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解读 广西财经学院 容 焱
财务法律规章制度体系 法律法规 地方性规章 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法》、《预算法》 第一层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财务规则、会计准则 第二层 财务规则、会计准则 第三层 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 ××省财务管理办法等 第四层 地方性规章 ××单位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 第五层 单位内部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行业特点突出,需要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制定。”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制定(修订)依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行业特点突出,需要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制定。”
第一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历史沿革 1949年—1989年。国家没有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没有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1989年—1997年。国家初步建立起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但仍没有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1997年—2012年。我国第一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出台,于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直至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开始正式实施。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一、高等教育发展迅速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一)我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高等教育大国 1. 教育规模实现高密度扩张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一、高等教育发展迅速 (一)我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高等教育大国 1. 教育规模实现高密度扩张 2. 高等教育体系结构更趋多样化 3. 高等教育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4. 高等学校为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我国高等教育步入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稳定发展阶段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二、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 1993年,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要达到4%。 但是,由于我国GDP增长迅速、财政收入占GDP较低等多种原因,这一目标未能如期实现。 截至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只达到3.48%,仍然低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 2012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2.2万亿人民币,教育经费投入占GDP4%的目标首次得以实现。 广西也在同一年实现了4%的目标。
三、高等学校功能进一步完善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三、高等学校功能进一步完善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文化传承 高等学校要发挥四大功能作用,必然会涉及大量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问题。
四、高等学校自身财务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四、高等学校自身财务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财务参与学校决策的参谋助手功能越来越突出。 (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 (三)强化管理将是今后一段时期高等学校财务工作的重点。
五、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诸多财务管理问题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五、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诸多财务管理问题 (一)校办产业问题 (二)举借债务问题 (三)资产管理问题 (四)信息公开问题 (五)勤俭办学问题 (六)成本绩效问题
六、与公共财政改革相适应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必要性 六、与公共财政改革相适应 从2000年开始,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改革陆续实施,不断深入推进,这对高等学校预算编制、执行及财务管理而言,必然提出新的要求。
第三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保持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框架基本一致 第三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保持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框架基本一致
二、应符合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特点 第三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特点之一:经费来源多元化 第三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 二、应符合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特点 (一)特点之一:经费来源多元化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家财政拨款、社会资金办学、社会捐助、收取学生学杂费等多种渠道。 (二)特点之二:经济活动多样化 1.高等学校建设了新校区,形成了大量固定资产。 2.一些高等学校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活动频繁。 3.部分高等学校举债筹措资金的金额很大,负担很重。 (三)特点之三:受益补偿成本化 1.成本补偿理论。 2.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3.各级政府之间的纵向分担机制。 4.政府、家庭、社会之间的横向分担机制。
三、高校部分业务引入权责发生制 第三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高校部分业务引入权责发生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基础也发生了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在具体的高等学校会计业务处理中,面对学费收入的确认、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收支配比等突出问题,需要运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消除现行收付实现制基础下存在的缺陷,实现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科学化、真实化、准确化。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一、调整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一、调整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适用范围 “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 不再作为适用主体。
二、明确了总会计师的职权职责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三、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对预算编制的依据、原则、程序和预算调整等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增加了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调整了收入和支出分类及口径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根据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要求,修改了“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的内容;修改了“事业支出”的分类,删除了“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增加了“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项目。
五、增加了收支管理的内容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适应公共财政改革要求,增加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支出绩效和票据管理等关于收支管理方面的内容。
六、完善了结转和结余管理的规定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特别增加了“结转”的概念。要求对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以及经营收支的结转、结余实行分类管理。
七、提高了资产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对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资产处置管理以及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等提出了更严格、更细化的要求。
八、强化了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重点针对高校债务风险,要求高等学校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
九、提出了内部成本核算要求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前提下,要求高校按照配比原则对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活动进行内部成本核算及管理,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提供依据。
十、完善了财务监督制度 第四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新旧对比变化 要求高等学校对财务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自觉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第五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十四章 七十六条
一、 总则和附则(第一章、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附则 主要规定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范围、时间等内容。 第五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一、 总则和附则(第一章、第十三章) 第一章 总则 主要明确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制定依据、目的、适用范围、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等内容。 第十四章 附则 主要规定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实施范围、时间等内容。
第五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二、 财务管理体制(第二章)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主要介绍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主体、会计核算模式、设置总会计师的要求以及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五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三、 预算管理(第三章) 第三章 预算管理 主要介绍了高等学校预算的概念、预算管理办法、预算的编制方法、预算上报审批程序、预算执行调整和年度决算等内容。
第五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四、 财务要素管理(第四章—第九章) 第四章至第九章 分别介绍了高等学校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专用基金、资产、负债等要素的概念、分类和管理办法等内容。
