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 NETHERLANDS BUAA
目录 荷兰概况 经济概况 对外贸易关系 中荷贸易 交通运输 荷兰企业与跨国公司 区域经济一体化 荷兰优势产业 国际贸易政策 海关与关税 经济全球化对荷兰的影响
荷兰概况 中文名称: 荷兰王国 英文名称: 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 首都: 阿姆斯特丹 主要城市: 鹿特丹、海牙 国庆日: 4月30日 国歌: 《威廉颂》 国家领袖: 女王贝娅特丽克丝,首相马克·吕特 人口数量: 16,500,156(2009年中估计数) 国土面积: 41,526平方公里 GDP总计: 8689.40亿美元 人均GDP: 52,019 美元
荷兰地图
国旗 国徽
荷兰王国 国花:郁金香 国鸟:琵鹭 国石:钻石
荷兰简介 荷兰王国,是位于欧洲西北部的一个国家,国土总面积为41864平方公里,濒临北海,与德国、比利时接壤。 荷兰以海堤、风车和宽容的社会风气而闻名,在对待毒品、性交易和堕胎的法律是在世界范围内最为自由化的。 荷兰也是协商民主政体的典型样本。
荷兰简介 16世纪初受西班牙统治。 1568年爆发延续80年的反西班牙统治的战争。 1581年北部七省成立荷兰共和国。 16世纪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 16世纪初受西班牙统治。 1568年爆发延续80年的反西班牙统治的战争。 1581年北部七省成立荷兰共和国。 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 17世纪曾为海上殖民强国。 18世纪后,荷兰殖民体系逐渐瓦解。 1795年法军入侵。1806年拿破仑之弟任国王,荷被封为王国。
荷兰简介 1810年并入法国。 1814年脱离法国,翌年成立荷兰王国。 1848年成为君主立宪国。 一战期间保持中立。 二战初期宣布中立。 1940年5月被德国军队侵占,王室和政府迁至英国,成立流亡政府。 战后放弃中立政策,加入北约和欧供体及后来的欧盟。
海上马车夫的发展 17世纪,荷兰的船造价很便宜,用荷兰的船运送货物也很便宜,于是荷兰就成为了欧洲的海上马车夫。 典型的欧洲商船都建造有可以架设火炮的平台,这样做可以有效地防止海盗袭击。荷兰人第一个冒险建造出了一种仅能运送货物而不可装置火炮的商船。 荷兰人为了能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他们又在船只上加上了一种特殊的设计。它的设计很独特,它的船肚子很大,所以船身很大很圆。而甲板很小。这样的做法是因为,在斯堪的纳维亚,船所缴纳的税取决于甲板的宽度,甲板越窄,付的钱越少,所以,荷兰人造的船甲板很小,船肚子很大,利润也就越多。 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靠着这种船,荷兰人赢得了享誉世界的“海上马车夫”的称号。
荷兰贸易的鼎盛 最鼎盛时期,荷兰的海军舰只几乎超过了英法两国海军的1倍。它们在世界各大洋游弋,保护本国商船,并从事海外殖民掠夺。在亚洲,1595年荷兰人首次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爪哇。 荷兰舰队便在爪哇和马六甲海峡两次打败葡萄牙舰队,并且不断追捕、抢劫中国商船,垄断了东方贸易。 1602年,荷兰成立东印度公司,专门控制这一地区的贸易,还一度侵占我国的澎湖、台湾。 在美洲,荷兰于1621年成立西印度公司,把持西北非洲与美洲之间的贸易,并在北美侵占了一块殖民地,建立了以新阿姆斯特丹(即现在的纽约)为中心的新荷兰。 在非洲,荷兰在东西方交通的咽喉,南非的好望角,修筑要塞、营建殖民地,在那里开辟种植园,保证过往船只的淡水、粮食的供应。
经济概况
荷兰经济产业结构 服务业是荷兰经济的支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7%,占就业人数的70%; 工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位居第二,占28%,占就业人数的25% 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5%,占就业人数的5%。
服务业 荷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它吸纳了荷兰70%的就业人员。荷兰的运输(港口)、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闻名于世。 荷兰地理位置优越,拥有高度发达的水、陆、空运输网络和通讯系统。鹿特丹港为欧洲第一大港,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为欧洲第三大空运货港。荷兰已成为欧洲极其重要的商品分拨中心。荷兰银行(ABN-AMRO)、荷兰国际集团(ING)、荷兰合作银行(Rabobank)和荷兰全球保险集团(AEGON)均为《财富》500强企业。阿姆斯特丹欧洲交易所为欧洲第五大证券交易所。
工业 化学工业、食品工业和机械制造业是荷工业的三大支柱。 荷兰是欧洲最大的天然气出口国—年产800亿立方米。 其工业制成品约80%供出口。石油制品,化工产品,电子电器产品,纺织机械,食品加工机械,港口设备,运输机械,挖泥船,温室设备和技术等在世界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 拥有联合利华集团(Unilever)、Heineken啤酒公司、壳牌(SHELL)、阿克苏·诺贝尔、DSM、飞利浦等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
