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节点及提交材料说明 一、个人申报、代表成果鉴定阶段 9月5日——30日 一、个人申报、代表成果鉴定阶段 9月5日——30日 9月19日上午7:00前个人完成网上申报。 9月21日前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新增单位提交材料: “2016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 根据申报情况还应提交材料: 1、破格申报报告。 2、 “保荐” 报告。 3、 “35岁以下晋升正高”报告。 4、 “用去年的外审意见”申请。 5、 “传统送审”的送审材料:送审材料袋,简历,鉴定意见表,论文。 6、申请晋升中初级职务人员汇总表。 其中1—3项申请报告由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推荐。 9月30日前应聘人员到学校财务处网上缴纳评聘费用,人事处下发任期届满考核续聘人员建议名单
2016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节点 二、审前准备阶段 10月8日——11月11日 岗位聘任单位组织校外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查考核 通知申报人员填息申报表等,申报者填写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相关表格、须到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院系工作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含续聘人员)。 所有申报者(含续聘人员)的个人相关材料公示。 10月21日前各单位考核与评聘组织建立上报各级考核与评审组织组成建议名单。 11月4日前,将依据各职能部门审核完成的教学科研业绩情况,形成各单位“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综合情况一览表”交人事处师资科。
2016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节点 三、汇报阶段 11月12日——27日 各单位向学校汇报本年度申报情况 学校下达当年度岗位。 四、评审阶段 11月底——12月上旬 各级评审组织召开会议。
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单位审核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提供的送审论文、著作等,应任现职以来、已正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论文。 按照同济人[2016]25号文规定,自2016年起助理教授申报副教授: 申请人自助理教授任职以来(同济大学发文时间为准),形成的以同济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成果达到本学科副教授必备条件,方可取得副教授申报资格。
送审材料袋
鉴定意见表
中初级职务人员汇总表
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相关表格
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综合情况一览表
简历
2016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