五、 成本费用管理(第十章)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主要介绍了高等学校成本核算概念、内容以及核算方法等内容。 第五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五、 成本费用管理(第十章)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主要介绍了高等学校成本核算概念、内容以及核算方法等内容。
六、 财务清算(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主要介绍了高等学校财务清算的含义、要求以及清算后的资产处理等内容。 第五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六、 财务清算(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主要介绍了高等学校财务清算的含义、要求以及清算后的资产处理等内容。
七、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十二章) 第五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主要介绍了高等学校财务报告的概念、组成体系和用途,财务分析的概念和主要指标等内容。
八、 财务监督(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主要介绍了高等学校财务监督的内容、形式和财务监督机制的建立等内容。 第五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概述 八、 财务监督(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主要介绍了高等学校财务监督的内容、形式和财务监督机制的建立等内容。
第六部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一、财务管理体制 一、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一)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概念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一、财务管理体制 1.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在高等学校的具体化,既体现了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又结合了高等学校自身办学特点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 2.财务管理体制是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落实的基础和保障。 3.财务管理体制的重心是落实财权与责任。
(二)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模式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一、财务管理体制 1.“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 在高等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和使用高等学校的各项经费和资源,对高等学校财经工作和财务活动进行集中管理。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 为了落实高等学校内部财务管理的自主权,充分调动校内各单位积极性,理顺校内财务关系,加强经济责任制的落实,在高等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核算、分级管理。
(三)高校财务管理的领导体制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一、财务管理体制 1.《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十分明确地提出了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实行校(院)长总负责的这一领导体制。 2.明确提出了高等学校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及岗位的权利和责任,即: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四)高校要合理设置财务机构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一、财务管理体制 1.高等学校必须设置一级财务机构,在学校(院)长和总会计师的直接领导下,全面做好学校的财务工作。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以在一级财务机构之下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要考虑两个因素: 一是非独立法人性质(是会计主体,但不是法律主体);二是基于工作的实际需要。
▲ 财务管理体制审计的关注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一、财务管理体制 1. 财务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 学校一级财务机构是否对全校各项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特别是设置二级财务机构的学校,二级财务机构是否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是否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 3. 是否根据既定的财务管理体制按规定设置相应的财务机构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 4. 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5. 财务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二、高等学校预算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一)预算管理办法 1.核定收支 2.定额或定项补助 3.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
(二)预算编制原则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1.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当积极稳妥。 2.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和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预算编制方法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核实基本数字。 2.分析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 3.分析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 4.分析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 5.分析影响高等学校预算编制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的因素。
(四)预算编报程序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高等学校一级财务机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高等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二上二下)
(五)预算执行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1.分解年度预算,落实管理责任。 2.依法组织收入,确保收入完成。 3.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分析检查预算执行,确保年度预算完成。
(六)预算调整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 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如果调整了收入预算,支出预算也要作相应的调增或者调减,以保持收支平衡。
(七)财务决算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高等学校的决算是预算管理的最终结果,是财务管理常态化的一项工作,决算报表是对各单位一年经济运行和财务状况的总结。 事业发展成果是通过数字表现出来的,决算提供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也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高等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年度决算的编报工作, 财务决算突出“二性”: 1.突出决算的重要性;2.突出预算管理的完整性。
▲ 预算管理审计的关注点(8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1. 要加强事前审计,主动介入预算编制环节,审核预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及编制和审批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赤字预算。 2. 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按预算执行,是否真实、合法,会计核算是否合规,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3. 预算调整有无确实的原因和明确的调整项目、数额和说明,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经批准后执行。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4. 预算的全年完成情况以及阶段性完成情况如何,有没有明显的异常情况,如果预算的最终完成情况与计划差异较大,应当分析其原因及其合理性。学校为保证预算的完成采取了哪些措施,这些措施是否合法、有效。 5.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编报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时限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6. 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包括了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填列的数字是否真实,有无隐瞒、遗漏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7.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学校年度财务状况,是否说明了高等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 财务分析的各项指标是否真实、准确。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1. 预算管理指标(预算执行率) 预算收入执行率=本期实际收入总额÷本期预算收入总额×l00% 预算支出执行率=期实际支出总额÷本期预算支出总额×l00% 财政专项拨款执行率 =本期财政项目补助实际支出÷本期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l00%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2. 财务风险管理指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 支出结构指标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人均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100%
固定资产净值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l00%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二、预算管理 4. 财务发展能力指标 总资产增长率 =(期末总资产-期初总资产)÷期初总资产×100% 净资产增长率 = (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固定资产净值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l00%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三、高等学校收入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章《收入管理》共有四条,明确了收入概念、收入按来源的分类、收入与收费的组织、收入上缴的规定。重点是明确规定了每类收入具体内容,强调了教育收费合规性、票据使用合法性、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及时足额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一)高校收入的两个特点 1.取得的收入是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的 2.高校取得的收入具有非偿还性资金性质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一)高校收入的两个特点 1.取得的收入是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的 2.高校取得的收入具有非偿还性资金性质
