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篇 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 各校系招生名額為總招生名額之40% 適用對象: 1.高職應屆/非應屆畢業生。 2.綜合高中應屆/非應屆畢業生(須修畢專門學程25學分以上)。 3.一般高中非應屆畢業生。 4.同等學力考生。 甄選方式: 至多可選填3個志願(3個校系科(組)、學程)。 ※某些四技二專會限制考生僅能報名該校1個系科(組)、學程。 ※注意你選擇的3個校系科(組)、學程其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是否為同一天。 第一階段:以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作檢定、倍率篩選。 第二階段:各校系科組指定項目甄試, 如書面資料審查、面試、專題製作等。
甄選入學作業流程圖 第一階段報名 檢定 倍率篩選 第二階段報名 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依甄選總成績比序 參加其他 錄取 招生管道 未達篩選標準 通過 第二階段報名 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依甄選總成績比序 未達錄取標準 達到錄取標準 解釋檢定篩選(全均標, 後均標), 倍率篩選 錄取 參加其他 招生管道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重要日程 ※各項校內報名將依表提前數天辦理,請以校內正式公告為準 日 期 項 目 100.12.22(四)起 日 期 項 目 100.12.22(四)起 發售甄選入學簡章 100.12.23(五) ~ 101.1.3(二) 考生報名100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預備 101.4.30(一) ~ 101.5.9(三) 考生基本資料調查, 繳交原住民、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 101.5.5(六) ~ 101.5.6(日) 考生參加100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101.5.22(二) 寄發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1階 101.5.23(三) ~ 101.5.28(一)17:00 考生向原就讀學校辦理第一階段報名、繳費 學校向總會報名、繳費、彙整報名表寄總會 101.6.4(一)10:00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總會網站公告 2階 101.6.4(一) ~ 101.6.8(五) 17:00 考生向原就讀學校辦理第二階段報名、繳費、繳交資料袋 學校向總會報名,學校向四技二專繳費、繳交資料袋 101.6.16(六) ~ 101.7.1(日) 各四技二專進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101.7.3(二)10:00 總會網路公告甄選總成績 放榜 報到 101.7.5(四)10:00 總會網路公告錄取正取、備取生名單 101.7.5(四)10:00 ~ 101.7.9(一)17:00 正取生、備取生至總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101.7.13(五)10:00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01.7.20(五)12:00前 錄取生依各四技二專規定之日期辦理報到 上網看是否通過篩選, 若未通過, 即可進行複查作業, 不一定要等到成績單收到 總會將提供網站供四技二專學校填寫指定項目甄試注意事項 ※各項校內報名將依表提前數天辦理,請以校內正式公告為準
第一階段報名 ■本校10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1.參加101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2.領有畢業證書者 或以同等學力(修業滿三年領有修業證明書者)報名 ■學生參加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之招生類別 必須與統一入學測驗之考試類別相同
※各項校內報名將依簡章規定日期提前數天辦理,請以校內正式公告為準 ■ 第一階段報名日期:101.5.23(三)~101.5.28(一)12:00 (1)向實習處繳交報名表及報名費。 (2)報名費每人新台幣500元整,低收入戶免繳。 (3)低收入戶考生係持有台灣省所屬各縣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金門縣政府、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非清寒證明)者。 ※各項校內報名將依簡章規定日期提前數天辦理,請以校內正式公告為準
第一階段甄選(統測成績檢定、篩選) 甄選入學委員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將考生統測成績原始分數轉成級分。 甄選入學委員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將考生統測成績原始分數轉成級分。 級分:從參加本甄選入學全體考生,取各科目(數學為該卷別, 專業科目為該群(類)別之所有考生)考生之最高原始得分為滿級分 (15級分) ■(2)依各四技二專所訂之統測成績檢定、倍率篩選標準 篩選出符合之考生。 先檢定、後倍率篩選。 ■(3)通過第一階段甄選的考生進入第二階段。
