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基本政策 ——综合民政政策文件解读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浙政发[2012]42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衢政发〔2012〕46号 )
背景 贯彻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 2012年3月19日-20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 会议的主题是: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回顾总结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的民政工作,进一步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工作任务,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5月21日上午,浙江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在杭州召开。 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 时任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强调:加快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吹响建设现代大民政的号角
尚清指出,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是浙江民政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会议,是开启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跨越的总部署,是确立全省民政工作者要成为社会建设骨干的总号召,是发动全省社会各界积极自觉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总动员。
(一)充分认识民政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不断推进,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和利益格局深刻变革,城乡居民利益诉求日趋多元,提高生活质量、获求公平机会、实现全面发展的愿望更为迫切。 现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社会管理服务供给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难以有效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一)充分认识民政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民政服务对象从特定群体向城乡居民全覆盖,民政职能从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向社会建设各领域拓展,民政功能从兜底保障向依法保障城乡居民社会权益提升 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保底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服务和促进国防军队建设的支持作用,改进和优化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 充分认清加强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大战役”,以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着力建设“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努力开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建设“两地三城”、加快“两个崛起”、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总体目标。 (1)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衢州现代大民政建设步伐。 (2)到2016年,全市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协调的发展格局,力争把衢州建设成全省的民政综合发展试验基地、养老休闲产业基地、水库移民创业精品示范基地、法治民政实践基地、民政教育培训基地。
一是完善适度普惠民生保障体系。坚持公平、普惠、均衡的发展导向,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慈善等民生保障体系,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是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以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基层民主参与为基本形式,权利义务清晰明确、运行规范有序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社会组织作用得到更好发挥,社会自治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建成覆盖城乡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和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协同机制,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社会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各类社会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三)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时任副总理回良玉: “十二五”时期,民政工作要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主要发挥好以下四个作用: 一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 二要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 三要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 四要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
1、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民生保障新格局。 充分发挥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保底作用,以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对象为重点,完善惠及全市人民的民生保障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推进社会福利适度普惠。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养老机构,到2016年,全市每百名老人平均拥有床位数3张以上。加快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有效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孤残等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与精神病患者福利服务水平。市、县(市、区)应明确相应机构及人员,加强对福利企业的服务和管理,依法保障残疾职工权益。
(2).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搭建信息比对平台。完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实施“阳光低保”,深入推进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完善专项救助制度体系,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加大重特大病救助力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敬老院专业化管护水平。到2016年,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不低于城镇低保平均标准的75%,医疗救助人均筹资达到15元以上。
(3)加强综合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健全综合减灾救灾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指挥、信息通讯、物资储运、避灾安置网络,规范基层救灾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确保灾后12小时紧急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到2016年,市、县(市、区)均建有一所避灾安置中心,全市避灾安置场所可容灾民总量达到12万人以上。
(4).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支持各类社会慈善组织发展,加快培育覆盖城乡社区的慈善组织网络。推动完善慈善政策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慈善救助项目化,着力提高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稳步扩大发行规模,确保福利彩票安全健康运行。加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服务项目力度,健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
2、建立政府主导有力、社会参与有序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民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
(1).不断深化基层民主自治。进一步加强以社区(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健全社区(村)治理结构。以“三民工程”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依托社区监督委员会、协商议事会等载体,拓宽基层群众自治有效途径,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与群众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2).完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实现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站的服务功能。建立社区服务热线等信息化服务平台,统一服务标识、号码。建立行政性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完善有效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到2016年,城乡社区志愿者分别占社区居民10%和5%以上。
(3).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培育发展与依法监管并重,推进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简化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推行备案制度。建立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落实市、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完善社会组织促进会党委工作机制,打造社会组织党建“衢州标准”,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4).全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城乡社区和有条件的各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可以设置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岗位。大力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使用、激励等制度。健全市、县(市、区)社会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衢委发〔2012〕25号)精神,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职称考试,落实激励机制,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5).切实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民政执法责任,完善民政执法综合协作机制,建立民政执法“衢州模式”,提高民政法制工作水平。加强民政执法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落实民政执法财政专项经费,配齐配强专业执法人员,完善执法装备和设施,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
(三)构建和完善军地军民融合发展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民政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作用,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工作格局。 (1).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加大扶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力度,推进军地在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领域深度融合。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为契机,全面提升双拥工作水平。
