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辦理102年度 「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站改版暨各項通報網站系統」說明會 2014/1/6 103年1月6日 報告人:洪安琪
簡報大綱 2014/1/6 校園災害防救工作與校園安全及災害 事件通報作業: 1-1 修正之作業要點說明 1-2 校安中心網站改版簡介
有關校園災害防救工作與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 2014/1/6 有關校園災害防救工作與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 1-1 修正之作業要點說明
(一)緣起 教育部為了要降低校園危安因子,營造安全校園,健全學子身心、提升國家競爭力,從91年4月成立校安中心,建立24小時值勤制度,制定通報要點,定出專責通報的處理單位,進行災防機制與救難機構間的橫向聯結,以及各級學校與教育部間的縱向聯結,來完善損害管制及救援狀況的掌握。 為符合法律授權的意旨,爰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9項法規的通報義務納入本要點規定。 2014/1/6
(二)修訂概況 全案經4次召集內政部相關單位、教師團體、校長團體、學者專家、學校代表、教育部相關單位等共同研商,於102年1月24日經教育部長核定,配合「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進行校安通報系統改版,並俟校安通報系統完成後再令發本要點。 2014/1/6
(三) 修訂重點 項目 現行要點 修訂要點 依據 災害防救法第14、27條。 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2014/1/6 項目 現行要點 修訂要點 依據 災害防救法第14、27條。 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家庭暴力防治法 教育基本法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傳染病防治法 災害防救法 通報類別 意外事件、安全維護事件、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管教衝突、兒童少年保護事件、天然災害事件、疾病事件、其他事件計8大類128項 意外事件、安全維護事件、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管教衝突、兒童少年保護事件、天然災害事件、疾病事件、其他事件計8大類148項。(含後續增列狂犬病通報項目計2項)
(三) 修訂重點 項目 現行要點 修訂要點 屬性區分 及通報時限 甲級(2小時) 乙級(24小時) 丙級(72小時) 緊急事件(2小時) 2014/1/6 項目 現行要點 修訂要點 屬性區分 及通報時限 甲級(2小時) 乙級(24小時) 丙級(72小時) 緊急事件(2小時) 法定通報事件 甲級事件(24小時) 乙級事件(24小時) 丙級事件(72小時) 一般校安事件(7日) 書面告知單 無 學校應將各類校安事件處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及告知單轉知所屬教職員工生周知。
(四)針對屬性區分及通報時限 現行通報規定 級別 選定要領 通報時限 甲級 乙級 丙級 校屬人員死亡(之虞) 財損100萬以上 2小時 2014/1/6 級別 選定要領 通報時限 甲級 校屬人員死亡(之虞) 財損100萬以上 3人以上集體、 重大媒體關注 2小時 乙級 校屬人員重傷 財損10萬以上100萬以下 24小時 丙級 校屬人員輕傷 財損10萬以下 72小時
(五)針對屬性區分及通報時限 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第四 點及第六點 屬性區分 選定要領(定義) 通報時限 緊急事件 2014/1/6 屬性區分 選定要領(定義) 通報時限 緊急事件 1、死亡或死亡之虞;三人以上重傷、中毒、失蹤 、受 到侵害。 2、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情況緊迫;各級學校自行 宣布停課者。 3、逾越學校處理能力。 4、媒體關注之負面事件。 2小時 法定通報 (事件) 甲級 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確定事件。 24小時 乙級 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且嚴重影響學生身心發展之疑似事件,或非屬甲級之其他確定事件。 丙級 依法應通報主管機關之其他疑似事件。 72小時 一般(校安事件)通報 非屬緊急事件、法定通報事件之應報主管機關知悉之校安通報事件。 7日
現行校安通報類別選取方式 2014/1/6
改版後校安通報類別選取方式 2014/1/6
通報件數說明 2014/1/6 法定通報 100 件 一般通報 100件 緊急事件 30 件 總件數 200 件
(六)各類校安通報事件告知單(參考格 式) 2014/1/6 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第八點 學校人員知悉所屬學校發生校安通報事件,應以口頭或書面告知學校及幼兒(稚)園受理(權責)單位或逕行於法定時間內向主管機關通報。各級學校及幼兒(稚)園受理(權責)單位獲知後,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並於時限內,完成法定通報與校安通報網通報。
