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校院多元入學制度改革 學校推薦修改為個人申請 暨 推動科技校院辦理高職繁星計畫 全國巡迴宣導說明會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98年9月30日~10月8日
壹、學校推薦修改為個人申請且至多選填3個志願
一、現行技專校院(四技二專日間部)多元入學方案架構圖 高 職 及 綜 生 高職繁星計畫 (590名) 高職菁英班 (160名) 推薦甄選(學校推薦) (內含40%, 98約40500名) 四 技 二 專 免筆試 聯合登記分發 (內含60%, 98約60700名) 面試及書審 指定甄審 指定甄試 技優入學 保送 (外加10%)甄審 (98約10100名) 筆試 (技專校院統一入學測驗)
【四技二專升學流程圖(98現況)】 應屆高職及綜合高中畢業生 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報名參加採計統測成績之招生管道 推薦 甄選 日間部 聯合登 記分發 進修部 聯合招生 (共分五區) 取得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符合技優 保送入學 報名資格 甄審入學 參加技 優保送 入學 參加技優甄審 入學(可報名五 個志願) 報名技優入學
二、規劃緣由 ※ 現行四技二專的推薦甄選僅有學校推薦之管道,且僅能報考1校1系科(1群) 。 ※ 現行四技二專的推薦甄選僅有學校推薦之管道,且僅能報考1校1系科(1群) 。 ※ 選填志願壓力大,若選填不當,易導致高分落榜現象。 ※ 95暫綱及99課綱均已實施「專題製作」為校定必修課程。「實務專題」課程可體現實作能力之整合與實踐。 ※ 現行「學校推薦」作法較似「個人申請」。
三、規劃理念 ※ 「考招分離」及「多元入學」原則:亦即「考試命題專業化、招生管道多元化」 。 ※ 「考招分離」及「多元入學」原則:亦即「考試命題專業化、招生管道多元化」 。 ※ 適性升學原則:讓考生可依本身興趣、能力,經由不同招生管道升學。 ※ 自主選才原則:讓技專校院可依其教育理想,訂定適當選才條件,招收適當的學生。
四、規劃研議過程-1: 自98年1月以來,技專校院升學制度小組「甄選及申請」暨「學制及考試分發」分組已為本案召開3次聯席會議;「考試策略與技術」暨「學制及考試分發」分組召開1次聯席會議 ;另3分組亦為本案召開1次聯席會議。 本案亦經技專校院升學制度小組第10、11、12及13次會議審議討論。 本案於98年3月3日至5日舉行北中南三場分區諮詢會議。 本案亦於98年4月16、17日舉行北中南三場公聽會。
四、規劃研議過程-2: 本案經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98年第1次諮詢會議、常務委員會議及98年5月5日該會98年第1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 本案再經98年6月9日升學制度審議委員會第1次臨時委員會議審議討論通過。 最後本案經教育部98年7月16日台技(二)字第0980118930號函核定。 本會於98年9月17日以(98)技專校院招策字第0500B號函知各校,並於本會網頁公告。
五、規劃方案說明-1 (一)自100學年度開始實施甄選入學之個人申請。 (二)報名資格為—原聯合登記分發之報名資格。 (三)推薦甄選修改為甄選入學之個人申請,至多選填3志願,招生名額上限為40%。 (四)第1階段篩選倍率至多以3倍為限。 (五)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程將由原5日增加為17日(含3個週五、六、日)。以使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有充分的時間得以進行面試,並可將「實務專題」納入甄試範圍。
五、規劃方案說明-2 (六)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考生可提供足以佐證其實務能力之相關資料,如專題製作、企劃案、作品集、實習成果、小論文……等。 (七)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公布正備取名單後,考生須上網選填就讀志願序,若未選填則以報名時所填志願序為準,最後依志願序選填結果進行分發。 (八)本案規劃甄選入學報名費以不調漲為原則,並兼採學校集體報名及考生個人報名。 (九) 100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預定於100.04.30.(週六)及05.01.(週日)舉行,預定之招生時程如次頁,惟實際作業時程以招生委員會公布者為準。