“高等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二)六大类收入的内容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二十条规定: “高等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指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主要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1.财政补助收入 指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主要包括财政教育拨款、财政科研拨款和财政其他拨款。 “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是指高等学校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直接从同一级次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高等学校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在账务处理上作为 “事业收入” 或 “其他收入”。
2.事业收入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高等学校教育事业收入做了专门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3.上级补助收入 指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指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独立核算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财务会计组织体系、独立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包括附属中小学、附属学校医院等。 特别说明 (1)附属单位返还学校在事业支出中为其垫付的水电费、福利费等各种费用,应当冲减相应的支出,不能作为上缴收入处理。 (2)附属单位返还学校在事业支出中为其垫付的工资及津补贴,应作为学校事业基金收回。 (3)高等学校从学校投资的全资或控股企业获取属于对外投资收益性质的收入,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
5.经营收入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指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包括: 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捐赠收入 食堂及招待所等后勤服务净收入 非同级财政部门财政拨款(不含科研拨款) 资产盘盈利得 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 收入审计的关注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三、收入管理 1. 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地组织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是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拖欠或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 2.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管理规定,收费的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收费许可证或有关收费文件,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3. 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的预算进行统一核算与管理,关于收入的会计账务处理是否规范。 4. 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把应上缴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四、支出管理 四、高等学校支出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四、支出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五章《支出管理》共八条,主要明确了支出的概念、内容、分类、支出纳入预算、支出标准、专项支出、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票据管理等内容。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五类。
(一)支出的主要修订内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四、支出管理 1.简化了“事业支出”的分类 将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并规定了各自的开支范围。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四、支出管理 2.删除了“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随着高等学校“大收大支、收支统管”财务管理体系的逐步建立,高等学校所有的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并且《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68号)也已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纳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围,所以本次修订在支出中取消了“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四、支出管理 3.增加了“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是高等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对这一支出的理解,重点要把握“支出的依据是规定”和“支付的对象是上级单位”。 高等学校应缴财政专户的资金,并不是一种 “上缴上级支出”,因为它不是一项“支出”,应缴财政专户的资金在未上缴时是一种暂时的流动负债,属于“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并返还后,学校按规定将其确认为“事业收入”。 “其他支出”是根据高等学校的实际支出内容以及核算的实际需要而新增设的,包括捐赠支出、利息支出等。
(二)支出管理的重点要求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四、支出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要求 2.“支出绩效评价”要求 3.“票据管理”要求 高等学校必须依法加强票据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中使用的所有票据来源合法,列示的所有内容真实,使用正确,坚决杜绝使用虚假票据。 当前,广西加强票据管理的依据主要是由区财政厅、区审计厅、 区国家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税票证监管的通知》(桂财综【2011】26号)
▲ 支出审计的关注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四、支出管理 1. 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并按预算执行,有无超计划支出等问题。 2. 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列虚报、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等问题。 3. 事业支出中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不是遵守专款专用规定,有没有串项列支,具体使用是否都严格控制了各自的开支范围。 4. 涉及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的支出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各项规定。 5. 各项支出所取得的效益如何,是否有支出绩效评价,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 6. 涉及支出的各类票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使用是否正确,有没有使用虚假票据等违规问题。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五、结转和结余管理 五、高等学校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五、结转和结余管理 为适应各级财政部门对结转和结余管理的新变化,《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关于结余管理的内容由原来的两条修订为新的四条。
(一)提出了“结转”和“结余”的不同概念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五、结转和结余管理 (一)提出了“结转”和“结余”的不同概念 1.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二)“结转”和“结余”的分类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五、结转和结余管理 1.“结转”和“结余”进行分类管理的原因 (1)突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2)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 (3)符合规范财务管理的内在要求。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五、结转和结余管理 2. “结转”和“结余”分类管理规定 (1)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管理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其管理要求体现在三个方面:实现单独管理、体现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出了分类管理的要求。 (2)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管理 非财政拨款结转不能进行分配,只能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进行分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央事业单位的提取比例为40%,地方事业单位提取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高等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3)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 结转和结余审计的关注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五、结转和结余管理 1. “结转”和“结余”是否明确区分,有没有“互串”问题。 2.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是否严格实行分类管理。 3.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管理是否执行了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 4. 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结转”是否执行了“不能进行分配”的规定,“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是否超过40%的比例。 5.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是否进行了单独反映。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六、专用基金管理 六、高等学校专用基金管理
(一)明确了专用基金管理原则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六、专用基金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因此,高等学校专用基金管理原则可归纳为: “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
(二)规定了专用基金管理方法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六、专用基金管理 专用基金管理要做到: 提取按比例、支出按规定、收支有计划。
(三)调整了专用基金项目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六、专用基金管理 1. 取消了“修购基金”项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以,取消了“修购基金”项目。 2.把“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合并为“学生奖助基金”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四)修订了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依据及办法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六、专用基金管理 (四)修订了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依据及办法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工福利基金的来源仅仅为“非财政拨款结余”。 财政部在2012年专门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明确规定: “中央级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地方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 专用基金审计的关注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六、专用基金管理 1. 学校自行制定的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是否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规定,有无超越权限或与上级主管部门相矛盾和不相符的地方。 2. 各项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超额提取或提取不足的问题。 3. 专用基金的使用是否严格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七、高等学校资产管理
