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研究所新生座談會
修業年限 博士班:7年 碩士班:4年 進修學院夜間碩士班:6年 本校學則第26條:日間研究生以在職身份入學者,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得酌予延長其修業期限一年。 休學不論連續或間斷,總計以不超過兩學年為原則。
畢業學分 博士班:36學分(另加論文6學分) 碩士班:34學分(另加論文6學分) 進修學院夜間碩士班:34學分(另加論文6學分)
課程架構(課程系統表) 博士班 碩士班 學校行政碩士班 課程與教學碩士班 親職教育碩士班 生命教育碩士班
學期修習學分 1.博士班 博士班 6-7 13 6-12 20 2-7 2-12 在職 非在職 研究所課程 含其他課程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含)以上 2-7 2-12
學期修習學分 2.碩士班 碩士班 6-9 15 6-12 20 2-* 2-12 在職 非在職 研究所課程 含其他課程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含)以上 2-* 2-12
學期修習學分 3. 進修學院碩士班: 第一學年 8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含)以上 2-8
日夜互選 日、夜互選,以不超過該學期修課總學分三分之一且為選修科為限 。 夜間未開之選修科目,方准到日間部選修。 依夜間研究所學分標準收費。 日間研究不得選修夜間課程。
校際選課 本校學生選讀他校開設之課程,以選讀本校未開設之科目為原則。 校際選課總學分數不得超過畢業應修學分分數三分之一(含抵免學分)。
選任指導教授 博士班研究生:二年級下學期 碩士班研究生:一年級下學期 夜間碩士班:二年級上學期 依本系行事曆規定時間,提出指導教授選任之申請 。
學科考試—碩士班 學業成績以70分為及格,考生學科總成績平均未滿80分,須參加學科考試。 以考核二科為原則,其中必修至少一科。 採閉卷方式辦理。
學科考試—博士班 修畢所需學科學分,於入學後2-5年完成。 以考核四個科目為原則,其中必修至少一 科,研究生所屬類別至少二科。 以考核四個科目為原則,其中必修至少一 科,研究生所屬類別至少二科。 在學期間以研究生名義獨力於SSCI、TSSCI期刊發表學術論文者,每篇得減免學科考試選修科目一科,最多以減免二科為限。 70分及格,任何一科不及格,得於修業期限五年內之次學期或次學年申請該科重考,以一次為限。重考成績七十分以上者,概以七十分計算,若未通過者,通知教務處勒令退學。
發表學術論文 碩士班:在學期間,以研究生名義發表學術論文乙篇。 博士班:在學期間,以研究生名義發表學術論文三篇。 發表之學術論文,以個人發表為原則。博士班研究生若屬共同發表,則採認列名前二位者,但不得超過二篇;碩士班亦得採認列名前兩位者,惟以兩篇抵一篇計算。
學術論文審查 投稿於本系研究生投稿刊物清冊或具審稿(審查全文)制度之研討會者,可免提論文審查。 論文審查時間:每學期第1週、第10週。
參加論文發表會、研討會 參加本系辦理之學術研討會八場次。 參加本系研究生論文或論文計畫發表會至少四場次以上(個人發表的場次不計入)。 學期中的專題演講課程不列入研討會場次計算。 外系或外校辦理之活動均不納入採計。
修業流程圖 博士班 碩士班 進修學院夜間碩士班
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非在職生或兼職月薪不超過15000元者,但已兼任國科會助理者不得申請。 工作內容: 協助清掃本系環境 協助接聽電話 協助系辦公室事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讀助學金: 碩:每小時200元:博:每小時250元 工讀時數:依每月學校核撥經費及申請人數分配。
獎學金 符合研究生申請之獎學金共計12種: 教育學系獎學金 邱錦堃先生紀念獎學金 陳春源先生、陳吳平錠女士紀念獎助學金 曾石琴先生紀念獎學金 國家考試獎學金 張文豹先生紀念獎學金 許錫琛女士紀念獎學金 高雄女師羅首庶校長紀念獎學金 魏群先生、林玉枝女士獎學金 鄭氏獎學金 黃氏獎學金 彭算妹女士紀念獎學金
空間與設備 一、教育大樓二樓 二樓資料室(本系及他校部份學位論文) 心理研究室(上課教室) 測驗統計室(測驗工具) 學生研讀室(空堂及午休時可使用) 置物櫃(每學期申請一次,供個人使用,可上鎖) 二、教育大樓三樓 三樓資料室(期刊室及上課教室) 視聽教室(上課教室) 電腦教室(共47台電腦) ★列印作業請至電算中心。
重要提醒 一、開學前一個月請至本校課務組網頁查核網路 選課時間。 二、每學期初請自行上網列印本系研究生行事曆 三、請偶爾上網至系網頁查詢公告事項。 四、本系辦理學術活動,若可登錄綠卡,會於備 註欄中註明。 五、遇有重要事項,本系除了公告亦會以e- mail通知,若更新個人e-mail ,請告知系辦 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