註:實際作業時程以100學年度招生委員會所公布者為準。 預定100年作業時程 相關考招作業 說明 100.04.30(六) ~ 05.01(日) 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 較98學年度提前2週 100.05.16(一) 寄發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 - 100.05.19(四)~23(一) 第一階段報名(個人申請3志願) 共5天 100.05.27(五) 網路提供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檢定篩選結果查詢 100.05.27(五)~05.30(一) 考生向總會傳真複查第一階段檢定篩選結果 100.05.27(五)~05.31(二) 第二階段報名 100.06.10(五)~26(日) 各四技二專學校辦理指定項目甄試 共3週(17日) 100.06.28(二) 各四技二專學校公告甄選總成績 100.06.29(三) 考生向報考四技二專學校傳真複查甄選總成績 100.06.30(四) 各四技二專學校公告甄選正備取名單 100.07.01(五)~04(一)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共4天 99.07.08(五) 公告統一分發錄取名單 99.07.11(一)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複查 99.07.15(五) 甄選錄取考生報到截止 註:實際作業時程以100學年度招生委員會所公布者為準。
應屆及非應屆高職及綜合高中 畢業生,以及同等學力考生 個人申請(至多3志願)流程圖 應屆及非應屆高職及綜合高中 畢業生,以及同等學力考生 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參加甄選入學第1階段報名 取得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網路提供第1階段篩選結果 甄選入學第2階段報名 參加各校指定項目甄試 網路選填就讀志願序 各校公告甄選正備取名單 公告甄選入學分發錄取名單 依分發結果至各校報到就讀
六、現行與未來甄選入學比較-1 現階段(98學年度) 未來規劃 名稱 推薦甄選 甄選入學 報名資格 高職或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綜合高中考生截至高三上學期應修畢專門學程25學分以上) 高職或綜合高中應屆及非應屆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一般高中非應屆畢業生)。 (綜高應屆-25專門學程學分) 志願數 1校1系科或1校1群 至多申請3個志願 招生方式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報名方式 集體報名 將採學校集體報名及學生個人報名雙軌進行 四技二專統測 考試時間 5月第3週之週六、週日 5月第1週之週六、週日 第1階段 成績採計 統測成績 同左 篩選倍率 3倍為限
六、現行與未來甄選入學比較-2 現階段(98學年度) 未來規劃 第2階段 成績採計 統測、指定項目甄試、在校成績、證照加分 同左 (惟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建議可兼採面試進行,考生可提供足以佐證其實務能力之相關資料,如專題製作、企劃案、作品集、實習成果、小論文……等。) 選填志願序 無 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公布正備取結果後,考生可再上網選填志願序(或依報名時原填寫之志願序),最後依志願序分發結果報到就學。 名額 核定招生名額40%為上限
七、本方案預期效益 個人申請至多3志願,可使學生適性選擇系科,減少學生選填志願之壓力。 「實務專題」成果列入指定項目甄試範圍,可落實技職校院務實致用之精神。 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可使學生對未來可能進入之技專校院進一步了解。
貳、繼續推動科技校院辦理高職繁星計畫
一、高職繁星計畫辦理概況 96學年度 97學年度 98學年度 招生學校 台灣科大、 台北科大、 雲林科大、 高雄應用科大 (共4校) 台灣科大、屏東科大、 南台科大、雲林科大、 台北科大、高雄第一科大、 高雄應用科大、虎尾科大、 台北護理學院、勤益科大、 高雄餐旅學院(共11校) 同97學年度 (共11校) 主辦學校 台灣科大 雲林科大 高雄應用科大 總招生名額 250名 590名 報名人數 269名 560名 566名 錄取人數 512名 525名 錄取率 92.94% 91.43% 92.76%
二、繼續推動繁星計畫之規劃 (ㄧ)自99學年度起:名額增為800名,高職每校至多推薦3人,考生至多選填15個志願,其餘部分與現行繁星作業相同。 (二) 另自100學年度起將取消「或具技優甄審入學報名資格者」之規定。
三、高職繁星計畫現階段與未來規劃比較-1 現階段(98學年度) 未來規劃(99學年度以後) 名稱 繁星計畫 同左 報名資格 學業成績前20%以內或具技優甄審入學報名資格者 同左,且自100學年度將取消「或具技優甄審入學報名資格者」之規定 招生名額 外加名額590名 自99學年度起為外加名額800名 推薦人數 各高職每校至多2名 各高職每校至多3名 須否面試 須單一單位統一面試 辦理時程 繁星結束後再辦理推薦甄選
三、高職繁星計畫現階段與未來規劃比較 -2 現階段(98學年度) 未來規劃 學生可否同時報名下一管道 繁星計畫錄取者不得再推薦甄選管道 同左 繁星與聯登之關係 繁星計畫錄取未放棄者,不得報名聯合登記分發 志願數 至多66個志願 至多可選填15個志願 總成績 計算 總成績包括面試成績、書面資料審查成績及在校成績 錄取方式 各科技校院錄取同一高職至多1人
四、有關繼續推動繁星計畫之預 期效益 繁星計畫擴大名額照顧偏鄉弱勢學生。 技專擴大參與繁星,減少無對應系科問題。
參、遠景 引導高職重視 實務教學 適性選擇 自主選才 遏止補習 吸引國中生 投入 技職體系 務實致用 正常教學 改革推薦甄選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