有關校園災害防救工作與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 2014/1/6 有關校園災害防救工作與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 1-2 校安中心網站改版簡介
1-2 校安中心網站改版簡介 (ㄧ)現行與改版後校安系統 (二)校安帳號管理 (三)新版校安即時通 (四)表報作業整併 (五)電子公佈欄 2014/1/6
(一)現行與改版後校安系統 現行校安系統 改版後校安系統 通報類別及項目 8大類 - 128項 2014/1/6 現行校安系統 改版後校安系統 通報類別及項目 8大類 - 128項 8大類- 148項 「含後序增列狂犬病(2項) 」 事件選項 下拉式 彈跳式 事件屬性及等級 甲、乙、丙級通報 緊急通報 法定通報(甲、乙、丙) 一般通報
(一)現行與改版後校安系統 現行校安 系統 改版後校安系統 E-mail 通知 無 系統斷線時間 頁面顯示 離線填報程式 表報作業整併 2014/1/6 現行校安 系統 改版後校安系統 E-mail 通知 無 1 定期性表單填報 2 帳號啟用及停用 3 忘記密碼 4 公告訊息 5 緊急事件 系統斷線時間 頁面顯示 離線填報程式 無填報時間限制 填報人員選擇性安裝 (同即時通功能) 表報作業整併 1 高中職校「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資料登錄系統 2 國民中學「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資料登錄系統 3 國民小學「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資料登錄系統 4 天然災害災損填報系統 5 校外會霸凌彙整表系統 以上表報整併後,統一由即時通進行通報,以減少學校及校外會重覆通報負擔。
(一)現行與改版後校安系統 現行系統 改版後系統 帳號整合 一校一帳號 (密碼共同保管) 一人一帳號 (密碼個人保管) 人員帳號設定 無 2014/1/6 現行系統 改版後系統 帳號整合 一校一帳號 (密碼共同保管) 一人一帳號 (密碼個人保管) 人員帳號設定 無 有, 學校、單位 依需求自行設定 申請帳號 驗證 有, 發送mail驗證 忘記密碼 校安中心詢問 重新編碼 mail發送當事人 事件稽核 帳號,IP..等欄位查詢 二個目的 1 ,保護個資 2 ,效能調校
(二)校安帳號管理 1.校安帳號 (1)新的帳號:教育部統計處公佈之學校代碼。 (2)如何找到學校代碼? 2014/1/6 (二)校安帳號管理 1.校安帳號 (1)新的帳號:教育部統計處公佈之學校代碼。 (2)如何找到學校代碼? →教育部統計處網站首頁 > 學校基本資料 > 各級學校名錄>102學年各級學校名錄及異動一 覽表 >點選「學制」。 (3)教育部統計處網址: http://www.edu.tw/Default.aspx?WID=31d75a44- efff-4c44-a075-15a9eb7aecdf
(二)校安帳號管理 1.校安帳號~ (4)修改密碼: 請輸入管理者帳號密碼在首頁進行登入,並至首頁右上 2014/1/6 (二)校安帳號管理 1.校安帳號~ (4)修改密碼: 請輸入管理者帳號密碼在首頁進行登入,並至首頁右上 方點選進入「權限管理」>帳號管理一覽表>修改。
2014/1/6 (二)校安帳號管理 2.新增人員帳號
(二)校安帳號管理 2.新增人員帳號~ (1)請按下新增按鈕: 填寫新增人員帳號內容(新增帳號人員之帳號、密碼、部門 2014/1/6 (二)校安帳號管理 2.新增人員帳號~ (1)請按下新增按鈕: 填寫新增人員帳號內容(新增帳號人員之帳號、密碼、部門 、職稱、角色、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並勾選承辦學制, 按下確認送出即會跳出新增成功之視窗。 *注意新增人員帳號「角色」之選擇→手冊第5頁 (2)新增後→請新增帳號之人員到寄發信箱收信做認證(如在信 件夾內未收到,請先查詢您的垃圾信箱是否有無此認證信)。 (3)請按信件內“請點選這裡啟用您的帳號”之 連結。 (4)此認證連結點下去後便會跳出“此帳號已成功啟用”之視 窗,已表示完成認證即可關閉視窗。
(三)新版校安即時通 1.手冊第14~21頁 2.小試身手: (1)測試網站網址: http://www.cityinfo.com.tw/ 2014/1/6 (三)新版校安即時通 1.手冊第14~21頁 2.小試身手: (1)測試網站網址: http://www.cityinfo.com.tw/ 學校代碼(帳號):173607 (2)列印陳核 3.緊急聯絡人增修(至少要有四筆資料)
(四)表報作業整併 1.手冊第22~33頁 2.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系統 (手冊第31頁以下) 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系統 其他重大災害 2014/1/6 (四)表報作業整併 1.手冊第22~33頁 2.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系統 (手冊第31頁以下) 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系統 其他重大災害 校園治安事件彙整表 械鬥兇殺事件 幫派鬥毆事件 一般鬥毆事件 幫派介入校園 師長與學生間衝突事件 校外會霸凌彙整表系統 霸凌事件
(五)電子公佈欄 1.手冊第11~13頁 2.電子公佈欄清單→列管學校點閱率 3.新增!公告之災害→進行通報→表報作 業整併 2014/1/6 (五)電子公佈欄 1.手冊第11~13頁 2.電子公佈欄清單→列管學校點閱率 3.新增!公告之災害→進行通報→表報作 業整併
2014/1/6 報告完畢 感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