與資訊安全將成為更迫切的議題,同時也會進一步地撼動實體世界的行為。 就產業發展而言,單一技術已無法滿足需求,創新主要來自跨領域技術的整合,且與社會人文關連性愈來愈強。譬如基因工程、仿生技術與可攜式多功能產品等明星產業,皆需不同學門知識的投入整合。分科訓練將難以填補人才缺口,同時,面對不斷的整合與創新,是否能主導或參與訂定標準,已是企業能否成為技術領導者的重點。
對製造業來說,提升自動化與彈性化的精敏製造能力,已成為勞力短缺國家競爭的主要方式之一。又如隨著國際環保標準愈來愈高,各國落實能力愈來愈強的趨勢,製造業的壓力已不止於降低成本,如何掌握國際相關規範,同時發展綠色高值化產業,亦是企業的生存模式之一。 在資源部分,水、石油與糧食將持續在未來十年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如何合理化與效率化水資源的運用,成功地發展替代性能源與穩定糧食來源,將有助於提升經濟成長的動力。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一、外在因素 (一)經濟全球化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一、外在因素 (一)經濟全球化 經濟全球化是指個人或廠商可自由地從事跨國籍經濟活動,以及因為技術創新,透過貿易及資金流動,加深經濟整合的一種過程。在全球競爭環境下,創新能力及技術的重要性取代過去自然資源、非技術勞力及資本投入等傳統生產要素地位,技術的擴散與技術的引進能力,逐漸成為企業競爭的關鍵因素。另外,新興市場的崛起,除了提供企業重新進行價值活動佈局的機會之外,也代表龐大的市場潛力。政府如何掌握「世界是平的」發展契機,尋求合適發展的國際布局或產業創新,將是最為重要的經濟發展課題之一。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二)人口結構變化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二)人口結構變化 在人口結構變化方面,「人口老化」與「少子化」已漸成為全球先進國家的共同現象,此時勞動力與新興需求的相對變化,將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議題。台灣面對未來勞動結構的變化,產業發展規劃有必要朝向技術、硬體與服務之結合,以及滿足新興照護需求等,符合未來新人口結構生活型態之產業。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三)資訊通訊科技(ICT)技術快速發展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三)資訊通訊科技(ICT)技術快速發展 ICT的廣泛應用,不僅激發知識生產、擴散與應用,更提高產業科技化與知識化程度,例如Web 2.0的發展,以集體參與、集體創造的新創模式,帶動許多網路上的創新服務,形成不同的社群服務,提供借力使力、以小搏大的新機會,已經在廣大的網路使用者間形成科技化服務的新趨勢。另外,小型化、可攜式、數位化、無線化的個人保健電子市場正在興起,ICT技術結合醫療將可產生龐大的商機,形成全新的生活應用與發展,掌握這些發展趨勢,將可為國家與社會民眾謀求更多的生活便利與福祉。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四)能源與資源不足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四)能源與資源不足 國際原油價格的攀升,除與中東地緣政治不穩定、原油閒置產能有限、氣候、避險與投機基金介入等因素有關外,中國及印度等新興國家對原油市場的強勁需求,扮演關鍵性因素;另外,伴隨新興國家經濟的快速成長,帶動生產要素的強勁需求,亦使得相關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衝擊全球經貿的穩定發展。未來,政府在推動相關政策上,如何能以較少資源投入,產生較大的附加價值,並充分運用生物技術、環境技術等融合技術,促成產業環境的紓解與親環境製品的出現,並且以替代、再生能源的探求,解決未來能源與生產資源不足之議題,將是未來產業發展的重要課題。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二、內在因素 (一)民間投資動能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二、內在因素 (一)民間投資動能 民間投資的擴增,係帶動國家經濟成長最根本的動能。綜觀近6年來,在政府積極啟動兩兆雙星、推動相關兆元產業發展計畫,並協助民間業者排除高鐵及六輕等重大建設投資障礙下,民間固定投資均維持穩定成長,平均成長率為3.7%,平均投資金額為1.45兆元,其中2004、2005連續兩年民間投資金額更高達1.65兆元以上,惟投資動能多集中在半導體及LCD產業,預期2010年後前述產業投資高峰將過,有必要多方尋求新的投資動能以支撐未來的經濟成長。