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e 金 融 学
第5章 金融机构体系
主要内容 5.1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5.2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3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1 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5.1.1 金融机构及其类型 金融机构泛指从事金融业务、协调金融关系、维护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机构。 金融机构体系又称为金融体系,是一个由经营和管理金融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组成的整体系统。 金融体系包括:货币金融政策及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机构;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金融活动的监管机构。
5.1 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5.1.2 金融机构的功能 5.1.2.1 间接金融机构的功能 首先,金融中介机构能够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所谓交易成本是指从事金融交易所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 其次,金融中介机构可以防范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5.1 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5.1.2.2 直接金融机构的功能 直接融资市场中的金融机构,如证券经纪人和证券交易商、投资银行以及证券交易所等对于证券市场的顺畅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往往居于证券的发行者(资金需求者)和投资者(资金提供者)之间,在自身承担了相应的收益和风险的同时,使双方更有效地进行直接的投融资。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1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最初由商业银行演变而来,如1656年成立的瑞典银行和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最初都是商业银行,后来分别被政府改组为中央银行。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2 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最早出现的现代银行机构。现代商业银行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为基本业务,并为顾客提供多种服务,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商业银行与其他专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基本区别在于商业银行是惟一能接受、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3 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指专门经营指定范围的金融业务和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其特点是:①专门性。②政策性。③行政性。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3.1 开发银行 开发银行是专门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长期投资的需要而设立的银行。 这类投资项目具有投资量大、周期长、见效慢、风险高等开发性特点。 开发银行多为国家或政府创办,不以盈利为目的。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3.2 储蓄银行 储蓄银行是指专门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并为居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3.3 抵押银行 抵押银行是指专门办理以不动产抵押长期贷款业务的银行。抵押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发行不动产抵押债券筹集到的长期性资金。 土地所有者或农场主 房屋所有者和建筑商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3.4 进出口银行 进出口银行是为通过金融渠道支持对外贸易、开拓国际市场而设立的一种专业银行。创建进出口银行的宗旨是推动本国进出口贸易。 进出口银行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还可以向财政部、中央银行借款或发行金融债券。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3.5 外汇银行 外汇银行是专门经营外汇业务和国际结算的银行。 业务有:①外汇业务。②贸易融资业务。③对内融资业务。④对外融资业务。⑤国际证券业务。⑥外币资金的筹集。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3.6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是指在政府指导和资助下,专门为农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 农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发行债券以及根据有关法规出资团体的缴纳款等。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4 非银行金融机构 5.2.4.1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依靠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筹集资金,并对发生意外灾害和事故的投保人予以经济赔偿,是—种信用补偿方式。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获利的主要来源。保险公司筹集的资金除了一部分用于应付赔偿所需外,其余部分主要投向稳定收入的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以及发放不动产抵押贷款、保单贷款等。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4.2 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指专门为工商企业提供证券投融资服务和办理长期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现代投资银行业务涵盖了证券经纪、证券交易、投资管理、收购兼并、财务顾问、金融创新、衍生工具、项目融资、杠杆租赁等广泛的领域。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4.3 退休或养老基金会 退休或养老基金会是指雇主或雇员按期缴付工资的一定比例,在退休后可取得一次付清或按月支付的退休养老金。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4.4 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基金股票或基金受益凭证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直接或委托他人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投资于各类有价证券或其他金融商品,并将投资收益按原始投资者的基金股份或基金受益凭证的份额进行分配的—种金融机构。 投资基金本质上是一种金融信托,其优点在于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专家理财、规模经济等。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4.5 信用合作社 信用合作社是在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互助合作性金融组织,由同一地区、同一工会或在同一公司工作的职工等特定范围的成员组成。
5.2 西方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架 5.2.4.6 邮政储蓄机构 邮政储蓄机构是一种与邮政部门关系密切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小额存款,其吸收的存款一般不用缴存准备金,其资金运用一般是存入中央银行,或购买政府债券。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1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的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只与政府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资金往来关系。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2 其它金融监管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2年10月, “证监会” 宣告成立。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会”于1998年11月18日成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3 商业银行 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 商业银行的共同特点是:股权结构并非国家所有,而是以股份形式组成,产权关系明晰,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4 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设立,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非营利性金融机构。 1994年,我国正式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5 非银行金融机构 5.3.5.1 保险公司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5.2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以经营证券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有:代理企业发行各种有价证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证券自营、代办股票红利支付和债券的还本付息、证券的代保管、证券投资咨询等。 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由若干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投资组建的股份制证券公司;另一类是由银行、信用社、企业集团、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的证券营业部。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5.4 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5.5 信用合作社 我国现行的信用合作社有两大类,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5.6 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5.3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5.3.5.7 邮政储蓄机构 我国邮政储蓄业务于1986年恢复,并在邮政总局下设立邮政储汇局。依照规定,邮政网点吸收的储蓄全部缴存中国人民银行,邮政储蓄存款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信贷资金来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