(一)高等学校资产管理概述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高等学校资产管理的依据 (1)专门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0〕200号)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号) (2)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4月1日起实施)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2.高等学校资产的概念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九条规定: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3.高等学校资产的基本特征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2)学校具有占用权(即控制权)或使用权,所有权统一属于国家。 (3)存在形态多样(包括有形和无形等)。
4.高等学校资产的组成内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条规定:高等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新增内容)、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5.高等学校资产管理的总体要求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6.关于资产管理的特殊说明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关于基建财务管理的变革 历史沿革:学校基本财务管理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学校基建财务管理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基建财务管理也就理所当然地纳入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范范围。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2)流动资产中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 根据财政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2001年)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如高等学校),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资金,计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例】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学校财务部门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年末该科目无余额。 次年初返还(广西一般要到5月份才能返还):学校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二)主要资产项目的管理内容
1.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概念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二条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的基本特征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 2)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 3)单位价值达到规定标准: 通用设备:500提高至1000 专用设备:800提高至1500 (说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房屋及构筑物 2)专用设备 3)通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为什么提折旧 国际比较 绩效管理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类别范围:除了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不计提折旧外,其他类别的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 时间范围:高等学校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个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个月起停提;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再计提折旧。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 计提折旧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注: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即:虚提折旧。取得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已经在取得固定资产时一次性计入了“事业支出”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目的,是能够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的净值。)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计算方法 (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不考虑残值。) 方法一:年限平均法 【例】某高等学校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600 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0,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 该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600 000×10%÷12 = 5 000(元)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5 000 贷:累计折旧 5 000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方法二:工作量法 【例】某高等学校的一辆汽车,原值为240 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0,预计行驶总里程为300 000公里。该汽车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某月该汽车行驶5 000公里。该汽车的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和该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240 000 ÷300 000 = 0.8(元/公里) 月折旧额= 5 000×0.8 = 4 000(元)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4 000 贷:累计折旧 4 000
2.在建工程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在建工程的概念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五条规定: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设备安装等)。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2)在建工程的基本账务处理 1)发生基建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借:事业支出 等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等科目 2)工程竣工决算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3. 无形资产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内容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2)无形资产的管理规定 1)取得无形资产:高等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 高等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2)转让无形资产: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无形资产摊销:高等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3)无形资产的基本账务处理 1)取得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借:事业支出 等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等科目 2)平时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摊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注: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即:虚摊。 取得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已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一次性计入了“事业支出”科目。无形资产摊销的目的,是能够通过“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单位无形资产的净值。)
4. 对外投资管理 (1)对外投资的概念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外投资是指高等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2)对外投资的管理要求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严格控制: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两个限制:高等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风险性投资。 价值评估:高等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收益处理:高等学校对外投资收益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 资产处置管理 (1)资产处置的概念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资产处置是指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2)资产处置的范围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闲置资产 报废、淘汰资产 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 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3)高等学校资产处置的主要管理依据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4)资产处置的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 原则。
(5)资产处置审批程序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资产处置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高等学校占有、使用的车辆、土地、房屋建筑物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以及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国有资产,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的国有资产,财政部门授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主管部门于每年六月底、十二月底分两次将所属单位资产处置审批结果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是行政事业单位调整相关会计账目的凭证。