农业 农业高度集约化,以优质高产著称。 畜牧业占其农业总产值的55%,园艺业占34.7%,种植业占10%。农产品60%以上出口,是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最重要的出口农产品有蛋、奶、肉、蔬菜、花卉、土豆等。蘑菇、鲜花、奶酪和土豆种子的出口量居世界第一。2000年农产品(含林、渔业)出口870亿荷盾(395亿欧元),其中,花卉出口达106亿荷盾(48亿欧元),占国际花卉贸易的60%,占欧洲市场的70%。 荷兰拥有世界最大的鲜花拍卖市场——阿斯梅尔鲜花拍卖市场和最大的种子公司——Cebeco公司。荷兰农业所拥有的先进技术(如温室技术、无土栽培技术、选种育种技术)及经营管理的经验值得借鉴。
荷兰经济 荷兰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西方十大经济强国之一。 荷自然资源相对贫乏,但天然气储量丰富,2001年开采天然气约743亿立方米,自给有余,还能出口。 荷工业发达,主要工业部门有食品加工、石油化工冶金、机械制造、电子、钢铁、造船、印刷、钻石加工等,近20年来重视发展空间、微电子、生物工程等高技术产业,传统工业主要是造船、冶金等。 鹿特丹是欧洲最大的炼油中心。
荷兰经济 荷是世界主要造船国家之一。 荷兰的农业也发达,是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 花卉是荷兰的支柱性产业。 荷兰把美丽送到世界各个角落,花卉出口占国际花卉市场的40%—50%。 荷金融服务和保险业、旅游业发达。
荷兰经济方式 荷兰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西方十大经济强国之一。经济属外向型,80%的原料靠进口,60%以上的产品供出口。 对外贸易的80%在欧盟内实现。商品与服务的出口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7.2%,进口占62.4%。电子、化工、水利、造船以及食品加工等领域技术先进,金融服务和保险业发达;陆、海、空交通运输十分便利,是欧洲大陆重要的交通枢纽;农业高度集约化,农产品出口额居世界前列。80年代中以来保持较高经济增长率。2001年底起受世界经济疲软影响,经济增长出现大幅滑坡。2004年经济增长几乎为零。2005年起经济开始复苏,2006年经济增长率为2.9%。
荷兰的经济水平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07年世界GDP排名,荷兰是当今世界第15大经济体,GDP总值达7560亿美元;当年人均GDP为45880美元,排名世界第10位。
对外贸易关系
对外经贸关系 作为传统的贸易强国,对外贸易在荷兰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拉动荷兰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因素。 荷兰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和鼓励投资政策。 荷兰是欧盟创始国之一,1992年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后,荷兰遵循欧盟共同的法律法规,包括共同外贸政策、共同农业政策等。
中荷贸易
中荷经贸关系 与中国建交日:1954年11月19日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4年11月19日两国建立了代办级外交关系,1972年5月18日升格为大使级。 据欧盟统计局,2008年中荷双边贸易额为646.7亿美元,增长13.8%。中国为荷兰排名第16位的出口目的地以及第二位进口来源地。 中国对荷兰出口:轻工业品,粮油食品,畜产品,服装,纺织品,抽纱,工艺品,五金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医药,机械设备及工具等。 中国自荷兰进口:粮油,纸制品,有色金属,电力设备,通信设备,船舶,航空设备,化工原料,机电产品等。
中荷贸易 中荷两国贸易往来始于17世纪初期。新中国成立后,两国贸易往来有了进一步发展。尤其是进入八十年代以来,中荷双边贸易呈快速发展势头,贸易额从1983年的2.7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512.1亿美元,增长190倍,其中我对荷兰出口从1983年的1.8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459.1亿美元,增长255倍,自荷兰进口从1983年的0.9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53.0亿美元,增长近59倍。自2003年起,荷兰保持了我国在欧盟内第二大贸易伙伴国地位。 中荷双边贸易的快速发展也有力地支撑了荷兰作为世界物流强国的地位。由于荷兰地理位置优越,物流业高度发达,转口贸易成为荷兰经济的主要支撑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我对荷兰出口中约70%通过鹿特丹港、史基浦机场等转运至世界其他国家。因此,长期以来,在双边贸易统计中,中方对荷兰出口大于自荷兰进口。
中荷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中荷双边贸易额为51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5%,创双边贸易历史最高纪录。其中,我出口459.1亿美元,增长10.8%,进口53.0亿美元,增长7.6%。受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影响,今年中荷双边贸易大幅度回落。据我国海关统计,2009年1-7月,双边贸易额为211.2亿美元,比2008年同期负增长27.9%。其中我出口185.0亿美元,负增长28.6%,进口26.2亿美元,负增长22.2%。
