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風險分析及其 避險之道 08 May 2009 主講人 : Holly Liao
風險種類 國家風險 (Country Risk) 銀行風險 (Bank Risk) 買方風險 (Buyer’s risk) 作業/文件風險 (Documentary risk)
RISK LEDDER
避險之道-(1) 作業/文件風險 慎選通知行 轉押(One Bank – One DC) 備齊要求文件
避險之道-(2) 買方風險 Know your customers (KYC) Buyer的往來銀行
避險之道-(3) 國家/政治/銀行風險 慎選往來銀行 善用銀行避險工具: 如 信用狀買斷(Forfaiting)、 善用銀行避險工具: 如 信用狀買斷(Forfaiting)、 信用狀保兌(Confirmation) 應收帳款(Factoring)…等等
匯豐銀行如何幫您規避風險?
應收帳款承購是什麼? 對特定買方的應收帳款,提供100%保證 安排資金融通 帳務管理及收款服務 承擔買方信用風險 不限於買方正式破產或倒閉 憑出貨文件即可獲最高八成之墊款 應收帳款轉成現銷,降低銀行借款美化公司財報 帳務管理及收款服務
買斷是什麼? BYE BYE RISK 1/3 1/7 1/8 1/12 1/14 7/14 1/1 買斷詢價 / 簽約 出貨 開狀行發電通知承兌 買斷行進行買斷貼現 出口商提示文件 請求押匯 押匯行交單 至開狀行 到單 到期日 是出口商針對其應收帳款的債權讓購,通常是遠期LC, 或已承兌匯票(Accepted Bill of Exchange)或本票 (Promissory Note) 是無追索權的讓購 融資風險主要視國家/開狀行的債信,再來是買方信用. 不佔出口商的押匯額度 出口商的財務報表上,資產方的應收帳款減少,負債也減少
什麼情況下適合作”賣斷 “ ? 進口方具高度的國家或銀行風險 進口方開立遠期用狀,天期過長而無法獲出口方銀行押匯墊款 進口方銀行融資成本過高,出口方間接以賣斷方式取得低利融資,以便爭取買方訂單 出口方押匯額度不足 出口商以賣斷方式降低財務報表上應收帳款及短期負債
買方 賣方 買斷的好處 對買方之優點 享有延後付款 比當地借款融資利率有競爭性 幣別多樣化 降低利率的風險 對賣方之優點 降低風險 強化資金週轉 改善財務 節省行政費用 手續簡便 降低利率的風險 降低匯率的風險 交易具彈性 徵信流程快捷 買方 賣方
應收帳款承購 VS 遠期信用狀買斷 交易條件 通常為O/A 通常為遠期信用狀 天期 通常為短期融資 (120天) 短、中和長各期具備 應收帳款承購 (Factoring) 買斷(Forfaiting) 交易條件 通常為O/A 通常為遠期信用狀 天期 通常為短期融資 (120天) 短、中和長各期具備 業務範圍 整個銷售契約 個別單子考慮 追索權 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的情況皆有 無追索權 出口國家 以信用風險較小的國家為主 含一些信用風險較高的國家 貿易糾紛 無貿易糾紛才予放款 單據齊備, 不受貿易糾紛的影響 收費 除利息外尚須給付額外服務費 原則上只計利息
信用狀押匯 VS買斷 信用狀押匯 (DC Negotiation) 買斷 (Forfaiting) 融資天期 通常短天期 (從sight到180天) 90天 ~ 10年 追索權 押匯行對出口商有追索權 買斷行對出口商無追索權 授信額度 佔用出口商在押匯行的額度 不佔出口商額度 風險考量 出口商、開狀行及進口國 進口國及開狀行的債信 貼現時點 提示文件,審單後融資 開狀行承兌後貼現 融資利率 視出口商債信及擔保品而定 視進口國、開狀行、金額及天期而定 財務影響 應收帳款不變或銀行借款增加 應收帳款沖銷,現金增加
三角貿易的運用
Back-to-Back 1. 操作於進口部門是單獨的一份信用狀 2. 是開狀的角色,對受益人必須承擔付款之承諾. 風險考量,應 以母信用狀之條款為轉開條款之依據及支付來源. 3. 佔申請人之信用額度. 4. 贖單即對子信用狀產生付款責任. 5. 對子信用狀發出有條件之付款是一種不信用的信用狀 6. 對原母信用狀之押匯建議以託收處理
轉讓信用狀 Pros: -不需使用自有資金或銀行信用額度來操作三角貿易: Subject to final payment Cons: -只有對下述信用狀條件做變更 1.信用狀金額可減少 2.單價可降低 3.有效期間可縮短 4.文件提示日可提前 5.裝運期間可縮短 6.保險比例可增加 7.一定條件下,1st beneficiary的名稱可取消Applicant Trader
BBC與轉讓DC差異 相同點: 1.都有中間人 2.都與換單有關 3.有文件不能替換 (例如: C/O) 不同點: BBC 轉讓 信用狀個數 2個 1個 特定額度 須要 不須要 出口商身份 申請人 與供應商皆為受益人 信用狀規定 X Master DC須載明"Transferable" 條款 彈性較大 除UCP600 ART.38規定外, 須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