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進修推廣組暨選課說明 簡報者:陳永樹助教
進修推廣組業務 1.新生報到、註冊,學籍登錄保存,學生證發放及補發 2.狀態變更(休學、復學、退學等),資料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戶籍住址等) 3.成績登錄、核發成績單、成績排名 4.畢業資格複審 5.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製作、發放 6.碩專論文考試審查委員聘書製作 7.新開課程課號設定 8.開學、期中考、期末考通知授課教師 9.選課作業業務及相關問題回答 10.註冊請假,期中考、期末考請假手續及補考 11.暑修開課事宜 12.碩專班、進修學士班及輪機學位學程招生考試相關業務 13.辦理學士及碩士學分班招生工作及相關業務 14.研習班及樂齡大學招生及相關業務
進修推廣組同仁 組長:吳蕙芳(海洋文化研究所教授) 1.綜理進修推廣教育相關業務。 2.執行進修推廣教育委員會各項決議。 3.綜理註冊及課務業務。 4.綜理碩專班、進修班、學士後學士學位學程招生入學考試業務。 5.綜理海洋樂齡大學業務。
曾安源助教 1.學分班-招生及相關業務處理。 2.研習班-招生及相關業務處理。 3.樂齡大學-招生及相關業務處理。 4.綜合業務-推廣教育審查會議、碩專班鐘點費名冊、各項協 助費造冊、預算編列、工讀金申報事宜、協助各項考試業 務、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王味芳助教 1.碩專班-商船學系、食品科學系、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學系、海洋環境資訊系、河海工程學系、海洋法律研究所、教育研究所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審、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 2.進修學士班-食品科學系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審、暑修資格審核、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 3.綜合業務-新生資料整理及學號編製、復學通知、退學通知、印製期中及期末考試題、整理試卷、影印老師上課講義、註冊通知單、校友申請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單及名次證明事宜、碩專班論文整理寄送國家圖書館、各項統計表、新增系所、評鑑、公文收發及管理、表格異動之修訂、進修推廣教育相關會議資料彙整、協助各項考試業務、公文登記桌承辦人、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陳永樹助教 1.碩專班-航管系、電機系、輪機系碩專班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審、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 2.進修學士班-航管系航管組及資管組、海資系(已停招)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審、暑修資格審核、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確認、發放畢業證書、共同課程開課及暑修相關事宜。 3.學士後學士學位學程-輪機、商船學程註冊、課務、成績及學分抵免複審、休退學事宜、各項中英文證明書、成績證明或名次證明及畢業資格審核確認, 4.綜合業務-學生證補發事宜、授課教師開學通知、考試通知、印製期中及期末考試題、影印老師上課講義、新生入學須知、註冊課務相關業務公告通知、校友申請各項中英文證明書、財產及物品管理、經費登帳、學士班鐘點費名冊、教室安排、協助各項考試業務、進修推廣組網頁維護、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註冊程序 1.繳費二聯單於繳費期限前完成繳費(就學貸款者須完成就學貸款相關手續)。 2.親持學生證(或全班收齊委託同學轉送)至進修推廣組蓋註冊章即完成註冊手續。蓋註冊章期限須於該學期結束前完成。 (下一學期的註冊通知將公告在教務處的最新訊息及進修推廣組的公告,不再發放紙本通知)
申請成績單可至行政大樓三樓中庭自動繳費機繳費申請。 在學證明:學生證已蓋註冊章即為在學證明。如需紙本在學證明,請將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印正反面,並持正本送至本組蓋章即可。 個人基本資料及成績可至教學務系統查看,現居、通訊地址及電話如有變更,請自行至教學務系統更改。 學期結束後的成績通知單會寄至監護人地址,地址務必填寫正確(畢業當學期不寄成績通知單)。
選課作業流程 1 先至本校網站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服務項目→課程資訊第2項:各類選課規則說明→各類選課須知之[選課預定時程表],參考選課作業預定時程表。(本校電腦選課分成三個階段及人工特殊選課一個階段)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03學年第1學期選課作業預定時程表 進修學士班同學不得校際選課 新生選課自9月15日8:30開始 新生必修課程已配班選好,體育、通識及選修課程請自行加選
選課作業流程 2 進入教學務系統-教務系統-選課系統進行選課。 電腦選課前會將必修課程先替同學選好,同學上網加選選修科目、通識課程及體育課或退選已抵免科目。 必修科目非必要請勿退選。(進修學士班同學通識課程不必跨領域)
選課系統操作說明 請依序點選學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課程資訊→各類選課須知→選課系統-線上即時加退選操作說明(開放時間依選課預定時程表)
選課說明請點選選課說明影片看說明
選課作業流程 3 第一階段電腦選課作業結束後,超過課程規定人數之課程需上網抽籤,請依規定時間上網至教學務系統之預選電腦抽籤做抽籤,未上網抽籤者一律以放棄資格論,會刪除該課程。 第三階段電腦選課作業結束後,還有人工特殊選課可以加選必修課程,請上網至教學務系統-學生線上填寫人工加選,登記結束務必印出申請單後送任課教師簽名,再送系辦公室辦理。 選課結束後務必上網確認本學期所修課程,才能確認本學期應繳學分費,視所修學分與學期初註冊預繳學分費比較多退少補。 期中考之後另有期中退選作業,對於跟不上進度或沒有興趣的課程可以辦理退選(退選後不可低於學分下限),但不退學分費。