中荷投资 荷兰对华投资起步相对较晚,1994年前荷兰对华投资额很小,之后发展较快。荷兰赴华投资企业大多数是生产型企业,如飞利浦公司在华建有南京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等20多家合资或独资企业,荷兰皇家壳牌、荷兰国际集团、帝斯曼、联合利华、阿克苏-诺贝尔、万客隆等世界知名公司也都在华投资设立了生产企业、研发机构或代表处。截止2008年9月,荷兰在中国投资项目总数2237个,实际投资额90.77亿美元,成为我国在欧盟的第三大外资来源国。电子、采矿、石油和化工等为荷兰在华投资的主要生产性领域,而银行、保险、IT和运输则是荷资在服务业的主要投资领域; 我对荷兰投资尚处初步阶段,截至2007年底,我在荷兰投资项目120多个,实际投资总额约为5亿美元。从行业类型看,贸易类占多数,此外还有运输、电信、电子、保险、商检、法律、IT等领域。我对荷兰投资额较大且业务发展相对较好的企业主要有:中集集团、四川长虹、中远集团、中海集团、华为通讯、中兴通讯、海信集团等。 近年来,中荷两国地方间交流和往来明显加强,双方在农业科研、花卉种植、育种、食品加工、医药化工、物流等领域达成了一系列经贸投资合作项目和协议。
中荷主要关贸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海洋运输合作协定》(197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商标互惠协议》(197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1984、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198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植物检疫合作协定》(1986、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1987、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农业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198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贸合作的谅解备忘录》(19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中小企业合作谅解备忘录》(199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民用航空合作协定》(199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农业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200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环境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20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20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新兴市场促进(PSOM)项目谅解备忘录》(20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200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关于创新科研合作谅解备忘录》(200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荷兰王国政府卫生合作协议》(2005、5)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荷兰陆、海。空运输均十分发达。 境内河流纵横,水路四通八达。 素有“北方威尼斯”之称的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有大小水道160多条,桥梁1000多座。 位于莱茵河与马斯河出海口的鹿特丹港是世界第一大港。 阿姆斯特丹机场是荷兰和欧洲主要航空港之一,曾多次获世界最佳机场称号。 荷兰人充分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发展交通运输业,其陆海空各类运输占欧盟交通市场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世界第一大港——鹿特丹港 鹿特丹港位于莱茵河与马斯河河口,西依北海,东溯莱茵河、多瑙河,可通至里海,有“欧洲门户”之称。 二战后,随着欧洲经济复兴和共同市场的建立,鹿特丹港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得到迅速发展:1961年,吞吐量首次超过纽约港(1.8亿吨),成为世界第一大港。此后一直保持世界第一大港地位。2000年,吞吐量达3.2亿吨,创最高记录。
世界第一大港——鹿特丹
荷兰企业与跨国公司
荷兰的500强企业 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保险集团) 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公司 GasTelra能源公司 SHV控股公司 TNT荷兰邮政 阿克苏诺贝尔公司 皇家KPN电信公司 荷兰皇家壳牌集团荷/英 ING集团 联合利华荷/英 荷兰银行(ABN-AMRO Bank) 皇家阿霍德集团 (Royal Ahold Group)