統測成績轉級分範例 報名甄選入學所有考生之國文成績,最高原始得分為96分,則每1級距為6.4分(=96/15) 一考生國文80分,經換算為13級分 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群(類)別為「電機與電子群」、「家政群」或「商管群」考生之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分別依報考甄選群類別採計考試科目換算級分。 分數級距 96.00 ∣ 89.61 89.60 83.21 83.20 76.81 76.80 70.41 70.40 64.01 64.00 57.61 57.60 51.21 51.20 44.81 44.80 38.41 38.40 32.01 32.00 25.61 25.60 19.21 19.20 12.81 12.80 6.41 6.40 0.01 級分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8 8
甄選辦法範例 9 9
第一階段檢定 成績平均 級分 全均標:參加推甄全體考生之統測成績平均級分 後均標:參加推甄全體考生後百分之五十考生之統測 全均標:參加推甄全體考生之統測成績平均級分 後均標:參加推甄全體考生後百分之五十考生之統測 成績平均 級分 -- :不檢定 全均標與後均標均取整數(若有小數,只捨不入) -- 全均標 後均標 英文級分需達全均標 專業一級分需達後均標
第一階段倍率篩選 倍率篩選:以篩選其招生名額的某倍率之學生數參加甄試。 各校系科(組)以某一學科或某幾學科訂定篩選倍率 ,以篩選出預定錄取名額的某倍率(所訂各科之最低 倍率)之學生人數。即:預計甄試人數。 -- 3 設招生名額為10人,預計甄試人數30人 以總級分之最高30人(招生名額之3倍) 進入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設招生名額為10人,預計甄試人數30人 (1)先依英文級分成績篩選出前60人(6×10人), (2)再以這60人之數學級分成績篩選出前50人(5×10 人), (3)再以這50人之專業二級分篩選出前30人(3×10人), 此30人即預計甄試人數。 -- 6 5 3
※各項校內報名將依簡章規定日期提前數天辦理,請以校內正式公告為準 第二階段報名(指定項目甄試報名) ■第二階段報名日期:101.6.4 (一) ~ 101.6.8 (五)17:00 ★須先通過第一階段甄選 (1)向實習處繳交報名資料袋(含備審資料)及報名費。 (2)報名費每人新台幣500元(單項)、750元(兩項以上)。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101.6.16 (六) ~ 101.7.1 (日) 依各四技二專規定之日期參加指定項目甄試 (書面資料審查、口試、實務專題等) 。 ※各項校內報名將依簡章規定日期提前數天辦理,請以校內正式公告為準
第二階段報名(指定項目甄試報名) 第二階段報名(101.6.4-6.8) 考生繳交報名費及考生資料袋 勾選第二階段報名校系(組)、學程並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 報名費:單項500元,2項以上750元(低收入戶考生免繳) 考生資料袋(須包含): (1)基本資料、在 校成績、證照得獎加分證明文件:A20考生身分資料表、A21在校成績證明文件黏貼用紙、A22證照或得獎加分證明黏貼用紙 (2)備審資料(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使用,自傳撰寫方式及格式依各校規定) 重要注意事項 (1)表A22黏貼方式:須選擇1張並依規定「黏貼於正面」指定位置。 (2)備審資料不予退還 13 13
甄選辦法範例 14 14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備審資料分必繳及選繳
在校學業成績採計 17 17
在校學業成績採計範例說明: 在校學業成績=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統測加權值(不一定採計) 「個人加權值」:某乙統測各科級分為國文12、英文11、數學10、專 業一12、專業二12 該生報名某校系其各考科之加權分別為1、2、1.5、1.5、1.5,則平均 級分為(12*1+11*2+10*1.5+12*1.5+12*1.5)÷7.5=11.33級分 查個人加權值對照表得「個人加權值」為0.8,若其5學期學業平均成 績為85.50,則在校學業成績為85.50*0.8=70.80 統一入學測驗 加權平均級分 15 | 14.25 14.24 12.75 12.74 11.25 11.24 9.75 9.74 0.00 個人加權值 1 0.9 0.8 0.7 0.6 18 18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10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優待加分標準表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組織 國際奧林匹克殘障聯合會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百分比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組織 國際奧林匹克殘障聯合會 (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參加) 第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40% 優勝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35% 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國手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1名(金牌) 第2名(銀牌)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30% 第3名(銅牌)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5% 第4、5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教育部 第4~8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0% 第9~1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第14~2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第24~50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5% 第51~76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3% 20 20