(2).加强优抚褒扬工作。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优抚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健全医疗保障服务制度。切实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全面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重大决策,着眼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健全城乡一体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完善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制度和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积极稳妥地做好符合安排工作条件和伤病残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加强军供保障现代化建设,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进一步完善军休军供管理服务机制。
(四)建立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基础性平台。 充分发挥民政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建立完善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
(1).帮助移民群众创业致富。突出项目扶持重点,加大生产开发扶持力度,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具体困难,切实增强移民创业致富能力,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2).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服务体系。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加快形成市、县(市、区)和乡镇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梯度有序的行政区划体系。建立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机制,审慎稳妥适度调整行政区划。全面完成第二轮省、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健全“平安边界”建设长效机制。提高地名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完成第二次全省地名普查,全面开展地名普查成果的利用转化工作,加强地名公共服务产品开发使用。到2016年,全市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3).加快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民的惠民殡葬制度,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墓葬免费服务惠及城乡低收入群众。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殡仪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推行生态葬法,倡导文明治丧,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殡仪服务的需求,依法整治乱埋乱葬行为。
(4)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实施主动救助,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基本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深化救助管理和婚姻收养登记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国家等级单位活动。积极稳妥开展涉外收养工作,逐步建立儿童收养评估制度。
(四)切实加强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健全民政管理体制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民政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领导有力、组织健全、权责清晰、协调顺畅的民政管理体制和城乡互通、开放、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衢州民政在资金、项目、人才、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民政管理服务创新。建立市县联动的民政工作机制,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用、项目共建、成果共享,形成全市民政合力,树立良好的民政形象。
(2)、切实增强民政服务能力。坚持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导向,制订完善救助、养老、社区、婚姻登记、殡葬等社会服务标准,提高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水平。加快构建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民政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优质快捷的网上审批服务。建立健全民政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健全民政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
(3)、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投入,健全稳定可靠的民政事业投入增长机制和支出绩效评估机制。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实施衢州市军供站(浙西减灾避灾中心)、市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等项目,谋划一批民政项目。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民政专业化工作水平。重点要配齐配强基层民政队伍,每个乡镇(街道)要配备与民政工作职责、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民政助理员,建立健全村(居)民政协管员制度,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
(4)大力弘扬民政优良作风。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型升级,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大力开展“忠诚、为民、责任、奉献”的民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衢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衢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是衢州市政府确定的市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根据《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进行编制,主要阐述衢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明确发展目标,部署重点任务,是未来五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突出改善民生、促进民主的主线,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优抚安置、社会事务管理等五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五”的圆满收官。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率先全省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孤残儿童福利制度基本建立,慈善事业快速发展。二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深化。以低保为基础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的地方筹资能力逐步增强,避灾工程建设快速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基本形成。三是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制度框架率先形成,城乡基层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显著改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四是优抚安置保障机制不断健全。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养老等保障服务水平显著提高,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深入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展开,军队离退休人员待遇全面落实。五是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卓有成效。民政行政执法力量得到加强,实现了民政行政执法从分散执法向民政综合性专业化执法转变。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平稳实施,库区民生得到有效改善。行政区划调整按照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适时稳步推进,边界地区和谐安定。殡葬管理体制有效理顺,率先在全省推行生态公墓建设,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六是民政事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费实际支出15.93亿元,福利彩票发行首次突破2亿元大关。民政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二)面临形势 从我市来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明确提出要按照“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总要求,努力把衢州建设成为浙江海洋经济的绿色腹地、山区经济的示范高地,神形兼备的人文生态城、开放包容的活力创业城、和美富庶的民生幸福城,加快在全省后发崛起和四省边际率先崛起,实现富民强市的总体目标。未来五年我市人均GDP将从4000美元向8000美元(5万人民币)迈进,这一阶段在经济学上被称为“中等收入陷阱”,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才能顺利跨越。民政具有重要战略作用。
从民政系统内看,现代民政发展理念的提出实现了民政理论的突破,民政事业“五大体系”改革与创新积累了有益的实践经验,为我市“十二五”民政事业规划的有效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成绩和机遇面前我们应当清醒看到,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城乡发展不均衡,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战略定位和功能有待进一步明确,事关公民基本社会权益保障的体制机制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公共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支撑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要素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民政工作乘势而上、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机遇,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推进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总要求,建设“两地三城”、加快“两个崛起”、实现富民强市的发展总目标。始终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理念,以维护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基层民主政治权益为根本,以现代民政五大体系为主体,以民政工作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快民政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以浙江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找准民政在社会建设管理中的战略定位,出台民生保障政策、完善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政策,服务区域发展,为实现民政事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社会权益,更加注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服务对象全面发展。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优化社会服务,牢固宗旨意识,全面履行“解决民生,保障民权,促进民利”职责。
——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着眼加快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城乡一体目标,突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分类指导工作水平,进一步争取加大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着眼民政工作多元化特点,促进各项民政业务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切实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经济转型大局,进一步深刻认识民政工作的作用和特征,深入探索民政事业发展的自身规律,加强以基本生活权益为基础的普惠型社会民生服务体系制度建设,健全基层民主治理工作机制,优化社会服务方式,全面提高制度建设水平。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增加社会服务供给总量,提高社会服务供给水平。