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二)產業升級轉型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二)產業升級轉型 隨著台灣產業逐漸邁向模組化生產,並致力於製程技術提升,使得產業成長有趨緩現象,加上台灣經濟發展已邁向開發國家,致低成本優勢不再。此時產業必須透過技術革新與需求導向兩種價值革新策略來克服此一產業發展課題。所謂技術革新,乃是透過現有產業技術優勢為基礎,透果與其他產業技術的融合,創造出共同合作的效果;至於需求導向型革新,則是透過品牌、設計、行銷等實際反映市場需求的策略,進行市場差異化活動,以創造出新的市場機會或新的產品。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三)新興產業發展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三)新興產業發展 台灣過去藉由技術引進發展產業的模式,成功讓台灣廠商在國際產業分工價值鏈上占有一席之地,也使得台灣的經濟與產業結構逐步朝技術密集的方式穩定轉型,惟這樣的發展模式只能使台灣成為「技術追隨者」。面對未來知識密集型產業型態,唯有積極投入前瞻性科技研發創新,進行跨領域科技整合,才能有效創造領先技術,帶動台灣未來新興產業的發展。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四)產業均衡發展 3.6 未來可能影響台灣產業結構發展之因素 (四)產業均衡發展 1970、1980年代,台灣經濟大致維持高成長、低失業的繁榮局面,成為公義型成長的典範。惟自1990年代起,資訊電子等高科技產業快速發展,使台灣的產業發展趨於兩極化,加上全球化風潮、人口結構變遷等因素,逐漸引發國內失業與貧富不均等問題,侵蝕社會的均衡性。未來產業政策之規劃,除著重在激發經濟成長動能外,更特別注入了人文社會的關懷,尤其是針對發展面臨瓶頸的艱困傳統產業、中小企業及地方型產業,協助取得企業經營所需的生產資源,並積極研擬各項強化體質、提升競爭力的發展策略,以健全傳統產業、中小企業與地方型產業之發展,從而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兼顧社會公義。
兩兆雙星 兩兆雙星計畫則是於2002年4月宣佈推出。所謂的「兩兆」,係政府將「半導體」與「影像顯示」兩項產業的產值在2006年時,各自突破新台幣1兆元之目標。「雙星」係指政府推動「數位內容」與「生物技術」兩項產業成為我國未來具發展潛力的兩項明星產業,列為重點推動的核心優勢產業,研擬相關協助與輔導的產業政策。 六年國發計畫下的重點計畫「兩兆雙星」計畫,今(27)日正式成立辦公室。而以培植我國軟體產業為宗旨的南港軟體園區,也規畫了生物科技、IC設計及數位內容三項專區,吸引民間業者之進駐,並導入由經建會主導中研院、工研院、國家衛生研究院、生技中心,以及資策會的育成中心等政府資源,希望藉由群聚(cluster)效應,加速各別領域之研發。
3.7.1科技專(園)區的概念與定義 自史丹佛大學成立世界第一座「科學園區」衍生成矽谷以來,在各國掀起了科學園區(Science Parks)的浪潮。對科技園區的描述出現許多不同的名稱,如研究園區(Research Park)、科學導向園區(Science-Oriented Park),產業研究園區(Industrial Research Park)、產業園區(Industrial Park)、技術園區(Technology Park)、甚至是實業園區(Business Park)、或事務性園區(Office Park)。目前對科技園區並沒有一致性的公認定義,各種不同名稱的園區其間的差別乃在於園區的機能有所差異。
3.7.1科技專(園)區的概念與定義 綜合諸多學者對園區的界定,雖然各類園區功能與發展目標迥異,但是根據科學園區國際協會(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ience Parks)均視其為科技園區,且對於科技園區有一般性的界定即: 1.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大學、研究中心之間、有正式及運作上的聯結或合作關係。 2.園區是為促進以知識為基礎之產業的形成與成長。 3.具有完善的管理功能。
3.7.1科技專(園)區的概念與定義 園區的發展過程,藉由吸引、結合創新的科技與人才以及區域各項服務的支援,並由此衍生發展出企業網路與社經環境。而科技園區由於其完善的規劃,在國外研究中常可發現對地區發展產生許多現象,但隨其園區機能與環境特性的不同而有所差異。較明顯之現象即為廠商的聚集效果,科技廠商的聚集經濟常與都市設施等一般化的利益有關,且聚集是科技廠商特別明顯的現象之一。