101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優待加分標準表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百分比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第1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0% 第2、3名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5% 佳作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10%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 第1~3名 領有技術士證者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甲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25% 乙級技術士證 丙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選原始總分5% 備註 若考生同時持有2種以上符合加分優待之技藝技能競賽或技術士證,限選1項優待加分 各項競賽、證照及職種等各項目須符合「甄選群(類)別及技藝技能優良職種類別對照表」;未列於對照表中之各項技藝技能競賽皆不給予加分優待 21 21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編號 競賽或證照名稱 適用招生類別 1 全國高職學生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 各甄選群類別 2 教育部全國各級學校圍棋運動錦標賽 3 全國高中職智慧鐵人創意競賽暨國際邀請賽決賽 4 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國內暨國際邀請賽 03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04電機與電子群電子類 5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07設計群 20藝術群影視類 6 全國技能競賽分區(北、中、南)技能競賽 依招生簡章規定 22 22
第二階段甄選(甄選總成績) ■各四技二專依據考生之統測成績、指定項目甄試成績、 在校學業成績、證照或競賽優勝加分等計算出 甄選總成績並決定錄取標準。 ■甄選總成績=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百分比) +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百分比) + (在校學業成績個人加權值百分比)】 × (1+證照或得獎加分百分比) ■統測成績、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在學學業成績 佔甄選總成績比例由各四技二專校系科組、學程自訂。 在校學業成績是否採計由各四技二專校系科組、學程自訂。 證照或得獎是否加分由各四技二專校系科組、學程自訂。
錄取及報到 ■ 101.7.3(二)10:00:總會網站公告甄選總成績 ■ 101.7.5(四)10:00:總會網站公告錄取正取、備取生名單 ■ 101.7.5(四)10:00 ~ 100.7.9(一)17:00:正取生、備取生至總會網站 登記就讀志願序 ■ 101.7.13(五)10:00: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 101.7.20(五)12:00前:錄取生依各四技二專規定之日期辦理報到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101.7.13上午10:00) 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公告於本委員會網站,本委員會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 分發結果由各甄選學校寄發報到通知單。 凡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修改就讀志願序並確定送出之考生,對分發結果考生不得異議。 25 25
報到(101.7.20中午12:00前完成): 依各四技二專學校指定之報到時間及方式(不得為電話方式)辦理報到手續,否則視為放棄 甄選入學及技優甄審入學僅能擇一報到 報到後又要放棄,須在100.7.20中午12:00前填妥「已報到考生放棄報到申請表」傳真給各四技二專學校辦理放棄,逾期不予受理,未完成放棄手續者不得再報名其他招生管道,否則取消本委員會錄取及報到資格 26 26
1)發揮優勢考科 2)備審資料準備妥當 3)面試發揮個人特質 甄選入學的重點是~ 1)發揮優勢考科 2)備審資料準備妥當 3)面試發揮個人特質 27
1)成績採級分制,模糊成績數字的效應 重在「測出程度」,不在鑑別度 2)善用個人優勢:考科、指定項目甄試等 甄選入學的特色 1)成績採級分制,模糊成績數字的效應 重在「測出程度」,不在鑑別度 2)善用個人優勢:考科、指定項目甄試等 28
登記分發特色 適合統測專業科目成績高的學生 一分、兩分的差距將造成志願選填時10個校系的落差。 統測分數高的考生具備選擇優勢 29
我要選哪個學校? 哪個科系? ~問自己最清楚 30 30
科系與未來的職涯發展 一、如金融海嘯的發生,既然各行各業都遭波及,便沒有必要把現狀考慮進去。 二、畢竟你們至少五年後才就業,對現狀顧慮過多,可能弄巧成拙,無助於未來發展。 三、熱門科系的迷思與迷失。 四、深入瞭解各職業領域的內涵,是必要的。 五、回歸基本面—興趣考量,決定科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