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盜版軟體及有聲出版品實務研討 主講人:陳文銓 服務單位:中華有聲出版錄音著作權管理協會秘書長 台北市保護智慧財產權交流協會總幹事 台北市保護智慧財產權交流協會總幹事 電話:(02)8772-5676 傳真:(02)8772-5677 行動電話:0935254243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45號10樓之1
目 錄 壹、電腦軟體及有聲書盜版之型態 貳、電視遊樂器( TV Game 或 Video Game ) 盜版仿冒之型態 叁、網路咖啡實務報告 目 錄 壹、電腦軟體及有聲書盜版之型態 貳、電視遊樂器( TV Game 或 Video Game ) 盜版仿冒之型態 叁、網路咖啡實務報告 肆、電腦軟體及遊戲機軟體實務報告
壹、電腦軟體及有聲書盜版之型態 一、電腦軟體之意義: 即電腦程式著作,係指包括直接或間接 使電腦產生一定結果為目的所組成指令 組合之著作。 二、有聲書之意義: 即語言著作經過資訊科技處理後能以轉 換聲音之方式表達著作內容。
電腦程式依其語言可分為 (一)原始程式 source program: 係指用程式語言(例如:COBOL;FORTRAN ASSEMBLY ;C;C++;JAVA;…)所創作之程式。 此種程式須經轉換為機器語言後,電腦始能加以辨 識。 其形式上已非常接近普通之英語。 (二)目的程式object program: 係指將程式經由語言轉換器轉換為機器可閱讀之語 言之程式。
電腦軟體之種類 一、作業系統:例如 Microsoft Window 98、Windows 2000;Windows XP;Linux 。 二、應用軟體:例如 趨勢公司:PC-cillin防毒軟體;友 立公司:PhotoImpact、會聲會影;華康 公司:金蝶字型等…。 三、遊戲軟體:臺灣光榮公司:三國志10、真三國無 雙;松崗公司:魔獸爭霸、暗黑破壞 神;智冠公司:金庸群俠傳、真倚天屠 龍記;精訊公司:美少女夢工場、遊戲 修改大師;漢堂公司:寰神結;…。 四、教育軟體:昱泉公司:阿毛的ABC;…。
電腦軟體侵權之型態 1. 重製 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以有 電腦軟體侵權之型態 1. 重製 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以有 形之重複製作,將電腦程式存放在磁碟( disc )、磁碟( diskette )、唯讀記憶體( ROM )、隨機存取記憶體( RAM )或其他電腦儲存設備上,縱使是非常短暫之時間,均構成重製。 此外,將一數位檔自電腦上載( upload )至電子布告欄( BBS )或網際網路( Internet )或伺服器( Server ),或由電子佈告欄或網際網路( Internet )或由伺服器下載( download )至電腦,亦屬重製行為。
重製之各類行為類型 正版軟體備份以外之重製行為。 正版軟體重製至硬碟使用。 盜版軟體重製至硬碟使用。 將硬碟內正版軟體重製至另一硬碟使用。 從網路上下載正版或盜版使用。 將硬碟內之正版或盜版軟體重製至光碟片(如大補帖)使用或銷售。 將光碟片之正版或盜版軟體重製至光碟片。
2.出租及公開傳輸 (1)投幣式電腦 >一台電腦旁接一台投幣箱用以控制遊戲 使用時間。 >電腦硬碟內部份是非法軟體,數十種至 數百種。 >伺服器( Server )連線至少十餘台電腦以 上。
3.網際網路(網路咖啡) 可撥接上網聊天、玩線上遊戲等 源自投幣式電腦構想 為規避查緝而改變方式 大部分改為無投幣箱 亦須使用伺服器(Server)連線 硬碟內亦部分為非法軟體(但已有軟體公司授權使用) 有的店家會將伺服器(Server)對外連線,具有遠端遙控功能 由店家提供正版軟體予客戶於店內使用 收取費用用以稱為硬體租賃費或飲料費
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供公眾交易或流通。 4.散布 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供公眾交易或流通。 以直接交易之方式販賣非法光碟片 透過網際網路販賣非法光碟片
實施搜索扣押宜注意之事項 投幣式電腦或網路咖啡 進入現場 找出伺服器( Server )位置 詢問現場顧客所玩之遊戲並製作筆錄 遊戲內容照相或錄影 查扣每部電腦之硬碟及非法光碟 投幣箱及錢幣均查扣 帳冊 授權契約
大補帖 搜索重製地點 搜索交易地點 搜索販賣大補帖之網站
貳、電視遊樂器盜版仿冒之型態 ( TV Game 或 Video Game ) 電視遊樂器之種類 卡匣類:任天堂 西雅 磁碟類:超任 光碟類:3DO公司 ( 已無生產 ) SEGA公司 ( SATURN, 已無生產 ) ( Dream Cast, 已無生產 ) SONY公司 ( Playstation ) ( Playstation 2 ) 微軟公司 ( Xbox ) 任天堂公司 ( X-Cube )、另有 NDS
盜版現況 光碟來源 >國外 >國內 分銷方式 >大中小盤 銷售點及銷售方式
搜索要點 工廠 >扣押刻版機、射出成型機、印刷機 (上封條) >母版、射出成型片、網版、分色片、工作日誌等 >照相或錄影 銷售店家 >盜版光碟片、卡匣 >目錄、進貨單、帳單 留心送貨之貨車並與追蹤
叁.網路咖啡實務報告 圖示:分散式架構 HINET OR SEEDNET…( ISP ) CD KEY GAME SERVER GAME1 .GAME2 GAME3..其他. CD KEY CHECK SERVER 國外用戶 個人用戶 網咖
線上遊戲上網步驟 購買點數卡 安裝上網加入會員 開卡 儲值 啟動遊戲內容
單機軟體在網咖之適法適用性 正版單機軟體經授權合法使用 正版單機軟體未經授權合法使用
線上遊戲軟體於網咖之適法適用性 網咖店須否簽約才能使用? 未授權使用如遇搜索且無消費者有無侵權?
HINET OR SEEDNET OR..( ISP ) 外掛程式 HINET OR SEEDNET OR..( ISP ) GAME1.GAME2.GAME3…其他 破壞遊戲原設計造成: 1. 遊戲內容人物等成 無敵 2. 遊戲內容加速 3. 降低遊戲難度 4. 減少購買點數卡意願, 破壞遊戲平衡性 外 掛 程 式 網咖 Server 外掛程式 個人用戶 用戶 1.2.3.4 ….
阻卻外掛程式 找出外掛程式之作者 找出散布外掛程式之人 找出提供外掛程式之場所 法條 刑法§352;著作權法§ 93; § 16 ; § 17 ; § 18 ; § 80
肆.電腦軟體及遊戲軟體實務報告 一.著作權法: 1. 與我國簽有著作權法保護協定計有: 美國、英國、香港;西班牙、韓國之僑民 1. 與我國簽有著作權法保護協定計有: 美國、英國、香港;西班牙、韓國之僑民 2 .著作權法第四條之規定 3 .參與世界貿易組織 ( WTO ) 之有關事項
二、商標法 1. 遊戲機類軟體在起訴及判決上司法人 員見解不同 2. 使用模擬器之爭議及差異 3. 電腦軟體適用商標法?
三 、行使偽造私文書 1. 同上商標法之一 2. 同上商標法之二 3. 電腦軟體適用行使偽造私文書 ?
感恩 謝謝支持 祝君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