——坚持立足基层,强化基础。大力推进民政法制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民政法制工作机制,更加重视民政专业建设,努力健全民政标准体系,加快职业化步伐。推进民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心下移,夯实民政公共服务基础,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制度健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水平适度的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形成和壮大行政管理队伍、专业服务力量和社会人员参与有机结合的民政工作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三)发展目标 按照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民政事业发展城乡一体化,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协调的发展格局,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适度普惠的民政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坚持公平、正义、普惠、均衡的事业发展方向,完善以困难群众、特殊群众、优抚对象为保障服务重点,惠及全市人民的民政民生保障体系。立足衢州实际情况,重点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规范有序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以公共事务为参与内容,以民主参与为基本形式,权利义务清晰明确、规范有序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社会自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根据衢州实际情况,重点推动树立社会生活共同体意识;完善村民民主自治管理,提高农村社区管理服务能力,依法保障农村居民权益。
——全面覆盖的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社会服务体系,确保城乡居民各类社会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重点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探索建立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大社区公共服务投入,探索推行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资助补贴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三、发展民政民生保障事业 (一)健全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 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居民,以机构福利服务、社区福利服务、慈善公益服务、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内容,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为主要对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相统一,机构、社会、家庭相协调,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度普惠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2、健全孤残儿童福利体系 3、推进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福利体系建设 4、发展慈善公益事业 5、促进福利彩票事业与福利企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 1、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建设 2、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 3、继续完善临时救助 4、加强综合救灾减灾体系建设
(三)构建军民融合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提高双拥共建水平 2、完善优抚保障服务制度 3、深化退役士兵及军休干部安置改革
(四)加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 以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为目标,以城乡社区建设为抓手,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完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
(一)统筹城乡社区建设 1、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2、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3、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4、加快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二)深化基层民主自治 1、完善居民自治制度 2、完善村民民主自治管理
(三)健全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机制 1、加大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力度 2、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 3、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四)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1、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2、鼓励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3、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
五、优化民政基本公共服务 (一)推动水库移民创业致富 1、加强移民劳动技能培训 2、提高移民生活质量 3、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强区划地名管理 围绕衢州“两地三城”建设目标,突出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乡镇、中心行政村的布局建设,稳步推进县(市、区)撤镇建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稳妥调整行政区划,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划体系。
(三)构建惠民殡葬服务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惠民殡葬制度 2、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3、深化完善殡葬管理体制 4、大力推行“绿色葬法”
(四)依法规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1、提高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 2、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工作
(五)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提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2、加大救助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六、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以新形势下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民生,加大民生工程的投入的基本思路,整合民政资产,着力打造民政“五个中心”,构筑坚实的民政事业平台。“十二五”期间,时期民政发展实施类项目10个,总投资约5.17亿元,重点建设完成福利院新休养楼、衢州市军供大厦(浙西减灾避灾中心)、衢州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衢州殡仪馆拆迁还建等项目。积极争取实施项目10个,总投资45.66亿元,建设浙西养老产业园、移民安置、老年养老养生休闲综合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等一批民生项目。
七、保障措施 (一)创新民政事业管理体制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上下各层级贯通的联动机制,搭建大民政工作平台,围绕重大民生和社会建设问题,研究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和社会政策。 ——扩大社会参与,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多元开放、有序竞争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提高民政社会服务能力。加强大民政理论研究,创新大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形成政府主导有力、部门协作高效、社会参与广泛的大民政建设格局。 ——以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社会福利、社区服务业、老龄事业、养老服务、防灾减灾等专项子规划为指引,拓宽改革创新视野,努力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更好发挥民政工作保障改善民生和强化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
(二)拓宽民政事业资金渠道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对民政工作的投入逐步增长。 ——以政府为引导,探索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积极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加大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财政项目补贴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大力发展社会慈善和社会捐赠事业,不断提升福利彩票销售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 ——加强民政事业经费分配、使用和发放的管理与监督,到“十二五”末,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5%以上,全面推行民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估,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民政事业人才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加强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探索形成与履行民政职能相适应的行政管理系统。积极推行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民政领域公益岗位的设置,有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基层民政公共服务。 ——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以衢州高校为基础、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社会管理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专业化水平较高、结构比较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升和谐社会服务能力。 ——制订各类民政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科学设置民政岗位,逐步建立起独立、完备的民政职业体系,制订出科学的职业标准,对从业人员分层次进行职业资格培训和考核,提高民政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四)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标准化建设 ——按照法治民政要求,推动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积极组建民政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民政工作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统一民政设施建设标准和民政审批服务标准。 ——鼓励民政事业单位引入质量管理体系,运用标准化理念和方法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水平。逐步建立涵盖各项民政业务的综合服务管理和办公运行系统,实现省、市、县乃至乡镇(街道)联网运行。
(五)搭建民政事业信息网络平台 ——深化民政信息化项目推广。提升衢州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民政电子政务平台,加快“数字民政”建设,率先建立与现代民政工作相适应的信息机制,进一步提高民政事业发展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 ——加快社会福利系统、社会救助系统、基层社区信息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区划地名、殡葬、婚姻等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网,优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构建开放、高效、便捷、安全的民政信息网络平台,推进政府、企业、社区和家庭信息化。
(六)强化监督考评推动民政规划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部署实施。各地围绕规划,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定期检查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积极探索建立民政发展规划指标体系,尤其是城乡一体的科学指标体系,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测和评估工作,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