(6)资产处置收入的处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6.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1)审批权限 (2)收入处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2)收入处理 高等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 资产审计的关注点: 1.关注资产管理制度: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是否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内部管理制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内部管理制度、存货内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无形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内部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处置内部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内部管理制度等。
2.关注流动资产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库存现金和各种存款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银行开户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等问题,各银行帐户是否核算规定的内容,有无公款私存以及“小金库”问题。 (2)对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进行清理结算,有没有长期挂账问题,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核销。 (3)对存货有没有规范完善的账簿记录,有没有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是否做到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关注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有没有规范完善的账簿记录,是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能否做到至少每年年终之前进行一次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是否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是否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后,是否及时进行竣工结算,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以及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
4.关注无形资产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对于有无形资产的高等学校,是否按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取得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是否按规定计入了事业支出,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是否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学校如果转让无形资产,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资产评估,取得的转让收入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5.关注对外投资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有没有对外投资,有对外投资的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资产评估、合理定价,有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以及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违规投资行为。 高等学校对外投资收益是否纳入了学校预算进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6.关注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七、资产管理 (1)高等学校资产处置是否严格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是否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高等学校有没有出租、出借资产行为,出租、出借资产是否按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高等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是否纳入了学校预算进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八、负债管理 八、高等学校负债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负债是指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八、负债管理 (一)高等学校负债的概念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负债是指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二)高等学校负债的内容 1.借入款项 2.应付及预收款项 3.应缴款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八、负债管理 是指高等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2.应付及预收款项 包括高等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3.应缴款项 是指高等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三)高等学校负债的管理规定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八、负债管理 1.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 2.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 3.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归还。
▲ 负债审计的关注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八、负债管理 1. 高等学校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负债是否从制度上和账务处理上进行了分类管理。 2. 对不同期限的负债是否进行了及时清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如期上缴、支付及偿还。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九、财务风险控制 九、高等学校财务风险控制管理
财务风险控制的管理要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九、财务风险控制 (一)总体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 (二)重点关注:高等学校应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的管理,严格执行借入款项的审批程序(具体审批办法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三)担保风险:高等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供担保。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内部成本管理 十、高等学校内部成本管理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五十六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内部成本管理 (一)内部成本管理的提出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五十六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高等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内部成本管理 (二)内部成本核算的概念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高等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三)内部成本费用项目的内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内部成本管理 1.教育费用——指高等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2.科研费用——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管理费用——指高等学校为完成学校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高等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高等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4.离退休费用——指高等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5.其他费用——指高等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四)内部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内部成本管理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成本核算对象,逐步细化成本核算。 教学管理成本以学校、院系、专业、学生为成本核算对象,按对象归集、分配和计算成本费用,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 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以科研项目为对象进行科研成本费用的归集分配和计算。
(五)内部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内部成本管理 按成本对象进行费用归集:能分清单一对象的,对单一对象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直接归集;若干对象共同发生的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在不同的对象之间合理分摊。 按会计期间进行费用划分: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年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以适当的形式和方法分摊计入不同会计年度的费用,主要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将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计入不同会计期间的费用中。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一、财务监督管理 十一、高等学校财务监督管理
(一)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一、财务监督管理 1.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2.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3.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4.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5.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6.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二)财务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一、财务监督管理 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特别是在外部监督方面,高等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财务监督的制度建设 第六部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内容详解 十一、财务监督管理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保证学校经济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与高校内部审计同仁共勉 要做好高等学校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不仅要掌握一定的审计专业知识,还必须熟悉和理解《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在实施高校财务内部审计过程中,对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依法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学校的经济活动及其财务管理进行内部监督,促使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完成管好、用好、监督好教育经费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二、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三、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 四、加强内部成本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