3.7.1科技專(園)區的概念與定義 各國科技園區的發展,因其政治背景、社經條件、及設置目標不同而有所差異,然而成功的科技園區,本身皆有相當獨力的決策權,政府的角色多只在於良好支援系統的提供(如設置研究中心、稅賦減免、融資..)。對於科技園區有一概念必須加以強調,即是科技園區僅能提供加強產業朝高科技發展的趨勢的一種服務機能,並不能創造此種趨勢。亦即科技園區只是促進產業升級與區域發展的一種方法,如果欲使科技園區的發展更具價值、則必須配合社會經濟做一整體的考量。
3.7.2 科技園區設立評估條件 吳敏華(2002)曾研究在全球化經濟競爭下的科學園區應具備的在地條件,調查結果發現具備全球競爭力的科學園區產業空間,主要建構在以下三點的基礎上: 一、提供機能健全的科學園區實體空間; 二、創造具備全球競爭力的產業群聚; 三、發展在地產業空間與全球化經濟之接軌。
3.7.2 科技園區設立評估條件 一、提供機能齊全的科學園區實體空間 主要是從吸引產業進駐、提供產業發展機能需求上著眼,在設立一個科學園區所應考量的基礎條件。所以在科學園區設置地點的考量上,需選擇具有交通便利性、適合於產業活動之區位,並塑造有利於研發、機能健全之科學園區。所以政府必須從加強國內之基礎建設、交通建設著手,以改善國內之產業投資環境,且統籌管理工業用地利用,並建立資訊化、透明化的市場交易制度,以形塑一個機能健全、有利於產業投資之科學園區。
3.7.2 科技園區設立評估條件 二、創造具備全球性競爭力的產業群聚 產業群聚的完整性,是為全球化經濟中一個在地產業空間主要的競爭力來源。在創造具備有全球性競爭力的產業群聚方面,需要透過政府部門與企業間的合作與交流,共同形塑具有聚集經濟效益、創新能力強、能與全球產業競爭之科學園區。
3.7.2 科技園區設立評估條件 在政府部門的角色上,必須創造一個有利於科學園區產業群聚塑造的整體環境,所以必須在政治、經濟面向提供穩健的法律、金融制度,發展支援園區所需之相關產業,並從教育及研究體系的改善,形塑國內的創新、研發環境。在企業的面向,則必須建立起與垂直生產鏈的專業化分工以及水平生產網路中產業、政府部門、研究機構間密切的技術合作與資訊交流關係,來激勵產品的研發與創新,以提高整體的產品競爭力。
3.7.2 科技園區設立評估條件 三、發展在地產業空間與全球化經濟之接軌 科學園區的產業空間即使具備有地方的產業群聚及綿密的生產網路,也必須與全球的經貿活動進行接軌,並與全球商品鏈建立起分工的關係,才能使得當地的產業空間在全球經濟分工中佔有重要的角色。
3.7.2 科技園區設立評估條件 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下,產業的投資行為跨越全球,尋找最有利的投資據點,為了吸引產業投資,國家的經濟政策必須要能提高整體的貿易自由度以利於產品與資金的流通,並透過國際分工與東亞各國的策略結盟來強化本國之產業空間與全球經貿的接軌。而國內的金融、研發環境也需一併的提昇,以利於產業的投資以及產業之研發創新。在企業的面向上,則是藉由企業間的資訊交流以及人才的培育,促進研發創新之機能,並由拓展產品的國際市場及行銷通路,增加產品優勢,以佔有全球商品鏈中的專業分工角色。
3.8 知識經濟、知識密集與產業結構 知識經濟的內涵包含製造業與服務業的範疇,其導因於資訊與通訊技術的全球化與標準化,以及科技知識快速擴散。知識經濟的特質是將各種產品技術之價值鏈(value chain)所有活動分離(disengage),然後根據客戶需求將適當的活動重新整合(reconfigure),是一種以需求面為導向的產業結構。
3.8 知識經濟、知識密集與產業結構 在知識製造業中,產品實體與資訊是不可分割的(Connotation and denotation are fundamentally inseparable),廠商以獨特產品及製造技術,結合市場通路與品牌等價值活動,以取得市場優勢。而由於技術資訊與市場資訊可為製造者所掌握,故其競爭優勢來自其內部價值活動的結合(bundling)。
3.8 知識經濟、知識密集與產業結構 由於知識在全球化下快速的擴散,知識服務業成為新興的經營方式。在此服務業中,產品實體與資訊變得可分割(separable),企業利用分離策略(unbundling strategy),掌握關鍵的價值活動,同時將其他活動外包(outsource)或委託於外部合作對象(externality),與外部合作對象共創產品價值是知識服務業的重要特質。在此運作特性下,企業應掌握核心能力(關鍵價值活動),並結合外部合作對象,將核心能力的優勢推展到全球市場。
3.8.1 知識密集產業 就知識而言,Davenport(2000)由組織知識的觀點,認為知識是一種流動性質的綜合體,其中包括結構化的經驗、價值、以及經過文字化的資訊。此外,也包括專家的獨特見解,為新經驗的評估、整合與資訊等提供架構。知識密集產業的發展攸關一個國家的經濟、科技政策,亦非一家或少數幾家企業所能獨力推展,因此必須由國家以整體力量在政策上予以協助。