飞利浦公司的介绍 飞利浦电子公司(Philips Electronic N.V) 成立于1891年,在全球500家大企业中居第58位,在世界电子行业中排名第9。在60多个国家设有营业机构,共有雇员26.51万人。其股票在9个国家的16个交易所上市。主要生产视听产品、照明、电子元件、半导体、医疗系统、小家电、工业电子及商业电子等,其中照明设备、彩色显像管、电动剃须刀、X光分析仪及音响设备在国际市场居领先地位。2000年资产总额384.54亿欧元,销售额378.62亿欧元,利润96亿欧元。总部设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总裁克莱斯特雷(Gelard Kleistel'lee)。
区域经济一体化
荷兰加入的经济组织 荷兰作为传统的“欧洲门户”,经济实力雄厚,贸易历史悠久。 荷兰于1948年与比利时、卢森堡组成关税同盟,1951年与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意大利、联邦德国签订《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 1957年与上述五国签订《欧洲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 1948年与其他22个国家共同签署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 荷兰也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创始成员国。
荷兰优势产业
农业 荷兰农业高度集约化,2005年荷兰农业产值450亿欧元。在农业的构成中,畜牧业占43.8%,园艺业占39.5%,,种植业占9.2%,大田作物占7.5%。 2005年荷兰农产品和食品出口额超过480亿欧元,仅次于美国、法国,为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重要的出口农产品有花卉、肉类、乳制品、蔬菜、土豆等。蘑菇、鲜花、奶酪和土豆种子的出口量居世界第一。
花卉业 荷兰是世界花卉生产与销售举足轻重的国家。 专业化 荷兰的花卉和观赏植物多由家庭农场生产 现代化 尽管荷兰的花卉和观赏植物多由家庭农场生产,但生产规模很大,特别是生产花卉的玻璃温室,用以保证作物不受外界天气影响,并有可能对气候进行控制。,农场主起主导作用。
化工业 荷兰石油化学工业在世界范围内位列前茅。以营业额计,荷兰的石化工业在欧洲排名第七,在世界上则位列第九,是全球第五大石化产品输出国。 荷兰发展石化工业有其先天优势,这些优势包括本地所拥有的充沛天然资源,例如煤、天然气、石油、和海盐。 荷兰的石化产品运输和仓储基础建设十分先进和完善。
信息技术 荷兰正迅速成为全球有线网络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是电子商务、通信和外包领域的一支新生力量。
物流业 荷兰是西欧小国,但通过实施转口贸易战略,长期保持世界贸大国地位。 荷兰物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有一下几点: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2、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扶持。3、提高科技水平,走专业化发展道路。4、发达的金融服务,完善的配套产业。
国际贸易政策
对外经济贸易政策与法规 荷兰经济是外向型的市场经济。 政府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和鼓励投资政策。 对外经贸的总体目标是:以发展同欧盟国家的经济联系为主导;巩固和发展传统的非洲、拉美和中东市场;积极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特别注重发展同亚洲和中国的经济联系。
荷兰是欧盟创始国之一。1992年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后,荷兰与其他欧盟国家一样,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遵循欧盟共同的法律法规。 欧盟共同的经贸法规主要有:共同农业政策、共同渔业政策、共同外贸政策、共同海关法典、共同原产地规则、共同竞争法、共同反倾销规则、共同商检法、共同专利法、共同公司法、共同的产品技术安全与卫生法规以及其他的从第三国进口的共同管理规定。
对外经济贸易管理体制 荷兰实行开放式市场经济管理体制。 政府主管经济的部门是经济部。主要职责是:遵循欧盟有关的共同法规,对对外经贸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各种经济杠杆和鼓励措施诸如,提供优惠贷款、出口信贷补贴,资助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等,增强企业的产品竞争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向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协调和指导;通过半官方的商会、贸易促进会、行业协会和各种中介组织沟通企业之间的联系。