上課節次時間代碼表
館樓代碼對照表 (共同課程) (電腦資訊課程) (微積分課程) (通識、英文課程) 星號代表進修學士班較常用到的館樓教室
進修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及轉學生皆於9月15日(星期一)開始上課。輪機學士學位學程於9月14日(星期日)開始上課。商船學士學位學程於9月19日(星期五)開始上課。 第11節上課時間為晚上6:30開始,請依課程指定之教室前往上課。上課是否使用教科書,由老師決定。若老師要使用教科書,可由班代請校內之書局代訂。
學分之抵免 學分抵免須於入學的第一個學期完成(如還未申請,請寫學生報告書經簽准後補申請)。請至教學務系統-成績系統-抵免作業申請線上填寫後,再將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送交各系課務助教。 各系課務承辦助教如下: 航運管理學系(航管組、資管組):林宗德助教 食品科學系:陳榮惠助教 輪機學士學位學程:吳志宏助教 商船學士學位學程:陳永樹助教(暫代)
課程相關規定 自95學年起軍訓課程除食科系可修一個當選修學分,其餘各系皆不承認為選修學分(未役男生修軍訓課程將來可折抵役期) 各系修課規定請參考各系公告或本組網頁公告 進修學士班可修日間部課程,請看進修推廣組相關法規各系修日間部課程規定 進修學士班學生不可校際選課 每學期修課學分數上限為25學分,一至三年級下限10學分,四年級下限6學分 請注意行事曆上各項舉辦事項的時間 隨時至本校電子郵件信箱收取本校所發郵件
學生證遺失補發 請先至教學務系統的學生證補發作業-申請補發學生證申請,填完後按下申請。 至教務處進修推廣組網頁表格下載處下載「學生證遺失切結書」並填寫資料。 至行政大樓出納組繳交學生證遺失補發費用200元,或至行政大樓三樓中庭的自動繳費機繳費200元取得收據。 持繳費收據及遺失切結書至行政大樓三樓進修推廣組辦公室補發學生證。
申請校園停車證 請至總務處駐警隊的表格下載處下載「學生汽車停車證申請表」,填好後印出,並貼上行照、駕照、學生證(無學生證請貼學費繳費證明) 影本。 持申請表及停車費用、押卡費先至出納組繳費,再將申請表送至駐警隊。 停車證完成後至駐警隊領取。(請注意停車證號碼和申請人要一致,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學生申請汽車停車證後,僅限平日17:30以後及周六、周日入校,一律23:00以前離校。
本校學生皆有一個電子信箱,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為身份證字號(英文大寫),請隨時上網收信刪信。如果忘記電子信箱的密碼,請點選忘記密碼。在「使用者名稱」輸入學號,「變更電子郵件住址」輸入校外常用Email(儘量不要使用yahoo或hotmail等免費信箱),再到該信箱收取新密碼。
學分學雜費收費方式 1.期末考前請班代至出納組領取全班下學期繳費單,再轉發給同學,一至三年級預收16學分,四年級預收9學分,請於繳費單上繳費期限前至銀行匯款、ATM轉帳、信用卡、便利商店繳款。若沒拿到繳費單,請洽詢總務處出納組,或至出納組網頁右上方第一銀行代收學雜費補印系統依說明自行印出。學分學雜費繳費方式及程序,請參考總務處出納組網頁說明。學期初未於註冊日前完成繳費,將依學校規定加收罰款,請勿逾期繳費。 2.期中考前依本學期實際修讀學分數,計算本學期應繳學分學雜費,多補少退(0學分之體育以上課時數計算,實驗課為學分費之半數乘以上課時數)。未超過預收學分者將退費,請務必將學生基本資料的金融機構及金融帳號輸入學生本人且可正常使用之帳戶,預計期中考後一個月將退費匯至該帳戶內。超過預收學分者請至出納組補單或自行上網至第一銀行代收學雜費系統列印繳費單再補繳。 3.學分學雜費未依期限繳費,逾期將加收罰款。超過罰款期限後期中繳費仍未繳費者,停止選課之權益。
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拿到的繳費單預收金額不足學期的實際修課學分數,務必填寫就學貸款預估學分申請表,連同相關證件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 由於繳費單上的電腦網路使用費不是可以貸款的項目,因此必須到總務處→出納組的網頁,左上方的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點入後,於學制選擇大專院校、學校名稱選擇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輸入學號後按確定,會出現二筆資料,一筆跟您拿到的繳費單金額一模一樣,另外一筆就是海大網路費(就學貸款專用)。請印出此筆海大網路費的繳費單,並於繳費期限內至第一銀行任何分行臨櫃繳款或ATM轉帳,完成繳費手續。 辦理就學貸款時未貸款平安保險費,請洽就學貸款承辦人,承辦人會註記未貸平安保險費之說明,再至出納組8號窗口換取平安保險費繳費單,然後再去繳費。 辦理就學貸款的繳費單經承辦人蓋章後即為正式收據,可提供父母報所得稅時列為教育支出。 詳情請洽生活輔導組業務承辦人或至生活輔導組就學貸款專區網頁之參閱貸款公告及相關資訊。
就學貸款者請列印此繳費單 就學貸款者繳費證明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 繳費單未收到或遺失者,可從此處印出繳費單 挑選學年期 繳費狀態為已銷帳者,可從此處印出繳費證明 就學貸款者請列印此繳費單 就學貸款者繳費證明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
共同科目指國文、外文(英文)、外文領域(進階英文)、憲法、法學概論、通識、體育。
同學之權利與義務及應注意事項,請參考本校網站首頁左方之相關網站→學生手冊之網頁
請至進修推廣組網頁(http://academic.ntou.edu.tw/dcee/)查看最新公告、相關法規或下載各項表格
本組辦公室位置 行政大樓三樓301室
有關註冊及課務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內洽詢本組 本組上班時間: 正常上課時間:AM8:00~AM12:00 PM1:00~PM5:00 PM6:00~PM9:30 寒 暑 假時間:AM8:00~AM12:00 聯絡電話: 02-24622192分機1200~1204 傳真電話:02-24620933 本組電子信箱:pn@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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