3.8.2 政府政策在知識密集產業中的角色 政府科技政策需要干預的理由,係從市場失衡(Market failure)的理論觀點,其論述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下,科學知識只會到達次佳化(Sub-optimal)的生產,因此企業提供的科學知識或研發活動,將少於一般大眾的需求,因此在知識供需失衡下,政府必須補貼公、私部門科學與技術的研發。然而80年代創新系統學派的崛起,加上知識經濟的顯學,現在科技政策強調的是協助創新系統內的機構與組織間的學習互動。
3.8.3 南韓與台灣在產業結構上的特色 1960年代初期,南韓經濟快速發展,自1971年起的30年間,GDP成長率平均達到7.3%。1996年,南韓GDP達到5,574億美元,全球排名第十一。1997年,南韓遭受亞洲金融風暴襲擊,許多大型企業紛紛破產倒閉,南韓政府並向國際貨幣基金(IMF)貸款二百億美元紓困。由亞洲金融風暴對南韓所帶來的衝擊,可突顯出長期以來,南韓政府刻意主導經濟發展的缺失。不過,迭經一連串的政經改革措施後,南韓以強勁復甦力,於1999年以後,已逐漸脫離亞洲金融風暴的陰影。2002~2004年三年之間,南韓出口表現連續呈現高成長順差。
3.8.3 南韓與台灣在產業結構上的特色 現階段台灣在資訊電子業的委託代工上,普遍面臨以下三個問題:第一,隨著世界級大廠的不斷精簡成本,也使台灣的代工利潤日趨微薄,即使台灣廠商能有效發揮供應鏈管理及營運效率的提升,對利潤的掌握也十分有限;第二,由於全球經濟的變動因素,加上市場需求與生產產能之間的不協調,更促使電子資訊業微利時代的提早來臨;第三,近年來中國大陸在台灣廠商及外資廠商的協助下,其高科技產品的出口比重逐漸上升,其所扮演全球製造業代工基地的角色,更是愈發明顯,同時也對台灣的產業產生直接的競爭。
3.8.3 南韓與台灣在產業結構上的特色 南韓與台灣都是以製造優勢見長的國家,從產業未來發展的規畫觀察,南韓除了仍以製造業優勢為主要中心戰略之外,特別以「聚焦策略」集中於ICT產業,而新興產業的發展也圍繞在ICT相關或支援製造業之e-business與知識基礎服務業。如果說南韓在短短的三十年內,從一個農業國家發展為新興工業化國家,政府科技政策是技術學習與進步的推動者。而台灣的產業發展,則是基於政府科技政策的導引和充沛的民間活力,所創造出來的經濟奇蹟。兩個國家的產業與經濟發展分別由不同的重點切入,也採用不同的策略與作法,最後也都在國際競爭市場上展現不同成果。
新經濟的發展趨勢使得「知識」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投入,並且成為一個國家經濟、就業及財富持續成長的關鍵。知識的創造、擴散與運用於是成為一國經濟競爭力的根源,而知識能力的培育、累積,更有賴於創新基礎體系的健全發展。而產業的知識密集化與升級轉型,不僅可以提升整體產業的附加價值,而與專業研發與設計相關的技術服務產業,更是知識演進與累積的重要角色。
在科技發展日益精進的今天,一項產品的生產交易常常涉及多種技術與業務領域,專業分工亦有越來越細的趨勢。對所有企業而言,競爭求勝的關鍵不僅在於技術的高低,更在於創新成果商品化的速度(time-to-market)。在此科技日趨複雜且創新活動分秒必爭的雙重壓力之下,即使對資源相對充裕的大型企業而言,部分業務委外亦已成為難以避免的生存手段之一。
未來知識密集產業的發展,將在產業創新系統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或為主要創新驅動來源,或為知識傳遞擴散的中介,對整體產業的知識化發展有顯著的助益。整體而言,未來知識密集產業的發展模式如圖3-1所示:
二十世紀末以來,全球已走向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體系,智慧財產權逐漸成為高科技產業發展最重要的資產。一項先進的高科技專利技術移轉,可以帶來極高的權利金,而一項先進技術的研發成功,可能影響整個產業的發展方向。因此,不論是一個企業或是一個國家,愈來愈依賴研發及創新來提高其競爭力。技術創新成為二十一世紀國家競爭力的基礎,過去以精密製造為主軸的發展目標,亦隨科技的進步與產業效能的提升,由製造密集走向以研究發展為主的科技密集。推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落實科技本土化,建立自主創新技術,並且運用科技促進產業結構之調整,積極研發高科技工業,為因應傳統工業外移與再升級之適域性策略。
為因應未來全球化競爭的挑戰,知識密集產業未來的發展趨勢為: 1.發展以提升新興科技產品競爭力為主的知識密集研發設計服務業; 2.發展以提升供應鏈管理低成本優勢為主的知識密集製造服務業; 3.發展以提升全球運籌效率行銷優勢為主的知識密集行銷通路服務業。
產業瞭望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