非关税管理措施 荷兰政府对大部分的进口商品不加限制,但对某些来自非欧盟国家的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荷兰的中央进出口管理局负责发放进口许可证。这些限制措施主要是针对服装、纺织品、钢材、武器弹药和一些农产品的,其中还包括动植物、濒危物种和爆炸品。 除此之外,来自中国和俄罗斯以及独联体国家的某些产品也需要有许可证或履行特别的登记手续。 荷兰对产品的出口和来自欧盟国家的进口产品基本上没有限制。 需要获得出口许可证的产品主要包括战略性物资、某些指定产品和一些享受欧盟出口补贴的农产品。荷兰在某些特殊时期,也按照国际禁运或抵制协议,禁止或限制对个别国家的出口。 技术卫生安全标准 在技术卫生安全标准方面,荷兰实施欧盟共同标准。 海关管理、税目、税率、 其他进口税收 执行欧盟有关政策。
外汇管理 荷兰对外汇的管理措施十分宽松,外资企业的利润、资本、贷款利息和其他合法收入的汇出不受任何限制,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荷盾或其他任何一种货币后做为支付方式。在荷兰从事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外汇交易也不需要领取特别的许可证。外国投资者可以在荷兰的银行中保留荷盾帐户,也可以开设其他外汇帐户而不受外汇管理的限制。 1986年1月起,荷兰对资本市场放宽限制,中央银行取消了关于不向外资企业借贷的规定,从而使外国投资者可以更容易地进入荷兰资本市场。按照1986年生效的几项法律规定,企业有义务向荷兰中央银行提供编纂国际收支统计表所需的与境外资金往来的报告,以便帮助政府制订金融和货币政策。
海关与关税
荷兰海关规定 荷兰执行欧盟共同海关规定,目前已设立了各种电子报关及资料互换系统。依据2005年5月11日生效的欧盟第648/2005号海关条例,进口商须于货物进入欧盟成员国前向海关提供报关概要。假若海运时间超过24小时,进口商须于产品抵达欧盟前24小时提交报关概要。在其他情况下,进口商只需在货物抵港前两小时以电子方式预先通知,或抵港前4小时前以书面预先通知。报关概要的资料只须以电子形式呈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海关当局才会接受书面资料。 报关概要须由下述人士呈交:(1) 欧盟进口商;(2) 商品运输商。新条例下,贸易商如具备遵守海关规定的良好记录、完善的商业记录管理系统、证实稳健的财务状况以及适当的保安措施,则可申请成为“认可营运商”,享受简化清关待遇及较轻的海关管制。贸易商成为认可营运商后,在欧盟各国皆可享有这种优惠待遇。
海关 按照欧盟海关同盟的统一要求,欧盟15国组成一个统一的关境,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税则和税率,对内各成员国之间的商品流通免征关税。关税的含义除了进出口关税外,还包括反倾销税。 欧盟15国均是经合组织成员,属经济发达国家,进口关税的平均水平较低。其中,原材料、初级产品绝大部分是零关税,仅对少数战略性物资征收不超过3%的进口关税。半制成品的从2%-15%,制成品的关税从4%-24%。农产品的进口关税由欧盟农业委员会根据各成员国及世界农产品的市场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此外,欧盟还对来自某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部分产品实行更为优惠的关税待遇,即普惠制。
海关 荷兰按照欧盟的统一规定使用商品编码协调制度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分类。其海关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税率及商品的原产地规则均采用欧盟的统一标准。除此之外,对某些产品如,烟、酒、烃油等还征收消费税。消费税一般以从量税计征,但对烟草制品则以复合税计征。征收消费税时,只考虑商品的类别,不考虑商品的原产地。 荷兰根据欧盟的统一规定采用复式税则。对不同产地的进口商品实行不同的税率。对来自与欧盟国家签订有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的产品,实行减、免关税待遇。对来自其他国家的产品则实行普通税率。计税一般是以从价方式,对某些产品则以从量方式计征。 按照欧盟统一规定,只有当非欧盟国家的进口货物进入欧盟境内流通领域时,海关才对其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一般由进口口岸的海关征收进口关税,由最终消费国税务机构征收增值税和其他国内税。对海关监管下的转关货物、保税仓储货物、进口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加工复进口货物及仅为修理、测试和展览而临时进口复出口货物,海关凭保函或相应单据放行,不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经济全球化对荷兰的影响
近年来,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提高本国企业竞争力,荷兰本国同类企业不断出现大手笔并购重组现象。 据荷兰尼斯新闻报道,仅2007年第一季度,荷兰本国企业并购就多达178次,总额达534亿欧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并购数量增长33%。其中单次并购金额超过10亿欧元的有8项,包括Essent 和 Nuon两家能源公司合并、Schering Plough公司收购阿克苏诺贝尔集团旗下的奥格侬公司、Corus钢铁公司向印度TATA集团出让股份、荷兰银行出售旗下的地产抵押公司以及Aegon保险集团收购Optas公司股份等;金融领域并购也有28项,总额达到159亿欧元,占第一季度并购总额的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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